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理財和基金的區別_私募基金要怎麼投資
銀行理財和基金的區別:
發行主體不同:
監管不同:
風險不同:
存續期不同:
購買門檻和收益不同:
投資范圍和信息披露不同:
私募基金的投資方式:
選定購買渠道:選擇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經紀商銷售、第三方平台銷售或銀行銷售渠道等。
特定對象確認:填寫問卷調查,明確自身的風險識別及風險承擔能力,並書面承諾達到合格投資的要求。
參與產品推介會:在機構的幫助下,選擇相匹配的產品。
簽署風險揭示書:明確所選產品的風險及自身的權益,各條款需逐句確認並簽字蓋章。
提供資產證明或收入證明文件:確認是合格投資者,並明確是自己購買產品且不會拆分。
簽約、打款:明確合作信息的真實性、產品的風險以及確認自己是合格投資者。
投資冷靜期:簽約後有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期間可以解除合同。
回訪確認:投資冷靜期過後,機構的非銷售人員對投資者進行回訪確認,核對投資者的核心信息。
請注意,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在投資私募基金前,請務必充分了解產品風險及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B. 什麼是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是指具有平等地位主體的基金當事人在基金活動中,為規范其間的權利、義務,依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契約或協議。基金合同是證券投資基金法的法律淵源之一。
2、基金合同是指具有平等地位主體的基金當事人在基金活動中,為規范其間的權利、義務,依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契約或協議。此種契約或協議對於參與意思表示者具有規范上的拘束力,因此,基金合同也是證券投資基金法的法律淵源之一。
基金合同是基金經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發起人為設立投資基金而訂立的用以明確基金當事人各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書面文件。投資者繳納基金份額認購款項時,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此時基金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