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購買理財時提示不符合產品投資者類型要求是什麼意思
購買理財時提示不符合產品投資者類型要求是因為在風險測試時答題不通過的原因。
不同的理財產品有不同的風險等級,在您購買理財產品或其它金融產品之前(比如基金),按照規定要做一個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試的,如果測試出來您能接受的風險等級比較低,而理財產品的風險是比較高的情況下,就會出現這樣的提示。

(1)私自代理投資者進行理財產品認購擴展閱讀:
購買理財產品的風險:
1、自發與代銷
銀行理財產品分兩類,一類是銀行自己發行的,一類是代理銷售第三方的。雖說兩類理財產品都有風險,但如果銀行只是代銷理財產品,作為一個渠道商的話,一旦出現問題,銀行是不會為此負責的,換句話說,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相對銀行自發的理財產品,風險更高。
2、保本與非保本
即使是銀行自營的理財產品,也分為保本和非保本兩種類型,按照收益還可以細分為保證收益類、保本浮動收益類和非保本浮動收益類。
保證收益類產品即保證本金和收益,保本浮動收益類產品即保證本金但不保證收益,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產品,顧名思義,也就是既不保證本金也不保證收益。
防範這類風險就需要投資人在購買理財產品時看清楚自己的理財產品說明書,了解清楚自己購買的理財產品屬於哪一種類型。
3、預期收益率與實際收益率
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和實際收益率是不同的。預期收益率是一個理論上的預估值,實際收益率是要通過實際到手有多少錢來計算。銀行理財產品說明書上標明的預期收益率不符合投資人的期望的話,投資人就會覺得銀行忽悠人。
所以,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時候就要詳細了解是否還有其他費用,比如手續費、託管費等等。並通過結合預期收益率、手續費率、託管費率等等大致判斷出自己的實際收益率,再去考慮是否要選擇該理財產品。
4、募集期與清算期
銀行理財產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會使得資金站崗。一般情況銀行理財產品在資金募集期和清算期是不計算收益的,而是按活期存款利息來算的,所以如果你在產品募集期第一天就買入的話,不僅沒有獲得收益,還失去了資金流動性。
同樣,當理財產品到期之後,還需要經過一個清算期,資金在這時期又會站崗。因此,資金站崗也是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值得注意的一個地方,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需要判斷好自己投資的錢可以投多長時間。
如果投資者對流動性要求很高,則應選擇可隨時加入和退出的開放式理財產品。投資者較熟悉的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和本金及理財收益風險。
建議投資者對於某些理財產品期限較長或投資於難於及時變現的金融產品,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投資者在急用資金時可能面臨無法提前贖回理財資金的風險或面臨按照不利的市場價格變現所致的虧損風險。
Ⅱ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的第七章
銷售人員管理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銷售人員是指商業銀行面向客戶從事理財產品宣傳推介、銷售、辦理申購和贖回等相關活動的人員。
第五十條 銷售人員除應當具備理財產品銷售資格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金融、財務等專業知識和技能外,還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對理財業務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等有充分了解和認識;
(二)遵守監管部門和商業銀行制定的理財業務人員職業道德標准或守則;
(三)掌握所宣傳銷售的理財產品或向客戶提供咨詢顧問意見所涉及理財產品的特性,對有關理財產品市場有所認識和理解;
(四)具備相應的學歷水平和工作經驗;
(五)具備監管部門要求的行業資格。
第五十一條 銷售人員從事理財產品銷售活動,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勤勉盡職原則。銷售人員應當以對客戶高度負責的態
度執業,認真履行各項職責。
(二)誠實守信原則。銷售人員應當忠實於客戶,以誠實、公正的態度、合法的方式執業,如實告知客戶可能影響其利益的重要情況和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情況。
(三)公平對待客戶原則。在理財產品銷售活動中發生分歧或矛盾時,銷售人員應當公平對待客戶,不得損害客戶合法權益。
