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待處理財產損益,期末有餘額,期末要怎樣填制會計報表
「待處理財產凈損失」在沖銷之前視為企業資產
其借方余額,反映公司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產物資的凈損失
貸方余額,反映公司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產物資的凈溢余
因所有資產待處理時都是在此科目核算,雖然可以按待處理資產的項目分別對應是貨幣資金還是存貨或者固定資產,但為了操作簡便, 一般都會直接將此科目余額做為其他流動資產,在資產負債表的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列示。
Ⅱ 待處理財產損益在資產負債表中如何列報謝謝
樓上的回答是錯誤的.
在資產負債表中已經沒有待處理財產損益項目.因為按照2001年的企業會計制度精神,待處理財產損益已不符合資產的定義.故不再在資產負債表中列報.
2001年的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各種財產損益應於期末前查明原因並經批准後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期末結帳前未經批準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規定進行處理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後批准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的,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期末,處理後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應無余額.
Ⅲ 待處理財產損失在財務報表如何體現
原會計制度的報表: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在資產負債表上,屬於流動資產損溢的在「待處理流動資產凈損失」項目中反映;屬於固定資產損溢的在「待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項目中反映。 新會計准則的報表: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月末無余額,不在資產負債表上填寫。 待處理財產損溢 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價值,包括盤盈存貨的價值。 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非正常短缺與損耗,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盤盈固定資產的價值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盤盈、盤虧的資產種類和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的財產損溢,應查明原因,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處理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Ⅳ 賬本里是待處理財產損益 可我做報表的時候可以把它放在其他流動資產嗎
可以,相關的位置說明一下,是待處理財產損益。。
Ⅳ 待處理財產損益在報表中如何填列
新的會計准則規定,待處理財產損益在資產負債表日以前應該處理掉,也就是不得有餘額,並不行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
Ⅵ 待處理財產損益在現金流量表主表中在哪個反映
原「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屬於資產類科目,新制度和資產負債表中已經取消該內容,要求在發生財產損益的當月做處理,不在報表中反映。
1、待處理財產損溢屬於資產類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價值。
2、待處理財產損益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填寫:
(1)原企業會計制度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類項目有:待處理流動資產凈損失和待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分別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和「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二級賬戶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為貸方余額應以負數填列。
(2)新會計准則規定,企業的財產損溢應查明原因,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處理後,「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應無余額。對於年中各月末「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余額,可以根據該財產的流動性分別列示於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Ⅶ 新會計准則下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在會計報表中如何處理(急!!!)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2006)的有關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因此,原准則(制度)下的「待處理財產損失」,已經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2006)中有關資產的定義,更不可能符合資產的入賬條件,所以,不能確認為企業的一項資產而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方,而是應當將損失記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
由此,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2006)的有關規定,企業的財產損溢應查明原因,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處理後,「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應無余額。
另外,對於年中各月末「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余額,可以根據該財產的流動性分別列示於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Ⅷ 老師你好,我的資產負債表有調整的科目,待處理財產損益應填制報表哪個科目名下
待處理財產損溢,是用來歸集未處理的財產損溢
當財產發生損溢時,將財產價值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後,從待處理財產損溢中消賬
也就是說,待處理的就表示還沒有處理
沒有處理的,即沒有消賬的
沒有消賬的財產,仍然應該在原來所處的項目中填報
即:
從存貨科目轉來的,仍計在存貨科目中
從固定資產轉來的,仍計在固定資產科目中。
實際工作中,為了操作方便,不再追溯原來是哪個科目轉來的
統一放在其他流動資產中列報。
Ⅸ 待處理財產損溢在資產負債表中如何列報
新會計准則規定,企業的財產損溢應查明原因,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處理後,「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應無余額。
對於年中各月末「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余額,可以根據該財產的流動性分別列示於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和待處理固定資產資產損益是待處理財產損益的兩個明細科目,是為了反映企業在財產清查中查明的資產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情況,借方登記資產的盤虧、毀損數額及盤盈的轉銷數額,貸方登記資產的盤盈數額及盤虧的轉銷數額;
本科目處理前的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處理財產的凈損失,本科目處理前的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處理財產的凈溢余,期末處理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9)待處理財產收益放會計報表位置擴展閱讀:
待處理財產損溢審計,主要審查企業資產盤點表、資產損溢報告等資料,驗證企業財產損溢的真實性和會計財務處理的正確性;有無將以前年度的費用、虧損或當期費用列入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長期掛賬,虛增當期利潤的情況;檢查待處理財產損溢未進行處理的原因是否為了虛增利潤或隱瞞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