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擬投資該資產的比例須達到理財產品的多少
你好!
一般來說,40%--50%左右的錢是用於日常開銷的,包括你的衣食住行。20%--30%左右的錢存銀行,雖然現在cpi上漲很厲害,目前銀行年利率是2.5%,10月份的cpi已經超過4%
,等於說100塊錢存銀行一年要虧1.5塊左右的,但是這些錢是用來應急的,是必須要存的。5%--10%左右用來買保險,這個也是必須的,天有不測風雲嘛。剩下20%--30%的錢用於投資,錢少的話可以買基金,銀行理財,風險比較小一些,如果錢多點的話就可以使一下股票,外匯,黃金等。賺了更好,要是賠了的話那就賠了,不要動其他的錢。
理財要分清主要和次要:首先要考慮的是保險,因為目前保險在理財行業重要性排第一位的,其次是存銀行,然後是基金或銀行理財,最後是股票,黃金,外匯,實體經濟等。
2. 基金,私募基金理財的產品名稱問題!!!
1.之中的公司專指信託公司。是該期理財產品的發行平台及法律主體,客戶投資該產品時,是與該信託公司簽約合同的。
2.新價值(廣東新價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私募公司,可以理解也只是扮演一個投資顧問的角色。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新價值X期,是該私募公司的產品名稱。
3.銀行扮演的是託管資金和募資的職能。
備注:一般來講,一個私募產品的名稱中含三個對像(信託公司/投資管理公司/產品期數)
3. 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文件+哪些說法不合適的
宣傳銷售文本管理第十一條本法所稱宣傳銷售文本分為兩類。一是宣傳材料,指商業銀行為宣傳推介理財產品向客戶分發或者公布,使客戶可以獲得的書面、電子或其他介質的信息,包括:(一)宣傳單、手冊、信函等面向客戶的宣傳資料;(二)電話、傳真、簡訊、郵件;(三)報紙、海報、電子顯示屏、電影、互聯網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訊資料;(四)其他相關資料。二是銷售文件,包括:理財產品銷售協議書、理財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等;經客戶簽字確認的銷售文件,商業銀行和客戶雙方均應留存。第十二條商業銀行應當加強對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製作和發放的管理,宣傳銷售文本應當由商業銀行總行統一管理和授權,分支機構未經總行授權不得擅自製作和分發宣傳銷售文本。第十三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應當全面、客觀反映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與產品有關的重要事實,語言表述應當真實、准確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二)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三)誇大或者片面宣傳理財產品,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產品風險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四)登載單位或者個人的推薦性文字;(五)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業績優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價值」、「首隻」、「最大」、「最好」、「最強」、「唯一」等誇大過往業績的表述;(六)其他易使客戶忽視風險的情形。第十四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只能登載商業銀行開發設計的該款理財產品或風險等級和結構相同的同類理財產品過往平均業績及最好、最差業績,同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引用的統計數據、圖表和資料應當真實、准確、全面,並註明來源,不得引用未經核實的數據;(二)真實、准確、合理地表述理財產品業績和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三)在宣傳銷售文本中應當明確提示,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構成新發理財產品業績表現的保證。如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使用模擬數據的,必須註明模擬數據。第十五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提及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結果的,應當列明第三方專業評價機構名稱及刊登或發布評價的渠道與日期。第十六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出現表達收益率或收益區間字樣的,應當在銷售文件中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戶,「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如不能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則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不得出現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等類似表述。向客戶表述的收益率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應當簡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誇大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誤導客戶。第十七條理財產品宣傳材料應當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戶,「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第十八條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包含專頁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應當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並至少包含以下內容:(一)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戶,「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二)提示客戶,「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三)提示客戶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了解理財產品具體情況;(四)