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從事什麼活動
1、私募基金: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2、私募基金經營范圍:
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在發行證券時,可以選擇不同的投資者作為發行對象,由此,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形式。
私募的載體包括股票、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多種形式。股票可以做優先股,普通股,等等。
B. 誰知道私募基金包括哪些呢
1、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公開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
2、私募證券類FOF基金:主要投向證券類私募基金、信託計劃、券商資管、基金專戶等資產管理計劃的私募基金;
3、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除創業投資基金以外主要投資於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
4、私募股權投資類FOF基金:主要投向私募基金、信託計劃、券商資管、基金專戶等資產管理計劃的私募基金;
5、創業投資基金:主要向處於創業各階段的未上市成長性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基金(新三板掛牌企業視為未上市企業);(對於市場所稱「成長基金」,如果不涉及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投資的,按照創業投資基金備案)如果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按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備案。
6、創業投資類FOF基金:主要投向創投類私募基金、信託計劃、券商資管、基金專戶等資產管理計劃的私募基金;
7、其他私募投資基金:投資除證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權以外的其他領域的基金;
8、其他私募投資基金類FOF:主要投向其他類私募基金、信託計劃、券商資管、基金專戶等資產管理計劃的私募基金。

C. 哪些行為屬於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
一、官方檢查發現的違法問題
2015年證監會組織力量對140餘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銷售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當前私募基金領域存在以下違法問題乃至非法集資犯罪問題。
1、登記備案信息失真。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實,更新不及時,沒有按規定報送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變更情況。
2、資金募集行為違規。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誇大或虛假宣傳、違規保本保收益、投資者人數超過法定人數限制等。
3、投資運作行為違規。挪用或侵佔基金財產、將固有財產與基金財產混同、違反合同約定列支費用、進行利益輸送等。
二、違法問題之刑事犯罪
私募基金本來屬於正常的金融投融資方式,根據法律規定其運作應符合法律程序,否則,即為非法私募。非法私募輕則違法賠償重則刑事犯罪,典型的犯罪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兩類非法集資犯罪。
私募與非法集資在現實中由於界限模糊,往往容易造成錯誤認識,進而使得原本進行私募的募集者變成非法集資的犯罪分子。盡管如此,但二者並非不可區分,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對二者進行識別。
1、是否公開募集。私募基金顧名思義只能私下向特定的對象募集,而不能像公募基金一樣向公眾推廣募集,因此,公募的一些方法在私募基金上是嚴格禁止的。比如,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宣傳,不能通過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實踐中,理財講座、投資研討會等宣傳形式無形當中把私募基金的募集行為推向了犯罪的邊緣,基金公司應謹慎對待。如果相關機構採取上述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和推介,有可能觸碰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這一界限。
2、是否注冊備案。合法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機構應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注冊,並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要求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非法集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因此,私募基金設立某隻基金並進行注冊備案,是其合法的關鍵因素之一。
概括言之,私募基金領域非法集資有如下特徵:募集方式一般採用公開宣傳、推介方式引誘投資人;募集對象一般為社會公眾;一般不設最低投資門檻,或者門檻很低;投資人數沒有上限,多多益善;一般沒有投資風險提示,許諾保本高收益。
三、違法問題之預防
2015年5月2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在北京市開展打擊以私募投資基金為名從事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該通告由證監會私募部、投保局、稽查局、打非局會簽,經證監會批准與北京局共同發布,雖然標題被冠為在北京市開展打擊非法私募的活動,但由於是證監會批准、基金業協會下發,實則是意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私募的專項活動。
上文簡單介紹了哪些行為屬於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可見私募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稍有不慎就會企業處於違法犯罪的行列。針對這些可能出現的違法犯罪行為,不能等到出現了問題才進行管理治理而需要從根本上進行預防。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預防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疑問的可以咨詢相關領域的資深律師。
