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兩家澄清與己無關,一家沉默,捲入高架橋垮塌事件的三家上市公司都是哪些
近日有關高架橋垮塌事件可以說是引起了人們極大的關注,確實這樣的事情真的是讓人想著就非常的後怕,當時的幸運者雖然沒有受傷但這種事情帶來的內心創傷那肯定是無法磨滅的啊,那可是讓人想起就非常後怕的經歷,而那些沒有經歷這種事情的人知道這樣的事情以後上高架難免會擔憂,橋會不會也塌。對於這個事情,有兩家其實已經澄清和自己無關了,但還有一家卻還在沉默,那麼捲入這起事件的公司都是哪三家呢?

這橋的質量簡直就是豆腐渣工程啊。而這次還沒有發出澄清說明的中設股份是一家於1987年8月成立的公司,在2004年的時候才正式的成為有限公司,可以說是一個有點年頭的公司,希望這個公司可以給出我們滿意的答案。
Ⅱ 上市公司入黨組織部有什麼好處
以前福利不錯,現在不行了,反腐嘛沒好處了。
Ⅲ 西三煤電反腐都查哪些人
西山煤電屬於山西焦煤集團最大的子公司,目前在10前山煤礦礦四個孩子都披嗯礦,官地礦,西銘,白家莊礦山礦礦井5馬蘭,屯蘭礦,東曲,戲曲,縣該鎮以結束我的斜溝西山煤礦山西焦煤集團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西山煤礦總公司西山煤礦總公司,現為上市公司的主山5礦和西銘所以不屬於官方西山煤電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Ⅳ 國家大力提倡反腐倡廉,杜絕貪污受賄,而近日聽說:既然把強行受賄說為罰款。要求把款打入其私人賬號。
我和你說哈 你這個在這問沒用 你可以網路抖索中國之聲 裡面有實名舉報中國之聲會幫你處理的你得報出來才會有人關注你
Ⅳ 怎樣懲治腐敗以及反腐的重要性
對方在立論中談到朱元璋的整治吏治,他從登基到「駕崩」,盡管「殺盡貪官」運動始終沒有減弱,但貪官現象始終沒有根除。他晚年只能發出「為何貪官如此之多,早晨殺了,晚上又生一撥」的哀嘆。這樣治標不治本的懲治永遠沒有結局,這不也正說明我方觀點反腐倡廉重在預防嗎?
T反:我方並不認為懲治能夠解決所有的腐敗問題,但在反腐形勢依然嚴峻的今天,必須把懲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同時輔以其他預防措施以達到反腐倡廉的目的。
正:今天的辯論賽場很乾凈啊,當一個人准備把垃圾扔在地上的時候,我們是提醒他不要扔垃圾有意義,還是等他扔了垃圾罰5元錢有意義啊?
Q反:我方多次強調,懲治具有雙重功能,既可以讓腐敗分子付出代價,又可以警示他人。當前社會的腐敗現象還比較嚴重,就好像是一棵樹長了不少蟲子,這個時候需不需要想辦法把蟲子除掉呢?
正:蟲子當然要除掉,但是更重要的是吸取教訓,給其他的樹做好預防工作。我們與其等成片的樹木生蟲再花大力氣治蟲,還不如之前就花幾元錢給樹刷上石灰防蟲,這才是最合理的做法。
C反:防蟲並不等於殺蟲啊,蟲子沒死,照樣會禍害樹木。遏制腐敗現象,要講時效、算成本。腐敗現象多存在一天,群眾的利益就多損失一天,對方辯友對此還視而不見嗎?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所產生的社會價值難道不比有限的金錢具有更重要的意義嗎?
正:依照對方辯友邏輯,為更多的社會價值,我們反而要倡導腐敗了。況且清廉官員產生的社會價值不比懲治腐敗來的更好嗎?
P反:老百姓在崇敬清廉的同時,更多還是擔心腐敗的孳生呀!香港廉政公署有一種窮追不舍的反腐精神:「只要你貪污,就算死了也要把錢追回來。而且還要把錢生的錢也追回來」,懲處做到這樣徹底,還有多少人敢腐敗呢?
