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理財產品的可質押有什麼用處
隨著股市振盪的加劇, 大量的資金難以承受巨額浮虧而選擇斬倉出局。與此同時, 高企的物價也讓它們難以找到合適的去向。 有些銀行則能夠審時度勢,適時的推出了"可質押"的理財產品, 這樣既為這筆資金找到了暫時的去處,而且其"可質押" 特性又使投資者可以及時捕捉可能隨時出現的"抄底"機會。 近期,工行、交行、招行等均有可辦理質押貸款的理財產品推出。 以興業銀行"萬匯通"外幣保本型理財產品為例, 投資幣種為港元或美元,投資期1年,預期年化收益4.3%、5. 15%。該產品收益率並無明顯優勢, 但由於新增了質押功能而受到資金關注。 相關專家認為,根據規定可以質押的產品僅限於風險水平較低, 有本金保障的產品。這些產品由銀行自己發行,風險可以控制, 只需凍結質押物就可以做到,所以操作起來比較方便。 但是該類產品的質押目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礙, 盡管全國政協委員馬蔚華曾提出《 關於准許以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質押融資》的提案, 但是只有最終通過修改相關法律條文才能最終得到法律的認可。 此外,投資者還要比較融資回報收益率與同期貸款利率的高低。 如果質押獲得資金的回報收益率等於甚至低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質押就得不償失了。
2. 應收款做質押有沒有風險 銀行的理財產品這么做的 收益率不錯 不知道有沒有風險
存在就有風險。其實真正的理財產品沒有那麼復雜。如果不想做實業的話選一個年收益10%的就不錯了。
3. 理財產品質押怎麼執行
大部分的理財收益都不高的,一年收益率最高也就5.4%左右,而且要求高門檻,5萬,10萬起步的!現在銀行里的黃金白銀理財最好:短周期(當天買賣即可見收益),高收益(每月保本收益5%),低門檻(最低600多就可以做了),浦發銀行,民生銀行,平安銀行,郵政銀行都可以做的, 登錄網銀即可開通黃金白銀理財業務,只不過你在開通的時候輸入我們服務號,我們給您提供行情資訊,我做這個五年多了,每月保本收益5%! 想做好這個:價格走勢分析判斷,心態和極低手續費是最最關鍵的,我09年就開始做這個了!
最近黃金白銀跌了很多,現在是處於低位震盪,可以說是慢慢築底了,所以現在是個買進的絕佳時機,買進拿著的話每天還可以得到萬分之2的遞延費,相當於一天有千分之1.1的收益率,一個月也就是3.3%了(單單這個收益就比銀行定期存款高十幾倍),等著價格漲上去,賣掉白銀,還可以賺差價,雙份收益,所以這次是入手的大好時機 ! 望採納
4. 個人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有何風險
當前市場上的個人理財產品多種多樣,在作為一種合同權利進行權利質押時要考慮具體理財產品的法律關系。但以個人理財產品的合同權利作為權利質押的標的設定質權,在法律上存在爭議,在操作中存在風險。
法律有何爭議
所謂權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擁有的某種財產權利出質,以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享有就其權利轉讓優先受償或者將權利憑證實行兌現受償的權利。權利質押是質押的一種重要形式,它以擔保債權的履行而設立。一般認為,以所有權以外的可轉讓的財產權利而作的債權擔保是權利質押的基本屬性。因此,可以出質的權利必須是:私法上的權利、可讓與的財產權以及有權利憑證或有特定機構管理的財產權。
我國《擔保法》第75條規定了權利質押的種類:一是債權質押,是以有價證券表示的債權,其權利不能脫離證券而行使,包括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單、倉單、提單;二是股權質押,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三是知識產權質押,依法可轉讓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中的財產權;四是普通債權。
《擔保法》第75條第4項以「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但未作明確的規定。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7條明確規定了「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動產收益權出質」的這種情況。
在實踐中,對「其他權利」的界定頗有爭議。傾向於擴大解釋的「肯定說」認為,只要符合可出質權利的一般特性要求,所有的財產權均可以出質;「否定說」認為,應嚴格遵守法定質押原則。如果沒有法律上的規定,其他權利均不得出質;第三種觀點認為,符合出質權利一般特性要求的權利原則上可以出質,但如果權利本身不具有商業上的穩定性,又不能控制的,則不宜作為質押的標的。
操作中有何風險
在權利質押的操作上有兩個重要問題,就是對出質人權利的限制和擔保物權公示的問題。在我國的立法上都把權利質押作為質押的一種,並與動產質押相提並論,但事實上,權利質押的成立和實現方法與動產質押有很多不同,動產質押生效的要件是「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而權利質押尤其是一般債權和股份、股票作為標的物的權利質押,其公示方式類似於抵押,以向質權人交付權利憑證或進行質押登記作為生效的要件。
但是個人理財產品作為合同權利質押這樣一種普通債權質押,既無權利憑證可以交付,也無管理機關可以登記,所以以個人理財產品操作權利質押,連起碼的「物權公示」都做不到,對「出質人行使權利限制」更是無從談起。
所以,以個人理財產品作為權利質押標的,是否屬於擔保法75條第4項「其他權利」,要結合具體的理財產品來考慮;而為規避操作上的風險,則需要對現有理財產品針對性地進行法律改造設計,以使理財產品符合權利質押的法律要求。
5. 理財產品的質押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質押的概念及性質
所謂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質押,是指投資者以理財產品為標的而設立質權,以此來對自身債務或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質權人有對理財產品變價價值優先受償的權利。我國《物權法》將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大類,理財產品質押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與股票.債權.提單等質押屬同一類型。
可以質押的理財產品的種類
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和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是最適合質押的,因為這兩種產品到期後可以收回本金,不存在風險,完全可以擔保主債權。
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的價值存在不確定性,質押存在一定風險。如果質押的話,必須降低質押率,是其所擔保的主債權下降。
對商業銀行承銷的理財產品,不能直接在商業銀行設定質押。這些產品實際上也是可以質押的,但應在其發行機構辦理質押。
6. 理財質押貸款 安全嗎
理財產品質押貸款的期限比較短,可以滿足客戶的短期融資需求,一般不能超過產品的到期日,且貸款額度一般控制在80%―90%。產品質押貸款相較於目前不少個人貸款而言,在貸款利率及放款速度上都有明顯的優勢。大多可以享受基準利率,且審批速度較快,一般2-3個工作日內可以放款。即便是像招商銀行這樣在前幾個月就明確表示沒有額度再進行放款的銀行,也表示只要條件滿足,客戶依然可短期內獲得貸款額度。並不是所有的銀行理財產品都可以辦理質押貸款業務。還得看產品的風險等級和理財期限等相關要素。且辦理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時還需要深思熟慮,因為一旦辦理了質押貸款,投資者的收益就會相應減少,一般來說銀行為管控風險的需求,對於那些風險較高,收益不確定性的產品不能辦理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業務,比如基金等。
7. 理財產品有什麼風險
一般情況下,目前基本上產品都是有風險的,除非合同文本協議上註明是保內本產品,沒有註明容的都是有本金損失的風險,具體風險程度要視產品的投資標的范圍,投資需謹慎。
購買理財產品前,建議您閱讀合同,留意投資標的范圍,風險介紹等。
8. 理財產品能不能作為質押物如果可以,如何找到法律依據支持
這個是看銀行的。因為不同的理財產品投資不同的東西。像交行的話,風險等級2R以下的可以提供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