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业银行的意义
(1)信用中介职能。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惜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
(2)支付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经济过程中无始无终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
(3)信用创造功能。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
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帐和支票流通,商业银行。以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是构成贷市供给量的主要剖;分,因玫:商业银行就可以把自己的负债作为货币来流通,具有了信用仓1造功能。
(4)金融服务职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银行间的业务竞争也日益剧烈化,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l一泛应用,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对企业“决策支援”等服务应运而生,工商企业生产和流通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把许多原来的属于企业自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个人消费也由原来的单纯钱物交易,发展为转帐结算。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从多方面给商业银行提出了金融服务的要求。在强烈的业务竞争权力下,各商业银行也不断开拓服务领域,通过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进一步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并把资产负债业务与金融服务结合起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服务己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
㈡ 金融机构存在的意义
你好
金融机构,一般可以理解为银行等从事吸存放贷的机构,或者其他理财公司等.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吸收社会闲置资金,并且将之贷给需要资金进行投资的单位或人.金融机构在现代社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㈢ 金融服务是什么意思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广义上的金融服务,是指整个金融业发挥其多种功能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体来说,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
增强金融服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的现代金融制度建设,改进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增强金融业竞争力,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银行金融服务的理论意义扩展阅读:
就金融服务业而言,与其他产业部门相比,金融服务业同样具有一些显著的特征,比如:
1、金融服务业的实物资本投入较少,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物理单位来度量金融服务的数量,这也就无法准确定义其价格,从而也无法编制准确的价格指数和数量指数,因此金融服务业的产出也就难以确定和计量。
2、传统金融服务业的功能是资金融通的中介,而现代金融服务业则具有越来越多的与信息生产、传递和使用相关的功能,特别是由于经济活动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来越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资源之一。
3、金融服务业传统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随着金融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务业逐渐变成了知识密集和人力资本密集的产业,人力资本的密集度和信息资源的多寡在现代金融服务业中已经成为决定金融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以及金融企业生存和发展前景的重要因素。
4、在当今这样一个国内和国际竞争加剧的时代,金融服务业正处于大变革的过程之中,信息技术、放松管制和自由化的影响已经永远改变并在不断重新塑造着金融服务业领域,而且这种趋势还将持续下去。
国内学者莫世健在《WTO与金融服务业的国际化问题研究》一文中提到对金融服务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
第一,一成员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任何金融性质的服务,这是《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广义的金融服务。
第二,保险、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行业提供的服务,该意义上的金融服务指现有的主要的金融服务方式和内容,是狭义的概念。
金融服务业是先进服务业中相对独特和独立的一个行业范围,是一个重要部门。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
金融服务是指由一成员放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有关金融方面的服务,包括保险、再保险、证券、外汇、资产管理、期货期权以及有关的辅助性金融服务。
㈣ 商业银行存在的意义
商业银行存在的意义:
一、调节经济
调节经济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调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短缺,同时在央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实现经济结构,消费比例投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调整。此外,商业银行通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活动还可以调节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
商业银行因其广泛的职能,使得它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十分显著,在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中位居特殊而重要的地位。
