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於2015年1月20日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薛軍,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證券承銷與保薦(國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政策性銀行金融債、企業債承銷業務除外)等。
法定代表人:薛軍
成立時間:2015-01-20
注冊資本:10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65000003900336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4室
Ⅱ 什麼是證券公司的承銷與保薦業務呢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共七章,八十三條(含附則),這是為了規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證券公司執業水平,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而制定的。該辦法自2009年6月14日起施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8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輔導工作辦法》(證監發2001125號)同時廢止。
Ⅲ ipo承銷商和保薦人的區別是什麼
1、兩者的責任是不同的:保險人的責任:對貨物銷售承擔相應的交易責任。承擔商品交易責任,不像廠家不同,承銷商一般不承擔生產,而只承擔商品的渠道管理和庫存配送管理,在整個銷售環節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也可以視為生產企業賦予較大管理許可權的大型代理商。
保薦人的責任:保薦人的職責是協助上市申請人申請上市,負責申請人的相關文件進行認真審核和披露,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薦人根據公開、公平、公正、規范的原則,自願在本審批范圍內從事業務,不得超出經營范圍,業務許可權。
2、兩者的實質不同:承銷商的實質:在股票發行中獨家承銷或領導承銷集團分銷組織的證券經營機構。IPO保薦人的本質:一家獨特的證券公司在二板市場。
3、二者的作用不同:承銷商的角色:股票承銷商是發行人聘請的最重要中介機構。它既是股票發行的承銷商。它也是發行人的財務顧問,並且經常是發行人上市的推薦人。如果發行人在全球發行股票,承銷商是發行人股票發行的全球協調人。保薦人的作用:保薦人是依法承擔上市公司上市推薦責任,並承擔保證向投資者信息披露的證券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後的一段時間。總之,是依法承擔贊助業務的證券公司。
Ⅳ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自營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及兩項以上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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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只進行自營業務和證券經紀業務的注冊資本金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億元。
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三項業務,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千萬元;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和其他證券業務之一,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億元;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和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以上,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億元。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Ⅳ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億元。
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 000萬元項目: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
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的業務項目: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其注冊資金必須是實繳資金。
證券公司設立條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3年,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5、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公司不得為其股東或者股東的關聯人提供融資或者擔保。證券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符合法定的任職資格。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提取交易風險准備金。
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Ⅵ 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和保薦的凈資本多少注冊資本多少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億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及兩項以上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Ⅶ 承銷商是什麼意思
具有經營證券承銷和保薦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Ⅷ 經營證券經紀和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的注冊資本為
經營經紀業務,注冊資本不低於5千萬人民幣。
經營證券承銷保薦業務的注冊資本限額是1億人名幣。
經營承銷保薦、自營、資產管理之中兩種或兩種以上業務的,注冊資本限額是5億元人民幣。
1、證券經紀人指在證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戶指令買賣證券,充當交易雙方中介並收取傭金的證券商。
2、證券承銷商是指與發行人簽訂證券承銷協議,協助公開發行證券,藉此獲取相應的承銷費用的證券經營機構。
3、保薦人是二板市場的一種特有的證券公司。這種證券公司的特點從其名稱「保薦」二字即可反映出來,即保薦人既是擔保人,又是推薦人。
(8)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擴展閱讀:
證券經營機構要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經國家證券管理機關批準的可以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法人。
2、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和承擔從事證券代理業務風險的能力。
3、主要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4、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
5、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尤其是證券經紀業務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