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際股票市場的國際性體現在哪些方面
:1.一國股票市場的對外開放
2.企業籌資市場的多元化
3.股票投資主體和交易主體的國際性
2. 股票交易市場的構成
流通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有:
(1)股票持有人, 在此為賣方;
(2)投資者,在此為買方;
(3)為股票交易提供流通、轉讓便利條件的信用中介操作機構,如證券公司或股票交易所。
交易所市場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交易所會員、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人在證券市場內集中買賣上市股票的場所,是二級市場的主體。具體說,它具有固定的交易所和固定的交易時間。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股票上市買賣,使原股票持有人和投資者有機會在市場上通過經紀人進行自由買賣、成交、結算和交割。
證券公司也是二級市場上重要的金融中介機構之一,其最重要的職能是為投資者買賣股票等證券,並提供為客戶保存證券、為客戶融資融券、提供證券投資信息等業務服務。
場外市場又稱店頭市場或櫃台市場。它與交易所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證券交易市場體系。場外交易市場實際上是由千萬家證券商行組成的抽象的證券買賣市場。在場外市場易市場內,每個證券商行大都同時具有經紀人和自營商雙重身份,隨時與買賣證券的投資者通過直接接觸或電話、電報等方式迅速達成交易。
作為自營商,證券商具有創造市場的功能。證券商往往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幾個交易對象。作為經紀證券商,證券商替顧客與某證券的交易商行進行交易。在這里,證券商只是顧客的代理人,他不承擔任何風險,只收少量的手續費作為補償。
3. 股票交易市場的簡介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一級市場的運作過程
(一)咨詢與管理
1. 發行方式的選擇:股票發行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
2. 選定作為承銷商的投資銀行。
3. 准備招股說明書。
4. 發行定價。
(二)認購與銷售
具體方式通常有以下幾種:1.包銷 2.代銷 3.備用包銷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都可稱作場外交易。由於這種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的,因而也稱為櫃台交易(OTC,Over -The-Counter)。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Dealers)來組織交易。
·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
·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二板市場(the Second Board)的規范名稱為「第二交易系統」,亦稱創業板,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場所,是與現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二板市場的特徵 1、前瞻性市場
2、上市標准低
3、市場監管更加嚴格
4、推行做市商(Market Maker)制度
5、實行電子化交易
4. 國際期貨市場是怎樣產生的
股票指數期貨產生的背景和發展
隨著證券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機構投資者的成長,市場對規避股市單邊巨幅漲跌風險的要求日益迫切,無論是投資者還是理論工作者,對推出股指期貨以規避股市系統性風險的呼聲都越來越高,決策層也對這一問題極為關注。那麼我國當前推出股指期貨時機是否成熟?股指期貨的推出對證券市場有何影響?如何設計我國的股指期貨合約?從本期起,本版特開辟「股指期貨研究」專欄,對上述問題進行探討。歡迎對股指期貨感興趣的業內外人士參加討論,共同為推動我國股指期貨的研究開發獻計獻策。
同其他期貨交易品種一樣,股指期貨也是適應市場規避價格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
二戰以後,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股票市場取得飛速發展,上市股票數量不斷增加,股票市值迅速膨脹。以紐約股票交易所為例:1980年其股票交易量達到3749億美元,是1970年的3.93倍;日均成交4490萬股,是1960年的19.96倍;上市股票337億股,市值12430億美元,分別是1960年的5.185倍和4.05倍。股票市場迅速膨脹的過程,同時也是股票市場的結構不斷發生變化的過程:二戰以後,以信託投資基金、養老基金、共同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取得快速發展,它們在股票市場中佔有越來越大的比例,並逐步居於主導地位。機構投資者通過分散的投資組合降低風險,然而進行組合投資的風險管理只能降低和消除股票價格的非系統性風險,而不能消除系統性風險。隨著機構投資者持有股票的不斷增多,其規避系統性價格風險的要求也越來越強烈。
