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联网金融公司为推广人员结算容易出现问题,用友薪福社的业务费用结算平台可以解决这类问题吗
楼主你好,可以帮助互联网金融公司解决这类问题,属于用友旗下社会化用工及业务费用结算外包云服务商,可以为互联网金融公司提供推广人员的报酬返佣等业务费用结算。
互联网金融公司存在大量的推广人员,完成推广工作后可需要发放相应的佣金。因此,结算时易出现发放不及时、结算不清等问题。
合作后,薪福社可以利用自身的业务费用结算,以及全国落地,助力金融企业解决现有问题,减轻公司业务费用结算负担。
除此之外,还可以实现企业大体量业务合作目标。如果您的公司也存在业务费用结算方面的问题,可以尝试和薪福社合作,细节可以咨询一下薪福社的工作人员。
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2. 本人程序员一枚目前在P2P互联网金融公司,如果按照要求该平台代码。之后boss卷钱跑路,有没有我的事情
应该没有你的事情,也不是所有P2P都是骗人的啊~
3. 在银行和知名互联网金融公司客服做了八年,今年突然降薪变相裁员,找了俩月跳槽到一个基金公司,但干了不
有老公没?没有就找一个,有就生一个。孩子比工作容易。
见你稍微降低一点对企业“大”的标准很快会入职的 来自职Q用户:Honest刘
那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问题?第一,三十几岁还是可以学新的东西,你说做了八年的银行客服,那你对金融还是有了解和知道的,那你可以从这方面的一些金融课程去学习新的东西。外面现在30多没有结婚的没有孩子的多多了。你现在是要先把自己的问题原因找明白。第二,为什么一定是要大的公司?现在不一定是大的公司就会有发展,现在中小型是企业是很有发展空间和上升机会的。大企业里面发展空间是固定的了。中小型企业是你有能力就会给你上升机会。我认为可以先一边找中小型企业一边报读银行金融这方面的专业课程,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这样对你找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等你工作稳定心态有了改善男朋友也好结婚生孩子都会慢慢来的。 来自职Q用户:储先生
4. 金融公司定非吸业务员退赔不起会被通缉吗
募集的金额超过100万是可以的
5. 个体公司辞退有技术股的员工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辞退有技术股的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6. 朋友在互联网金融企业担任技术总监,平台涉嫌违法诈骗,老板被抓了,朋友会不会被抓
能做到技术总监的职位,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行为你朋友他本人肯定是知道的。既然知道犯法而为之,那就是知法犯法。被抓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最应该追究的是公司法人。
7. 之前我在国家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站上投诉了一家金融公司,还款失败的扣费,现在对方客服做了答复和处理方法
首先要说的是协会不属于政府机关,是社会组织三种形式之一的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性质民间组织。你的投诉协会没有行政执法权利,只是拥有行业自律的权利,你可以网络搜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此协会联系方式撤销投诉。
8. 一个互联网公司的技术部内部员工间的矛盾,如何解决或者协调这些矛盾
劳心者
不劳力
,开诚布公的象他们说,
肯能的话让他们拥有些东西
为公司着想
方案不管选什么
都不能鸡打蛋
飞咯
或者
刻意冷落他们
让他们反思
看到那一地步了
老板就是和稀泥
实在不能也要想个让他们无话可说的决定
因为他们的角度就在那一层次
一般都会遵从老板的决定
不行就A
9. 国内互联网创业公司都是如何处理离职员工的期权的
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除了终止理由和程序的合法性之外,还涉及到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经济补偿、保密、知识产权、不竞争义务等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如果说这些问题都是惯常的法律问题,那么,随着股权激励在创业公司中越来越广泛的使用,期权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普遍的员工离职新问题,因为期权涉及的权益潜在价值较大,再加上缺少成熟的法律规范,公司和员工双方往往都容易被期权问题所困扰。
1、期权是什么?
期权,就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约定条件后按照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权(份)的期待权利,目的在于通过股权来招募、激励和留存优秀人才,这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创业公司甚至上市公司采用的人才激励方式。这里的特定价格往往比其他投资人购买公司股权(份)的价格要低很多,体现了公司提供给员工的奖励和优惠。
是否行使手中的期权,是员工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员工行使期权,应当按期权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支付行权价格,取得公司股权(份),成为公司股东;员工不行使或放弃期权,则期权到期作废。
简法帮提示:
如果离职员工手中持有公司的期权,员工在离职时就需要权衡公司前景、行权的成本(包括行权价格和税负),是否愿意行使期权从而在离开公司后继续持有公司的股权?而公司方面则需要考虑:是否愿意让离职员工继续持有公司股权?是否有权通过回购等方式收回离职员工手中的期权或股权?能收回多少?需要多大成本?
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实施期权而不是限制性股权来激励员工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延迟纳税。因为员工取得期权时是否产生所得仍未确定(员工不行权就不产生收入),所以一般在授予期权时不产生纳税义务。比较起来,限制性股权直接授予员工时就可能立即面临纳税义务。在实践中,大部分创业公司通过创始股东低价转让或者公司低价增发的方式,让员工像投资人一样直接或间接取得公司股权,尽管理论上可能构成“工资薪金所得”,但很少听说有创业公司按照股权取得价与当时的市场价之间的差额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公司可以理解为法律不完善,税务局也可能理解为偷税漏税。
鉴于中国目前针对包括期权在内的员工股权激励税务制度尚处在早期阶段,员工行权就会面临繁重的税务负担和现金压力,所以在大部分情况下,在职员工都推迟行使期权,以此观察公司发展状况来决定待(市场)价而入再待(上)市而沽。
但离职员工的期权应该如何处理呢?放弃到位的期权,员工肯定觉得不公平;行权又面临高昂的税负和现金压力。市场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在员工离职时通过一揽子协议解决,将员工资、奖金、不竞争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及期权等综合考虑,谈判形成一揽子的解决方案,专业的律师还可以利用经济补偿金的税收优惠待遇为公司和个人促成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合规方案。
10. 公司涉嫌金融诈骗,老板员工已经被抓,公司获利30万,自己拿提成四千,现在老板员工被刑拘留,会判多久
用人单位涉嫌诈骗的,依法应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
如果你来该单位上班三个月,应在认定的诈骗数额内,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0)互联网金融公司技术员工退赔扩展阅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