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企改成股份制公司還算國企嗎
國有企業改制是指將國有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
合作制企業。 如果國家資本不控股(佔多數),企業就沒有國企的性質了。
⑵ 國企單位,改成股份制性質,對單位員工有哪些影響,是好是壞呢。
國企股份制改革後,將會更加市場化,更加註重資源的優化配置,公司管理將更加現代化,講求效率,追求公司盈利。
所以對於單位員工而言,遭受裁員的壓力更大, 競爭會更激烈, 福利待遇可能會根據公司盈利情況而調整。沒有效率,不創造效益的部門和員工可能會遭到裁撤。
總而言之,打破了以前國企安穩的狀態,員工的工作生活狀態可能會更加緊張,如果勤奮上進,公司營收效益好,待遇可能會變好,如果懶惰無效率,則可能待遇降低甚至被裁。
⑶ 我是個國企職員,現在公司改製成股份制我該怎麼辦
企業改制就是實施國有資本「有所為、有所不為」,民進國退是經濟改革的必然。改制後企業的性質發生根本性的改變,企業不是破產,是改制。
國企改制最重要的環節就是原有員工的安置問題,如果不在改制後的公司工作,一般按照工齡給以每年一個月工資的一次性下崗補助,但月均工資不應低於本地區前一年的社平工資。
⑷ 國有企業改組為股份公司
國有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時的股權設置有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國家直接投資設立的國有企業以其全部資產整體改組為股份制公司,原企業的國家凈資產折成的股份設置為「國家股」,即國家擁有的股份(下同)。原企業法人單位撤消。
第二,國家直接投資設立的國有企業以其大部分資產整體改組為股份公司,將少量非經營性資產與股份公司分離,原企業進入股份公司的國家凈資產折成的股份,設置為「國家股」。原企業法人單位應予撤消,未進入股份公司的部分可組建為新的國有經濟實體,明確其產權歸屬和產權管理主體,逐步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或並入其他國有經濟實體,重新組合。
第三,國家直接投資設立的國有企業以其部分資產整體改組為股份公司,將其餘部分具有實質意義的生產經營性資產以及其他資產與股份公司分離,應區別以下兩種情況決定股權設置:原企業法人單位撤消,分離部分另立實體或重新組合,原企業進入股份公司的凈資產折成的股份設置為「國家股」;原企業法人單位保留,分離部分繼續由原企業擁有其產權,原企業進入股份公司的凈資產折成的股份設置為「法人股」,股權由原企業持有並行使。
第四,資本金由獨立於自己的另一個國有企業(行業性總公司或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職能的公司除外)投入,不論是否注冊登記為「全民所有制」,不論以其部分還是全部資產整體改組為股份公司,原企業進入股份公司的凈資產折成的股份均設置為「法人股」。
國家股應由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持有並行使股權(包括收益權,下同),法人股應由出資的法人單位持有並行使股權。兩種股權管理方式不同,不應混淆。
一些企業在股份制試點中,將大部分生產經營性資產整體改組為股份公司,卻保留原企業的牌子,由其持有股份公司中的國家股權,這種做法是不規范的,在組織結構上增加了一個層次,形成所謂的「空殼」。考慮到國有企業的實際狀況千差萬別,配套改革的進展很不平衡,專業化分工、社會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尚有待完善,有些企業股份制改造中分離出來的部分一時難以自立,因此,在必要情況下,可以保留原企業的名義,以便統一協調分離部分與股份公司的關系。股份公司的國家股權可以暫時委託原企業代管或者授權其行使。但這只是一種過渡性辦法。從長遠看,必須積極創造條件促使其分離部分成長為獨立的經濟實體,原企業逐步歸於消亡,股份公司的國家股權最終轉歸政府部門或機構直接持有並行使。
你局來函反映的情況是,經過股份制改組原國有企業已經撤消,原企業進入股份公司的凈資產折成的股份設置為國家股。這做法符合股份制試點的方向,不應朝後倒退,重新恢復國有企業,更不能將國家股改變為法人股。建議你局會同有關方面對企業股份制改組時分離出來的部分加強產權管理,明確其產權管理主體,以各種方式扶持、幫助和促進其發展為獨立自主經營的經濟實體。如有必要,可在一段時間內以委託股公司代管,成立聯合協調機構,或主要經理人員兼任兩者(股份公司和分離出來的經濟實體)領導職務等形式,實現統一管理和協調。
⑸ 國企改為股份制公司 還算國企嗎
、領導可以合法的拿更高的工資、獎金。
2、領導與員工的待遇差距可以合法的拉得很大。
3、員工丟掉了鐵飯碗,簽訂的是新型勞動合同,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是一定年限的,到期後公司也可以不再與你續簽。
4、公司可以上市,在資本市場獲得資金支持。當然,這些資金,跟普通員工沒有任何關系
⑹ 國有企業改制,改成股份制,意味著什麼大家幫幫忙,謝謝了。
國有企業改制有很多變化,是國退民進政策中的一項具體措施,要說意味著什麼,那要看針對誰,企業\國家\經營層還是普通職工,有不同的含義.
