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5年改革後的證券從業資格證考試 考2門只過了一門的話那之後考還要
證券從業資格證考試分為一般從業資格和專項業務資格,如果你考的是一般從業資格的話,成績是長期有效;考2門過了1門,下次考沒過的那門即可。
Ⅱ 2015年下半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科目與上半年有什麼不同
您好,自2015年7月起,從業考試改革的相關措施將陸續實施。屆時,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將由原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分析和證券發行與承銷五個科目調整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兩個科目。
Ⅲ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科目有幾科
過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就具備從業資格了,要是做其他業務,還得考專業科目。
愛考網設有基金、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考題研究部門,專門從事於對歷年各個考試的知識點和題型分析和研究,精確地把握住了各個考試的出題規律。歷經7年,題庫系統沉澱了上千萬道精華考題,並持續不斷更新。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每道題目都被頻繁地調取練習, 積累了海量的用戶使用數據。
Ⅳ 2015-2016證券從業考試科目有哪些
自2016年1月1日起,改革前的考試測試科目不再開考,所有考生只能報考新的科目。入門資回格考試科目設定兩門答,考試科目分別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各專業資格考試設相應考試科目1門。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的考試科目分別對應為《投資銀行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各管理資質測試的考試科目均設1門,分別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
這才是最正確的,但是我也不知道基金去哪裡了,可能要去考中國基金投資業協會舉辦考試吧,這是中國證券業協會舉辦的。這有點差別的
Ⅳ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科目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
1、基礎科目:《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2、專業科目:《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證券投資基金》。
其中基礎科目為必考科目,專業科目可以自選。
2016年6月,在原計劃安排一般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增加《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兩個科目的專項資格考試 。
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證券資格是進入證券行業的必備證書,是進入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上市公司、投資公司、大型企業集團、財經媒體、政府經濟部門的重要參考。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登錄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按照要求報名。報名費每單科人民幣 70元,繳付方式、收據、准考證列印等有關事項請仔細閱讀協會網站報名須知。
Ⅵ 201511月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科目
證券從業入門資格考試科目設定兩門,名稱分別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各專業資格考試設相應考試科目1門。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的考試科目分別對應為《投資銀行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各管理資質測試的考試科目均設1門,分別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
Ⅶ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需要考哪些科目
證券業從業人員考試科目劃分為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和管理類資格考試三種類別。
一般從業資格考試考兩門:
從業資格考試,即「入門資格考試」,主要面向即將進入證券業從業的人員,具體測試考生是否具備證券從業人員執業所需專業基礎知識,是否掌握基本證券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要求。入門資格考試科目考兩科,名稱分別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兩科考試成績合格獲得入門從業資格。
專業資格考試根據不同專業方向分為三類:
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即「專業資格考試」,主要面向已經進入證券業從業的人員,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履行法定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專業操守。
各專業資格考試設相應考試科目1科。
保薦代表人: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投資銀行業務》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
證券分析師: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
證券投資顧問: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
各管理資質測試的考試科目均設1科:
管理類資格考試,即「管理資質測試」,主要面向擬任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測試考生是否掌握在證券經營機構履行經營管理職責所必備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標准。
各管理資質測試的考試科目均設1科,分別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
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公司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擁有《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一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和監事長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四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公司合規總監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資格考試測試合格人員,具備其他相應規定條件,在合格成績有效期內可以申請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或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