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公司收到一份法院裁定書,被"劃撥在銀行的存款**元到法院指定帳號",
根法院聯系吧,看看具體怎麼劃款。
『貳』 1解凍與劃撥可否一起寫入執行裁定書 2劃撥至法院賬戶是否需要解凍 3可否直接劃撥至申請執行人的賬戶
1、這個不用寫入執行裁定書,是用一式幾聯單的書面通知。如要解凍與劃撥就送一張給銀行通知一下就可以了。
2、在最高人民法院 有一個解釋是關於執行的問題 方面,08年出的好像。款劃到法院 帳戶就不用解凍。(法院 的帳號誰敢去凍他的)正常在日常操作上不可能直接劃給你的,直接劃給你,你還用得著去找法院的人說情?(自己想)
3、具體規定就是那份司法解釋,,法院可以以銀行不協助處罰銀行,如果更惡劣也可以對銀行頭家拘留。
『叄』 法院能否扣劃理財產品資金
保險一般不能。其他的如無法律特殊規定一般都可以,投資者對自己的名下理財資金享有所有權和受益權,法院可以根據法律,判決書,裁定決定是否直接處理當事人銀行資金(包括理財資金)
『肆』 被執行人在銀行有理財產品,生效判決書如何執行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是有到期日的,期間法院銀行均無法凍結,而且凍結劃撥會損害善意第三人。可以將該賬戶凍結為只進不出狀態,覆蓋到期日就可以了,到期日之後'款項打回賬戶,此時做扣劃就可以了。
『伍』 在銀行買的理財產品還沒扣款可以退嗎
如果是下午三點以後購買的
得次日才能確認購入
明天確認之前都是可以撤銷購買的
如果三點前購買的,現在已經不能撤銷了
『陸』 民事糾紛案,在銀行購買的保險理財產品法院在強制執行時可以採取凍結嗎
可以。
在銀行所購買的保險理財產品屬於投資型理財產品,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保險類理財產品是否可以執行,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之規定,其屬於經營型產品,債券、股票、基金具有相同的營利目的,可以被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6)劃撥銀行理財產品裁定書擴展閱讀:
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柒』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在募集期內我是否有權贖回有無明文法律規定
有權贖回,沒有明文法律規定的。
附註:
銀行理財產品沒有起息前都是可以贖回的,去櫃台或者網銀(已開通)都可以操作。
基金認購是指投資者在開放式基金募集期間、基金尚未成立時購買基金份額的過程。通常認購價為基金份額面值(1元/份)加上一定的銷售費用。投資者認購基金應在基金銷售點填寫認購申請書,交付認購款項。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捌』 法院執行能否扣劃購買理財產品已被銀行凍結的存款
可以的,如果購買的理財產品還在凍結期間,那麼可以通過銀行內部進行賬務的處理取消該理財產品的購買。如果購買的理財產品已生效,那麼法院可以凍結該理財賬戶,在理財產品到期後進行扣劃處理。
『玖』 銀行理財產品法院可以執行扣除嗎
法院判決生效後,當事人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執行銀行理財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