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券公司都有什麼產品
固定理財,公墓私募,收益憑證,海外產品,小部分海外保險。
2. 什麼是證券都有什麼種類
證券定義
證券是有價證券的簡稱,是一種表示財產權的有價憑證,持有者可以依據此憑證,證明其所有權或債權等私權的證明文件。
證券也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是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按其券面所載內容取得應有權益的書面證明。
證券分類
1.貨幣市場證券:政府、金融機關、企業等為籌集短期資金而發行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有價證券。
國庫券(Treasury Bill,TB)
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BA)
可轉換定期存單(Certificate of Deposits,CD)
商業本票(Commercial Paper,CP)
第一類商業本票(CP1),又稱「交易性商業本票」或「自償性商業本票」
第二類商業本票(CP2),又稱「融資性商業本票」
附買回協定(Repurchase Agreement)
2.資本市場證券:政府、金融機關、企業等為籌集長期資金而發行到期日在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
政府債券(Government Bond)
抵押債券(Mortgage Bonds)
零息債券(Zero-Coupon Bonds)
分期還本債券(Serial Bond)
信用債券(Debenture)
附屬信用債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
收益債券(Income Bonds)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s)
贖回債券(Callable Bonds)
金融債券:專業金融機構為籌措長期資金,所發行的債券憑證。
特別股(Preferred Stock)
普通股(Common Stock)
拓展資料:
證券實質上是具有財產屬性的民事權利,證券的特點在於把民事權利表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相結合,權利體現為證券,即權利的證券化。它是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和過程用證券形式表現出來的一種法律現象,是投資者投資財產符號化的一種社會現象,是社會信用發達的一種標志和結果。
3. 證券公司理財產品有哪些
現在證券公司的理財產品真是太多了,有定期的,有活期的,其風險和收益與銀行理財產品差不多,你要做作業可以打開幾家主要的證券公司(如中信,銀河,海通,興業,國金等)的網站查看它們的理財產品。
4. 證券可以分為那幾大類,各類所包含的證券形式有哪些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它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有價證券和憑證證券兩大類。
憑證證券則為無價證券,包括活期存款單、倉單、借據、收據等。
5. 證券產品適合哪些項目
網路推廣工作有很多,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去:一,網路競價方面的推廣;競價的工作也比較細,比較雜,相對也比較精準;想要到企業內部的帳戶調整好,有排名有顧客有咨詢量,不是一個操作人員所能完成的,基本上需要:一個熟練的競價人員;一個好的網頁程序員;定時策劃活動的人員;一些好的網銷客服人員;一個及時發現市場動態的管理人員。以上人員一起配合,才會有更好的咨詢量,成交量,以及業績量。二,網路免費推廣;網路的免費推廣有很多,可以分為:知道,貼吧,經驗,文庫,網路等;以及外圍被網路收錄上來的分類站點,官方平台,以及大型商務平台等。這些都是細活,不是一時半會就能操作好的,也同樣不是一個人員能操作過來的,想要做精、做強、讓口碑待續不斷,需要的人員也將是精益求精。建議從以下幾點考慮:文案人員;網路免費信息發布人員;官方站點維護人員;口碑回答與提問人員等。不管是哪一個點,都建議做到位,做到精,堅持做,做細!
6. 證券主要有哪些種類
1、貨幣證券,可以用來代替貨幣使用的有價證券則商業信用工具,主要用於企業之間的商品交易、勞務報酬的支付和債權債務的清算等,常見的有期票、匯票、本票、支票等。
2、資本證券,它是指把資本投入企業或把資本供給企業或國家的一種書面證明文件,資本證券主要包括股權證券(所有權證券)和債權證券,如各種股票和各種債券等。
3、貨物證券(商品證券)是指對貨物有提取權的證明,它證明證券持有人可以憑證券提取該證券上所列明的貨物,常見的有棧單、運貨證書、提貨單等。
(6)證券產品包含那些擴展閱讀:
證券交易特點
1、證券交易是特殊的證券轉讓
是指證券持有人依轉讓意思及法定程序,將證券所有權轉移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其基本形式是證券買賣。在廣義上,證券轉讓還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實將全部或部分證券權利移轉給其他人的行為或者設定證券質押行為等。
所謂依照特定法律事實發生的轉移,包括因贈與、繼承和持有人合並等發生的證券權利轉移;所謂設定質押,為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證券作為債務擔保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30條,證券交易主要指證券買賣,即依照轉讓證券權利意思而發生的轉讓行為。
2、證券交易是反映證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
流通性是確保證券作為基本融資工具的基礎。證券發行完畢後,證券即成為投資者的投資對象和投資工具,賦予證券以流通性和變現能力,可使得證券投資者便利地進入或者退出證券市場。
不同證券的流通性存有差異,股份公司依法發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會公眾股股票可依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交易規則自由轉讓外,公司發起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內不得轉讓,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響。
3、證券轉讓須藉助證券交易場所完成
證券交易場所是依法設立、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包括進行集中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協議完成交易的無形交易場所。前者如國際上著名的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和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屬於集中交易場所。
後者如美國全美證券商自動報價系統(NASTAQ)以及各國的店頭交易場所,我國場外交易場所主要包括原有的 STAQ和NET兩個交易系統。
4、證券交易須遵守相應交易規則
為確保證券交易的安全與快捷,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發展,我國頒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證券法》是調整證券交易的特別法,《公司法》對股份及公司債券轉讓也規定有原則性規則,《合同法》作為調整交易關系的一般法律規范,同樣適用於對證券交易關系的調整。
其他法律、法規如《民法通則》、《銀行法》、《保險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間接地調整著證券交易關系。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自律性規范,也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