本理財產品類型、期限、風險評級結果、適合購買的客戶,並配以示例說明最不利投資情形下的投資結果;(五)保證收益理財產品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財產品有投資風險,只能保證獲得合同明確承諾的收益,您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六)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財產品有投資風險,只保障理財資金本金,不保證理財收益,您應當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七)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內容:本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和收益,並根據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提示客戶可能會因市場變動而蒙受損失的程度,以及需要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等內容;(八)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由客戶填寫;(九)風險揭示書還應當設計客戶風險確認語句抄錄,包括確認語句欄和簽字欄;確認語句欄應當完整載明的風險確認語句為:「本人已經閱讀風險揭示,願意承擔投資風險」,並在此語句下預留足夠空間供客戶完整抄錄和簽名確認。第十九條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包含專頁客戶權益須知,客戶權益須知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客戶理財產品的流程;(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流程、評級具體含義以及適合購買的理財產品等相關內容;(三)商業銀行向客戶進行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頻率等;(四)客戶向商業銀行投訴的方式和程序;(五)商業銀行聯絡方式及其他需要向客戶說明的內容。第二十條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並確保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按照銷售文件約定比例合理浮動。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投資比例暫時超出浮動區間且可能對客戶預期收益產生重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向客戶進行信息披露。商業銀行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投資范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後方可調整;客戶不接受的,應當允許客戶按照銷售文件的約定提前贖回理財產品。第二十一條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收取銷售費、託管費、投資管理費等相關收費項目、收費條件、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銷售文件未載明的收費項目,不得向客戶收取。商業銀行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需要對已約定的收費項目、條件、標准和方式進行調整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後方可調整;客戶不接受的,應當允許客戶按照銷售文件的約定提前贖回理財產品。第二十二條商業銀行應當按照銷售文件約定及時、准確地進行信息披露;產品結束或終止時的信息披露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投資資產種類、投資品種、投資比例、銷售費、託管費、投資管理費和客戶收益等。理財產品未達到預期收益的,應當詳細披露相關信息。第二十三條理財產品名稱應當恰當反映產品屬性,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和承諾性的稱謂以及易引發爭議的模糊性語言。理財產品名稱中含有擬投資資產名稱的,擬投資該資產的比例須達到該理財產品規模的50%(含)以上;對掛鉤性結構化理財產品,名稱中含有掛鉤資產名稱的,需要在名稱中明確所掛鉤標的資產占理財資金的比例或明確是用本金投資的預期收益掛鉤標的資產。
4.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宣傳銷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宣傳銷售文本分為兩類。
一是宣傳材料,指商業銀行為宣傳推介理財產品向客戶分發或者公布,使客戶可以獲得的書面、電子或其他介質的信息,包括:
(一)宣傳單、手冊、信函等面向客戶的宣傳資料;
(二)電話、傳真、簡訊、郵件;
(三)報紙、海報、電子顯示屏、電影、互聯網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訊資料;
(四)其他相關資料。
二是銷售文件,包括:理財產品銷售協議書、理財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等;經客戶簽字確認的銷售文件,商業銀行和客戶雙方均應留存。
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應當加強對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製作和發放的管理,宣傳銷售文本應當由商業銀行總行統一管理和授權,分支機構未經總行授權不得擅自製作和分發宣傳銷售文本。
第十三條 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應當全面、客觀反映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與產品有關的重要事實,語言表述應當真實、准確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三)誇大或者片面宣傳理財產品,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產品風險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
(四)登載單位或者個人的推薦性文字;
(五)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業績優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價值」、「首隻」、「最大」、「最好」、「最強」、「唯一」等誇大過往業績的表述;
(六)其他易使客戶忽視風險的情形。
第十四條 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只能登載商業銀行開發設計的該款理財產品或風險等級和結構相同的同類理財產品過往平均業績及最好、最差業績,同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引用的統計數據、圖表和資料應當真實、准確、全面,並註明來源,不得引用未經核實的數據;
