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東借款轉資本公積需要哪些手續
股東會依法作出的債權轉股權決議或決定
可以
❷ 資本公積轉增資本的股東決議怎麼寫
股東會決議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會於**年*月*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應到股東*人,實際出席會議的股東*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經全體股東投票表決,一致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同意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由原來的**萬元增加至**萬元。
新增注冊資本**萬元以公司資本公積轉增(各股東按持股比例轉增),即某某**萬元、某某**萬元,某某**萬元。
二、同意就本次增資修改公司章程。
三、授權某某全權辦理有關上述決議的工商變更登記事宜。
股東簽署:
年 月 日
❸ 股東借款轉入資本公積
我可以將股東的借款轉入資本公積嗎?——不可以。現在的捐贈要記入營業外收入,不計入資本公積。股東的借款,只能按照捐贈或無法支付的應付款來處理。捐贈和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都需要在營業外收入科目里核算,不能計入資本公積。
如果可以請問要辦什麼手續嗎,比如說要審計之類的——接受捐贈和處置無法支付的應付款,不需要審計,也不需要辦理特別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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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資本公積是否能夠轉化為其他應付款。就是之前股東借款劃入了資本公積,但現在想劃出,怎麼辦,謝謝
「就是之前股東借款劃入了資本公積」,借款為什麼要記入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賬戶核算企業取得的資本公積,包括:
(一)資本(或股本)溢價;
(二)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
(三)接受現金捐贈;
(四)股權投資准備;
(五)撥款轉入;
(六)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七)其他資本公積。
如果「借款」不是上述任何一種,當初就不應記入資本公積。
如果「借款」錯記資本公積,可先將原錯賬更正,如果是借款,計入其他應付款。
借:資本公積
貸:其他應付款
轉出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等
憑證摘要中要寫清楚:「更正**年**月**日**號憑證賬務處理錯誤」。同時需要當初的借條和本次的還款收據,作為本次做賬的依據。
如果「借款」屬於資本公積核算范疇,則不能這樣處理。
❺ 股東借入資金是否可以轉資本公積。
不可以轉資本公積。資本只有幾種途徑,這得你說的這種。你說的可能是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資本。
❻ 股東的債權轉為資本公積,企業所得稅如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第二條規定:
(一)企業接收股東劃入資產(包括股東贈予資產、上市公司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東和新非流通股股東贈予的資產、股東放棄本企業的股權,下同),凡合同、協議約定作為資本金(包括資本公積)且在會計上已做實際處理的,不計入企業的收入總額,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定該項資產的計稅基礎。
(二)企業接收股東劃入資產,凡作為收人處理的,應按公允價值計入收入總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按公允價值確定該項資產的計稅基礎。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❼ 股東債權轉資本公積需要什麼程序
資本公積是企業來源於經營利潤以外的那部分積累,是企業的「准資本」,它的惟一用途是依法轉增資本,不得作為投資利潤或股利進行分配,也不得用於公司彌補虧損。
股東將對公司債權轉化為資本公積的實質是企業的增資行為,因此應該履行公司增資的法定程序。
股東會通過增資決議。
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認為必要時可對增資資產進行評估。
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
涉及國有資產時履行必要 的審批手續。
❽ 股東借款轉資本公積如何確認
答:其它應付款轉增資本屬於債務重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59號
(二)企業債務重組,相關交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解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按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確認相關資產的所得或損失。
2.發生債權轉股權的,應當分解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
3.債務人應當按照支付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所得;債權人應當按照收到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結論是:
1、企業出資時多出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用這個資本公積轉增實收資本不用繳所得稅;
2、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如果企業籌集資金將錢還給股東,股東再拿錢來出資也不用繳稅;
3、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借款不還,直接轉增實收資本,應繳納所得稅;
4、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借款轉為資本公積,那麼對企業來說,這是一種債務的豁免,要繳企業所得稅。
❾ 股東借款轉增資本公積可以嗎
應該說是用「債務」轉增資本公積,即欠股東的錢不用還了,轉到「資本公積」中去。
當然可以,不會涉及稅費。
希望能幫助到您!
❿ 什麼是股東借款轉資本公積
股東借款轉資本公積屬於債務重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
(二)企業債務重組,相關交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解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按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確認相關資產的所得或損失。
2、發生債權轉股權的,應當分解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
3、債務人應當按照支付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所得;債權人應當按照收到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結論是:
1、企業出資時多出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用這個資本公積轉增實收資本不用繳所得稅。
2、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如果企業籌集資金將錢還給股東,股東再拿錢來出資也不用繳稅。
3、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借款不還,直接轉增實收資本,應繳納所得稅。
4、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借款轉為資本公積,那麼對企業來說,這是一種債務的豁免,要繳企業所得稅。
(10)股東借款轉增資本公積說明擴展閱讀:
以資產清償債務:
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債務人通常用於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現金清償債務,通常是指以低於債務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如果以等量的現金償還所欠債務,則不屬於債務重組。
債務轉為資本:
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債務重組方式。但債務人根據轉換協議,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於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資本,不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
以上三種方式組合
採用以上三種方式共同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
(1)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轉為資本。
(2)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3)債務的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4)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