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朋友在一家理財公司做業務員,去年公司被定為非法吸存,朋友直接被捕,現在在看守所羈押了一年了。
你好,量刑不僅要參考他從中牟利數額,而且要參照他給被害人造成損失的金額,以及他本人是否知情而定。現在沒法說判多少年。業務員說不知道這是站不住腳的,這個行當的從業人員裡面誰都知道是騙人的把戲。
⑵ 理財公司跑路了,客戶的錢業務員該還嗎
一般業務員是職務行為,不承擔個人責任。但是如果業務員明知公司進行非法集資而參與重要事務,如擔任會計、發展客戶等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啦!
⑶ 理財被業務員欺騙
立即報警、公安機關會全力貞破的.放心吧、建議你下次買理財去銀行吧、因為銀行所有理財產品.都有銀監會監管的
⑷ 被公司業務員欺騙,公司不用承擔責任嗎
那就要看當初該業務員欺騙你辦理業務時是否還在該公司任職?如果你能取到相關證據證明這個人當初還在該公司任職那麼公司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確認該員工已經離職,只是以公司的名義進行行騙,那麼公司將不負擔責任。你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⑸ 投資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會承擔責任嗎》
業務員無責或輕責,若有責任也是從犯,具體分析:
1、業務員知道還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詐騙,如果該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詐騙則本人認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2、如果知道該公司是詐騙,而繼續與公司已其干,應承擔相應責任。
但不管怎麼講,公司才是違法主體,作為主犯,公司老闆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員,主要後果應該由公司承擔。
3、如果該公司本身就是空殼公司,沒有經過正規注冊,這就有點復雜一點,責任大一點。
4、如果公司沒注冊且知道是在騙人而繼續干,肯定要承擔從犯責任。
(5)理財業務員也被公司騙了擴展閱讀:
公司詐騙,以共犯論處,以公司犯罪為主要考慮,或者主從分離:
《「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⑹ 我被理財公司騙,可以起訴業務員嗎
個人建議你直接起訴理財公司,你起訴業務員,業務員也是給公司幹活的,而且業務員有多少錢賠你?直接起訴公司,第一他是詐騙主體,第二他有錢你勝訴了有錢賠。
⑺ 我被親戚介紹的理財公司騙了錢報案會怎樣
1:理財公司套路都是成熟的,首先無論如何錢是追不回來了。
2:有精力的話可以去報案,實在沒時間弄就算了,腳踏實地去做未來的事,誰沒有被坑過呢,所有的坑才是自己成長的營養.
3:核心問題:報案不會連累他們,他們也是受害者。可以一起報案。
⑻ 我是投資理財公司的業務員,如果公司被判定集資詐騙,而我不知情,結果是公司老闆自己把錢用了
你有連帶責任!因為在這個事件中,你也有收益,不論是提成,還是工資,在這個事件中你有參與,只是問題的大與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