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紀委進駐核工業那家企業,為什麼不到基層企業巡視,核工業衡陽鈾廠(272廠)歡迎中紀委。
歡迎紀委叔叔來常寧。肯定要一抓一打把貪污腐敗
Ⅱ 中紀委解答領導幹部參加什麼樣的同學會是違規
字: 中紀委中紀委解答黨廉潔自律准則中紀委解答黨紀律處分條例禮尚往來同學聚會怎樣才算不違紀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准,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紀律底線。11月2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推出「『兩部黨內法規』權威答疑」,中央紀委法規室針對「同學聚會活動是否違紀」、「如何界定『正常禮尚往來』」、「什麼職責算是領導幹部」等問題作出解答。
以下為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兩部黨內法規』權威答疑」全文:
中學、大學都有同學會,參加這樣同學會的活動是否都視作違紀?
第68條關於「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的規定,「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和「自發成立」的含義是什麼?中學、大學都有同學會,參加這樣同學會的活動是否都視作違紀?怎樣的同學會會被視為違規組織?
中央紀委法規室:《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正確理解該條需要把握三點:一是該條規定的主體僅是「黨員領導幹部」,體現了對黨員領導幹部的高要求。二是該條所稱的「有關規定」是指2002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總政治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領導幹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組織的通知》。即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行為構成違紀的前提是違反該規定。該通知明確要求,領導幹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校友、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會之類的組織,不得擔當這類聯誼會的發起人和組織者,不得在這類聯誼會中擔任相應職務;不得借機編織「關系網」,搞親親疏疏,團團伙伙,更不得有「結盟」「金蘭結義」等行為。三是該條所稱的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是指未經登記注冊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因此,黨員包括領導幹部在正常范圍內的老鄉、校友、戰友聚會並不違反黨的紀律。要注意區分該違紀行為與組織參加老鄉、校友、戰友之間的正常聚會活動,只有違反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才是違紀。
對於「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標准怎麼認定?
第83、84條提及收受、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對於「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標准怎麼認定?發達地區和落後貧困地區對於「正常禮尚往來」標准不同,這個標準是否能做出准確規定?
中央紀委法規室:從近年來的辦案實踐看,從事公務的黨員幹部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問題比較突出,嚴重影響了黨員幹部形象,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是產生腐敗行為的溫床,有必要對這類行為予以紀律規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沒有對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行為搞簡單的「一刀切」,而是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了規定。一是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也就是說,對於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一律不準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要予以紀律處分。這是新的規定,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學、老鄉、朋友等贈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雖與公正執行公務無關,但如果「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要予以處分。
所謂「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一是指在禮節上講究有來有往,換句話說就是你對我怎麼樣,我也對你怎麼樣,不能只來不往。二是指明顯超出了當地正常經濟水平、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的禮品、禮金價值。具體給予處分時應根據各種因素綜合考慮酌情處理。
「黨員領導幹部」的范圍是什麼?什麼職級算領導幹部?
全文有17處提及「黨員領導幹部」,是否可以理解處分條例全篇是對黨員的紀律要求,這17處寫明「黨員領導幹部」的是對領導幹部規定的更高些的條文?「黨員領導幹部」的范圍是什麼?什麼職級算領導幹部?
中央紀委法規室:分則中以「黨員領導幹部」為主體的條文說明該條針對的是黨員領導幹部,一般黨員不適用該條。
目前,「黨員領導幹部」的范圍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黨政機關中的「黨員領導幹部」,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中擔任各級領導職務和副調研員以上非領導職務的中共黨員。二是國有企業中的「黨員領導幹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中型以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領導班子,以及上述企業中其他相當於縣處級以上層次的中共黨員。三是事業單位中的「黨員領導幹部」,包括事業單位(未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范圍)領導班子和其他六級以上管理崗位的中共黨員。此外,已退出上述領導職務、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中共黨員幹部也屬於黨員領導幹部的范圍。
是否黨員幹部以後不準買賣股票和進行證券投資?
根據第88條關於「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規定,是否黨員幹部以後不準買賣股票和進行證券投資?