股票交易方式也在不斷地發展進步。以美國為例:最初的股票交易是以單種股票為對象的。1976年,為了方便散戶的交易,紐約股票交易所推出了指定交易循環系統(簡稱DOT),該系統直接把交易所會員單位的下單房同交易池聯系了起來。此後該系統又發展為超級指定交易循環系統(簡稱SDOT)系統,對於低於2099股的小額交易指令,該系統保證在三分鍾之內成交並把結果反饋給客戶,對於大額交易指令,該系統雖然沒有保證在三分鍾內完成交易,但毫無疑問,其在交易上是享有一定的優惠和優勢的。與指定交易循環系統幾乎同時出現的是:股票交易也不再是只能對單個股票進行交易,而是可以對多種股票進行"打包",用一個交易指令同時進行多種股票的買賣即進行程序交易(Program trading,亦常被譯為程式交易)。對於程序交易的概念,歷來有不同的說法。紐約股票交易所從實際操作的角度出發,認為超過15種股票的交易指令就可稱為程序交易;而一般公認的說法則是,作為一種交易技巧,程序交易是高度分散化的一籃子股票的買賣,其買賣信號的產生、買賣數量的決定以及交易的完成都是在計算機技術的支撐下完成的,它常與衍生品市場上的套利交易活動,組合投資保險、以及改變投資組合中股票投資的比例等相聯系。伴隨著程序交易的發展,股票管理者很快就開始了"指數化投資組合"交易和管理的嘗試,"指數化投資組合"的特點就是股票的組成與比例都與股票指數完全相同,因而其價格的變化與股票指數的變化完全一致,所以其價格風險就是純粹的系統性風險。在"指數化投資組合"交易的實踐基礎上,為適應規避股票價格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開發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就成為一件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看到了市場的需求,堪薩斯城市交易所在經過深入的研究、分析之後,在1977年10月向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提交了開展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報告。但由於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與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於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管轄權存在爭執,另外交易所也未能就使用道.瓊斯股票指數達成協議,該報告遲遲未獲通過。直到1981年,新任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菲利蒲.M.約翰遜和新任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約翰.夏德達成"夏德椩己慚沸�欏?/FONT>,明確規定股指期貨合約的管轄權屬於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才為股指期貨的上市掃清了障礙。
到1982年2月16日,堪薩斯城市交易所開展股指期貨的報告終於獲准通過,24日,該交易所推出了道.瓊斯綜合指數期貨合約的交易。交易一開市就很活躍,當天成交近1800張合約。此後,在4月21日,芝家哥商業交易所推出了S&P500股指期貨交易,當天交易量就達到3963張。日本,香港、倫敦、新加坡等地也先後開始了股票指數的期貨交易,股指期貨交易從此走上了蓬勃發展的道路。目前,股指期貨已發展成為最活躍的期貨品種之一,股指期貨交易也被譽為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最激動人心的金融創新"。
(一)期貨市場與金融期貨的產生
期貨市場的發展歷史可向前推到十六世紀的日本,不過直到1848年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正式成立後,期貨交易才算邁入有組織的時代。事實上,當初的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並非是一個市場,只是一家為促進芝加哥工、商業發展而自然形成的商會組織。直到1851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才引進遠期合同,蓋因當時的糧食運輸很不可靠,輪船航班也不定期,從美國東部和歐洲傳來的供求信息,很長時間才能傳到芝加哥,糧食價格波動相當大。在這種情況下,農場主可以利用遠期合同保護他們的利益,避免運糧到芝加哥時因價格下跌或需求不足等原因造成損失。同時,加工商和出口商也可以利用遠期合同,減少因各種原因而引起的加工費用上漲的風險,保護他們自身的利益。由於期貨交易所最初和最主要的功能是提供一個現貨價格風險轉移的場所,因此,從期貨交易的合約中即可看到各個時代經濟結構的演變。
在期貨市場150餘年的歷史上,最重要的一個里程碑即是1972年5月16日,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國際貨幣市場(IMM)推出外匯期貨合約(Foreign Gurrency Futures),標志著金融期貨這一新的期貨類別的誕生,從而掀起一個期貨市場發展的黃金時代。1975年10月,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張利率期貨合約棗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GNMA)的抵押憑證期貨交易。1982年2月,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KCBT)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交易。短短十年間,利率期貨(Interest Rate Futures)和股票指數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相繼問世,標志著金融期貨三大類別的結構已經形成。期貨市場也由於金融期貨的加盟而出現結構性變化。1995年,金融期貨的成交量已佔期貨市場總成交量的80%左右(見下表),穩居期貨市場的主流地位。此外,金融期貨的誕生,給了美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發展期貨市場的時機。自1980年始,這些國家和地區紛紛成立自己的期貨交易所,至1993年,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期貨交易所的成交量已超過美國,成長速度極為驚人。
