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辨別自己買的理財產品是銀行發行的
大多數人在買銀行理財產品時,會認為:只要是銀行出售的產品,就是銀行自己生產的,風險不會太大、甚至是絕對保險。其實這是很大的吳繆,實際上,銀行自營的產品,也幫別人賣產品,比如,基金、保險、信託、黃金白銀等等。這些產品跟銀行自營理財性質完全不同,有的風險還相當高,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都吃過貨不對版的暗虧。
⑵ 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都是和什麼公司合作的
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一般是本銀行自營的理財產品,如果是其他機構的理財產品會明確標識表示是代銷,現在最好銷售的理財產品和代理產品監管制度都比較嚴格。
⑶ 關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發行人
是的,商業銀行當然可以銷售其它理財產品,它吃回扣呢,好多銀行都有呢,買理財產品一定要慎重啊,不要輕易購買,想想對自己適合不,而且要考慮長久點好!
⑷ 一般而言,銀行理財產品的開發人是( ). A,證監會 B,商業銀行 C,保險公司,D,證券公司,答案是什麼
B,銀行理財產品一方面是自己設計的,另方面銀行業要代理別的公司的理財產品,比如基金、保險。
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肯定是自己設計的啊
⑸ 關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發行人
商業銀行可以去買進其它銀行的理財產品,比如法國興業銀行負責理財產品的研發,而其他銀行業可以來跟他們合作,使用法興銀行的理財產品
⑹ 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是表內業務還是表外業務
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是表外業務。
首先要了解一下表外業務的概念,表外業務是指不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之內的,銀行不承擔投資風險,但能給銀行帶來收益(例如傭金、手續費)的業務。大部分銀行選擇將債權轉移,實現資產從表內到表外的搬運。
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營活動,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表外業務是指那些雖未列入資產負債表,但同表內的資產業務或負債業務關系密切的業務。廣義的表外業務除包括上述狹義的表外業務外,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業務。表外項目也被稱為"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項目,或者叫"或有資產和負債"。
所謂表外業務(Off-Balance Sheet Activities,OBS),是指商業銀行所從事的,按照通行的會計准則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的經營活動。
表外業務基本途徑有:
1、委託貸款:委託人是債權人,主要表現為同業買入返售等。
2、銀信、銀證、銀保合作:合作公司是債權人,主要表現為受益權轉讓。
3、發行理財產品:投資者是債權人。
4、資產證券化:投資者是債權人,主要通過SPV將資產打包成標准化產品(一般是債券)並在市場上掛牌出售。可以看出理財就是表外業務的一種。
(6)一般而言銀行理財產品的產品發行人是擴展閱讀:
表外業務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表外業務指那些未列入資產負債表,但同表內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關系密切,並在一定條件下會轉為表內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的經營活動。通常把這些經營活動稱為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它們是有風險的經營活動,應當在會計報表的附註中予以揭示。
狹義的表外業務包括:
(1)貸款承諾,這種承諾又可分為可撤銷承諾和不可撤銷承諾兩種;
(2)擔保;
(3)金融衍生工具,如期貨、互換、期權、遠期合約、利率上下限等;
(4)投資銀行業務,包括證券代理、證券包銷和分銷、黃金交易等。
廣義的表外業務則除了包括狹義的表外業務,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無風險的經營活動,所以廣義的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所有不在資產負債表內反映的業務。按照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要求,廣義的表外業務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或有債權(債務),即狹義的表外業務。
二是金融服務類業務,包括:
(1)信託與咨詢服務;
(2)支付與結算;
(3)代理人服務;
(4)與貸款有關的服務,如貸款組織、貸款審批、辛迪加貸款代理等;
(5)進出口服務,如代理行服務、貿易報單、出口保險業務等。
通常我們所說的表外業務一般是指狹義表外業務。
1.擔保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對第三方表外業務承擔責任的業務,包括擔保(保函)、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等。
2.承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貸款承諾等。
3.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包括外匯)和利率的遠期、掉期、期權等衍生交易業務。
⑺ 各大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什麼是理財
你好 銀行的小額理財產品都是銀行自己發行為了吸納存款,收益不是很高,比存款高一點點,還有就是銀行一些年化收益在10%左右的大額產品基本都是代理信託公司 基金公司的產品,我們是做私募股權基金的年化收益在10.5%到12.5% 有擔保公司擔保客戶的本金和收益,客戶完全放心,
⑻ 理財產品發行都要經過銀監會審批嗎,銀行哪個理財產品
是的,必須要銀監會批准。
2005年以來,中國銀監會頒布實施了《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理財業務監管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初期運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近年來的快速發展,有助於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更豐富的投資工具,增加居民的財產性收入,有利於改善商業銀行較為單一的存貸款業務結構,完善商業銀行金融服務功能,提高綜合競爭能力。
⑼ 銀行理財產品是什麼意思
銀行理財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行理財也是具有風險的,所以在選購銀行理財產品一般選用國有銀行。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