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規則
1、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臨時股東大會不定期召開。公司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召開股東大會的,應當報告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公司股票掛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說明原因並公告。
2、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聘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並公告。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有權向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收到提議後10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
除公司法有規定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方法,也因決議事項的不同而不同。普通決議事項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特別決議事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規定,特別決議事項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⑵ 召開股東大會前後分別對股票有什麼樣的影響
股東大會決定分紅對股票的影響:
1、分紅比例超過業績增長,這樣股票的每股收益將逐漸下降。
2、分紅比例與業績增長相同,這樣股票的每股收益長期維持不變。
3、分紅比例低於業績增長,結果是每股收益持續增長。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第六項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2)金科股東大會投票結果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公司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一般指年度或半年度會議,一年召開幾次定期會議,何時召開由公司章程規定,定期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不設董事會的公司由執行董事召集。注意,董事長不是會議召集人,執行董事則是股東會召集人。
臨時會議則是在公司出現特殊情況時,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監事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和召集臨時股東會。
⑶ 今天股東大會結果怎樣
結束之後公司會有公告,多關注一下
⑷ 股東大會投票比例多少通過決議
一般是要超過50%~但現實生活中~例如上市公司持有一百股的小散戶有很多~不會為了經營政策跑一趟外地~甚至東北的跑一趟海南開股東大會~這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會有股東不在場~別拿散戶不但股東啊~現實生活有類似很多這樣的情況~所以股東大會一般超過20%~30%投票比例就可以了~
⑸ 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一般是在會後多少天公布
在會後一天公布!
⑹ 股東大會網上投票怎麼回事我前幾天買了某公司股票,他們打出公告,要開什麼零時股東大會,有現場會議和
你好,來股東大會網路自投票需要登錄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然後參加網路投票。或者是投資者登錄股東大會互聯網投票平台,確認了股東的身份以後,參加網路投票。之後可以登錄股東大會互聯網投票平台,查詢具體的投票結果。在投票時,請注意投票開放時間。
⑺ 臨時股東大會增加網路投票是什麼意思
由於上市公司股東散步全國各地,乃至兩岸三地,召開股東大會時,股東參會費用都是自理的,那麼股東現場參會的成本實際上是很高的。你想想,假如你是我公司股東,我在烏魯木齊,你在內地沿海地區,你來參加一次股東大會光機票錢就好幾千塊了,還不算住宿和吃飯費用,而且就算你親自出席了,但由於持股比例的原因,可能對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也起不到什麼決定性作用,所以很多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民)就放棄了作為股東所具備的重大事項決策的參與權利。
那麼為了方便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民)參與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提高中小股東的的話語權,體現公司決策的民主性,才推出了網路投票------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的事項,股東們坐在家裡通過互聯網或交易系統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投票了,這樣就大大降低了股東參會成本,又提高了他們的參與比例。
⑻ 股東大會投票權和持股數有關系嗎就是說不論我持有多少股,只有1次投票權嗎
有關系的。不管持有多少股票,投票只能有一次,根據持有股票多少決定票數,100股一票。如果持有股票少,權利份額也就會無足輕重,如果持有股票多,權利份額也就重。
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權。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優先股有優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餘財產的權利,但這部分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一般沒有表決權。
或者要受到種種限制;但是若優先股的股息被拖欠,這部分股東通常具有表決權。表決權可以由股東委派他人行使。
大股東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從而控制該股份公司。

(8)金科股東大會投票結果擴展閱讀:
股東大會決權原則:
一股一表決權原則是股東平等原則特別是股份平等原則在表決權領域的必然體現。依股份平等原則,每一股份所蘊含的表決權和表決力是完全平等的,為便於計算和比較諸股東表決權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決權原則之承認。
一股一表決權原則與資本多數決原則並不是互相矛盾的,相反,前者是後者的邏輯基礎,後者則是前者的題中應有之義。這是由於一股一表決權原則與一人一表決權原則是截然相反的,前者置重干投資數額上的平等。
而後者則置重於表決權行使主體人數上的平等。既然股份公司這種典型的資合公司不實行一人一表決原則,故貫徹一股一表決權原則的必然結果是導致資本多數決原則,而非人頭多數決原則。一股一表決權原則為強行性法律規范中的效力規定。
除非公司法另有規定,公司不得以其章程或股東大會決議設立一股一表決權原則之例外,如限制或剝奪某種股份或股東的表決權,規定一股有數個表決權。至於董監選任決議中的累積投票制度是否為一股一表決權原則之例外舊本通說採取否定態度。
因為累積投票制度無非是把每一股份在數個選任決議中對候選人所享有的數個表決權合並在一個選任決議中行使而已,仍以一股一表決權原則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