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資產證券化的負面清單管理
負面清單管理主要是指列明不適宜採用資產證券化業務形式,或者不符合資產證券化業務監管要求的基礎資產。具體可參見基金業協會發布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基礎資產負面清單指引》。實行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應當符合《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且不屬於負面清單范疇。
『貳』 外商准入負面清單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一、負面清單對FDI投資和涉外並購交易的影響;
二、FDI負面清單的解讀;
三、立法建議。
一、負面清單對FDI投資和涉外並購交易的影響
(一)
涉外項目和交易可更快進行
涉外項目和交易的協商和完成能夠更快的進行。如果某一FDI綠地投資項目或並購交易不涉及FDI負面清單內的產業,則其股權購買協議或資產購買協議將可在簽署後立即生效。相比之前購股協議需經過一到兩個月甚至更長時間獲得外商投資批准才能生效,項目或交易現可以更快完成。
(二)
法律操作上的確定性
無需進行外商投資審批程序也大大增大了涉外企業並購交易中的法律操作上的確定性。理論上來說,中國外商投資審批由相關審批部門完全自主決定是否批准與否,而批准又需要考量許多不斷變化的政策和因素。在過去的一些案例中外商投資企業並購項目被意外推遲或者否決的情況將成為歷史。
(三)
並購交易的結構設計或更靈活
最新的法律變化可能對並購交易的結構設計提供更多空間或靈活性。比如,跨境換股交易結構相比以往很可能更具可行性。
(四)
核查是否需要其他監管部門審批
最後,對於不在FDI負面清單中的行業,盡管外商投資審批已經不再需要,交易雙方仍需核查其是否需要其他中國監管部門的審批,比如國有資產管理核准程序和國有資產轉讓招拍掛程序、企業並購反壟斷審查和國家安全審查等。
二、FDI負面清單的要點解讀
(一)
負面清單和國民待遇原則
根據新版FDI負面清單和2016年9月以來發布的相關法規,中國開始對外商投資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和國民待遇原則。即:負面清單中的限制類產業仍需遵循中國常規的外商投資准入的審批流程,但負面清單以外的產業則享受國民待遇,不需要外商投資准入審批,僅需在外商投資審批部門備案即可。
(二)
新版負面清單包括的產業
新版負面清單基本上包括了舊版《外商投資目錄》(2015年版)中所規定的以下產業:
(1)「限制類」產業;
(2)原來的「鼓勵類」中有股比要求或有其他特殊限制的產業;
(3)「禁止類」產業。
(三)
外商投資審批門檻提高
中國監管部門最近表示,與上一版外商投資目錄相比,此次新版負面清單極大地放寬了對產業的限制。但實際上,相比於外商投資目錄(2015年版),此次的清單中放開的產業還是比較有限的。而且,對於從鼓勵類轉移到負面清單中的一些產業,外商投資審批門檻從過去適用於鼓勵類的10億美元提高至了3億美元。例如,要求中方控股的民用機場建設和經營或者種子生產在外商投資目錄(2015年版)中是鼓勵類,現在都被挪到了負面清單中,因此外商投資審批門檻就相應提高了。
(四)
負面清單適用於涉外企業並購
值得一提的是,負面清單制度也適用於涉外的企業並購。商務部最近表示,負面清單和外商投資備案制度不僅適用於外商投資新設項目,還適用於涉外企業並購,包括外國投資者直接收購或出售內地未上市或上市公司的股份(股權)或資產等。因此,如果目標公司涉及的產業不在負面清單上,買方便可直接收購或出售取得內地企業的股權,而不需要經過中國的外商投資審批程序。
(五)
明確模糊地帶
最新規定也明確了外國公司不能在中國大陸成立合夥企業來投資外商投資負面清單中的產業。這明確了過去幾年法律上的一個模糊地帶。外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將不能通過在中國大陸設立合夥企業來直接或間接向涉及FDI負面清單上的產業的國內企業進行投資。
三、立法建議
(一)
重新確定負面清單的審批許可權
是否應對負面清單的審批許可權再重新梳理,做出統一規定。至少將從原來鼓勵類中移到負面清單中的行業的審批許可權提高到原來的10億美元。
(二)
立法修訂
是否應對一些有關外商投資和外資並購的重要法律法規進行相應的修訂,比如外資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2006年)、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規定(1997年)和外資戰略投資境內上市公司的規定(2005年)等等。筆者認為在統一性的外國投資法出台之前,這些立法修訂有一定的必要性。
『叄』 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負面清單什麼意思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14年末的時候國家發布的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負面清單主要是給銀行及證券公司投行部的業務指引,是指出負面清單上的資產類項目不建議用來當作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國家的發布的這個清單是從風險的角度來衡量,認為清單裡面所列的項目有諸如產生現金流的能力具有較大不確定性、法律界定及業務形態不清或者其他什麼原因而造成。這里要注意兩點:
第一、這是國家從維護金融穩定、經濟正常運行角度考慮而提出的防範措施。
第二、清單上所列只是基於當時的情況,當時的產業背景,並不代表著這幾類永遠不能做。主要要看清這幾類不能做的本質原因,如果現金流等等條件得到改善,未來國家又將其剔除名單也未可知。
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讓你滿意,如果你有什麼不清楚歡迎隨時給我聯系。
『肆』 為什麼要編制產業准入負面清單被列入清單的行業該如何發展
負面清單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日前就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為基礎與美方進行投資協定實質性談判發表談話,他表示,同意採用這種模式是適應國際發展趨勢的需要,與中國正在推進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向一致。 所謂准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企業設立、取得、擴大等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負面清單是指凡是針對外資的與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業績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單方式列明。 目前為止,我國對外資的管理一直採用的是《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模式,在這份由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制訂的目錄中,列出了我國鼓勵、限制、禁止外商進入的行業。