(二)股票指數期貨的產生(70年代)
與外匯期貨、利率期貨和其他各種商品期貨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同樣是順應人們規避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而且是專門為人們管理股票市場的價格風險而設計的。
根據現代證券投資組合理論,股票市場的風險可分為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系統性風險是由宏觀性因素決定的,作用時間長,涉及面廣,難以通過分散投資的方法加以規避,因此稱為不可控風險。非系統風險則是針對特定的個別股票(或發行該股票的上市公司)而發生的風險,與整個市場無關,投資者通常可以採取投資組合的方式規避此類風險,因此,非系統風險又稱可控風險。投資組合雖然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非系統風險,但當整個市場環境或某些全局性的因素發生變動時,即發生系統性風險時,各種股票的市場價格會朝著同一方向變動,單憑在股票市場的分散投資,顯然無法規避價格整體變動的風險。為了避免或減少這種所謂不可控風險的影響,人們從商品期貨的套期保值中受到啟發,設計出一種新型金融投資工具棗股票指數期貨。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通過對股票趨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來沖抵股票市場的風險。由於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准,以現金結算為唯一結算方式,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
本世紀七十年代,西方各國受石油危機的影響,經濟發展十分不穩定,利率波動劇烈,導致股票市場價格大幅波動,股票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夠有效規避風險,實現資產保值的金融工具。於是,股票指數期貨應運而生。它的興起,一方面給擁有股票和將要購買或拋出股票的投資者提供了轉移風險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也給了期貨投機者以投機的機會,使得股票指數期貨迅速得到了不同投資者的青睞。
(三)投資組合替代方式與套利工具(1982年-1985年)
自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之後三年,投資者逐漸改變了以往進出股市的傳統方式,即挑選某個股票或某組股票,還誕生出其它投資方式,包括:第一,復合式指數基金(Synthetic Index Fund)誕生,即投資者可以通過同時買進股票指數期貨及國債的方式,達到買進成份指數股票投資組合的同樣效果;第二,運用指數套利(Return Enhancement),套取幾乎沒有風險的利潤。這是由於股票指數期貨推出的最初幾年,市場效率較低,常常出現現貨與期貨價格之間基差較大的現象,對交易技術較高的專業投資者,可通過同時交易股票和股票期貨的方式獲取幾乎沒有風險的利潤。
(四)動態交易工具(1986年-1989年)
股指期貨經過幾年的交易後,市場效率逐步提高,運作較為正常,逐漸演變為實施動態交易策略得心應手的工具,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動態套期保值(Dynamic Hedging)技術,實現投資組合保險(Portfolio Insurance),即利用股票指數期貨來保護股票投資組合的跌價風險;第二,進行策略性資產分配(AssetAllocation)。期貨市場具有流動性高、交易成本低、市場效率高的特徵,恰好符合全球金融國際化、自由化的客觀需求。尤其是過去十年來,受到資訊與資金快速流動、電腦與通訊技術進步的沖擊,如何迅速調整資產組合,已成為世界各國新興企業和投資基金必須面對的課題,股票指數期貨和其他創新金融工具提供了解決這一難題的一條途徑。
(五)股票指數期貨的停滯期(1988年-1990年)
1987年10月19日,美國華爾街股市單日暴跌近25%,從而引發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風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雖然事過十餘載,對如何造成恐慌性拋壓,至今眾說紛紜。股票指數期貨一度被認為是"元兇"之一,使股票指數期貨的發展在那次股災之後進入了停滯期。盡管連著名的"布萊迪報告"也無法確定期貨交易是唯一引發恐慌性拋盤的原因。事實上,更多的研究報告指出,股票指數期貨交易並未明顯增加股票市場價格的波動性。
為了防範股票市場價格的大幅下跌,包括各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均採取了多項限制措施。如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定道瓊斯30種工業指數漲跌50點以上時,即限製程式交易(Program Trading)的正式進行。期貨交易所則制定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漲跌停盤限制,藉以冷卻市場發生異常時恐慌或過熱情緒。這些措施在1989年10月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價格"小幅崩盤"時,發揮了異常重要的作用,指數期貨自此再無不良記錄,也奠定了90年代股票指數期貨更為繁榮的基礎。
(六)蓬勃發展階段(1990年-至今)
進入九十年代之後,股票指數期貨應用的爭議逐漸消失,投資者的投資行為更為理智,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相繼推出股票指數期貨交易,配合全球金融市場的國際化程度的提高,股指期貨的運用更為普遍。