二、创造信用
创造信用是指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
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派生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三、充当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
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借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
银行为客户和客户之间因商品交易、服务收费、资金借贷等所产生的钱款收付进行清算了结的服务,就是转账结算。我国银行在转账结算中,主要使用支票、本票、汇票、银行卡等作为结算工具。
通过转账结算进行支付,具有以下优点:客户可以节省大量现金清点、保管、押运等劳动,安全性也大为提高;国家可以节省大量印制货币的开支;银行可以通过提供转账结算服务收取手续费。
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十分重大。银行为我国经济建设筹集和分配资金,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金融服务,是社会经济活动顺利进行的纽带。
商业银行:
1、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3、地方性商业银行:即各城市本地在原有城市信用社基础上重组改制建立的地区性商业银行,数量较多,一般大中城市都有,如太原市商业银行,烟台市住房储蓄银行等。规模较大有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
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之间一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国际上,美日等金融业发达的国家都一直强调和践行银行业与资本市场混业经营的模式,并取得了很好的收效。加入WTO后,为了履行承诺,我国对金融市场进行了逐步地、广泛地开放,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严峻的竞争形势。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自2014年8月1日起有条件免收个人客户账户管理费、年费和养老金异地取款手续费,并降低部分收费标准。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最高50元封顶,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200元封顶。
㈤ 金融的意义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
(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
1. 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
经济学上的信用,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形式,对应于现货交易(即时清结的交易)。
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
(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
a. 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
b. 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c.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
2. 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
3. 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
㈥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这是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提出要构建和形成“现代金融体系”的问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的这一重要精神,对于完善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般认为,金融体系包括金融调控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环境体系五个方面: (1) 金融调控体系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调控工具(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利率等) 和调控机制(如利率形成与传导机制、汇率形成与传导机制等)。(2) 金融组织体系是
指参与金融市场活动的一系列机构主体,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3)金融市场体系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其他金融
产品市场等所构成的各类市场。(4) 金融监管体系包括金融监管机构、监管制度与监管协调机制等。(5) 金融环境体系包括与金融相关的法律制度、金融
基础设施、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产权制度与公司治理环境等。而现代金融体系是指除应具备上述体系的基本结构、框架和构成要素的特征外,还应符合结构合
理、相互协调、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要求,具体地说,就是金融体系中的各类市场的构建分布恰当,布局合理;金融调控政策的运用与金融监管机制的建设
相互协调,有机配合;各类金融体系的制度建设基础稳固,功能建设完备充分;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迅捷顺畅,防范风险的机制灵敏、效能可靠。
我国金融体系与现代金融体系要求相比,尚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金融市场体系结构尚不合理,资本市场的发展结构失衡,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从金融市场主体看,金融组织的国有产权比重过大,民营金融企业比例很低。金融环境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较为脆弱。
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1) 稳步推进各类金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外汇与黄金市场的协调发展。对于资本市场,要重视债券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2)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机构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中央监管机构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金融行业自律、社会公众监管四个层次的金融监管体