正:沒有反腐倡廉的預防機制,反腐精神從何而來,實行反腐精神的人從何而來?
C反:對方辯友不要一篙子打死一船人嘍。不貪心的人靠自律也能反腐,貪心的人即使整個世界放在他面前,他也不會滿足。腐敗分子停止腐敗行為,到底是受到了廉政簡訊、廉政影片的啟發,還是受到了嚴肅懲治、加強追究這把反腐利劍的威懾呢?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對155名受賄人員的調查顯示,89.5%的受賄人員認為廉政教育收效甚微。
正:河南省交通廳從曾錦成腐敗被懲治,接著一任又腐敗又被懲,第三任還腐敗還被懲,按照對方觀點,還不重預防可能還會有第4任第5任甚至第N任前腐後繼,這樣惡性循環,在懲治取得一個又一個成果的同時,我們黨培養的幹部卻因為不重反腐倡廉預防工作而倒下了一個又一個,對方辯友不覺得這是一種悲哀嗎?
P反:重在懲治並不代表不去預防。三任腐敗的交通廳長都被繩之以法,正好說明了懲治的威力,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啊。從曾錦成寫血書「絕不收一分錢」,到張昆桐、石發亮發表廉政宣言,預防不可謂不到位,但他們卻前腐後繼,連連落馬,請問對方辯友:預防對他們產生了多少作用呢?
正:只有人防,物防,技防都全方位發揮效能,形成嚴密的監督預防網,讓有想法的人沒機會腐敗,這才能說是預防到位呀,對方辯友豈能說」發表廉政宣言」就是預防到位呢?要是重預防、預防工作到位了,對方辯友你們恐怕上台說「懲治」的機會都沒有了!同時我們要看到現在不貪的人是大部分,對方辯友這樣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措施能起到作用嗎?
T反:原來對方辯友也承認發表廉政宣言沒有多大效果啊。良醫治病講究對症下葯,面對當前的腐敗頑疾,我們也只有實施懲治這劑猛葯。政治清明的新加坡正是嚴格按照《反貪污法》嚴厲懲罰,所以政府官員才不敢腐敗啊
正:預防的手段和作用更多,不僅是在反腐方面遏制腐敗的滋生,更在倡廉方面是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如周恩來一生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經常反省預防,便成就了一個舉世敬仰的廉潔典範。
P反:周總理是我最敬佩的人。1959年底,工作人員趁他出差,對西花廳進行了裝飾。總理回來後立即對此嚴肅批評,並撤掉了所有新添置的物品。如果沒對此事進行及時懲處,能保證類似事情不再發生嗎?孟德斯鳩說:有權力的人濫用權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會停止。這個界限在哪裡?在被預防還是被懲治?
正:那我們更應該在濫用權力之前用預防體系去約束他,教育他,做到真正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啊!對方辯友,我縣是國家級文明縣城,外地朋友都說石門環境好,我想這還是預防工作做得好的成效吧!
Q反:衛生創建的時候,一隻蟑螂可值500呢!這難道不是懲治的作用嗎?無懲治的威懾,預防又能有多大成效呢?再者,對衛生做的不好的單位在電視台進行曝光並責令整改,難道不是懲治嗎?
正:對方辯友今天懲治的范圍可真是廣啊,曝光只是警告了小部分,卻是預防了大多數,這不還是預防在起主要作用嗎?我想問對方辯友是做好預防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社會環境得民心,還是懲治貪官讓人看到腐敗眾多得民心啦?
C反:創衛活動中這些大多數是如何被預防住的呢?還不是害怕自己也被曝光嘛。這正是懲治具有預防功能的體現。嚴肅查處貪官既得黨心民心,更得老百姓對反腐敗的信心!
正:一個小區沒有案發而另一個小區發了一件案子但是破了,哪一個小區讓人民更有安全感更滿意呢?
