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份制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性質和特徵
1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體現股東意志和企業最高權力機關
2.股東大會的特徵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這種由人數眾多,成員復雜而組成的股東大會其特徵如下:
第一,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現代企業的形態之一,其資本日趨向巨額發展,並呈現國際化的趨勢。而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城鄉居民整體收入水平較低。即使一部分人投身於股市,也只能購入極少量的股份,成為人數眾多的小股東,導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愈加分散。這些人數眾多且特別分散的小股東,恰似一盤散沙,使公司缺乏凝聚力,很難形成集體智慧和一個團結、協作的集體。這樣也就不可能使股東大會成為一個快速、高效的決策機構,而公司法卻賦予股東大會過多的權力,這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對現代企業的需求。
第二,這些為數眾多的股東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他們既無時間、精力,也無興趣。同時,他們也缺乏現代企業經營的知識和經驗,無法參與公司的經營活動。於是,絕大多數股東產生一種「白搭車」的心理和「關心公司不如關心股市」的心態。因此,許多股東從未關心過公司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沒有為公司如何經營獻計獻策。他們只希望從股票價格的漲落中獲取巨利。由有這種「白搭車」和「關心公司不如關心股市」心態的股東所組成的股東大會,其決策能力之低下是可想而知的。
第三,公司法規定:公司召開一年一度的股東大會,也只是極少數的股東參加會議。這種參與人數極少的股東大會所制訂的決策並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志。事實上,在此情況下,股東大會所形成的決策並不一定具有科學性。換言之,股東大會所形成的決策有時違背市場規律和公司的實際情況,況且市場瞬息萬變,股東大會所制訂的決策不一定能適應市場的變化。董事會執行股東大會這些並不科學的決策,能不給公司帶來損失嗎?有時甚至是滅頂之災。因此,一年一度的股東大會不能適應瞬息萬變、錯綜復雜的市場。
第四,一年一度的股東大會,使公司喪失許多天賜良機。市場經濟的特點是瞬息萬變、錯綜復雜,許多信息稍縱即逝。在這樣一個「時間就是金錢」的信息社會,股東大會掌握著公司的大權,公司的一切大政方針均由其制定。事實上,股東的日趨分散,無法及時召開股東大會對新出現的情況作出科學的決策。而董事會的職權較小,無權對一些有關公司發展的重大情況作出決策,使許多有利於公司發展的天賜良機被喪失。股東大會出於自身的弱點,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無法肩負公司發展的重任,需要一個高效運作的機構對瞬息萬變的市場作出快捷、敏銳的決策,股東大會的權力必須弱化。
參考http://ke..com/view/21870.htm
http://www.ndcnc.gov.cn/datalib/2003/TheoryStudy/DL/DL-11517/
2. 股份制有何特徵
股份制企業的所有權收益分散化,經營風險也隨之由眾多的股東共同分擔;具有較強的動力機制股份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利益主體,以集股經營的方式自願結合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份制制的特點主要是:發行的股票,眾多的股東都從利益上去關心企業資產的運行狀況,從而使企業的重大決策趨於優化,是作為股東入股的憑證,一方面藉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建立企業內部組織結構,股東代表大會是股份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的常設機構,總經理主持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具有風險承擔責任股份制企業的所有權收益分散化,經營風險也隨之由眾多的股東共同分擔。

3. 中國有股東大會嗎年度報表什麼的會寄來嗎
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四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
4.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有什麼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三節的相關規定,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股份公司的總經理是董事會聘任的,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的授權下,執行董事會的戰略決策,實現董事會制定的企業經營目標。總經理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日常業務的經營管理,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和處理業務;組織經營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工程師及部門經理等高級職員的人選,並報董事會批准;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報告及各種報表、計劃、方案,包括經營計劃、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5. 中外合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還是股東會
中外合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
《合資法》下並沒有股東會這一機構,董事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合資企業的治理機構包括:董事會: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企業的一切重大事項。股東在合資企業中的控制權主要通過董事會的席位實現。高級管理人員:在董事會之下,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包括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幹人,負責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第六條合營企業設董事會,其人數組成由合營各方協商,在合同、章程中確定,並由合營各方委派和撤換。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中外合營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會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決定合營企業的重大問題。
董事會的職權是按合營企業章程規定,討論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企業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方案、收支預算、利潤分配、勞動工資計劃、停業,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的任命或聘請及其職權和待遇等。
正副總經理(或正副廠長)由合營各方分別擔任。
合營企業職工的錄用、辭退、報酬、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事項,應當依法通過訂立合同加以規定。

《外商投資法》正式實施後,原《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外資企業法》(統稱「外資三法」)將廢止。
因此,《外商投資法》的頒布對於原依據外資三法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和治理結構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為此,《外商投資法》給予了外商投資企業五年的過渡期,以便其在過渡期內調整治理結構,與《公司法》並軌。
據此,中外合資企業需依據自身實際情況,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公司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活動准則的調整做出相應的安排,在股東之間就《合資合同》的修訂達成一致意見,並相應調整《公司章程》及公司相關的內部制度(如有)。
在《合資法》被廢止、合資企業根據《公司法》重組治理機構以後,合資企業董事會的角色和職能將完全不同。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3人至13人,但是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
6. 普通股的特點是什麼
7. 參加股東大會的條件
唉,樓上的朋友說得好,現在的一些人,自已都沒搞清楚就在那裡充大頭亂說,誤導了可就不好了.
在中國參加股東大會,只要你持有股票,就算只有一股,也是可以的,股東是平等的,只有數量之分,沒有等級之分.當然了,要參加股東大會,必須事先登記,個人股東需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及持股憑證辦理登記.當然了,中國有很大一部份股民炒股只為短線賺差價,並不是長期看好公司,不去參加股東大會,這也很正常,但卻並非不可以.
8. 沃爾瑪的股東大會有什麼特點
沃爾瑪一年一度的股東大會也同樣生動有趣。最初參加會議的人並不多,後來發展到每年約1萬人出席,包括一些公司分店經理和員工代表。會上,公司會向股東簡報公司成就、未來目標及近期計劃,還會邀請一些演藝人員如歌手等出席助興。有時候,正事在會上反而被擱在一邊,大家在一起做啦啦隊操,唱唱歌或吵吵鬧鬧,做些瞎鬧起鬨的事。會議結束後,沃爾頓還會邀請所有與會員工到家中花園參加野餐會,並向他們了解各店的經營情況。
薩姆·沃爾頓的經營哲學是:以輕松創效益。
9. 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知與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有什麼區別
有限公司是公司的簡稱,一般是全稱是: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這兩種公司都可以簡稱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由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使得它在組織管理上有很多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冊資本:同樣指登記的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 二、組織機構由三部分組成: ①股東大會及其選出的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 ②總經理及其助手組成公司的執行機構。 ③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 股東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或者1/2以上通過——在中國這種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關心企業具體經營情況,更不要說自己出錢去參加股東大會,這樣就為大股東操縱表決創造了條件;另一點區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股份,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 三、董事會和經理:這里和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長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同時,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對於上市企業而言,還需要聘請獨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 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股東僅以其認購的股份金額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財產負責的公司。 設立方式主要有: ①發起設立。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 ②招募設立。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