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募基金和銀行理財的區別 以下三點區別
公募基金和銀行理財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
1. 產品募集能力不同:
- 公募基金:具有較強的募集能力,相對容易發行爆款產品。由於公募基金的市場接受度高,投資者群體廣泛,因此能夠較為輕松地籌集到大量資金。
- 銀行理財:凈值化轉型後,投資者的接受程度不及預期,且單支產品規模較小,導致產品數量大幅增加。這給銀行及理財公司的投資、運營、風控等環節帶來了較大壓力。
2. 產品結構不同:
- 公募基金:在權益投資方面具有天然優勢,權益投資比例接近四分之一。公募基金的投資者結構相對均衡,個人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各佔一半。
- 銀行理財:優勢在於固收類資產,向權益市場拓展的空間較大。銀行理財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個人投資者,佔比超過80%。
3. 產品運作情況不同:
- 公募基金:雖然可能在牛市中上漲幅度較大,但穩健性相對較弱。在下跌行情中,公募基金的損失可能也會相對較大。
- 銀行理財:在面對市場波動時,銀行理財能夠最大程度上保障資金的安全性,相對於公募基金更加穩健、安全。即使在牛市中,銀行理財的上漲幅度可能不如公募基金,但在熊市中,其抗風險能力更強。
綜上所述,公募基金和銀行理財在募集能力、產品結構和運作情況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投資者在選擇時,應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目標和財務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Ⅱ 嘉友_今日視點-「控盤」舉報 對公募基金的三點警示
對公募基金的三點警示如下:
職業監管需不時抓緊抓實:
- 公募基金作為資本商場最重要的專業組織之一,其職業監管至關重要。
- 從過往的「老鼠倉」等事例來看,職業監管必須不時抓緊抓實,對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零忍受」的態度。
- 盡管大數據科技監管的協助下,單個違規行為的運作空間被進一步緊縮,但部分違法違規行為也更為蔭蔽化,這需求監管繼續晉級以應對新的挑戰。
公募基金需加強自律和自查:
- 公募基金在向「財富辦理商」轉型的過程中,應依據商場開展特色和內外部事情觸發的「危險露出」,不斷補齊短板。
- 面臨告發或其他方式的質疑,監管部門應及時、威望地查詢和發聲,以充沛的信息發表化解不信賴心情的非理性外溢。
- 同時,公募基金本身也應以此為警醒,自查是否存在合規縫隙、辦理縫隙,並進行及時整改和防備,確保合規運作是底線。
財富辦理職業應樹立高門檻執業准入:
- 財富辦理職業的運轉特色決議了從業者客觀上存在必定的尋租空間,因此應樹立高門檻執業准入。
- 健全系統化、立體式的束縛機制,實在防備道德危險,並構成齊備的司法救助系統。
- 除繼續做好執業訓練、負面事例警示等作業之外,還需從嚴把控從業者道德危險,進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從源頭上遏止違法違規行為。
綜上所述,這三點警示對於公募基金及整個財富辦理職業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有助於推動資管商場的高質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