股指期貨的發展還引起了其他各種非股票的指數期貨品種的創新,如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為標的的商品價格指數期貨合約,以空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標的的大氣污染期貨合約,以及以電力價格為標的的電力期貨合約等等。可以預見,隨著金融期貨的日益深入發展,這些非實物交收方式的指數類期貨合約交易將有著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
5. 簡述股票交易市場極其構成。
股票交易市場習慣稱之為證券交易所。股票流通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按時價進行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市場,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部分。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 相比而言,股票流通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也更大。
構成
流通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有:
(1)股票持有人, 在此為賣方;
(2)投資者,在此為買方;
(3)為股票交易提供流通、轉讓便利條件的信用中介操作機構,如證券公司或股票交易所。
交易所市場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交易所會員、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人在證券市場內集中買賣上市股票的場所,是二級市場的主體。具體說,它具有固定的交易所和固定的交易時間。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股票上市買賣,使原股票持有人和投資者有機會在市場上通過經紀人進行自由買賣、成交、結算和交割。
證券公司也是二級市場上重要的金融中介機構之一,其最重要的職能是為投資者買賣股票等證券,並提供為客戶保存證券、為客戶融資融券、提供證券投資信息等業務服務。
場外市場又稱店頭市場或櫃台市場。它與交易所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證券交易市場體系。場外交易市場實際上是由千萬家證券商行組成的抽象的證券買賣市場。在場外市場易市場內,每個證券商行大都同時具有經紀人和自營商雙重身份,隨時與買賣證券的投資者通過直接接觸或電話、電報等方式迅速達成交易。
作為自營商,證券商具有創造市場的功能。證券商往往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幾個交易對象。作為經紀證券商,證券商替顧客與某證券的交易商行進行交易。在這里,證券商只是顧客的代理人,他不承擔任何風險,只收少量的手續費作為補償。
6. 簡述股票交易市場及其構成
股票市場的主要功能有這樣幾個:一是融資功能。它為眾多的上市公司提供了直接融資的機會,降低了企業經營成本。二是投資功能。它為有資金實力,而又沒有實業經驗的人提供了一個投資機會,可以使得其資金在較長時間里得到高於銀行存款的收益。三是社會風險分散功能。它為千千萬萬的中小散戶提供了理財機會,投機機會,同時也讓其承擔了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股市的起伏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將社會閑散資金集中於此沉澱,避免了充裕流動性對商品市場的沖擊,造成物價暴漲。
7. 美國證券市場是由哪幾部分構成的呢感覺好混亂啊!
美國證券市場紐約股票交易所 (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美國證券交易所 ( American Stock Exchange )、以及店頭市場 ( Over-the-Counter (OTC) )和納斯達克。紐約股票交易所( NYSE )紐約證券交易所是資本主義的大禮堂,企業成長的兵工廠。盡管讓人一夜致富的微軟,英代爾都在Nasdaq交易,美國證券市場的構成在美股研究社裡面分為美國證券市場的三大部分:紐約證交所仍是最大、最老、最有人氣的市場。電影中股市內人聲喧騰,比手畫腳的鏡頭,在使用電腦和電話交易的Nasdaq看不到。要感受那種金錢游戲的熱氣,只有來華爾街十一號的紐約證交所。紐約證交所有二百零五年的歷史,目前約有2920支股票,包括大部份歷史悠久的『財星五百大企業』,股價總值達七兆美元。相較之下,Nasdaq只有二十六歲,雖有5540支股票,但多半是小型的新公司。兩家交易所最大的不同在股票買賣方式。在紐約證交所,經紀人在場內走動叫喊來尋找最佳買賣主。在Nasdaq,買賣在電話或電腦上談。
一些美國大公司在公司創立之初,都選擇在這里將其股票上市。舉例來說,像艾克森美孚公司( Exxon Mobile Corporation (XOM(行情 論壇)))以及通用汽車公司( General Motors Corporation (GM))。店頭市場( Over-the-Counter (OTC) )它是一個進行非上市股票、債券、及其他證券交易的地方。每位買者或賣者都是經過協議與議價來達成股票的買賣。不像證券交易所里一個專業經紀商底下只有一位經紀人,在店頭市場有許多位市場推動者 ( Market Makers ) 在幫客戶買賣股票。以下是在美國店頭市場里銷售的一些股票、證券:公債 ( Corporate Bonds )市政公債 ( Municipal Bonds )新股票 ( New Issues of Corporations )美國政府證券 ( U.S. Government Securities )開放型投資公司 ( Open-end Investment Company )外國公司證券 ( Securities of Foreign Corporations )未在證券交易所登記,而在店頭市場買賣的股票 ( Unlisted Stocks )全國證券商公會自動報價系統 (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 System )簡稱:納斯達克是一套電腦系統,專門提供給在店頭市場股票作報價之用。在美國約有5,540家大、中、小企業公司在NASD(行情 論壇)AQ(行情 論壇)上市。目前在NASDAQ掛牌的幾家知名的電腦公司有微軟電腦公司 ( Microsoft Corporation )、戴爾電腦公司( Dell Computer Corporation )、英特爾電腦公司 ( Intel Corporation )、雅虎網路公司( Yahoo! Inc. )。