中央紀委法規室:《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是關於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行為的處分規定。其中,第(三)項將「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作為違紀情形之一列出。充分理解該項規定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未改變原條例的規定。原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項將「個人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列為違紀情形之一,其中「違反規定」的表述與該條第一款開頭「違反有關規定」的文字表述重復。修訂過程中,為避免重復我們刪除了「個人違反規定」,實質內容沒有變化。
關於買賣股票問題,我們經歷了一個從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寬的過程。199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的規定。在當時國家證券市場監管機制不夠健全的歷史條件下,這一規定對於促進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保證證券市場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證券業監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別是《證券法》的頒布實施,證券市場的管理越來越規范。因此,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有限制地放寬對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買賣股票的規定,並出台了《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一些交通違法行為是否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
根據第32條規定,黨員犯罪輕微,雖有罪但免於起訴和刑罰,或單處罰金的,要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但根據我國刑法修正案(九),從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一些交通違法行為也屬於犯罪,比如嚴重超員或者超速,對於這些行為是否也要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的處分?
中央紀委法規室:《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2條規定,黨員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並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這一條文是此次修訂新增的內容。根據該條的規定,不論何種犯罪行為,只要是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並免予刑事處罰的,均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有關規定」是指哪些規定,是否可以明確列出?
全文共有29處提及「違反有關規定」或者「不按照有關規定」。「有關規定」是指哪些規定,是否可以明確列出?
中央紀委法規室:《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具體條文中提及的「有關規定」,是指一旦實施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的具體行為,是否構成違紀的前提性規定。也就是說是否構成違紀要以是否違反了有關規定為前提條件。這些規定主要是指現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比如《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關於領導幹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組織的通知》,再比如,《關於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等等。採取援引有關規定這種方式,主要是因為這些規定的內容很豐富,不可能在條例中一一列舉。同時,隨著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發展,也可能會出台一些新的規定或者修訂相關的規定。採用概括表述的方式,能夠更好地適應管黨治黨的需要。
Ⅲ 中紀委巡視組快點來河北/衡水故城吧
7月26日正式進駐河北了。。。。
http://www.ccdi.gov.cn/xwtt/201407/t20140716_25262.html
Ⅳ 中央第三次巡查都有哪些單位
11月3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的消息,2015年中央巡視組第三輪專項巡視已全部進駐31家單位,將開展為期2個月的專項巡視。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曾於10月31日公布了第三輪專項巡視14家單位的進駐情況,11月3日又公布了對17家單位的進駐情況,至此,中央巡視組第三輪專項巡視已全部進駐31家單位。
此外,中央巡視組還公布了專門值班電話、郵箱等聯系方式和受理范圍。
值得關注的是,在此輪巡視中,15個巡視組將巡視31家單位,這意味著十八大後中央巡視首次出現「一托三」的形式,意即會有一個巡視組進駐三家單位。這一特殊的巡視組是劉卒率領的中央第七巡視組,分別進駐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這三家單位。其他14個巡視組則繼續採用「一托二」的形式。
Ⅳ 國家為什麼不派紀委調查組進駐各省市區工作
紀委監委合署辦公了,單純的紀委沒有了
Ⅵ 中紀委回應黨員可否買賣股票或證券投資
一般來講,資金在1萬以下的利息都在2.0左右,本金越大,那麼利息也就越低高低不就
Ⅶ 中國商務部明年整頓交易所
國務院對各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始於年的國發38號文 《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 ,此後,各地陸續開展多輪清理整頓的檢查工作。
清理整頓工作的具體實施和組織,是由 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級聯席辦公室執行。而非某一個國務院具體部門。
規定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 國函〔2012〕3號》 (政府網站:http://www.gov.cn/zwgk/2012-01/12/content_2042870.htm )
內容如下:
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切實加強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的組織領導,規范市場秩序,防範金融風險,維護社會穩定,經國務院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一)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明確任務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切實有效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方針和政策。
(二)研究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提供政策解釋,組織制定有關規章。
(三)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省級人民政府開展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
(四)根據相關單位的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對各類交易場所涉嫌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進行性質認定,並由證監會依法出具認定意見。
