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有责任么
很荣幸解答您的咨询,不需要,公司职员都是职务行为,不需承担责任。
除非员工和老板是一个团伙。
『贰』 金融公司跑路银保监有没有责任
你好,金融公司跑路,和银保监局有关系的,属于他们监管不到位,失职行为。
『叁』 所在公司涉嫌金融诈骗,业务员有没有责任
个人认为业务员无责或轻责,具体案例分析:
一:你哥知道还是不知道他所在公司是诈骗,如果该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诈骗则本人认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果你哥也知道该公司是诈骗,而继续与公司已其干,应承担相应责任或者,但不管怎么讲,公司才是违法主体,公司老板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员,主要后果应该由他们承担。
三:如果该公司本身就是空壳公司,没有经过正规注册,这就有点复杂一点,责任大一点。
四:如果公司没注册且知道是在骗人而继续干,肯定要承担责任。
『肆』 我是外汇公司总经理助理,现在公司跑路了我会被判刑吗
如果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那就是也是受害者,不用担心,如果是知道一些事情还助纣为虐那就可能担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了。
『伍』 投资理财公司老板跑路了,业务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题主您好
公司老板跑路的话,公司自有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是在知情的状况下触犯法律那你需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陆』 金融公司集资诈骗员工有责任么
一、《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该罪的犯罪主体除了自然人之外,还包括了单位。《刑法》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处有期徒刑或者罚金,甚至无期徒刑。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概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指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三、综上分析,在实践中,对于受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具体犯罪情节,不排除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故员工是否承担责任,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而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柒』 金融公司跑路,高层会有连带责任吗
分情况,如果业务员明知道是违法还在做客户是有责任,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没有关系,需要根据实际来判断
『捌』 布尔金融公司跑路,高层会有连带责任吗
答:布尔金融公司跑路,高层事实应该会有连带责任。
『玖』 金融公司上了半年班一年后公司暴雷,请问业务员还有责任吗
你如果有业绩的话,你就有责任。
没有的话,应该没有什么责任。
祝题主好运
『拾』 理财公司老板跑路,最底层员工要承担什么责任
理财公司老板跑路,最底层员工要承担的责任,根据情况不同分为两种:
1、公司被定性为诈骗或者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那么参与过的销售财务等等员工也是有可能构成同案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2、公司不存在犯罪行为,仅仅是普通的民事上的破产,只要是员工没有向客户承诺以个人的名义担保还款付息,那么员工本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0)金融公司跑路助理有责任吗扩展阅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