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股大股東6個月內要減持百分之五,股票還能漲嗎
最近資金在流出。短期可能會有點下跌,但是股票的位置不是很高,看ENE和顧比均線應該還是有上漲趨勢的,可以持股看看,畢竟下周打新資金迴流對股市有提振的
⑵ 大股東協議轉讓特定股份是否要遵守出讓方、受讓方在6個月內繼續遵守減持比例的限制
根據《上市公司來股東、董源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特定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6個月內共同遵守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合計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的規定,即共用該1%的減持額度。受讓方持股5%以上或者為控股股東、或者為董監高的,還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關於大股東減持、董監高減持的規定。
⑶ 證監會超越法律規定,禁止他人賣股票(比如大股東不得在6個月內減持什麼的),是否非法
證監會就是管理者,國務院賦予他這些權利制定交易規則及對一些異常交易者的處理。,不存在非法一說。
⑷ 持股5%以上大股東6個月內不得再減持 什麼意思
六個月內不能拋售股票
⑸ 配股6個月內不減持股份是什麼意思
沒有大股東6個月內不能減持的法律規定。可以在公司章程里這樣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⑹ 上市公司高管六個月不能減持 包括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嗎
這個是必須的,增持和原先持有的股票都不能賣,要不然怎麼救市。本來市場就不好,還大賣特賣的話,肯定價格越跌越狠了
⑺ 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是什麼意思
「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的意思 有三點:一是大股東要減持股票;二是減持時間的起點是本公告三個交易日之後算起始日;三是減持結束日是起算日之後的六個月之內。6個月之後就不再減持。
⑻ 大股東6個月內不得減持,對散戶有利嗎
實際作用有限,僅僅從心理上安慰一下股民,尤其是對流動性超大的藍籌。
⑼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深交所有關負來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自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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