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非上市公司的董秘崗位職責、許可權、管理職能范圍具體有哪些
公司董秘的職責: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等事宜。
董秘的六大類職責:協調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督促公司規范運作、股權事務管理、三會組織與文件的保管。下面就董秘針對不同職責需要做的工作進行簡要介紹。
董事會秘書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調公司與投資者關系,接待投資者來訪,回答投資者咨詢,向投資者提供公司相關資料;
(二)按照法定程序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准備和提交擬審議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文件;
(三)參加董事會會議,製作會議記錄並簽字;
(四)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及相關知情人在有關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
(五)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權的資料,以及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六)協助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本規則;
(七)促使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 在董事會擬作出的決議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本規則、交易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時,應當提醒與會董事,並提請列席會議的監事就此發表意見;如果董事會堅持作出上述決議,董事會秘書應將有關監事和其個人的意見記載於會議記錄上;
(八)公司應當為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提供便利條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有關人員應當支持、配合董事會秘書的工作。董事會秘書為履行職責有權了解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情況,查閱有關信息的所有文件,並要求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
Ⅱ 董秘只有上市公司有嗎
股份公司都應該設置董秘崗位,所以沒有上市的股份公司也有董秘。
Ⅲ 公司上市後是不是一定要設董秘一職呢
上市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秘書,作為公司與交易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
Ⅳ 非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基本職責有哪些這個職位要求秘書有哪些素質
很多人會把董事會秘書和其他,如董事長秘書、總經理秘書相混淆。其實,他們的差別很大。
首先,在公司中的地位不一樣。董秘是由董事會直接聘任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這是在《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很多文件里規定的。而像董事長秘書等都是董事長等高管或公司人力資源部聘用的。
其次,工作職責和內容不一樣。董秘的職責和工作內容包括:負責組織籌備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組織實施投資者關系管理;組織信息披露;協調與監管部門的關系,確保公司規范運作;策劃公司資本運作與企業直接融資;聯系股東、券商、媒體等日常事務;協調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層的內部工作等等。而一般的秘書是聽從領導的安排。
第三,服務的對象不一樣。董秘由董事會聘任並對董事會負責,工作的主要對象包括董事會、管理層、公司股東、中小投資者、機構投資者、監管機構、中介機構等公司相關利益人,從中起到橋梁和紐帶作用。而一般秘書基本是一對一的服務。
Ⅳ 要成為董秘,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一般的情況下要有8-10年的工作經驗,教育背景好。具備與公司相關的法律、財務知識和綜合管理經驗,了解公司業務,溝通能力強。實踐中還有一條最關鍵的,就是能得到董事長的完全信任。信任壓倒一切。
Ⅵ 董秘算是上市公司高管嗎
董秘算是上市公司高管。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
簡介:
董事會秘書是指掌管董事會文書並協助董事會成員處理日常事務的人員。董事會秘書是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所要求的義務,享有相應的工作職權,並獲取相應的報酬。
董事會秘書應該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這是董事會秘書的職業所必須的。不僅要掌握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還要熟悉公司章程、信息披露規則,掌握財務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有關知識。
主要職責:
一是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籌備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准備和提交有關會議文件和資料;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資料,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二是負責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如股東名冊等資料的管理。
三是負責辦理信息披露事務。如督促公司制定並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機構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知情人員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並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Ⅶ 非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地位
上市公司是副總,高管;擬上市公司一般就是配合投行做上市的,不過很多活他們都會幫著干,很多擬上市公司很多年也上不了,好幾百號在證監會排隊呢;非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地位不一定不高,有很多好公司用不著上市圈錢,所以就不上,上了還得受嚴格的監管,剛開始高管們往往適應不了,董事會秘書可以從全局觀察公司的運作,職位還是不錯,對人的素質要求比較高。
Ⅷ 非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應該通過什麼方式來任命
發布公告並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備。
《新三板董秘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九條 掛牌公司應當在董事會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後的兩個轉讓日內發布公告,並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備。公告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董事會秘書符合本辦法任職資格的說明;
(二)董事會秘書學歷和工作履歷說明;
(三)董事會秘書違法違規的記錄(如有);
(四)董事會秘書的通訊方式,包括辦公電話、行動電話、通信地址及專用電子郵件信箱地址等。
(8)非上市公司可以設董秘嗎擴展閱讀
依據《新三板董秘管理辦法》第七條
董事會秘書應當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需的財務、管理、法律專業知識及相關工作經驗,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定情形的;
(二)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得擔任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措施,期限尚未屆滿的;
(三)被全國股轉公司或證券交易所認定不適合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四)掛牌公司現任監事;
(五)全國股轉公司認定不適合擔任董事會秘書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擔任創新層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
(一)未取得全國股轉公司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或者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被吊銷後未重新取得的;
(二)最近12個月存在《分層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所列情形的;
(三)全國股轉公司認定不適合擔任創新層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其他情形。
Ⅸ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董事會秘書嗎
既然公司法中沒有明確禁止,也沒有說必須要設立,那麼也就意味著可以設立,也可以不設立。公司法中沒有規定必須給董事長請個司機給他開車,也沒有規定不許請,那麼公司董事長就可以請司機,道理是一樣的。
至於董事會秘書是否屬於「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中有明確的屆定:
「
第二百一十七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
也就是說,公司法上所說的高級管理人員中,一個是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另一個是公司章程規定的人員。
由此可見,公司可以在其章程中寫明:本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會秘書。這時董事會秘書就屬於該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了。如果章程中不寫,則不屬於。如果公司章程規定保潔員也屬於高級管理人員的話,那麼保潔員也算公司法意義上的該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