Q反:正是案子被偵破所造成的威懾力,想犯案的人才不敢去犯.積極破案和發了案卻只一個勁地喊防賊,哪一種更讓百姓有安全感呢?《士兵突擊》中有個許三多,我們身邊也有個三多:政策多,口號多,規定多。許三多辦事雷厲風行,這個三多卻是掛在嘴上說完就行。對方辯友怎樣看待後者?
正:政策、口號、規定多絕不等同於全方位的預防,更不等同於預防到位,對方辯友所說的三多現象正說明預防工作還沒真正發揮作用,按照胡主席的說法反腐倡廉建設還應「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另外對方辯友大談特談懲治腐敗,可見對方辯友對腐敗現象是深惡痛絕,那我倒想請問對方辯友,你是希望腐敗發生後以滿足你們的懲治之快,還是希望腐敗現象根本就不發生呢?
C反:我們正是因為希望腐敗不發生,所以才要發揮懲治的威懾力,讓人不願貪,更不敢貪。請對方辯友注意,胡總書記提出的三個更加註重的前面還有一句話,那就是堅決懲治腐敗。沒有哪個腐敗分子是第一次就貪污成百上千萬的,如果他們在一開始腐敗的時候就受到了相應的懲治,他們會在腐敗的路上走得越來越遠嗎?
正:對方辯友請看這幅漫畫,你方為何非要等幹部腐敗了再去懲治,而不建立完善的反腐預防機制,隔斷貪與人的聯系,來保護我們的黨員幹部不受腐敗之害呢?
Q反:靠預防能杜絕腐敗發生嗎?高尚的道德也只能減少沖動啊。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紀委書記曾錦春、副市長雷淵利等158名官員捲入腐敗案,難道是這些腐敗分子都沒有受到過廉政教育嗎?難道是他們的單位都沒有制定過預防腐敗的制度嗎?
正:對方辯友他們難道不知道東窗事發的後果嗎,但還是貪了。我們預防的大網破了點口,就能說這張網就不重要了嗎?重要的是修補漏洞,更全面地預防啊。
T反:沒有嚴肅懲治,預防的約束作用在哪裡? 「事前轟轟烈烈,事後無聲無息」的做秀,只會造成《工作規劃》的落空,為腐敗者所竊笑!當前各種反腐舉措你方唱罷我登場,但這些舉措又制止了多少腐敗呢?
正:這些舉措不正如春雨嗎,是潤物細無聲啊!對方辯友如果你的兒女說:我希望有個廉潔的好爸爸,這對你心靈的震撼要比看到貪官的下場來的更重吧。你方為何一定要重懲治輕預防本末倒置呢?
P反:預防在前面,所以預防就最重要,照這種邏輯,散步的時候我走在您的前面,我就比您更重要了嗎?通過查處大案要案,及時發現工作的漏洞,從而有針對性的加強制度建設,這不正發揮了懲處的治本功能嗎?
正:制度建設正是一種預防措施啊。
T反:沒有懲治,不知道問題的根源在哪裡,何談預防的針對性?據10月份召開的常德市預防和懲治集體腐敗工作會議通報,2006年以來,我市共發生了50多起集體腐敗的典型案件。集體腐敗就像傳銷一樣,如果沒有通過懲治來斬斷利益的鎖鏈,這種惡性發展能停止下來嗎?