(四)專業勝任原則。銷售人員應當具備理財產品銷售的專業資格和技能,勝任理財產品銷售工作。
第五十二條 銷售人員在向客戶宣傳銷售理財產品時,應當先做自我介紹,尊重客戶意願,不得在客戶不願或不便的情況下進行宣傳銷售。
第五十三條 銷售人員在為客戶辦理理財產品認購手續前,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有效識別客戶身份;
(二)向客戶介紹理財產品銷售業務流程、收費標准及方式等;
(三)了解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情況、投資期限和流動性要求;
(四)提醒客戶閱讀銷售文件,特別是風險揭示書和權益須知;
(五)確認客戶抄錄了風險確認語句。
第五十四條 銷售人員從事理財產品銷售活動,不得有下列
情形:
(一)在銷售活動中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承諾進行
利益輸送,通過給予他人財物或利益,或接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或利益等形式進行商業賄賂;
(二)詆毀其他機構的理財產品或銷售人員;
(三)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四)違規接受客戶全權委託,私自代理客戶進行理財產品認購、申購、贖回等交易;
(五)違規對客戶做出盈虧承諾,或與客戶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約定利益分成或虧損分擔;
(六)挪用客戶交易資金或理財產品;
(七)擅自更改客戶交易指令;
(八)其他可能有損客戶合法權益和所在機構聲譽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商業銀行應當向銷售人員提供每年不少於20小時的培訓,確保銷售人員掌握理財業務監管政策、規章制度,熟悉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產品風險特性等專業知識。培訓記錄應當詳細記載培訓要求、方式、時間及考核結果等,未達到培訓要求的銷售人員應當暫停從事理財產品銷售活動。
第五十六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銷售人員資格考核、繼續培訓、跟蹤評價等管理制度,不得對銷售人員採用以銷售業績作為單一考核和獎勵指標的考核方法,並應當將客戶投訴情況、誤導銷售以及其他違規行為納入考核指標體系。商業銀行應當對銷售人員在銷售活動中出現的違規行為進行問責處理,將其納入本行人力資源評價考核系統,持續跟蹤考核。對於頻繁被客戶投訴、查證屬實的銷售人員,應當將其調離銷售崗位;情節嚴重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Ⅲ 5000萬存銀行,銀行會派人理財嗎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這些話千萬別信
「之前幾款產品都能達到測算收益,這款也肯定能達到。」「無論如何,肯定收益會比您存定期強多了。」「我們銀行有一流的理財師,保證您理財高收益。」……到銀行買理財產品,是不是常聽到工作人員這樣說?昨日記者從重慶銀監局召開的媒體通氣會上獲悉:我市銀行業正推行銀行網點服務語言標准化,服務流程標准化。也就是說,今後到銀行購買理財產品,工作人員說得對不對有了判斷依據。
接下來我們就按到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步驟來看看,哪些話是工作人員不能說的,並請市內金融業內人士逐一進行了點評。做風險評估時這些話是在干擾你1、這款產品只面向風險承受能力高的客戶,你的資產、收入、風險偏好都要填最高的選項。2、這種評估只是形式要求的,可以隨便填寫。3、你剛才填寫的答案不好,應該這樣改。買理財產品之前,銀行先要對你做風險評估,以此判斷你適合買哪類產品。重慶銀監局稱,銀行應細致全面地了解客戶的投資期限、流動性需求、理財經歷、風險偏好與風險承受能力。在客戶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時,工作人員不應出現上述用語。點評:此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銀行工作人員誘導或干擾評估,影響評估的科學性。
咨詢理財產品時這些話是在敷衍你1、這些問題應該在銷售文件中有,自己看。2、具體投資我也不是很清楚。3、各種投資資產都有,每種資產比例都在0-100%之間。
買理財產品之前,一般都會先向工作人員咨詢。重慶銀監局稱,銀行應詳細說明投資范圍、投資資產類別和各類別的投資比例,不應出現上述用語。
點評:應該讓投資者明明白白地投資,清楚自己的資金到底投到了什麼地方。
談收益和風險時這些話是在誤導你1、產品說明雖然是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但實際上基本都可以做到保本的。2、之前幾款產品都能達到測算收益,這款也肯定能達到。3、我們銀行得到過××獎,管理能力很強,都能實現測算收益。4、產品說明書上的測算收益就是實際收益。5、收益算您的,虧損算我行的。
6、無論如何,收益肯定比您存定期強多了。