(二)真實、准確、合理地表述理財產品業績和商業銀行管理水平;
(三)在宣傳銷售文本中應當明確提示,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構成新發理財產品業績表現的保證。如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使用模擬數據的,必須註明模擬數據。
第十五條 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提及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結果的,應當列明第三方專業評價機構名稱及刊登或發布評價的渠道與日期。
第十六條 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出現表達收益率或收益區間字樣的,應當在銷售文件中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戶,「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如不能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則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不得出現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等類似表述。向客戶表述的收益率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應當簡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誇大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誤導客戶。
第十七條 理財產品宣傳材料應當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戶,「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第十八條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包含專頁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應當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並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一)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戶,「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二)提示客戶,「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三)提示客戶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了解理財產品具體情況;
(四)本理財產品類型、期限、風險評級結果、適合購買的客戶,並配以示例說明最不利投資情形下的投資結果;
(五)保證收益理財產品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財產品有投資風險,只能保證獲得合同明確承諾的收益,您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六)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財產品有投資風險,只保障理財資金本金,不保證理財收益,您應當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七)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內容:本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和收益,並根據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提示客戶可能會因市場變動而蒙受損失的程度,以及需要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等內容;
(八)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由客戶填寫;
(九)風險揭示書還應當設計客戶風險確認語句抄錄,包括確認語句欄和簽字欄;確認語句欄應當完整載明的風險確認語句為:「本人已經閱讀風險揭示,願意承擔投資風險」,並在此語句下預留足夠空間供客戶完整抄錄和簽名確認。
第十九條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包含專頁客戶權益須知,客戶權益須知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客戶辦理理財產品的流程;
(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流程、評級具體含義以及適合購
買的理財產品等相關內容;
(三)商業銀行向客戶進行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頻率等;
(四)客戶向商業銀行投訴的方式和程序;
(五)商業銀行聯絡方式及其他需要向客戶說明的內容。
第二十條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並確保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按照銷售文件約定比例合理浮動。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投資比例暫時超出浮動區間且可能對客戶預期收益產生重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向客戶進行信息披露。商業銀行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投資范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後方可調整;客戶不接受的,應當允許客戶按照銷售文件的約定提前贖回理財產品。
第二十一條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收取銷售費、託管費、投資管理費等相關收費項目、收費條件、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銷售文件未載明的收費項目,不得向客戶收取。商業銀行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需要對已約定的收費項目、條件、標准和方式進行調整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後方可調整;客戶不接受的,應當允許客戶按照銷售文件的約定提前贖回理財產品。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銷售文件約定及時、准確地進行信息披露;產品結束或終止時的信息披露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投資資產種類、投資品種、投資比例、銷售費、託管費、投資管理費和客戶收益等。理財產品未達到預期收益的,應當詳細披露相關信息。