正:當預防到位的時候,沒有利益的鎖鏈,還需要斬斷嗎?房間里是給窗戶安上窗紗還是不停的打蚊子,哪樣效果更好呢
Q反:密網難防漏網之魚。如同懲治辦法多種多樣,殺蚊的方法並不僅只有單一的「打蚊子」。再者,蚊子直接被殺死了,沒有紗窗的那些人也不會遭受蚊蟲之害。
Ⅵ 犯罪但未被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任新三板上市公司高管嗎
一、《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第一百四十七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規定: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6.3 申請掛牌公司、掛牌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本業務規則、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其他相關業務規定的,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並記入誠信檔案:1、通報批評;2、公開譴責;3、認定其不適合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認定為不適合任職的人員不得擔任掛牌公司董事、監事、高管。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准指引(施行)》
掛牌公司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和遵守《公司法》規定的任職資格和義務,不應存在最近24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
關於掛牌公司管理層誠信的要求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試行)》第二十二條:調查公司管理層的誠信情況,取得經公司管理層簽字的關於誠信狀況的書面聲明,書面聲明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最近二年內是否因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自律規則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
(2)是否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處於調查之中尚無定論的情形;
(3)最近二年內是否對所任職(包括現任職和曾任職)公司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處罰負有責任;
(4)是否存在個人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的情形;
(5)是否有欺詐或其他不誠實行為等情況。
通過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等公共誠信系統,咨詢稅務部門、公司貸款銀行等部門或機構,咨詢公司律師或法律顧問,查閱相關記錄以及其他合理方式,核實公司管理層是否存在不誠信行為的記錄,評價公司管理層的誠信狀況。
三、其他規定:
《公務員法》
第42條相關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第53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第102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和《企業年檢管理辦法》的規定製定的「違法違規人員限制登記名單庫」,對於不按規定參加企業年檢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工商部門列入「黑名單」中,在鎖定期間(有效期為三年),該法定代表人不得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企業名稱亦不能使用。
《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規定:
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經批准在學校設立的高校資產管理公司兼職外,一律不得在校內外其他經濟實體中兼職。確需在高校資產管理公司兼職的,須經黨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並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備案,兼職不得領取報酬。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不得在院系等所屬單位違規領取獎金、津貼等;除作為技術完成人,不得通過獎勵性渠道持有高校企業的股份。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規定:
1、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
(1)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2)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2、本准則適用於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於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領導人員中的黨員;縣(市、區、旗)直屬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科級黨員負責人,鄉鎮(街道)黨員負責人,基層站所的黨員負責人參照執行本准則。
《關於規范財政部工作人員在企業兼職行為的暫行辦法》規定:
財政部副處級以上幹部均不可在外兼職或擔任獨立董事職務。
四、董監高的產生與組成
董事會及經理層產生及其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一百一十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第一百一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由董事會成員兼任經理。
Ⅶ 今年上市公司的業績為什麼會大副上升
這個是比較復雜的問題,涉及好多方面.例如國內的反腐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從而減少了某些方面的支出,人民幣升值對於從國外進口的就相對於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收入等.
Ⅷ 美國是怎麼反腐敗的有什麼樣的制度
反腐敗機構既分權制衡又分工協作,有「三權分立」和「聯邦制」的典型制度。
美國的反腐敗體制貫穿著「分權制衡」的理念,全國沒有統一的、最高的反腐敗協調、執法機構,也沒有統一的、專門的反腐敗法律,州與聯邦、州與州之間的情況又不盡相同,廉政建設和反腐敗職責分散在聯邦和地方的各類政府、議會機構之中,既分工明確、各有側重,又相互制衡。

(8)上市公司捲入反腐擴展閱讀
分權制衡的作用
表面上看,制約和監督政治權力有可能使權力分散,降低效率。但實際上,制約和監督政治權力可以杜絕胡亂決策,避免錯誤決策;即使發生決策錯誤,制約和監督機制也可以作為一種糾錯機制而起作用這樣一來,從長期看,在制約和監督權力的情況下決策效率更高。
另一方面,制約和監督權力使權力循著合理合法的軌跡行使,避免在非法的軌道上浪費能量,從而保證政府職能實現,保證辦正事的效率高和反方向的效率低。
另外,對權力進行監督還能及時發現權力行使和運行中出現的問題或取得的績效,從而在正確事實的基礎上獎優罰劣,激勵權力發揮更大的作用。總之,無論是為了發揮權力的能動作用還是防止權力的破壞性,都有必要制約和監督政治權力。
Ⅸ 黨員幹部可以買賣股票嗎
黨員幹部可以買賣股票,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嚴禁以下幾類行為:
一、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二、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三、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9)上市公司捲入反腐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這樣明文規定:
第八十八條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准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
Ⅹ 上市公司ceo賄賂對股票影響
肯定致命,現在反腐這么厲害,公司業績肯定一落千丈了,不跌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