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十萬要買一萬八的理財產品,合法嗎是什麼貓膩
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規定的,早在幾年前,銀保監會就出台政策規定,金融機構不得以貸轉存,而你要貸款10萬,銀行要求你買一定數量的理財產品,顯然是銀監會禁止的行為,你可以去你當地的銀保監會去投訴,至於貓膩到沒有,主要是現在貸款人多,供不應求,銀行就利用這一點,順便搭售一些銀行的理財產品,做點推銷,提高自己的業績,其他倒也沒什麼,以上只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祝你貸款順利天天開心
㈡ 浦發銀行貸款買房,要求我買理財產品,產品是他們的壁畫,不買不給放貸款,這該怎麼辦
我國金融法國定,不得存貸搭售,浦發銀行的這種情況已經涉嫌違規,建議你取得證據,可以到到銀監會投訴他們,如果實在不行,你可以換家銀行……
㈢ 銀行工作人員能否在客戶辦理業務時誘導客戶搭售理財產品
應該不能誘導客戶挌售理財產品的。
㈣ 廣東惠州惠東農業銀行霸王條款,首套房貸上浮20%還強行要求買理財產品。
前幾天四大行都說利率回到基準利率了,可是我的房貸還是1.1倍的,還沒改。搭售理財產品的確是霸王條款,可以換一家銀行問一問。看看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其他商業銀行有沒有基準利率,多問問有好處的,希望能幫助到您。
㈤ 我准備在農業銀行做房貸業務員要求我必須買理財產品才能貸款請問是銀行內部要求的嗎
不一定是銀行行為,也可能是業務員自己的行為。
但如果想從這個銀行貸到款且自己能夠承受風險,可以按要求辦理,但如果認為確實不合適,可以換其他銀行試試。
㈥ 互聯網金融平台買不到銀行理財產品,這是為什麼
互聯網金融理財平台的意義非常寬泛,包括銀行線上理財(主要指手機銀行APP)、綜合性財富管理平台、基金銷售平台、互聯網貴金屬理財以及P2P理財(出借)。
互聯網金融理財平台可以分為5類:綜合性金融(綜合性財富管理)平台、銀行類線上金融平台、證券、保險、信託等傳統金融機構線上平台、互聯網貴金屬理財、P2P平台。
1、綜合性金融(綜合性財富管理)平台
3、周期較短。余額寶等零錢理財產品可以隨時存隨時取,互聯網借貸類產品也基本分為1月標、3月標等等,周期性靈活。
4、操作簡單。線上理財,足不出戶,認購、申購、贖回、轉換等一系列操作總共只需要幾分鍾時間。
5、工具普遍,互聯網金融理財只需一部手機就能操作。
互聯網金融平台理財的劣勢:
(1)部分平台存在很多監管安全問題:
1、信息披露不足,底層資產不透明
2、未實行銀行存管,或存管銀行未通過測評
3、未貫徹小額分散,金融風險較大
4、尚未備案,屬無證經營
5、自有資金、自身實力有待加強,難以度過「雙降」的風險整頓期
6、存在非法吸存、非法集資、跑路等現象,投資者資金安全受威脅
(2)監管安全等問題造成投資者信心不足,用戶流失
(3)部分互聯網金融平台自身實力不夠,風控不足、資金不足、資產端質量較差等
(4)市場空間受擠壓。銀行理財子公司等銀行理財產品形成沖擊;BAT等互聯網巨頭利用流量入口搶奪用戶
(5)網路支付風險、個人信息泄露風險困擾所有互聯網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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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互聯網金融平台進行理財需要注意什麼?
@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首先,用戶要了解不同理財方式的差別。不同的理財產品,其收益率、風險、周期規律均有所差別,如網貸理財、銀行理財等投資方式收益與期限是固定的。再如,股票、私募等,有相應的經驗與資本門檻要求,視類型不同而收益不等,投資者應結合情況,搞清楚管理的差異性。
掌握理財方式的特點,以網貸投資方式來說,一般投資者會根據短、中、長期期限來分配資金,在生活消費外,保持對資金的有效管理。對於用戶來說,更多的應從滿足生活上的便利性、投資方面的靈活性出發進行管理,有別於博弈類型投資形式,網路理財更多側重於穩定性。
結合情況制定規劃,更具體來說,視資產的不同,具體投資會出現收益高低的不同時期,投資者應該掌握市場的動態,及時加強認知。善於把握投資邏輯,或能制定規劃的投資者,就能更好的提升理財效果。
完成前期工作後,用戶在選擇平台時,要盡量選取在公安、工商網站進行過備案的平台,部分網站注冊地為境外要尤其注意。收益過高的平台,例如宣稱收益超過超過15%,高收益就意味著高風險。
同時,盡量選取知名度較大的平台,多考證平台披露信息。沒有第三方託管,沒有擔保的不投,資金安全沒有保障。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風險承受能力過低。
在選定平台後,從細節上看,要多注意新手標、獎勵卷以及交易時間限制等具體要求,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以理財品種為例,平台有時候會推出一些待客理財的品種,口號是可以幫你搶到平時買不到的標,但同時往往也會隱形搭售其他理財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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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平台理財的風險如何?
@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信用風險,互聯網金融平台信用審核不嚴,借款人信用不達標,提供資料虛假等。借款人不及時還錢也是信用風險的一種,借款人需要延長還款期限,並且要支付比較高的罰息。不過目前互聯網金融貸款端的資金回收是按月等額本息還款,借款人違約及虛假借款人是信用風險的兩大主體,借款人的數量越多,對互聯網金融管理信用風險的要求就越高。
資金流動性風險,出借人在出借資金沒有到期的情況下,提前申請回收本金,但多數互聯網金融公司是不允許提前回收本金的,即使允許也會收取相關的費用的。
國家政策風險,目前,相關部門對於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正在逐步進行,監管政策的變化可能會導致平台無法經營。
互聯網金融平台自身風險,平台是否是正規經營的,是否有正規的營業執照、經營業務范圍是否合法、是否吸儲、是否放貸,所轉讓的債權是否是真實有效的、是否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不接觸理財客戶的資金的,以保障投資者資金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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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被廣發銀行強制買理財產品才可以放款打什麼電話投訴
這個你沒有什麼辦法
你也沒有辦法證明是被強買強賣的
而且,大家都是走的這個流程,你投訴了
那到時候可能你的款就批不下來了,所以沒有人投訴
㈧ 辦理房貸時,銀行捆綁銷售理財產品,合法嗎
銀行的要求不合法。銀行只能選擇貸或不貸,不可以利用貸款搞推銷。如果銀行堅持推銷的話,你可以要求銀行另外再貸5W用於購買他們的貴金屬理財產品,也可以換一家銀行。
㈨ 做貸款要買保險,請問這屬於搭售產品嗎敬請銀監部過問一下。
尊敬的「用戶名瞎起」網友您好,2012年銀監會發布了銀行業「七不準」從業規范:1、不準以貸轉存(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2、不準存貸掛鉤(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3、不準以貸收費(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4、不準浮利分費(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變相提高利率)5、不準借貸搭售(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產品)6、不準一浮到頂(籠統地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7、不準轉嫁成本(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違反「七不準」規定的任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據有關法律進行處理。您在辦理業務時如發現銀行存在違反「七不準」行為,可向該行上級機構或者監管部門反映具體情況。
㈩ 你好我想問一下貸款買房貸款下來了,銀行讓買個理財產品,一年一萬交三年,五年才能取這樣保險安全嗎
保險不是必須買的,你可以說有錢還貸什麼款啊!如果銀行強迫購買,那就是違法,你可以投訴到銀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