理財產品的收益和風險,往往是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也是最容易出現銷售誤導的環節。重慶銀監局稱,在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不得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不得承諾或變相承諾除保證收益以外的任何可獲得收益,不得與客戶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約定利益分成或虧損分擔,不得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於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不應出現上述用語。
點評:此舉可以幫助投資者防範理財產品銷售誤導,讓消費者對收益和風險心裡有數。
推銷理財產品時這些話是在誘導你1、這款產品和您原來打算購買的另一款產品完全一樣,但是收益高多了,風險又小。2、別買那個了,考慮一下我推薦的這款產品。3、您打算購買的那款產品風險很大的,不如買另外一款。
重慶銀監局稱,銀行在向客戶宣傳銷售理財產品時,應當尊重客戶真實意願,不得在客戶不願或不便的情況下進行宣傳銷售,不應出現上述用語。
點評:此舉可以避免銀行工作人員打擾市民辦理其他業務,也可以防範誘導性投資。
推薦代銷產品時這些話是在混淆你1、這個產品就是我們銀行的理財產品,有什麼責任我們銀行承擔。2、這個產品雖然是我們替別的公司代為銷售的,但是與我們自己的理財產品沒有區別。
在銀行網點內銷售的理財產品,有銀行自己的,也有代銷其他機構的,投資者如何識別產品發行機構?重慶銀監局稱,對於代銷類理財產品,銀行應以合適的語言向客戶明確指明銀行代銷理財產品和銀行自身發售理財產品的區別,並著重強調代銷類理財產品的產品屬性、投資風險、投資期限,以及銀行與代銷類理財產品主體公司的責任和義務。不應出現上述用語。
點評:此舉可以幫助投資者有效識別銀行自有理財產品、代銷理財產品,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範存款變保險。
購買理財產品時這些話一定不能信1、為了您的方便,可以委託給我,由我負責打理。2、可以交給我們某經理,老員工信譽好,以後有類似理財產品您就不用再辦理手續了。3、我們銀行有專業、一流的理財師,保證您理財高收益。
4、我們銀行的理財產品絕無任何風險。
看好了之後,最後一步就是購買了。重慶銀監局稱,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過程中,不得違規接受客戶全權委託,私自代理客戶進行理財產品認購、申購和贖回等交易,還應以合適的語言提示客戶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不應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無風險、高收益等與產品風險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語言。不應出現上述用語。
點評:此舉可以幫助投資者規避工作人員違規銷售帶來的風險,在一定程度上方便投資者監控自己的資金動態。
買理財產品時銀行還應告訴你這些保證收益類理財產品
銀行應當以合適語言提示客戶以下內容:「本理財產品有投資風險,只能保證獲得合同明確承諾的收益,您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
銀行應當以合適語言提示客戶以下內容:「本理財產品有投資風險,只保障理財資金本金,不保證理財收益,您應當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
銀行應當以合適語言提示客戶理財產品不能保證本金和收益,並應根據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提示客戶可能會因市場變動而蒙受損失的程度,需要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等內容。
當你走進銀行大門 大堂經理要這樣做
重慶銀監局稱,當你走進營業場所時,大堂工作人員應主動前迎,向你微笑或點頭示意並問候。禁止說「不知道」、「不歸我管」、「找其他人問問」等語言。
大堂工作人員應主動詢問你辦理業務的種類,根據具體業務類別將你分流至不同業務區域;如果你需要前往櫃台窗口辦理業務,大堂工作人員需主動協助你取號;了解你服務需求時應耐心細致,一次性向客戶解釋清楚咨詢問題,避免你辦理業務時多次往返。
銀監局將派神秘人暗訪銀行
一些商業銀行的總行,有時會派一些人員,以客戶身份對基層營業網點進行暗訪。這樣的人員業內稱為神秘人。在媒體通氣會上,重慶銀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今年內,重慶銀監局的神秘人也有望走進銀行網點,對市內銀行進行暗訪、監督。
監管部門派出的神秘人,與商業銀行自己的神秘人有何區別?上述人士表示,兩者都是監督銀行服務和日常行為規范的,不同之處在於,監管部門的神秘人反饋的信息會直達銀監局,「我們會第一時間針對神秘人反饋的信息,對有問題的銀行網點實施整頓。」
Ⅳ 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屬不屬於消費者.
