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發起人股票是什麼意思
發起人發起股票,他自己本身也要購買股份,通俗點說就是,他為了確保對公司或者企業具有主導的地位,他購買的股票數要最大
B. 請問一下發起人股的性質及何時上市的政策
發起人股從字面上講是指公司的創始人所持的股份,也就是founder's share。因為美國股市是全流通的,所以「發起人股」和其他股份沒有什麼區別。在美國根本沒有必要特別設定一個「發起人股」的概念。 (海歸論壇 www.haiguinet.com)
但在中國,因為股市不是全流通的,發起人股當時有暫不上市流通的承諾。比如國內A股股票發行時,招股說明書上無一例外的有這么一段文字說明:「根據國家現有法律、法規規定,本公司發起人股暫不上市流通」。所以中國股市在這里就出了問題。
C.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與股東的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與股東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也稱為創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訂立發起人協議,提出設立公司申請,認購公司股份,並對公司設立承擔責任者。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2、要求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立,視規模大小,規定至少有7人,或其它奇數人數為發起人。發起人並無國籍的限制,但國外公司法一般規定,發起人中須半數以上為本國籍公民,並在國內定居。
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須有行為能力,而法人為發起人者,以企業為限,其餘的社團法人不得為發起人,因為此類法人均非以盈利為目的,性質上不適於擔任發起人。
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3、職責不同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出資,既可以用貨幣,也可以用實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 。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必須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以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發行的股份後,應即繳納全部股款。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抵作股款的,應當依法辦法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D. 股東與發起人、認股人有何種區別
股東就是認股人,指的是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個人或單位。股東(認股人)與發起人的區別有3點:
1、概念不同
股東(認股人)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

發起人是發起組織公司的人或公司的創辦人,包括創立公司、協助公司獲得資本、工具及營業權,從而得以實現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目的,以及促使公司正式營業的人。
2、權利享有時間不同
股東的權利是在公司創立後,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才能享有。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前,發起人就享有一定的權利,主要包括出資方式選擇權和設立方式選擇權。
3、義務不同
股東的義務: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發起人的義務:
(1)以發起方式成立的公司,發起人必須認購公司的全部股份;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
(2)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過程中,應當誠實無他。
(3)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過程中應當勤勤懇懇,盡職盡責。
(4)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在認足一定比例的股份以後,其餘部分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同時必須取得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
(5)對已作出的批准如發現不符合我國公司法規定的,應當予以撤消,發起人對已募集到的資金應當返還給募股人,並應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E. 股東(發起人)是什麼意思
黃東律師:發起人是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的股東,或者是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股東,該股東是****公司.
F. 發起人和投資人股份怎麼算
發起人和投資人股份怎麼算,這是一個常見的股權分配問題。這個問題沒有硬性的規定,股權分配方案都是根據每一個公司的具體情況通過磋商的方式確定的,因此沒有普遍適用的方案。只能給出一些在股權分配時應該考慮的因素。
1、在創始人之間進行權益分配:創始人之間的股權分配是根據投資大小確定的,但是基於其投資多少而獲得的股份份額還要由全體股東來決定。這決定於下面的一些因素。
