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由兩名股東投資,執行董事不是股東,監事是股東,經理是股東,請問這樣可以嗎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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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董事不是股東,那麼對於執行董事的任職文件及股東會決議,用「選舉」二字可以嗎?===》可以。
選舉是不是指是股東裡面選舉出來的,另外,不用選舉用什麼。====》就是選舉,可以選舉第三方。
還有,經理是股東,經理的任職文件用聘任可以嗎?======》經理聘任書由執行董事來簽字。
B. 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嗎
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
執行董事,它本身作為一個董事是參與企業的經營,執行董事也稱積極董事,指在董事會內部接受委任擔當具體崗位職務,並就該職務負有專業責任的董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其職責為:
董事會成員中至少有一人擔任執行董事,負有積極的履行董事會職能責任或指定的職能責任。
因董事會職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股東要求董事會承擔賠償責任的,該原因發生時並未明確歸屬某位董事職責分工的,則所有執行董事應當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應當參照公司法中關於董事會的規定,由公司章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 公司執行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的股東有什麼法律風險
有沒有法律風險和是不是股東沒有什麼關系
主要看你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有沒有違法的地方
監事因為不參與公司經營,基本沒有任何任何風險
執行董事可能平時執行公司事務多一些,要注意工作中自己不要違法、公司不要違法就好
D. 執行董事可以不是股東。那當執行董事不是股東時,公司章程要寫上執行董事的姓名和相關信息嗎
在公司章程中,執行董事的姓名和相關信息可以不寫,但在公司章程中要寫明執行董事的權利和義務。
E. 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嗎
執行董事不需要是股東,因而也不一定是股東會成員,因為股東會是由股東組成的,是股東行使權利的場所。在小規模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立董事會,而只設一名執行董事,該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但他不一定是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