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設立幾名執行董事如公司有5名股東可否設立5名執行董事
在公司法意義上,執行董事出現在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五十條: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法並未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且實踐中,執行董事只有一個,代表公司對外開展經營活動。
『貳』 股份有限公司有沒有執行董事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如果有限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可以不設董事會,只設一名執行董事。
股份公司按照規定,必須設置董事會,因此,股份公司從法律上講,不存在執行董事一職。
『叄』 公司執行董事是什麼意思
執行董事是作為法定意義上的執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是指規模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設立董事會的情況下設立的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職務。
職能權利
執行董事的職能應當與一般公司的董事會職權相同。
參照《公司法》第四十六條對於董事會職權的規定,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3)執行董事股份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職能責任
董事會成員中至少有一人擔任執行董事,負有積極地履行董事會職能責任或指定的職能責任。
因董事會職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股東要求董事會承擔賠償責任的,該原因發生時並未明確歸屬某位董事職責分工的,則所有執行董事應當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應當參照公司法中關於董事會的規定,由公司章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也可以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肆』 股權董事和執行董事的區別
股權董事:佔有公司的股份成為了董事,但不在公司裡面任職。
非股權董事是指只持有少量股權或根本不持有股權而參加董事會的董事。
執行董事也稱為積極董事,它本身作為一個董事是參與企業的經營,指在董事會內部接受委任擔當具體崗位職務,並就該職務負有專業責任的董事。執行董事也是公司的職員。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伍』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設執行董事嗎
股份公司須設立董事會,不能單獨只設一名執行董事。通常講到的有些提法,並非法律上的用語。股份公司提到執行董事,不是法律上的含義,這里表示的是一種職務。再比如,通常稱呼中的法人(指公司登記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確切的法律術語應是法定代表人,而法人在法律上是相對於自然人而言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