投資的時間、大小和時期: 投資的時間越早,數量越多,持續的時間越長,創始人得到的股份就越多。
2、權利內容:股權可以轉換成選擇權和控制公司的權利。通常,在公司時間最長的創始人其控制權會多一些。我聽過這樣的說法,一個人有公司至少51%的股分才能保持在公司遇到危機時具有決策權。而且,從理論上說,那些擁有同樣決定權的創始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公司很可能就因此而毀掉。
2、資金:資金對評估公司有重要影響。如果投資5萬美元能得到公司10%的份額,就是說公司價值50萬。如果你需要立刻籌資,這樣的評結果會影響你在談判中的成功幾率。當然如果你其他方面的工作做的好,還是可以獲得較多的天使投資或是風險投資的。
3、投入資金的種類:公司的創始人可以以各種方式出資:有些人以專利權作為出資,有些人以技術作為出資,而有些人則以資金的形式出資。還有人則以自己的信譽和名聲出資,從而可以吸引風險投資或是客戶。有的時候這種好的信譽比實實在在的做生意還要有用。需要明白的是股權分配的關鍵是要對各種出資做出適合的評價。 我們有五個創始人,該如何分配股份呢? 創始人太多就是一個大問題。在公司向外部融資時,你就要考慮如何分配股份,評估出資以及股權稀釋的問題。股東越多,做出決定前的談判工作就越多。
有幾個創始人就很難做到在他們之間作出合適的股權分配方案。當進行IPO或是兼並的時候,創始人集團會希望掌握20%到30%的股份。這對於一個創始人來說就很多了。而這對於幾個創始人來說,就像把一個餅子分成幾塊,每個人對於自己分得的那一小塊都不滿意。 簡而言之,大股東越少越好。如果你的公司已經有幾個股東了,那就要在這幾個人之間對於股份的分配作出合理的方案。 投資者想得到多少? 基本的公式很簡單:如果你需要籌資500萬,而投資者認為公司價值1500萬,你就要給出公司股份的33%。
不同的投資者以不同的方式評估公司。有些人看重想法、資產、市場規模和管理團隊。而有些人看重財務項目。有些人只是為了尋找好主意,並由此在談判中決定他們的股份份額。
4、曾經詢問過兩個風險投資家,一些剛剛接受投資的企業家和一些天使投資人一個共同的問題:通常公司在第一次融資時,會出讓多少股份?雖然有一個風險投資說是5%,但是通常的看法是第一輪的投資者一般會拿到25%到45%的股份。 一個企業家強調說:「最好在公司未上市前,管理層和創始人應該要多少股份?」答案是:越多越好,至少25%。 企業家有一個重要觀點,如果是按照錢來計算,在公司初創時期擁有的股份比在公司發展中期擁有的股份要值錢的多。 只是一段時間投資的人會獲得多少股份呢? 不會太多。因為事實上,在公司的起步階段,每個人幾乎要投入150%的時間和精力來建立公司。風險投資人堅持認為要把股份分配給正在參與公司建設的人。每一個長期在公司的創始人都有一個多年的投資時間表,許多風險投資人都不願意將股份分配給只有一段時間投資於公司的人。 對於以前的投資的處理辦法通常是對於以現金的方式獲得股份的人讓他們擁有股票可以給他們更大的自由,而他們也不再會有其他的要求。 在第一個談判回合後的所有權關系是怎麼樣的? 按照Advent International 的Ann Bilyew的看法,第一個回合的結果是:天使投資人:20 – 30%期權:20 %風險投資:30%–40%
G. 股票發行人與發起人區別
一,股票發行人與發起人區別:
發行一般都是證券公司代理的,發起是公司的發起者
任何一間想發行股票的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發起人是指當決定成立一間股份公司,都叫股票發行人沒有股票發起人一說,那些初始認購股份的法人或個人,無論是首次公開發行還是增發這兩個概念是不同的、配售,只有股份公司發起人一說。
H. 什麼是境內發起人股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也稱為創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訂立發起人協議,提出設立公司申請,認購公司股份,並對公司設立承擔責任者。
《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第十條規定:「公司發起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法人(不含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作為發起人時不能超過發起人人數的三分之一。自然人不能充當發起人。」根據這一規定,下列人不能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一、自然人;二、私營企業;三、外商獨資企業。當時作出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與國家剛頒布的《私營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相銜接。
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 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 5 人。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出資,既可以用貨幣,也可以用實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必須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並摺合為股份。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 20 % 。
所以境內發起人股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所擁有的公司的股票,我理解為法人股
I. 轉配股,發起人股是什麼股
轉配股是國家股,法人股的持有者放棄配股權,將其有償轉讓給其他法人或社會公眾,這些法人或社會公眾所認購的新股 就是轉配股
發起人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作為「法人」的「發起人」向該股份有限公司出資所形成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