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想做定投,又不知買什麼基金。聽說,國泰君安的集合理財產品是基金中的基金,但起點太高,有什麼類似產品
做信誠的投連吧,保障+投資。7個賬戶可以選擇。自由轉換也沒有手續費。。。好處很多呢,具體可以和我聯系
投資有要本金也要有時間的。
⑵ 基金 與 集合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各個基金的收獲益情況不一樣!分配自然也不一樣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又稱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產品,它的發起人和管理人不是基金公司而是證券公司。它的管理體系類似公募基金,但業務性質和操作策略更接近陽光私募,屬於資產管理型產品。
公募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獨立財產,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資組合的方式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券商集合理財和公募基金相比,主要有以下相同點:
(1)、集中投資、專家理財,均以權益類和固定收益類產品為主要投資目標,投資人的資產均設立專門賬戶,由資產管理人管理、由獨立的託管銀行進行託管;
(2)、專業的研究隊伍和豐富的管理經驗。
公募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財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點:
(1)、准入門檻。券商集合理財分限定性產品和非限定性產品,限定性產品最低為人民幣5萬元,非限定性產品最低10萬元,券商理財產品一般每周或每月開放一次;而公募基金的申購起點一般都為1000元,每日開放。
(2)、募集方式。券商集合理財不能公開宣傳,不允許公開募集;而公墓基金可以公開募集,募集渠道多。
(3)、收益方式。券商集合理財投資收益更高,除管理費還參與業績分成,管理人激勵到位;公募基金主要來源管理費,因此注重產品規模和相對收益。
(4)、流動性。券商集合理財不能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流動性明顯不如基金,並且一般有封閉期,開放日較少;而公募基金中部分基金如封閉式基金、ETF、LOF等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變現容易。
(5)、安全性。券商集合理財投資限制較少,允許參與新股申購與FOF,並有自有資金參與,隱形保本;而公募基金缺乏絕對收益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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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基金的區別那個風險大
券商集合計劃在很多方面與基金有相似之處,如產品信息披露、產品規模、銷售回渠道等方面都較接近,而他們之答間的區別主要有: 1、定位不同: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一種增值性的投資顧問服務,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2、產品投資比例不同:券商集合計劃投資范圍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最低持倉下限為60%。 3、投資范圍:券商集合計劃的產品投資范圍更廣泛,如FOF(基金中的基金)作為基金精選產品,通過專家二次精選基金,能有效降低非系統風險。 4、業績提成激勵:與基金不同的是,券商集合計劃多數設計了業績報酬提成條款,用於激勵投資人員,更好地激勵管理人追求絕對收益,走出基金只追求相對排名的怪圈。那個風險大就不好說啦,關鍵看經理人的管理水平和追求什麼樣的收益,所謂高風險高收益,這兩者的風險也不會相差很大。
⑸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基金 信託三者的區別
1、形式和發行抄方式不同襲
集合理財也叫券商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證券投資基金、資金信託產品、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分別由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具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管理、運作。
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可以將所持份額贖回或轉讓。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和資金信託產品不得公開發行,因而也不能在證券交易場所流通。
2、投資者定位以及投資風格不同
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券商集合計劃的股票投資下限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倉下限為80%。
3、范圍不同
資產管理業務的范圍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託業務和委託理財業務。信託合同的當事人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 營業信託的受託人在法律上要求較為嚴格,是經有關部門批准專門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
⑹ 買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哪個最好
80 年代擺個地攤就能賺錢,可是很多人不信。
90 年代買只股票就能賺錢,可是很多人不敢!
21 世紀坐在家裡就能賺錢,可是很多人不來了解,機會寧可明明白白放棄,不可稀里糊塗錯過,了解不用花錢!!!
您可以拒絕炒黃金,但千萬不要拒絕了解炒黃金!
⑺ 券商集合理財和公募基金有何區別
券商集合理財計劃其實質是一種「准基金類」產品,由於其高准入門檻,管理費與計劃績效相掛鉤,被戲稱為陽光下的「私募基金」都是專家理財,都以權益類和固定收益類產品為主要投資目標。券商集合理財產品與基金產品各自的優點:
券商理財收費更靈活 開放式股票基金的管理費一般為1.5%,還有五花八門的申購費、退出費等。券商理財產品在收費方面則比較靈活。
如正在發行的中信理財2號,不收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只收1.5%管理費和0.15%的託管費,略高於貨幣市場基金(0.33%的管理費,0.25%的銷售費,0.10%的託管費)的費用。而招商「基金寶」的管理費僅有0.6%。 此外,券商還可以與投資人約定其他收費方式。如以市場指數為基準,投資收益超出多少之上,再收取管理費或約定按投資業績計提管理費等。如「東方紅1號」就不收管理費,而是從業績中提成。通過這些靈活的設計,使投資者支付的費用更為合理,整體而言,較開放式基金還低一些。 券商理財大都有保底 券商集合理財因有自有資金參與,大多帶有保底收益性質。大多數券商都用自有資金參與集合理財產品。 如光大證券陽光1號和東方證券東方紅1號,自有資金參與比重均為10%;長江證券超越理財1號與招商基金寶的參與比重則為5%,最高不超過1億。由於自有資金參與,券商將與投資者共擔風險。如果出現虧損,也是先虧損券商。但大多股票基金不具有這樣的保底功能。 券商理財門檻高 不過,與基金相比,券商集合理財也有一些不足。
