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可以延遲多少天繳納保費
60天。
保險合同的寬限期是指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根據保險法有關規定,寬限期是為60天。
根據《保險法》第三十六條: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在前款規定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可以扣減欠交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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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寬限期介紹
保險合同的寬限期是指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保險法規定寬限期是為60天,設定寬限期的目的在於避免合同的非故意失效。
未能如期交納續期保費,大多並非是投保人故意不按時交納,而是出現了暫時的經濟困難,或因工作繁忙,外出,生病,遺忘等客觀而未按時交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保險公司不給予一定的寬限期,必然會導致更多的保險合同中途停效,關進一步增加合同失效和數量,如大多數未能按時交納續期保費而終止,是會影響保險業務的穩定性,對投保人來說會使其有的保障徹底消失,對雙方都是不利的。
在寬限期內,即使沒有交納續期保費,保險合同依然有效,果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要承擔保險責任,不過要從給付金額中扣除欠交的保險費。但若過了60天寬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額交納續期保費,則保險合同將會中止。保險中止後,只有提出復效,才會重新恢復效力。另外,短期保險是沒有保險寬限期的。
Ⅱ 買的平安保險到期沒錢續保了可以延期嗎
可以。
《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或者分期支付保險費。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
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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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四十一條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並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
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申請按月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的同時申請一次性領取地方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一起實行社會化發放。
第四十三條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權利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Ⅲ 我保險繳費日期塊到了,但經濟有問題可以延期一個月繳費嗎如果延期有什麼影響嗎,有滯納金嗎
通常沒有滯納金。
如果你在未繳款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通常拒絕理賠。如果是人壽險,一般不會拒賠。
和你的保險經紀人溝通 一下。
Ⅳ 保險續費延期多長時間
一般保險到期前保險公司會提示投保人,讓投保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保費,如果不能按時繳納,這時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定的緩沖期,通常從應交費的日期往後移推60日內,在這60日內保單權益依舊是有效的。Ⅳ 保險到底可不可以推遲繳費呢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考慮到投保人的常見情況,長期險合同都設置了一定的寬限期。保險合同的“寬限期”指的是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沒有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保險法規定的寬限期是60天,在寬限期內把保費上交就可以。在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舊會承擔保險的責任,但是在投保人付保險金的同時會扣除欠繳的保險費。若在寬限期結束之後仍未交納保險費用,則保險合同自寬限期屆滿日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短期的保險是沒有保險寬限期的,更需要及時繳納保費。所以小諾建議,保險費用一定要在寬限期內完成繳納!
Ⅵ 平安萬能保險繳費可以延期多久
保險繳費可以推遲60天內繳納。
寬限期(Grace Period)指自首次繳付保險費以後,每次保險費到期日起六十天內為寬限期。此間繳付逾期保險費,並不計收利息。如果被保險人在寬限期內死亡,保險仍有效,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並支付保險金,支付的保險金扣除應繳的當期保險費。
Ⅶ 保險交費時間最多可以拖延多久
在應交保費日期延後60天內,被保險人的保險利益仍然有限,這便是繳納保費的寬限期,同時在這個期間內,繳納逾期保費也不會收納利息。若被保險人因某些原因造成保費無法及時繳納,是可以延遲繳納保費的。但超過寬限期後仍未繳納相應的保費,保險合同則會中止保障,此後需向保險公司提出復效,才能重新享有保險保障。
應當按照本主險合同約定向我們交納保險費。在交納首期保險費後,您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交納其餘各期的保險費。如果到期未交納保險費,自保險單所約定的交費日期的次日起60天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除您欠交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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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費續期
大多數長期人身保險合同會提供分期交納保險費的交費方式,其中,首期保險費以後的分期保險費稱為續期保險費。
為保證保單的有效性,選擇分期繳納保險費的投保人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如果未按時繳納保險費,超過60天的寬限期後,保險合同效力中止。
如果被保險人不幸在60天的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然承擔保險責任;但在寬限期後,因為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保單已經失效,被保險人將無法得到保險保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續期保險費
Ⅷ 我參加了一份保險理財產品,如不續保會什麼後果
具體看什麼理財內容約束了,有些保險理財似乎就像是養老保險一樣需要一直繳費到一定年齡才可能返錢,如果是這種的就比較麻煩了估計不續保估計不能全退費。如果是其他的定期類的保險理財就好說了。
Ⅸ 人壽保險可以推遲交嗎
人壽險中,首期保險費交付後,分期保險費應按保險單所載明的繳費形式在每期的繳費對應日繳納。如果保險費遲交了,在自繳費對應日次日起六十日內,合同仍有效,即在這一時期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還承擔保險責任,但應從所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計息日為繳費對應日次日),這一段時間被稱為寬限期。
如果投保人過了寬限期仍未繳付保險費的,保險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中止效力,即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了。
但如果合同效力中止不超過兩年,如被保險人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投保人可填寫復效申請書,並提交被保險人在保險公司指定醫院的體檢報告書後,經保險公司同意,並繳清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計息日為繳費對應日次日),保險公司出具批單,從次日零時起恢復合同效力,保險公司繼續承擔保險責任。
如果合同效力中止超過兩年(即保險費遲交了兩年零六十天以上),被保險人就無法再申請復效,必須重新投保,當然費用會比復效要高很多了,而且一些優惠就無法享受了。
延伸閱讀:人壽保險合同的種類
以保險事故為標准,分為死亡保險合同、生存保險合同和生死兩全保險合同三類
(1)死亡保險合同是以被保險人的死亡為保險事故,保險事故發生以後,由保險人按照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合同。死亡保險合同又可分為終身死亡保險合同和定期死亡保險合同。
終身死亡保險合同就是合同不定期限,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險人不論何時死亡,保險人均有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定期死亡保險合同,是以一定期間為保險期限的保險合同。被保險人在這一期限內死亡,保險人便要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如果被保險人在約定的期限仍然生存,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也不退還保險費。
(2)生存保險合同是以被保險人在一定期限內或達到一定年齡時的生存為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在約定的時間屆滿時仍然生存,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合同。根據保險費的交付和保險金給付的方式,生存保險合同也可分為兩種:
①一次性給付保險金額的保險合同。這種合同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時,一次交付保險費,當保險期限屆滿時保險人一次給付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滿前死亡,保險人返還投保人交納的保險費。
②分期給付保險金額的保險合同。這種合同或一次交足保險費,或分次連續交付保險費滿若干時間後,從一定期日起,由保險人按年、按季或按月給付一定保險金額,一直到一定期日或到被保險人死亡為止。
(3)生死兩全保險合同是以被保險人的死亡和生存為保險事故,以保險期間被保險人死亡,或保險期限屆滿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保險事故發生,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合同。由於被保險人的生存和死亡都使保險事故發生,因此,生死兩全保險合同的特點是必然會有保險事故發生。這種保險,以死亡為保險事故,旨在保障受益人的生活;以生存為保險事故旨在儲蓄,以供被保險人晚年生活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