系,完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中央监管的协调机制。
(3) 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对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予以正确引导和适度支持,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及外资金融机构的协调发展。
(4) 加强金融法律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
(5) 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发展绩效和风险防范三者关系,在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中,统筹好金融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关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支持。
㈦ 简述金融创新的意义
1、金融创新对货币定义和货币划分的意义
从整个货币发展的里程来看,一般认为货币经历了朴素的商品货币阶段、贵金属货币阶段、代用符号货币阶段、电子货币阶段四个阶段。
各阶段就其作为货币的价值与本身所包含的价值而言,具有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等多种形式(其中数字现金是电子货币发展的较高阶段形式)。
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使得理论界对货币的定义变得日益困难。货币到底是什么?传统的货币定义认为货币是为广大公众所普遍接受的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马克思和一些当代主流经济学家均认为“货币是一种社会关系”;而米尔顿·弗里德曼和新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家、哈佛大学的年轻教授曼昆却说“货币是经济中人们经常用于购买其他人的物品与劳务的一组资产”;
社会学家西美尔则把货币视作为“一切价值的公分母”、“价值的现金化”:“货币是人与人之间交换活动的物化,是一种纯粹功能的具体化。”
在围绕着理解和把握货币到底是什么这一问题上,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们被长期困扰,特别是金融创新使货币的外延越来越广泛,所以对货币的界定越发复杂。
金融创新,特别是大量金融业务创新后,涌现了许多新型账户,这些账户的出现使传统货币供给层次划分出现混乱,例如NOW、ATS、MMDA等新型账户都具有开具支票的功能,类似于活期存款,理应划入M1,但这些账户余额又大部分放在投资性储蓄账户上,实际上它应属于M2。
由于类似的金融创新,各国对货币供给层次的划分不断进行修改。英国已有M1、M2、M3、DCE、PSL1、PSL2等8个货币供给指标,从1970年到1984年间修改货币定义9次之多。
美国在1971—1984年间共修改货币定义7次,货币供给指标发展到目前的M1、M2、M3、L和Debt 5个。尽管频繁修改,金融创新带来的难题并未完全解决,如电子账户、多功能信用卡和网络支付账户等对应的货币层次,各国中央银行目前尚无明确答案。
所以金融创新使得对与货币的定义和货币层次划分更加难以界定,从而直接影响到货币流通速度的分析与测定。
2、货币流通速度和货币乘数的关系
货币乘数是指在基础货币(高能货币)基础上货币供给量通过商业银行的创造存款货币功能产生派生存款的作用产生的信用扩张倍数。
在一定的名义GDP下,货币乘数B和货币流通速度V之间存在着反比关系,即在一定的产出水平下,货币流通速度增大,则货币乘数减少;反之亦然。所以要分析金融创新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只要找出影响货币乘数的因素,就可以得出相应的结论。
3、从修正的货币乘数看金融创新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
金融创新对货币的定义和货币层次的划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随着金融工具种类的不断丰富,无论是流通中的现金、各类存款等流动性不同的货币供给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金融创新对货币乘数的各种影响因素的影响变化如下。
1)对现金的影响
随着电子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货币的发展将会成为货币的主流。经济体之间的借贷、消费、转帐等将无一不是通过网络进行结算,支票和现金结算将逐步减少。
特别是数字现金是在银行存款转移支付工具的逐渐深化和对现金通货的逐渐挤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电子货币的高级发育形态,是货币经历实物货币、贵金属货币、代用符号货币(纸币)等各种发育阶段类型的电子货币的不断发展和演化的产物,
具有良好的匿名性、无限的分割性、真实的价值性、快捷便利和可交换性等一系列的优点,可以推知,数字现金对货币形态演化的这种影响趋势将使数字现金不断挤占现金通货纸币和存款通货的某些形态而逐渐成为未来数字货币时代的最主要流通货币形式之一,
它是现金纸币通货和存款通货的最佳替代者,因此,从其一问世以来便迅速挤占现金和存款通货中数字现金前期各种发育形态的电子货币的位置,并且后来居上。
不难推知,随着数字经济对整体经济增长贡献率的提高,实体经济对现行的现金纸币通货的需求将因数字现金的逐渐挤占而大幅缩减到少量存在,数字现金则会广为流行,
而结算性临时存款通货的大部分将逐步转化为数字现金形态,小部分仍将以卡型电子货币形态和存款转账型电子货币形态存在,但也将逐渐向数字现金形态转化。
2)金融创新对货币层次和货币乘数的影响
金融创新使传统的货币层次的划分变得越来越模糊,各种货币之间转变的交易成本越来越低,而且货币层次越来越多,如NOW账户、ATS账户等。
特别在西方国家金融市场,由于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日益增多,不同流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在不同程度上充当了商品交换的媒介。成为了事实上的货币。
这样一来使货币的供应规模量在不断扩大。这里可以引入一个金融创新下的可以充当货币媒介的可替代性金融资产的一个量,即在货币供应量上加入一个量Mc,所以金融创新下货币供应量为:
M=C+Dr +Dt +Ce +Mc(4)
金融创新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可以从不同的方面得到解释,其中现金漏损率的降低、替代性金融资产的比例增大和超额准备率的下降都使货币的流通速度降低,而数字现金占活期存款比例则会使货币的流通速度加快。
总的来说,由于数字现金和活期存款的流动性都比较强,所以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较大的相互替代可能性不大(但是长远来看ce还是增大的),所以要考察在一定时期内货币的流通速度或者货币乘数发生变换总的趋势是:金融创新使货币乘数增大,流通速度下降。