第二十三條 理財產品名稱應當恰當反映產品屬性,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和承諾性的稱謂以及易引發爭議的模糊性語言。理財產品名稱中含有擬投資資產名稱的,擬投資該資產的比例須達到該理財產品規模的50%(含)以上;對掛鉤性結構化理財產品,名稱中含有掛鉤資產名稱的,需要在名稱中明確所掛鉤標的資產占理財資金的比例或明確是用本金投資的預期收益掛鉤標的資產。

5. 銀行理財產品有哪些
其一,同業理財產品的逐步拓展,將原有外資機構和中資商業銀行之間的「銀銀」合作模式映射到國內大型銀行和中小銀行之間的同業理財模式。
其二,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的逐步嘗試,產品的穩健與否並不在於是否參與了高風險資產的投資,而是在於投資組合的合理配置。
其三,動態管理類產品的逐步增多,投資方向和投資組合靈活多變和高流動性是該類產品的主要優勢。然而,該類產品的信息透明度問題值得關注。
其四,POP(Proct of Proct)的逐步繁榮,通過不同類型銀行理財產品之間的投資組合構建來滿足不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其五,另類投資的逐步興起,藝術品和飲品(酒與茶)已逐步進入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的投資視野,未來的低碳概念、不動產和自然資源的投資將會成為下一個熱點。
6. 理財產品有哪些
理財產品:目前理財產品可分以下敗類:
一.銀行存款類,除了我們已經熟知的各種定期或活期存款服務外,還有如下不被我們注意的:
目前各家銀行都有自動轉存服務,用戶可以憑工資卡和有效身份證件,到銀行櫃台開通這項服務,並可設定一個轉存點,讓資金在定期賬戶和活期賬戶間自動劃轉。通過這項業務,工薪族可完全實現為自己量身定製理財方案的目的,如設定零用錢金額、選擇定期儲蓄比例和期限等,實現資金在活期、定期、通知存款、約定轉存等賬戶間的自主流動,提高理財效率和資金收益率。據統計,如果資金平均分配為三個月定期到兩年定期,一年下來可以達到約1.75%的年綜合收益率。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銀行的轉存起點和時間有所不同。
零存整取,就是每月固定存額,一般5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存款金額由儲戶自定,每月存入一次,到期支取本息,其利息計算方法與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計息方法一致。中途如有漏存,應在次月補齊,未補存者,到期支取時按實存金額和實際存期,以支取日人民銀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零存整取可以說是一種強制存款的方法,每月固定存入相同金額的錢,想不做「月光族」者可以通過這種方法養成「節流」的好習慣。
類儲蓄法貨幣基金:活期儲蓄
所謂貨幣基金是一種主要投資央行票據、記賬式國債、金融債、協議存款等穩健型金融產品的開放式基金,因為它不像其他開放式基金一樣有認購和贖回費用,所以投資者可以把它當成「活期儲蓄」,而隨時購買和贖回,從發出贖回指令到可以取現一般需要2至3個工作日。
二,各類基金產品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過銀行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期間基金規模固定,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目前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 基金
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以下為我們不太注意的
定期定額申購基金
定期定額申購基金很適合工薪族達到強制儲蓄的目標。已上市的各種開放式基金的數目已達到上百隻,它們的主發行渠道就是銀行。那麼,經常光顧銀行的工薪族,不妨選定其代銷的某隻基金,跟銀行簽訂一個協議約定每月扣款金額,以後每月銀行就會從你的資金賬戶中扣除約定款項,劃到基金賬戶完成基金的申購。這種方式有利於分散風險,長期穩定增值。這種投資法,不必掌握太多的專業知識,不必費心選定購買的時點,只需耐心一些堅持中長期持有,並且在一般情況下,基金定投的收益會高於零存整取的利息。正因為此,它甚至是工薪族為孩子儲備教育金或籌劃養老金的一個優良選擇。
定期定額買基金,選定哪只基金特別重要。一般來說,這種投資方式適合股票型基金或偏股票型混合基金,選擇的重要標準是看它的長期贏利能力。
銀行「月計劃」理財
一些股份制銀行有一種「月計劃」的存款方式,年收益可達到活期存款的3.3倍,通知存款的1.5倍,只要單個賬戶余額超過1萬元,就可以在每月下旬與銀行約定理財月計劃,銀行每月1日對外發布上期收益情況,並容許投資者在每月5日至25日終止方案,以保證資金的流動性,預期年收益率為1.7%至2.05%。
首先,應該把一半積蓄放在銀行存款或國債上,這些錢的作用不是增加收入,而是保本,避免讓財富暴露在不可控制的風險下。
除存款和國債之外,還可以關注一下其他低風險理財產品,如人民幣理財產品和貨幣市場基金,投資這些理財產品本金較安全,雖然給出的收益率都是預期收益率,沒有絕對的保證,但實際上收益率波動范圍並不大。比如拿出1萬-2萬元投入到貨幣或債券型開放式基金裡面,它可以替代活期存款。
在保證流動性和低風險的情況下,貨幣市場基金收益率一般為2%左右。貨幣基金一般不收取贖回費用,管理費用也較低,轉換又很靈活,本金的安全性很高,又是免稅的。
三,自己直接投資期貨或股票俗稱"炒期貨"或"炒股"
四.購買實物投資:如買黃金等貴金屬,或珠寶,或古玩字畫等
7. 各個銀行理財產品有哪些
各大銀行理財產品
(一)浦發銀行
浦發銀行的理財產品主要有專項理財盈系列、匯理財穩利系列、匯理財進取系列(官網上暫沒有產品)和Q點理財系列。
1、專項理財盈系列: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風險評級為較低風險;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針對100萬以上的高端客戶有私銀專屬系列,預期收益率較高。
2、匯理財穩利系列: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風險評級為低風險;是保本保證收益型理財產品;針對30萬以上的客戶收益率相對較高。
3、Q點理財計劃: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風險評級為較低風險;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
(二)招商銀行
招商銀行理財產品主要有焦點聯動系列、日日金系列、安心回報系列、新股申購系列、招銀進寶系列、A股掘金系列和海外尋寶系列。
1、焦點聯動系列:是以股票、基金、匯率、金屬等為掛鉤標的的理財產品;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保本不保利型;風險評級為R1謹慎型;收益率與標的產品價格水平掛鉤,預期最高收益率與預期最低收益率差距較大,適合能承受收益波動的投資者。
