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和債權人一樣嗎
你好,不一樣。股東與債權人的區別:股東擁有的是所有權,而債權人擁有的是債權。股東一般只能轉讓而無法退股,債權到期後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請求償還。擁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參與公司決策,而擁有債權與決策權無關。股權沒有期限,債權一般只有2年的訴訟時效,過期就喪失勝訴權。股東可以享受分紅,而債權人*多隻有利息。要注意的是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股東承擔有限責任,這是隨著時代發展而生的現代公司法人制度的基石。
2. 股東算債權人嗎
股東不是債權人,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公司相當於家,股東就是家人,借你錢的人不一定是家人而是你的債主。當然另一種情況是股東借錢給公司運營那既是股東也是債權人.
3. 股東債權人分別是什麼意思,都有什麼區別
股東是公司的所有權人,對公司進行了股權投資;
債權人不擁有公司,對公司進行債權投資。
股東和債權人在公司資產負債表中地位不同,債權人體現在負債欄,享有約定的固定利息收入,是可預期的穩定收益;股東體現在所有者權益欄,享有利潤分配的收益,是不確定的分紅收益。
當公司破產清算時,債權人比股東享有優先受償權。
4. 股東和債權人的區別有哪些
股東權益和債權人權益的差別主要體現在:
1、股東權益與債權人權益在公司經營中所處的地位不同。
2、股東權益和債權人權益各自承擔的風險不同。
3、兩種權益的償還期限不同。
5. 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小股東需要承擔公司債務嗎
有限責任公司破產,股東需要承擔債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如下:
1、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5)中小股東包括債權人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四章專門規定了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和解和整頓,具體內容有:
一、提出整頓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了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申請三個月內,被申請的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被申請的破產企業進行整頓,法律規定,整頓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二、提出和解協議草案
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在人民法院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之前,提出和解協議草案,和解協議草案的主要內容應有清償債務的期限、數額及要求減免的數額請求。
三、和解協議的討論
在全體債權人召開的會議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十二條的規定對和解協議進行討論、表決,一旦通過,經人民法院認可,人民法院即發布整頓公告,中止破產程序。
四、制定整頓方案
企業主管部門見到整頓公告後,應協助企業擬定整頓方案,並交企業職工大會討論,原企業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主持整頓工作。
五、企業整頓情況的監督
擬破產的企業進入整頓階段,其整頓的情況由企業職工大會和債權人進行監督,負責整頓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向職工大會和債權人會議報告整頓情況。對企業整頓的過程,
職工大會和債權會議應作全程監督,監督企業是否認真執行和解協議,有無隱匿、私分、無償轉移財產或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物、放棄債權等不法行為,如發現有不法行為,應立即向人民法院報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序。
六、裁決整頓結果
企業經和解整頓後,能按和解協議解決與債權人的債務糾紛,按協議清償債務,人民法院應公告終止破產程序,恢復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反之公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序。
6. 債權人和股東有些什麼區別!!課本上沒有,該從哪些方面回答
債權人和股東的區別如下:
1、股東擁有的是所有權,債權人擁有的是債權。
2、股東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轉讓。債權到期後,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請求償還。
3、股東擁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參與公司決策。債權人擁有債權與決策權無關。
4、股東的股權沒有期限。債權人的債權一般只有2年的訴訟時效,過期就喪失勝訴權。
5、股東可以享受分紅。債權人最多隻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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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資格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資格取得
一、原始取得
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為兩種情形:
1.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於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通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2.設立後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二、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也稱為傳來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並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受人就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於善意取得不用依賴於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般來講,股東資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處分性,法律所禁止處分的股份不能構成善意取得;
(3)須從無權利人處取得,如果轉讓人為正當權利人,則無需啟動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時主觀上善意,無惡意或重大過失,若明知或怠於注意讓與人無權利之事實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權;
(5)依法律規定的股票轉讓方法取得股票,記名股票以背書方式取得,無記名股票交付即可。
7. 股東可以成為債權人嗎
可以。
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股東是股份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8. 債權人和股東的區別是什麼
股東是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其他合法途徑出資並獲得公司股權,並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嚴格來說,在公司法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內涵有所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是指在公司成立時向公司出資或在公司成立後依法繼受取得股權。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是指在公司設立時或設立後合法取得股份,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一般來說股份有限公司的啟動資金比有限責任公司多。
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
9. 公司的債權人是不是股東,和股東有什麼區別嗎
債權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貸款債權人最關心的是債權的安全,包括貸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償付。
股東是股份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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