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重大資產重組自行終止後多久可以重新申請重組
6個月。
在上市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後,交易所將啟動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核查程序,如發現股票交易明顯異常,交易所將及時把結論告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自主決定是否終止重組。如決定終止重組,上市公司需承諾6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
(1)交易所重大資產重組擴展閱讀:
資產重組要保持企業競爭性和壟斷性的統一。資產重組必然會導致大企業、大集團的產生,這樣會產生規模效益,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但是這樣可能會造成壟斷,而市場經濟的活力就是有競爭機制帶來的。所以在資產重組的過程中,要形成一定有規模的大企業,同時要避免產生壟斷性的企業集團。
❷ 重大資產重組預案需要交易所審核嗎
正常情況下是三周到三個月,特殊情況下半年。祝好運。
❸ 重大資產重組 回復交易所問詢之後 多久能通過
上市公司年報公布前一個月是窗口期,證監會規定是不能重組和籌劃重大事項的!該股即使有資產注入題材,也要等年報公布後。雙方都同意重組再進行重組。
❹ 重大資產重組,是什麼意思~是好還是不好!
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的實質在於對企業邊界進行調整。從理論上說, 企業存在著一個最優規模問題。當企業規模太大,導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當剝離出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業務;當企業規模太小、業務較單一,導致風險較大,此時就應當通過收購、兼並適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種經營,以降低整體風險。 從會計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與其他主體在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諸項目之間的調整,從而達到資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為。 資產重組根據重組對象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和企業股權的重組。資產和債務的重組又往往與企業股權的重組相關聯。企業股權的重組往往孕育著新股東下一步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 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包括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託管資產、受贈資產,對企業負債的重組主要指債務重組,根據債務重組的對手方不同,又可分為與銀行之間和與債權人之間進行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根據是否涉及股權的存量和增量,又大致可分為戰略性資產重組和戰術性資產重組。上述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屬於在企業層面發生、根據授權情況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即可實現的重組,我們稱之?quot;戰術性資產重組",而對企業股權的重組由於涉及股份持有人變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如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審核或核准,涉及國有股權的還需經國家財政部門的批准,此類對企業未來發展方向的影響通常是巨大的,我們稱之為"戰略性資產重組"。戰略性資產重組根據股權的變動情況又可分為股權存量變更、股權增加、股權減少(回購)三類。 股權存量變更在實務中又存在股權無償劃撥、股權有償協議轉讓、股權抵押拍賣、國有股配售、二級市場舉牌、間接股權收購等多種形式,股權增加又可區分為非貨幣性資產配股、吸收合並和定向增發法人股三種方式,而股權回購根據回購支付方式不同,則可分為以現金回購和以資產回購兩種形式。
❺ 證券交易所對重大資產重組事後審核時間是多久
這個不一定 要股東 懂事 商量出統一的方案出來 復盤的時候 會漲停幾個交易日的
❻ 上市公司有重大資產重組意向前,需要向證券交易所還是證監會報告
一般這種信息之前是看不到的,只有證券所證明重組事實後,將該司股票停牌後才能看的到披露的消息。
❼ 請問證券交易所出具的許可類重組問詢函和非許可類重組問詢函過代表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一定採納
如上市公司未按規定編制重組方案或違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交易所可發函要求公司說明;公司需完整披露交易所有關問詢函件。
許可類資產重組 第十三條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要求外。
主板(含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規定的其他發行條件;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屬於金融、創業投資等特定行業的,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
(7)交易所重大資產重組擴展閱讀:
職責:
(1)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2)證券交易所有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
(3)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4)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並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對異常交易的情況提出報告。
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准確地披露信息。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❽ 什麼是重大資產重組
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的實質在於對企業邊界進行調整。從理論上說, 企業存在著一個最優規模問題。當企業規模太大,導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當剝離出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業務;當企業規模太小、業務較單一,導致風險較大,此時就應當通過收購、兼並適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種經營,以降低整體風險。
從會計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與其他主體在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諸項目之間的調整,從而達到資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為。
符合下列三種條件的任意一種都屬於重大的資產重組:
第一,購買、出售、置換入的資產的總額占上市公司Recently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報表總資產的比例達50%以上;
第二,購買、出售、置換入的資產凈額(資產扣除所承擔的負債)占上市公司Recently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報表凈資產的比例達50%以上;
第三,購買、出售、置換入的資產在Recently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主營業務收入占上市公司Recently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報表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達50%以上。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1、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2、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3、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