2、日日金系列: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在產品交易時段可隨時申購和贖回;保本不保利型;風險評級為R1謹慎型;每天公布上一交易日的理財收益率,目前年化收益率是2、2%。
3、安心回報系列: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為保本不保利型;風險評級為R1謹慎型。
4、新股申購系列: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風險評級為R3穩健型;主要投資於新股申購,風險較高,官網上現在沒有近期發行的產品。
5、招銀進寶系列: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風險評級一般為R2穩健型或R3平衡型;地區差異比較大,很多產品是定向某一個地區比如深圳、南京等地銷售。
6、A股掘金系列:投資門檻一般為10萬;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風險評級一般為R2穩健型;地區差異比較大,很多產品是定向某一個地區比如烏魯木齊、蘇州、杭州等地銷售。
7、海外尋寶系列: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在產品交易時段可隨時申購和贖回;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以境外市場的金融資產為投資標的,易受國際市場波動的影響,風險較高,風險評級一般為R4進取型。
(三)興業銀行
興業銀行理財產品主要有天天萬利寶系列、天天萬匯通系列和現金寶系列。
1、天天萬利寶系列: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預期收益率水平與客戶的投資額度成正比。
2、天天萬匯通系列:投資門檻為一定金額的外幣;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預期收益率水平與客戶的投資額度成正比。
3、現金寶系列:投資門檻一般為5萬;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在產品的開放日每日可進行申購和贖回,每日公布前一交易日該產品的收益率水平。
8. 什麼叫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沒有保證不賠錢的理財產品。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債券型、信託型、掛鉤型及QDII型。

(8)理財產品含擬投資資產名稱擴展閱讀:
風險揭示
收益率
如廣告中的收益率是年收益率還是累積收益率;產品是否代扣稅、廣告中的收益率是稅前收益率還是實際收益率。
投資方向
人民幣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資金將投放於哪個市場、具體投資於什麼金融產品、這些決定了該產品本身風險的大小、收益率是否能夠實現。
流動性
大部分產品的流動性較低、客戶一般不可提前終止合同、少部分產品可終止或可質押,但手續費或質押貸款利息較高。
如果是掛鉤型產品、應分析所掛鉤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鉤方向與區間是否與市場預期相符、是否具有實現的可能。
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只是一個估計值,不是最終收益率。而且銀行的口頭宣傳不代表合同內容,合同才是對理財產品最規范的約定。」理財專家說,在當前弱市環境,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需要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不要對理財產品的收益預期過高。[9]
理財產品市場運行的無序狀態主要體現在金融同業之間的市場分割與同質化競爭。這種現象與金融業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體制有關。大量同質化的產品往往具有不同風格的產品描述與監管規則。
常見產品
第一大類是固定收益類的理財產品、常見的有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理財產品。
第二大類是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以銀行發行為主。
第三類是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主要分為銀行理財產品和證券投資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根據幣種分類主要是人民幣理財產品、外幣理財產品以及雙幣理財產品;根據收益方式分類主要是保證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根據銀行和投資人二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不同,主要分為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承銷的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還可以分為保證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
保證收益理財產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後就可以獲得協議上規定的收益,反之為非保證型。
非保證型又分為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指銀行按照約定向客戶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並依據實際投資收益情況確定客戶實際收益的理財產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一般銀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的風險僅次於儲蓄風險,是追求穩定收益的穩健型客戶的最佳選擇。
9. 基金專戶理財產品有哪些類型
若購買招行理財產品,您登陸手機銀行,在頁面底部點擊「理財」-「理財產品」,您專可查看到目前在售的產品;屬也可在頁面點擊搜索,輸入產品代碼或名稱查看。產品詳情請選擇對應的理財產品後點擊「產品介紹」查看。一般5萬元起,購買後部分產品可以提前贖回,部分產品是到期後直接轉入您活期賬戶。
基金起點比較低,分類比較多,根據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可以選擇不同類型基金,若通過招行購買代銷的基金,首次購買基金,需本人前往我行任意網點(境內)辦理風險評估,或者通過手機銀行購買基金並進行首次風險評估;需開通基金對應的登記機構的基金賬號。
登錄手機銀行點擊「我的」-「全部」-「基金」,查看「基金列表」點擊您要的產品進入購買界面。(2016年11月30日基金系統升級後,無需轉賬至理財賬戶,活期即可購買基金)
除交易日15:00-16:00系統清算之外,其餘時間均可做基金委託。
溫馨提示:
貨幣型基金遇節假日一般會提前暫停交易,請注意查看基金公司相關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