對國家而言,這種國退民進,一般是不影響國計民生的競爭性企業,通過改制,可以把歷年來的投資一次性收回,可以把精力主要放在大企業的管理上.對企業而言,少了一個婆婆,管理的主動權多了,經營會更靈活.同時生產利潤不再歸國家,而歸企業,也就是說持股方所有.對經營層而言,一般情況下國企改制原經營層都會有機會獲得參股的機會.對普通職工而言,國企改制影響不大.但一般從國有改為股份後,管理上會有加強,這個各方面都會感受到.
⑺ 國企改為股份制公司意味著什麼
單位領導發大才了,公司就是股東的私人所有,對員工不利。我有親身經歷過。
⑻ 國有企業改制為股份制企業有什麼好處
通過國有企業改制可以激活國有企業長期沉寂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而充滿活力和擁有主動權的企業將有力地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與發展。
國有企業改制的重要意義在於:
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國有企業改制能夠有力地促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而其根本目標之一也正是在國有企業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作為經濟細胞的企業必須成為具有市場意識、競爭意識以及充分的創新能力,否則就會因無法滿足和實現市場的需求而被市場機制淘汰出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正是為了使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回應市場的需求和條件的能力,能夠積極投身於市場競爭的洪流之中,不斷保持企業的活力和生命力。
現代企業制度包括的內容,國內外還沒有統一的見解。但是一般認為,現代企業制度應當包括:
(一)科學合理的企業組織機構
企業的內部組織結構,尤其是公司的組織機構,吸收了代議制國家機構的某些設置機理,同時加以改造,使之適應以營利為目標、以資本聯合為特色的公司企業的需要。按照產權學派的觀點,企業內部所進行的資源配置顯然與以市場選擇決定資源配置的機制正好相反。企業存在的經濟學原理在於企業能夠節約發現有關價格的成本以及交易的談判、締約成本。而通過形成一個組織,並允許某種權威(企業家)支配資源,就能節約市場交易成本。 而威廉姆森認為,現代公司是「許許多多具有節約成本的目的和效應的組織創新的結果。」現代公司的基本特徵是多部門、多層次的集中控制系統。它以公司內部的行政力量(所謂「看得見的手」)取代了市場機制(所謂「看不見的手」)來配置企業內部資源。過去通常由市場來完成的交易,現在則被「內部化」到公司內部由企業的經理進行協調和控制。 德姆塞茨則認為,公司的發展客觀上需要籌集巨額資金從而獲得規模經濟的好處。但是每個股東都參與決策的話,其成本非常之大,為了避免這種後果,必須將管理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為了避免經營者失敗經營所帶來的不利後果全部由股東承擔,於是出現了有限責任制度;為了避免經營者的行為帶給股東的外部成本,出現了股份可以自由轉讓的規范,降低了股東對公司管理的監督成本,有利於經營者與股東之間的一致性。 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企業內部組織機構,有利於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提高企業的交易成功率和企業效益。
(二)現代企業財產制度
這一制度要求企業具有明晰的產權,即企業應當具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企業財產的權利,有權決定如何利用企業財產進行企業營利活動。另外,出資者放棄對出資財產的所有權,而由企業獲得對該出資的所有權,其代價是出資者獲得股權。企業財產實現了股權、所有權的雙重化轉換。出資人股權的客體是權益形態的財產,而企業法人所有權的客體是其所佔有的生產要素形態的財產。企業法人所有權與出資者的股權相互制約:出資者通過股權控制企業的宏觀行為,使之不至於偏離股東的最高利益;企業通過獲得了所有權而實現了生產經營的獨立性,而其獨立性又能保證企業積極准確捕捉市場信號,及時調整企業行為,從而實現盈利。這樣最終可以實現出資者的最高利益。
(三)現代企業治理制度
