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第一大股東變更是否觸發要約收購
主動或被動的導致自己在上市公司擁有的股份達到或超過30%。比如主動性收購,無論是從二級市場還是協議收購,比如被動的股權比例上升,如因為繼承、國有股權無償劃轉和上市公司定向減資。這些都是收購辦法里有明文描述的,觸發要約收購義務的共性,就是在上市公司擁有的股份由不足30%,變更為達到或超過30%,仔細辨析法規哈。如果始終一直沒變化,那麼不應屬於觸發要約收購義務的范疇。個人觀點。
Ⅱ 第一大股東易主多長時間可以重組
第一大股東易主,往往預示有重組的信號,但具體時間要看下重組審核的情況,如果停盤三個月內表決重組,失敗後,三個月內不得再次停盤重組,但是否可以不停盤拿方案,則還沒有明確規定;另外,如果停盤6個月內表決重組,如果重組失敗,6個月內不得再次停盤重組,但是否可以不停盤拿方案,也沒有明確規定
Ⅲ 在實際控制人不變的情況下,第一大股東發生變化是否需要運行12個月
我認為,實際控制人沒有變化,去掉中間持股層,符合「如果發行人最近3年內持有、實回際支配公答司股份表決權比例最高的人發生變化,且變化前後的股東不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視為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中「變化前後的股東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的情形。
Ⅳ 大股東更換後一定要注入資產嗎
一般來說,增加新股東進入,肯定要增資的,否則怎麼算進入呢?
投名狀總是需要的。
Ⅳ 新三板上市前,公司第一大股東變更為另一家公司了,對新三板上市有什麼影響嗎(急!!!!)
一般情況下,是不影響其新三板上市的,但是可能會需要延期上市。或者已經上市了停牌一段時間。
Ⅵ 第一大股東性質轉變有那麼重要嗎
1、控股股東就是第一大股東嗎:是的。
2、有什麼區別:理論上來說,控股股東就是在公司佔有股份權重最大的股東。控股股東分為絕對控股股東和相對控股股東兩種。
絕對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大於公司整個股份的51%;相對控股股東是指整個公司股權最大的股東,例如601009南京銀行,它的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只有13.76%,但是由於其他股東的持股比例小於13.76%,只能「委屈」地成為第二、第三大股東。
3、000004的控股股東是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資有限公司,而作為上市公司的深圳中農大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是其控股的子公司。 深圳中農大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10%的股權,目前屬於相對控股股東。
Ⅶ 更換上市公司第一大控股股東,員工補償問題.
你的補償由你所在子公司支付,如果公司辭退你,以你的實際工齡為標准計算補償你的經濟賠償金(一年補一個月的工資)。
Ⅷ 第二大股東成為第一大股東是否導致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感覺實際控制人是否變更不以控股權比例大小來決定,是否還有其他證據說明實際控制人發生了變化,對董事會的控制,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的影響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