首先,券商集合理財參與門檻相對較高,限定性產品最低為人民幣5萬元,非限定性產品最低10萬元。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起點一般都為1000元。投資基金可以採取定期定額的方式,適合中長線持續投資,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存續期一般都為2年~3年。 開放式基金流動性好 更重要的是,開放式基金的流動性好,申購贖回的周期一般為2天~3天,隨時可以變現。券商集合理財產品首先要經歷一個短則1個月,長則1年的封閉期。 即使在開放期,非限定性產品的開放日也比較有限,一般為3個工作日~5個工作日。限定性產品由於流動性好,在開放日內大多可以每天開放。但贖回的時候,「要求提交書面申請」、「資金7個工作日到賬」等種種限制,也讓流動性打了折扣。 不過,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在很多方面還是與基金有相似之處,產品信息披露、產品規模、銷售渠道等方面都較接近。
綜合來看,券商集合理財的盈利能力已經得到一定的檢驗,非限定性產品收益率超過股票基金、限定性產品收益率超過貨幣基金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為,券商集合理財產品投資范圍相對較為靈活,規模小,受到業績排名、跟風資金的干擾相對較少。但是流動性不好、門檻高的特點,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券商集合理財產品更適合有5萬元~10萬元以上閑置資金的投資者,追求長期穩定收益的投資者。
私募基金,又可以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與公募基金相比,兩者首先不同在於募集方式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公開,而私募基金籌集資金是通過非公開方式,不允許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
其次,募集對象不同,公募基金面向不確定的廣大公眾,而私募基金籌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
第三,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而私募基金的要求則低得多。
⑻ 券商集合理財與公募基金有哪些不同,投資哪個比較好
2)募集方式不同來 券商集合理財自產品不能公開宣傳,募集范圍相對教窄;而公募基金的募集可以公開宣傳,募集的范圍相對較寬。 3)收益不同 ①投資收益不同:雖然兩者投資范疇基本一致,不過由於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在投資范圍上可以投資開放式基金,這就使得券商可以選擇優秀的基金,投資收益率會高於開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率。 ②管理人的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的收益來源於管理費用,而券商的收益不僅來源於管理費還包括業績分成。業績分成的收益方式對管理人有激勵作用,也公平對應於其承擔的風險。 4)安全性不同 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安全性優與基金。集合理財可以「隱性保本」。據了解,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一般在合同中規定收益分配比例和虧損承擔責任,而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的合同,一般情況下,虧損是由投資者全部承擔,而券商可以以自有資產購買一定比例本公司開發的集合產品,並可在有關協議中約定,當投資出現虧損時,證券公司投入的資金將優先用來彌補該公司其他購買人的損失。
⑼ 證券公司的集合理財產品和基金有什麼區別
根本區別是管理人不同,基金是基金公司管理,集合理財產品是證券公司管理,它們都想賺錢,所以它們都開設理財產品,賺取投資者的管理費
基金公司在理財上比證券公司更專業,基金的收益、風險均比集合理財產品高,流動性、透明度比集合理財產品好很多。
集合理財產品的風險控製得比基金要好,所以風險更低,並且在產品設計上要靈活得多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集合理財產品只是過渡性的理財產品,會逐漸被基金所排擠
一般地,資金量大的長線投資者,適合買集合理財產品,普通的投資者,適合買基金。
具體的比較如下:
首先,證券公司集合理財收費機制較基金靈活。基金一般收取較為固定的管理費,如開放式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費一般為1.5%,投資人購買基金還需交納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等手續費。現在發行的券商理財產品一般收取參與費和退出費,比例較證券投資基金的申購贖回費率稍低。至於管理費的提取方式,有的與投資人約定其他收費方式如以市場指數為基準,投資收益超出一定比例再收取管理費或約定按投資業績計提管理費等,形式比較靈活。
其次,部分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在設計上採用了「隱性保障」的辦法。一般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都會將一定比例(不超過5%)的自有資金放入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中,並保證在計劃存續期不會退出,有的產品會規定存續期滿如果投資人發生虧損或收益率未達到一定水平,則管理人將自有資金的本金或收益部分予以有限補償,一般是自有資金的本金補投資人本金,自有資金收益彌補投資人的收益,直到期自有資金或投資收益全部補償完畢為止。但大多數股票基金不具有這樣的保底功能。而大多數開放式基金(保本基金除外)則沒有這樣的約定,風險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再次,基金的流動性比證券公司集合理財計劃好。 封閉式基金可以隨時進行買賣;而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贖回的周期一般為2~3個工作日,變現容易。證券公司集合理財計劃首先要經歷一個短則1個月,長則1年的封閉期。即使在開放期,產品的開放日也比較有限,一般為每個月的3個工作日~5個工作日。
另外,在運作的透明度上,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不如基金。《證券投資基金信處披露管理辦法》專門對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進行規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須每日公布基金的份額凈值,對於基金管理人發生的重大事項也應及時公告,除此之外,還應於每個季度、每半年、每年公布定期公告,詳細說明基金在上述期間的業績表現、投資組合情況、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事項等內容,使基金持有人能隨時掌握基金最新的運作信息。而關於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相關法規只要求證券公司至少每三個月向客戶提供一次准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戶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做出詳細說明。由於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更規范及嚴格,因此在運作的透明度上要優於券商集合理財產品。
最後,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門檻比基金高。券商集合理財參與門檻相對較高,最低一般為人民幣5萬元至10萬元。投資基金的申購起點一般都比較低,如開放式基金一般為1000元,封閉式基金由於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沒有限定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