Ⅰ 50個人的小公司有三個股東,大股東50%二股東是30%三股東是20%,大股東不管公司只是投資,二股
按比例分紅,大股東除了不拿工資,其他都是一樣的,在公司上班的二股東 三股東可以除了領分紅之外,在領工資
Ⅱ 三個股東,一個佔50%,其他兩個有控股權嗎
你還不能算控股股東,其他兩個人聯合起來,也是持有50%。
Ⅲ 三個股東合份做生意,分別佔50/25/25,佔50的股東請了自己的兄弟做總經理,請問另外兩個股東能否反對
可以反對,因為股東是三個人,必須經過你們3個的股東大會通過才可以讓其弟弟擔任,否則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享有的權利!!
Ⅳ 為什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限定2到50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人數分為兩種情況:一般情況下,法定股東人數必須是2個以上50個以下。特殊情況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而不受股東人數必須2個以上50個以下的限制。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相應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Ⅳ 公司內部如果3個人股份加在一起超過50%,不是一個人有50%的股份,這3個人是控股股東嗎
如果這3個人是一致行動人的話,比如父子,夫妻等關系,那麼就可以算作控股股東。
Ⅵ 合夥創辦公司,股份各佔50%會有問題嗎
Ⅶ 公司入股,3個股東,大股東佔50%,剩下的兩個各佔25%,。他們投的錢是,大的300,剩下兩個各投
要看開始的股本是多少,純現金入股,那麼開始的股本很可能是500那麼追投股本50後總股本550那麼你如果是純占股本10那麼你享有差不多1.8%的乾股。盈利300你享有5.4的收益,不過不可能全分給你,還要留存的,分紅的部分你佔1.8%。
具體占股份額和分紅比還是要看合同
Ⅷ 股東超過50人的公司怎麼處理
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變更公司組織形式,由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為2-200人。
2、一些股東的股權由其他股東代持,在工商登記中不超過50個股東,但是對被代持的股東可能會存在一定風險。
3、設立一個持股平台,比如有限合夥企業或者有限公司,將有些股東的股權通過這個平台間接持有。
Ⅸ 三個股東,股份50%,股份45%,小股東占股5%,誰有更大的權力
在一個公司裡面,肯定就是那個股份最多的那個人說了算。就像這個公司有三個股東股份佔50%股份,佔45%,小股東占股5%,我覺得占股50%的那個人的權力更大,但是如果要是進行投票的話,小股東投那個45%的,那和那就和另外一個股東打成了平手,也就是擁有相等的權力。
作為公司的股東,就代表著是公司的一份子,不管股份的佔比是多少,在公司裡面,股東是最有權力說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