(7)银行金融服务的理论意义扩展阅读:
金融创新定义虽然大多源于熊彼特经济创新的概念,但各个定义的内涵差异较大,总括起来对于金融创新的理解无外乎有三个层面。
1、宏观层面
宏观层面的金融创新将金融创新与金融史上的重大历史变革等同起来,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金融业的每项重大发展都离不开金融创新。
从这个层面上理解金融创新有如下特点:金融创新的时间跨度长,将整个货币信用的发展史视为金融创新史,金融发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视为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
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组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业结构上的创新,而且还包括现代银行业产生以来有关银行业务,银行支付和清算体系,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乃至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体系,国际货币制度等方面的历次变革。
2、中观层面
中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是指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它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是指制造新产品时。采用新的生产要素或重新组合要素,生产方法,管理系统的过程。
产品创新是指产品的供给方生产比传统产品性能更好,质量更优的新产品的过程。制度创新则是指一个系统的形成和功能发生了变化。而使系统效率有所提高的过程。
从这个层面上,可将金融创新定义为,是政府或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在金融过程中的内部矛盾运动,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和降低成本,为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而逐步改变金融中介功能,创造和组合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方式或营运体系的过程。
中观层次的金融创新概念不仅把研究的时间限制在60年代以后,而且研究对象也有明确的内涵,因此,大多数关于金融创新理论的研究均采用此概念。
3、微观层面
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信用创新型,如用短期信用来实现中期信用。
以及分散投资者独家承担贷款风险的票据发行便利等;风险转移创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经济机构之间相互转移金融工具内在风险的各种新工具,如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
增加流动创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变现能力和可转换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长期贷款的证券化等:股权创造创新型,它包括使债权变为股权的各种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权认购书的债券等。
㈧ 银行服务的重要性和意义
要想打造一支优质文明的专业人才服务队伍,除了要求员工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娴熟的职业技能、高度的责任意识、自始至终准确地提供服务等这些员工基本素质条件之外,还要强调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服务意识。
一是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以客户为中心”,是一切服务工作的本质要求,更是银行服务的宗旨;是经过激烈竞争洗礼后的理性选择,更是追求与客户共生共赢境界的现实要求。做好银行服务工作、取得客户的信任,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过硬的专业素质的基础上,还要做到“深入人心”,既要将服务的理念牢固树立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又要深入到客户内心世界中,贴近客户的思想,正确地理解客户的需求,真正把握客户的需求,而不是仅做表面文章,用真心实意换取客户长期的理解和信任。
二是加强礼仪教育和培训,掌握规范的服务礼仪表达形式。推动银行改革创新的关键是强化“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但是服务意识的外在表达形式,即银行工作人员在与客户交往中规范的职业表现形式同样不可忽视,这就需要加强银行服务礼仪的培训与教育。银行服务礼仪是人们在长期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活动中,逐渐形成并自觉遵守的一系列行为规范,以商业利益为基础,以表示尊重为内容,通过惯用的礼仪规范为形式,融洽与客户的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银行服务礼仪强调与客户交往的规范性、技巧性和表现性,倡导在实际工作中要中规中矩,即“有所为,有所不为”,它是一种形式美。
三是培养“全员公关”意识。一个人对组织的贡献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损害组织形象的一言一行都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漏桶理论”同样认为:决定桶内容量大小的不是木桶的长板,而是最短的那块,如果及时修补漏桶,进而就有新的客户加进来,那么无论量多还是量少,都将是组织效益的正向递增。落实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可以从服务窗口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文明规范服务为内容的各类创建活动,如创建“文明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争当“服务之星”等劳动竞赛,打造昂扬向上的服务文化,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是提高金融电子化水平,创新服务手段。数字化的电子科技已经把银行服务推向了一个高度,这样的高度是远非“人力”所能企及的。银行业的服务已经更多地依靠了网络和各种机具。是否拥有方便快捷的网上银行以及功能齐全的自动机具将是未来银行立足和竞争的重要棋子。一台方便使用的机器即可以节约成本且可以24小时服务,调查表明,有占30%的客户第一选择是机器办理业务,而这只需要工作人员的引导即可。
今天的银行服务已经不再简单的归结为“办理某某业务”这么简单,银行业原本就是一项高负债的行业,现如今这种负债更增加了“服务资本”。服务的一着不慎足以导致银行经营满盘皆输,银行如何全方位服务使自己成为客户的优质财务管家,是银行业发展任重而道远的目标;是值得我们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