D. 什麼是私募投資基金,有哪些種類
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法規。
按照組織形式不同,私募基金可分為三類:
(一)契約型基金,是指未成立法律實體,而是通過契約形式設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資者和其他基金參與主體按照契約約定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二)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資者按照《公司法》,通過出資形成一個獨立法人實體——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或者通過委託專門的基金管理人機構進行管理,投資者既是基金份額持有者又是基金公司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三)合夥型基金,是指投資者依據《合夥企業法》,成立投資基金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由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投資運作。
E. 什麼是私募
私募是指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的。
私募,即私募投資基金,是指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的,投資於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如藝術品、紅酒等)的投資基金,簡稱私募基金。私募是指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的,投資於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如藝術品、紅酒等)的投資基金,即私募投資基金。私募基金一般是封閉式的合夥基金,不上市流通。
F. 中國第一屆私募基金峰會在哪裡舉行 ,都有哪些內里專業人士呢
第一屆寧波私募基金峰會演講實錄
前天,第一屆寧波私募基金峰會在泛太平洋大酒店召開。本次峰會由寧波市證券期貨業協會主辦,邀請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和國內頂尖的陽光私募機構、基金經理與會。各方人士解讀新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交流私募基金的發展經驗,分析下階段投資策略和市場投資機會,並在私募基金發展的諸多問題上達成共識———
私募基金「野蠻」生長
私募基金是私募資產管理機構進行投資的主要來源,一般是以協議等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對象財產委託從事投資活動的資金。
倘若將時光回溯到十年前,「私募基金」一詞在當時的中國證券市場上可謂是帶著諸多的神秘色彩。十年後,「陽光私募」已經是中國證券市場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其運作模式也已為大多數投資者所知。至今年7月末,參與年度排名的非結構化陽光私募產品已有上千個,而這顯然只是私募基金整體實力的「冰山一角」。
寧波地區民營經濟比較發達,民間資本充足,私募基金業的發展也由來已久,坊間傳說的「寧波漲停板敢死隊」的盈利模式為業內眾多機構和個人投資者所效仿。在甬城不少券商機構的營業部的大戶室內,一些私募基金的職業操盤手藏龍卧虎,在股市中呼風喚雨,頻頻占據交易龍虎榜單的重要位置。近幾年來更是涌現了像澤熙投資的徐翔,東河投資的葉慶均等國內知名的投資管理人。
據寧波市工商局不完全統計,本地已經注冊的私募股權類基金有270多家,未注冊而達到相當規模的私募團隊數量更加龐大,大批基金管理人入駐高新區、鄞州區和梅山保稅港區等。
「梅山保稅港區目前已經設立了各類投資企業和基金公司200餘家,出資大約200億元人民幣,到2013年在此基礎上還要增加100億元到150億元,梅山島已經成為吸引各類股權基金和股權基金投資人的投資熱土。」梅山保稅港區管委會新興產業促進局副局長金李東在會上說。
盡管從規模上得到了躍進,在證券市場上的地位也逐漸提升,但多名業內人士認為,私募基金的「大時代」才剛剛開啟。
陽光化路徑成發展趨勢
從今年6月份開始,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開始實施,奠定了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起草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產品備案規則》也正在社會各界廣泛徵求意見。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秘書長湯進喜認為,新的《基金法》為私募基金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和發展空間。《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只要到基金業協會進行登記、產品備案,就可以做私募,不一定再需要走信託的通道。這意味著私募基金跟證券、公募基金和信託是同列比肩的產品,而且目前傾向於對私募基金的監管是以行業自律為主,監管環境似乎更寬松。
「到8月底,我們會員有559家,私募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已有218家,接近會員的一半。」湯進喜說。
上海證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於衛國認為,私募基金的陽光化路徑主要有以下幾方面:法人治理結構的陽光化;募集資金的陽光化;面對投資者經營「黑匣子」的陽光化,以及伴隨著我國法治進程的陽光化。
「私募基金陽光化,最核心的內涵是合規和迴避風險的問題。私募資產管理機構的陽光化有賴於私募基金的陽光化,而私募基金的陽光化在於募集資金的合法化和契約化。」於衛國表示。
與會的多名業內人士認為,私募基金陽光化,從表現形式看來,可以進行公司化運作,或者選擇與券商機構合作,共同開發產品,共享研究信息,利用券商的人才和硬體優勢,在自身規范透明操作的前提下獲得快速發展機遇。
轉型升級帶來投資機遇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總裁洪榕認為,今年年初以來,整個理財市場上公募基金下降了6%以上,而陽光私募基金則逆勢增長了3.8%。陽光普照下的私募基金將會超越公募基金、信託產品,成為新的「叢林之王」。
「叢林之王」如何煉成呢?傳統的私募基金通常都是依靠在股票市場做差價而盈利。而如今,面對多層次的資本市場,跨越國內外的期權、期貨和其他金融新產品層出不窮。不少基金公司正逐步開始打通一、二級市場,從期現套利到引入量化交易、對沖基金等新的盈利模式,對投資者增添了不少吸引力。
光大證券寧波分公司副總經理李炯認為,在美國,證券公司的機構客戶的比例達到了80%,在香港機構客戶與個人客戶各佔一半。但在國內機構客戶的比例相對少,個人客戶佔到了80%,從成熟市場發展經驗看到,個人客戶會越來越依賴機構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私募基金利用陽光化的機會做大做強,這或許給投資者帶來較大的投資機遇。