「金融消費者」這個概念的出現與金融經濟的崛起、金融業的日益多樣化密切相關。尤其是金融危機後,全球興起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熱潮。在我國金融立法中,首次使用「金融消費者」概念的是2006年12月中國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該指引專章規定了「客戶利益保護規則」,指出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應「滿足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日益增長的需求、充分維護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利益」。但是,該指引中並未明確金融消費者以及投資者的概念范疇。2011年底,保監會設立了保險消費者保護局;2012年初,證監會設立了投資者保護局;2012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亦設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至此,我國「一行三會」的消費者保護機構全部設立。然而,這些消費者保護機構還是以金融行業劃分和金融市場分割為基礎設立的,與金融危機後將各金融服務業的消費者進行統籌保護、建立統一和專門的金融爭議解決機構、實施一元化金融爭議處理制度的國際趨勢不符,原因之一就在於我國對金融消費者的界定及其與金融投資者之間關系的認識一直不統一。
所以金融消費者這個不歸消費者協會管理 如果你在銀行理財投資方面存在問題想投訴或反映的 可以向銀行客服放映或者向銀監會反映
如果是民間理財的就要看實際情況了 可以先想當地人民銀行或者銀監會反映問題 理財牌照都歸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管理的
如果是存在欺詐的 可以在向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反映並申請審查 並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Ⅳ 請問,公司要代理銷售理財產品,需要具備哪些資質
只要經過中國的金融管理機構授權的公司都可以代理銷售理財產品,比如支付寶、人人貸、陸金所、借貸寶、銀行等。
1、理財產品一般通過商業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購買,傳統渠道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公司。新興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財機構、綜合理財服務機構。
2、中國的金融市場管理機構主要是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主體的「一行三會一局」的金融監管體系。
3、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5)私自代理投資者進行理財產品認購擴展閱讀:
主要趨勢:
其一,同業理財產品的逐步拓展,將原有外資機構和中資商業銀行之間的「銀銀」合作模式映射到國內大型銀行和中小銀行之間的同業理財模式。
其二,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的逐步嘗試,產品的穩健與否並不在於是否參與了高風險資產的投資,而是在於投資組合的合理配置。
其三,動態管理類產品的逐步增多,投資方向和投資組合靈活多變和高流動性是該類產品的主要優勢。然而,該類產品的信息透明度問題值得關注。
其四,POP(Proct of Proct)的逐步繁榮,通過不同類型銀行理財產品之間的投資組合構建來滿足不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Ⅵ 第一次買農行的理財產品要求去網點簽約,可以讓別人代簽嗎
個人客戶簽約理財業務,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在我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借記卡或憑密支取的結算賬戶存摺)在開戶行所在省內的任意農行網點簽約,不支持跨省賬戶簽約。簽約後個人客戶號名下的所有結算賬戶均可以進行理財業務交易,簽約時需填寫《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
溫馨提示:理財產品不可以代理購買,只可本人辦理。個人客戶理財產品相關業務均需本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