現代企業治理制度是規定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的規范總和。「公司(企業)治理」包括:企業控制權的配置與行使,對董事會、經理人員和職工的監控,對其工作績效的評價和激勵方案的設計與推行。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一個描述企業不同成員之間的契約關系的概念,其目的是解決企業內在的兩個基本問題:激勵問題和經營者選擇問題。前者是指在給定產出是集體努力的結果和個人貢獻難以度量的情況下,如何促使企業的所有參與者努力提高企業的產出;後者是指在給定企業家的能力不可觀察的情況下,如何保證最有企業家能力的人成為企業的經營者(經理)?經濟學家認為,以上兩個問題必須通過適當分配委託權(principal -ship)來解決。這里的委託權是指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所謂剩餘索取權是指對企業固定剩餘(總收益減去固定合同支付)的要求權;控制權大體來說是指選擇和監督代理人的權利(包括經營決策權、選擇和監督經營成員的權力)。
有效的公司(企業)治理結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首先,最根本的是剩餘索取權應當和控制權盡可能地對應,即擁有剩餘索取權和承擔風險的人應當擁有控制權;反之,擁有控制權的人應當承擔風險;其次,經營者的補償收入應當與其經營業績掛鉤,而不能是固定合同給付。這一點和第三點都是對第一點的推論;第三,投資者必須擁有選擇和監督經營者的權威,這是因為投資者才是風險的最終承擔者,他們具有最為天然的動力去選任優秀的經營者,解僱拙劣的經營者或者對經營者加以監督;第四,最優公司治理結構應當是一種狀態依存控制結構,即控制權應當與自然狀態有關,不同狀態下企業應當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因為在一個合同不可能完備的世界裡,只有狀態依存控制才能使經營者和資產所有者的利益到達最好的一致;第五,為了解決投資者搭便車的問題,企業控制權必須集中於少數大股東手中。大股東可以通過共同利益最大化和對企業資產的充足控制來解決代理問題。另外,資本結構 對於公司(企業)的治理結構的有效性也有很大影響。
在我國,國家是純粹的外部人,根本不存在內部所有者。經營者因為沒有任何利益在國有企業中,因此作為國家經營企業的代理,就會產生很多問題。另外,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都是國家任命的,而不是資本所有者任命的。政府官員既沒有選擇好的企業經營者的動力,也不必為選擇錯誤負責;而且無論經營者表現得好壞,企業的剩餘利益都由國家所有和支配,政府官員則有可能被隨時撤換掉。因此企業的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一開始就是分離的。因此必須解決激勵機制和經營者選擇問題,才能搞好企業。通過國有企業改制、建立起科學有效的現代企業制度,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有效方法。
二、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
國有企業改制,同時還需要政府實現職能的轉變,即從過去既是公共權力的行使者又是國有企業經營者的身份中擺脫出來,成為一個單純的提供公共產品——法律、政策、服務等——的主體,將企業的控制、經營等權利還給其他主體,如股東、董事會、經營者、債權人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健全過程,就是國家政府職能的轉變過程。政府作為全民資產的代理人不僅負擔著作為一般意義的社會財產(國有資產)的安全保管、終極所有者權益保障的職能,而且還負擔著作為資本意義上的國有資產的再生產經營運作的職能。實踐證明政府對於這一雙重角色實在是勉為其難,無法兩全。主要表現在:
(一)政府難以直接代理經營眾多的國有企業
由於國有企業數量眾多,國家難以代理經營管理,只好將該職能交由給公務員具體履行。而公務員處於行政系統環境之中,習慣於按照行政化的行為規則行事,難以形成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所要求的激勵約束機制。而公務員與企業家不同之處在於:公務員無須為自己的選擇承擔任何責任,而企業家如果錯誤決策導致企業虧損或倒閉就會失業。公務員的職位安排與企業經營業績沒有任何關系。因此由公務員代理經營管理國有企業,難以在全社會范圍內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標。
(二)國有資產再生產營運的復雜性
國有資產作為一種資本,其本質決定了它必須在流動中實現增值。這是一個極為復雜的過程,必須由專門人才來完成。而政府全面經營國有資產顯然行不通。