延伸閱讀
私募深度介入創業板
隨著上市公司中報披露即將完畢,陽光私募的持股情況也基本浮出水面。據壹私募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大約45家私募基金公司旗下的92個陽光私募產品出現在2013年上市公司中報披露的前十大流通股東名單中。
其中,捷順科技作為一家製造停車場閘門的公司,上半年獲得4隻私募基金的青睞,此外,大亞科技、通富微電、中航精機、凱利泰都有私募產品扎堆。
上半年私募新進個股大多是獨門重倉股,而士蘭微和泰格醫葯有2家私募同時入駐。從持股市值看,最高的是東方財富,士蘭微緊隨其後,博瑞傳播、孚日股份、華平股份都是市值在0.5億元以上。從私募持股占流通股比例來看,蘭州黃河、士蘭微、豐華股份、孚日股份持股比例在2%以上。
此外,截至8月28日,在已經披露2013年半年報的創業板公司中,有51隻創業板個股已有陽光私募現身。這也與上半年陽光私募對新興產業公司進行大規模調研相佐證。
G. 如何參與私募基金理財
第一,私募基金是一種特殊的投資基金,主要是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的;
第二,私募基金一般只在「小圈子裡」(僅面向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籌集資金;
第三,私募基金的銷售、贖回等運作過程具有私下協商和依靠私人間信任等特徵;
第四,私募基金的投資起點通常較高,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等組織機構,一般都要求具備特定規模的財產;
第五,私募基金一般不得利用公開傳媒等進行廣告宣傳,即不得公開地吸引和招徠投資者;
第六,私募基金的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通常也會以自有的資金進行投資,從而形成利益捆綁、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機制;
第七,私募基金的監管環境相對寬松,即政府通常不對其進行嚴格規制;
第八,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嚴格;
第九,私募基金的保密度較高;
第十,私募基金的反應較為迅速,具有非常靈活自由的運作空間;
第十一,私募基金的投資回報相對較高(即高收益的機率相對較大);
第十二,其他。
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運作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承諾保底,基金將保底資金交給出資人,相應的設定底線,如果跌破底線,自動終止操作,保底資金不退回。
第二種,接收帳號(即客戶只要把帳號給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戶可自動終止約定,對於贏利達10%以上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此種都是針對熟悉的客戶,還有就是大型企業單位。
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2、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託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缺點是其設立與運作很難迴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3、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錶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比如,虛擬式私募基金在設立和擴募時,表面上是與每個客戶簽定委託理財協議,但這些委託理財帳戶是合在一起進行基金式運作,在買入和贖回基金單元時,按基金凈值進行結算。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每個基金持有人以其個人名義單獨開立分帳戶;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個主帳戶;
(3)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帳戶,所有帳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凈值;
(4)證券公司盡量使每個帳戶的實際市值與根據基金單位的凈值計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贖回時由主帳戶與分帳戶的資金差額劃轉平衡。
虛擬式的優點是,可以規避證券管理部門對基金設立與運作方面的審批與監管,設立靈活,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缺點是依然沒有擺脫委託理財的束縛,在資金籌集上需要法律上的進一步規范,在資金運作上依然受到證券管理部門對券商的監管,在資金規模擴張上缺乏基金的發展優勢。
4、組合式
為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私募基金的現狀
正是因為有上述特點和優勢,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展十分快速,並已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巴菲特這樣的投資大師和國際金融「狙擊手」。在國內,目前雖然還沒有公開合法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個人從事的集合證券投資業務卻早已顯山露水,從一定程度上說,它們已經具備私募基金應有的特點和性質。據報道,國內現有私募基金性質的資金總量至少在2000億元以上,其中大多數已經運用美國相關的市場規定和管理章程進行規范運作,並且聚集了一大批業界精英和經濟學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們只能默默無聞地生存在不見陽光的地下世界裡。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中國基金市場的開放已為時不遠,根據有關協議,5年後國外基金可以進入中國市場,未來市場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許多有識之士紛紛呼籲,應盡快賦予私募基金明確的法律身份,讓其早日步入陽光地帶,這不僅有利於規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運作,而且可以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減少交易成本,推動金融創新,並不斷創造和豐富證券市場上的金融產品和投資渠道,滿足投資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