8. 什麼是國際股票交易市場
不知道你從什麼地方看到這個名詞的。
在學術上似乎沒有對這個名詞作出比較明確的定義
從字面上理解可以有兩種理解方法
①國際相對於國內,相對於國內存在的國外的股票市場
②國際有跨國的含義,可以理解成在一國范圍內對其他國家的股市進行操作交易的所有活動的總和。
9. 國際股票的市場
1、一級市場
一級市場是指進行證券募集,以籌集資金的市場,實際上是指新證券的發行人從策劃到由投資銀行等中介機構承銷,直至全部由投資人認購完畢的全過程。它是一個無形市場,不存在具體的固定場所。在這一過程中,涉及到的當事人有:發行人,證券監管機構,公證機構,承銷機構,投資人。
1)發行方式
股票發行是指發行者在一級市場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股票承銷商向投資者發行股票的行為。
按發行對象的不同,可分為私募發行與公募發行; 按發行過程可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 2)發行條件
發行條件指股票發行者在一級市場上發行股票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各種要求和條件。它通常包括初始發行條件,增資發行條件和配股發行條件等,但會因各國證券市場的要求不同而不同。
2、二級市場
二級市場是指將股票在證券交易所登記注冊,並有權在交易所掛牌買賣,是買賣,轉讓已發行股票的市場,由證券交易所,經紀人,證券商和證券管理機構等組成,通常可分為場內和場外交易市場。
1)場內市場
A、股票交易所的組織形式,一般分為會員制和公司制。股票交易所的特徵:
股票交易所本身並不持有,不買賣股票,也不參與制定價格,它只是為雙方成交創造條件,提供場所和服務,並進行監督; 交易採用經紀制度方式; 交易按公開競價方式進行; 股票交易所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定型的動作規程; 股票交易所的買賣完全公開。 1、股票交易所
股票交易所是進行股票買賣交易的場所。其功能有:
為符合上市標準的股票提供最大可能的流動性,以維持一級市場的存在; 創造連續的市場與連續的價格; 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保持信息的連續性與公開性。 主要國際股票交易所的上市制度:
1)紐約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制度
紐約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標准:在世界范圍內至少擁有5000名股東,公眾持有股份數額超過250萬股,總市值和有形資產分別達到1億美元以上,過去三年稅前收入的總和達到1億美元,並且3年中任何一年的稅前收入不低於2500萬美元;必須有證券交易所會員公司的保薦;非美國公司必須按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規定進行注冊登記;應有保薦的美國存托憑證。
紐約證券交易所的上市程序:保密資格審查,以給出一個正式的上市等級,並逐項列出需要達到的上市條件;遞交正式申請;公布正式申請;接受上市。
2)倫敦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制度
倫敦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標准:當一家外國公司必須在注冊所在國或在大多數股東所在國上市後,倫敦證券交易所才會接受其上市申請;申請公司必須採納合適的會計標准來保護申請公司的不同投資者的利益;申請公司必須提供詳細的報表,以對公司的運作績效和財務狀況進行充分的披露;申請公司利潤留做儲備的比率必須合適確定;申請公司必須提供資產評估標準的充分信息。
倫敦證券交易所的上市程序:完成倫敦證券交易所的上市程序通常需要12周至24周,具體為:聘請顧問,編寫招股說明書初稿,研究證券定價,初稿遞送倫敦證券交易所,評鑒上市說明書,正式遞交文件,完成所有文件並由倫敦證券交易所審批通過,正式申請上市,支付上市費用,簽署認購協議,獲得上市資格。
3)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的上市制度
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的上市程序:首次發行新股的上市程序,上市時間通常需要3至6個月的時間,包括以下程序:決定在納斯達克市場上市,選擇承銷商,並進行審查,起草財務報告,填制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報告和編制招股說明書,已發行股票的上市程序,通常時間相對較短,包括以下程序:決定在納斯達克市場上市,選擇承銷商,填制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報告,掛牌交易。
2、場外市場
1)櫃台交易是指證券公司,經紀公司,經紀人,投資者等直接在交易櫃台上進行面對面的交易,其中不涉及到交易所,買賣股票的種類,數量,價格等等均由交易雙方協商決定。
2)第三市場是場內市場向場外的一種特殊延伸,是指已獲得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資格的股票,由非交易所會員的證券商進行場外交易。
3)第四市場是場內市場向場外的另一種特殊延伸,是指交易雙方不通過證券商而直接進行股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