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對賭協議是否隨股東變更起變化
C公司繼承了Z公司的權利義務,當然對賭協議也是由其承擔的。不能只繼受權利也不承擔義務的。除非你先讓Z公司和B公司協商解除對賭協議,然後再接受Z公司的全部權利義務。
『貳』 股權轉讓後股東對賭協議是否有效
題主應該是購買的線下的項目。目前沒有掛牌新三板的企業只能通過協議轉讓來交易,既然沒有掛牌,所以就涉及到一個退出的問題,於是就有了回購協議,另外企業為了讓投資者放心,也會出一份對賭協議。簽訂了協議之後,就達成債券關系了,目前國家也規定,優先賠償投資者的。所以即使企業破產了,也會先行賠付。 到今年後半年就會有第一批購買線下項目的兌付時間了,到時候就能見分曉。個人建議 線下項目雖然便宜,但投資周期長,沒有經過券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核。風險相對來說較高一點。所以可以關注下已經掛牌的企業。 可關注 三板好項目在線
『叄』 對賭協議合法嗎
對賭協議是期權形式,不要傻到以為是賭博。
該協議適用投資方和融資方。
個人要簽訂該協議,至少要有個投資方的身份。
至於對期權一無所知的你,就不要給自己挖坑了。
『肆』 對賭回購條款對創始小股東適用嗎
從現有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看,各國除要求此類對賭回購條款,應建立在不侵害公司、債權人和小股東利益基礎上。
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上基本認可股東之間的對賭協議效力,但尚不認可與公司的對賭。即投資方與被投資公司的原股東對賭,這種約定不損害公司和債權人利益,是有效的;投資方與被投資公司對賭,這種約定損害了公司、債權人和小股東的利益,屬於無效條款。
所以,目前來看,對賭回購條款,不會損害創始小股的利益,不適用於小股東。
『伍』 投資的對賭協議中公司回購問題
對賭風險很大呀,不過也是有年限的,既然敢賭這個,說明你們對自己很有信心,如果是以公司為主體,那麼就是所有股東都必須簽字同意,因為人家再小也是股東!你業績不達標,以前是大股東回購,現在變成公司回購,因為是出資方不同了,所以個人認為應該是要全體股東簽字同意!51%也很重要。先內部開個會討論一下吧!先聆聽別人的意見,然後有效溝通,最後再決定!
『陸』 與公司股東簽訂對賭協議後又將股份轉讓後能否主張對賭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權利人仍然有權根據對賭協議向公司股東主張對權益。但是,對賭權益的權利人已經不是原來的投資人,而應該是受讓股份的受讓人。
與公司股東簽訂對賭協議後,如果投資人又將股份轉讓給了第三人,那麼投資人與公司股東簽訂的對賭協議仍然有效。但是由於投資人已經將持有的股份轉讓給了第三人,投資人就沒有權利再向公司股東主張對賭權益了。此時,有權向公司股東主張對賭權益的人,為受讓投資人股份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