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理財產品虧損工行一支行被判承擔133萬賠償,工行為何拒不履行義務
理財產品出現虧損,工商銀行一支行被判要承擔70%,也就是133萬的責任,但是拒不履行義務被列為失信執行人,限制企業高消費。這事情到底怎麼回事?大家得先了解一下具體的情況以及經過,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個判斷的標准,到底誰對誰錯聽聽就知道了。
你要說銀行承擔70%的責任沒有?這133萬來賠償可能嗎?銀行是什麼地方?銀行會沒有錢嗎?但是就是不交錢。所以今年5月份向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標的物為180萬。之後這個地方支行就被列為失信執行人,限制高消費,聽了這個事情經過之後,相信大家自己也都清楚了,到底誰的責任。
❷ 朋友推薦的理財產品受到重大損失,可以向朋友索賠嗎
您可以向您的朋友索賠,如果您朋友不願賠償,您可以起訴。建議您保留好您和朋友的聊天記錄,特別是可以證明您朋友存在欺騙行為的證據。
❸ 老人買銀行理財虧18萬獲賠,為何能夠獲得賠償
因為銀行在向老人推銷理財產品的時候,並沒有明確告知老人理財產品也是具有風險的,老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銀行人員推薦的歷程產品,這才導致虧損了18萬。
事情發生的經過
一位老人想要購買銀行里的一款理財產品,但老人去的時候,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老人這款理財產品已經賣完了。
因此,銀行的工作人員就向老人推薦了另外一款理財產品,並且向老人保證這款理財產品的年利率在百分之六,還有分紅。
投資確實是具有一定的風險性的,就像理財產品也是一樣,雖然別人向你推銷的時候,可能會說一年的利率有多麼的高,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他們只要把理財產品推銷出去就行了,後續是賺還是虧,完全看投資者自己的運氣了。
因此,在銀行向推銷理財產品的時候,不要聽信所謂的保證,因為銀行的工作人員只要能夠把產品賣出去就行了,如果是賺了,還好,那如果是向這位老人一樣,虧了呢?又該找誰說理去呢?老人運氣好,獲得了七萬塊的賠償,但並不是人人都有老人一樣的運氣,能夠獲得賠償的。所以,投資還是需謹慎啊。
❹ 銀行員工以銀行名義辦理的個人理財產品,銀行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經驗之談!
銀行正規的理財產品都有風險提示,在手續上都有詳盡的法律說明,人行和銀監會也規定,任何理財產品不得有100%安全的承諾,所以你說的賠償這種情況是不存在。
至於理財產品出現大額虧損,一般都是私募產品,即從法理上說是銀行員工個人行為(雖然,就是銀行營業部或大客戶室推薦的,但你沒辦法!因為一般只要出事,相關經辦員工就會主動辭職或調職,讓你無從追究),與銀行無關,即便是起訴,除非有100%的錄音錄像等證明,否則很難勝訴!!
❺ 客戶在銀行買理財產品虧損要上訴產生的訴訟費由誰承擔
官司誰輸誰給錢。
另外,建議你先看合同,是否合同上有說明風險,只是銷售員沒給你講清楚呢?
❻ 銀行理財經理推薦的理財產品是集資詐騙,銀行應該賠付金融消費者嗎
要看看是銀行的行為,還是客戶經理個人行為。
❼ 被銀行經理忽悠購買理財產品血本無歸,能起訴她嗎
這個不好說,你可以起訴他,但是未必會有用的。
現在好多情況是,經理口頭上說有多好多好的回報,一年100%的回報他都敢說,但是,這個沒有寫在紙面上。沒人會認的。已發生過N起這種情況了。
除非當初合同上簽字的不是你本人,否則咋告也沒用的。
也不要說人家騙你,你自己拿出來的真金白銀,你自己都不好好讀懂合同,難道你想讓別人為你的錢操心嗎。
❽ 被銀行誤導買了第三方理財產品怎麼維權
基本很難維權,大致有幾點給你講一下吧!
第一:因為銀行方面推薦出來的理財產品是會給出全面具體並且有責的具體宣傳文件。
第二:如果要維權的話,要與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銀行的投資經理或者是你個人的客戶經理向你推銷了這種產品。
第四:需要維權只能說明你發生了虧損,如果你自己獲利還要求維權的話實在難以解釋,那麼理財產品本身作為一種投資行為,就是存在盈虧風險的,由於購買人是你自己本身,並且是自身主觀的意願行為,是無法洗清定責的。
第五:如果是發生資金安全風險並且有銀行提供的相關宣傳資料作為證明,那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起訴的。
第六:如果是銀行員工的個人行為造成,並且無相關材料證明,那麼你維權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了。
因為你給的消息不全面,無法指導有效的維權,大致上來講就這么簡單的幾點你需要注意,其實還有很多,就不一一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