所有的外商投資和商業投資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活動。而負面清單是給不開放的行業和受限制的商業活動列一個清單,明確告訴對方哪些領域和行業是限制或禁止外商活動的。那麼,只要未列入名單的就是法無禁止皆可為。 "相比較而言,負面清單管理可以簡化對外資進入的審批管理,同時擴大開放。對外資來說,在外資准入方面更加透明,對於增強外資信心,鼓勵、吸引外商投資都將起到積極作用。 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所列的9項主要任務和措施中,「探索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位列第三,排名僅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擴大服務業開放」之後。 《總體方案》提出,「探索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借鑒國際通行規則,對外商投資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研究制訂試驗區外商投資與國民待遇等不符的負面清單,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對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將外商投資項目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準的除外),由上海市負責辦理;將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審批改為由上海市負責備案管理,備案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工商登記與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相銜接,逐步優化登記流程;完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在試驗區內試點開展涉及外資的國家安全審查,構建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形成與國際接軌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
『伍』 負面清單制度是什麼
負面清單制度,是指國務院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級政府依法採取相應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和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務院於2015年10月19日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就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提出了意見。
(5)負面清單證券行業擴展閱讀:
對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定的市場准入管理措施,經審查後分類納入禁止准入類清單和限制准入類清單。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制修訂和國務院文件清理等情況,及時對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作出相應調整。
其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沒有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除確有必要保留外,都要通過修改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不再作為前置審批。
『陸』 什麼是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是一個管理模式。
「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規定哪些經濟領域不開放,除了清單上的禁區,其他行業、領域和經濟活動都許可。凡是與外資的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業績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單方式列明。
這種模式的好處是讓外資企業可以對照這個清單實行自檢,對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進行整改,從而提高外資進入的效率。但是在我國,對外資進入目前依然實行政府審批制,這使外資企業很不適應,常常在審批過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資進入的效率。
(6)負面清單證券行業擴展閱讀
所謂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相當於投資領域的「黑名單」,列明了企業不能投資的領域和產業。學術上的說法是,凡是針對外資的與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業績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單方式列明。
與負面清單相對應的是,正面清單(Positive List),即列明了企業可以做什麼領域的投資。
在《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中,利用正面清單來確定覆蓋的領域,而負面清單則用來圈定在這些開放領域清單上,有關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問題的限制,這種做法也被當下不少國家採用,從而有效利用正面和負面清單的手段,在開放市場的同時,保護部分敏感產業。
『柒』 什麼是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意思如下:
相當於投資領域的「黑名單」,列明了企業不能投資的領域和產業。
『捌』 【汽車人】2020年版負面清單對汽車產業影響幾何
首先,在當前艱困的市場環境中,中國汽車市場中那些處於邊緣化,難以生存的企業,可能以低廉的條件吸引跨國公司參與甚至控股。
其次,商用車領域的競爭會有所加劇。跨國公司之間、本土企業之間、跨國公司與本土企業之間的合縱連橫可能會更加復雜。中國本土企業(如果原來主要生產轎車)可能會進軍商用車領域。
再次,相關汽車零部件企業會根據新的市場情況,做出調整。有些商用車零部件合資企業,外資會有控股的想法和行動。
最後,商用車領域的市場競爭會有所加劇。市場競爭的加劇,將導致效率低下的企業加速退出。與發達國家汽車市場相比,中國商用車廠家還是太多了。
總體上看,隨著中國改革開放進程的加速,中國汽車企業將坦然迎來2022年汽車產業完全開放的時代。(文/《汽車人》?特約撰稿人趙英,部分圖片來源網路)【版權聲明】本文系「汽車人傳媒」獨家原創稿件,版權為「汽車人傳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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