(三)政府直接開發和管理企業中人力資源的困難性
物質形態的國有資產必須和企業中的人力資本結合起來才能增值。但是如果由政府來管理企業中的人力資源、激勵企業中的人力資本所有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話,則不可避免地,政府會運用行政手段或帶有行政化色彩的手段,這樣會造成國有經濟領域的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因此必須將國有企業交由市場化的經濟主體來經營管理。
三、實現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
我國現階段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所謂市場經濟體制是指由市場作為資源分配的主導性力量,改變過去長時間存在的由國家尤其是行政機關來控制、決定社會資源是否分配以及如何分配的狀況。國有企業改制有利於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從根本上來說,國有企業(在以前被稱為「國營企業」)就是國家為了實現對資源的控制、掌握而建立起來的。在社會主義社會里,主流意識形態一直認為階級的產生、分化以及發展變化,與某一部分人掌握了生產資料,而另一部分人喪失了對生產資料的控制,有著密切的甚至可以說是必然的因果關系。無產階級掌握政權之後,其當家作主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無產階級對生產資料的掌握和控制。但是由於無產階級在數量上的眾多性,以及個人利益在道德上的被否定,不可能由某個人成為無產階級掌握、控制生產資料的代理人,因此被掌握政權的國家理所當然地成為無產階級對生產資料的加以掌握、控制的「理想」代理人。而國家不可能親自經營企業,所以必須將經營權委託給政府官員,再由政府官員作為國家的代理人經營管理企業。這樣國有企業被國家變成了類似於國家機關的機構,其職責不是在生產經營中盈利,而是完成國家下達的指令和計劃,因此生產某種產品是否具有市場前景就不是企業要考慮的事情:如果盈利,則應當上繳國家,以供國家在不同企業之間進行調劑;如果虧損,則國家自然會想辦法彌補虧損,無須企業操心。國有企業既無須為企業能否營利而激烈競爭,這樣企業就喪失了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至於國有企業的職工,既沒有失業的危險,也沒有獲利的可能,工作量的多少和職工工資沒有聯系,而且對於企業的生產經營也幾乎沒有發言權。國有企業因此而喪失了生機。
00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資源的配置基本上通過市場加以進行。因此一個企業的產品或服務能否被市場接受決定了一個企業能否生存下去,決定了企業能否獲得足夠多的社會和自然資源。因此企業必須以市場為導向決定自己的生產、經營、服務策略,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吸引資金、人才、原料等資源向該企業流動。同樣,作為市場主體和競爭主體的企業,必須充分發揮其經濟細胞的作用,通過契約將各個單個自然人、法人、其他經濟組織聯系起來,組成一個充分、有機的生產、銷售、經營的網路。為了配合企業之間的經濟聯系和契約關系,還必須建立和提供一系列其他契約關系和交易機會,如勞動力市場(包括企業家市場和其他高級勞務提供者市場)、金融市場等。眾多交易要素市場和企業間契約將會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規則統一、交易自由的市場機制。這些都需要有活躍的、擁有企業控制權、決策權、生產經營權等自由的企業作為樞紐加以連接。因此,通過國有企業改制可以激活國有企業長期沉寂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而充滿活力和擁有主動權的企業將有力地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與發展。
轉自:企業改制網
⑼ 老國企改製成了民營股份制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我估計你所說的是國營改製成股份制,也就是原來由國家完全控制的企業,改為股份制。就是由幾家企業(或個人)共同執股。如果股東里佔大多數的或控股的還是國家機構或國有企業,你感覺的還是國有企業大概就是這種情況了。
⑽ 關於國企改成股份制
單位體制變化但管理所屬員工的職能沒有變化,應該沒什麼問題,除非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