(五)督導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建立對交易場所和交易產品的規范管理制度。
(六)對省級人民政府擬批准設立的交易所提出意見。
(七)匯總各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報送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情況,並及時上報國務院。
(八)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證監會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人民銀行、國資委、工商總局、廣電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法制辦、銀監會、保監會,以及中央宣傳部、高法院、高檢院等有關單位參加。聯席會議召集人由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擔任,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審核後按程序報備。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證監會,承擔日常工作,落實聯席會議的有關決定。聯席會議聯絡員由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人擔任。
三、工作規則
(一)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負責召集。研究重要政策事項、立法建議以及重大案件時,召集全體會議;研究清理整頓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會議。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以會議紀要形式印發有關方面,並抄報國務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二)出具交易所設立意見。省級人民政府就批准設立使用「交易所」名稱的交易場所徵求意見時,應提供交易所章程、出資人概況、交易品種、業務規則等說明材料和設立文件,證監會匯總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意見後出具反饋意見。
(三)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性質認定。省級人民政府對交易場所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有關部門對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並通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交易場所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
省級人民政府根據認定意見負責相關案件查處和風險處置工作。
(四)日常溝通協調機制。省級人民政府就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成立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後,應及時通報聯席會議。省級人民政府對屬地交易場所的統計監測情況應定期報送聯席會議,發現交易場所重大風險隱患或風險事件的,應在第一時間報送聯席會議並向國務院報告。
聯席會議應對掌握的各類交易場所違法活動苗頭和風險動態及時研判,主動通報,提出預警,防微杜漸。
(五)聯合工作組制度。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聯合工作組,赴相關地區督促、指導、檢查清理整頓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清理整頓工作的相關問題,切實履行本部門職責,支持相關部門做好工作;認真落實會議議定事項,並按照聯席會議各項工作機制扎實開展工作;要圍繞國務院文件的貫徹落實,形成反應靈敏、配合密切、應對有力的長效工作機制。
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郭樹清 證監會主席
成 員:孫志軍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朱之鑫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偉中 科技部副部長
朱宏任 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
劉金國 公安部副部長
姚增科 監察部副部長
李 勇 財政部副部長
貟小蘇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張力軍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陳曉華 農業部副部長
房愛卿 商務部部長助理
勵小捷 文化部副部長
劉士余 人民銀行副行長
黃丹華 國資委副主任
劉玉亭 工商總局副局長
田 進 廣電總局副局長
趙樹叢 林業局副局長
賀 化 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安 建 法制辦副主任
王華慶 銀監會紀委書記
姚 剛 證監會副主席
姜 洋 證監會主席助理
李克穆 保監會副主席
奚曉明 高法院副院長
朱孝清 高檢院副檢察長
Ⅷ 深交所紀委書記是什麼級別
1、深圳證券交易所(英文名稱Shenzhen Stock Exchange,縮寫SZSE,中文簡稱「深交所」)於1990年12月1日開始營業,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受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深交所履行市場組織、市場監管和市場服務等職責。深交所立足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全局,經過29年的發展,初步建立起板塊特色鮮明、監管規范透明、運行安全可靠、服務專業高效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深交所全力打造國際領先創新資本形成中心,建設世界一流證券交易所,為打造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貢獻積極力量,在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中發揮更大作用。
2、歷任領導
歷任理事長: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一任理事長是王喜義。
1993年3月,深圳市政府任命羅顯榮為深交所理事長,王健任深交所副理事長。
1995年5月,深圳市政府任命曾柯林為深交所理事長。
2001年9月,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名,深交所理事會選舉陳東征為理事長。
2014年9月,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名,深交所理事會選舉吳利軍為理事長。
2020年3月,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名,深交所理事會選舉王建軍為理事長。
3、歷任總經理:深交所第一任行政領導為王健,任深交所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1992年7月,深圳市政府任命禹國剛為深交所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1993年7月,深圳市政府任命夏斌為深交所總經理。
1995年10月,中國證監會任命庄心一為深交所總經理。
1997年8月,中國證監會任命桂敏傑為深交所總經理。
2000年8月,中國證監會任命張育軍為深交所總經理。
2008年2月,中國證監會任命宋麗萍為深交所總經理。
2016年4月,中國證監會任命王建軍為深交所總經理。
2020年7月,中國證監會黨委決定,沙雁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1-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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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什麼時候中紀委進駐晉江市
晉江什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