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浅析如何强化与提升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水平
□ 陈晓哲 靳国强/文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银行业机构陆续开业。在客户金融需求日益多元化、各家金融机构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金融服务方式日渐多样化的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决定业务发展质量与速度,而且关系到对外的企业形象和在同行业竞争中的位置。因此,强化与提升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水平刻不容缓。
当前农信社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够。由于受传统卖方市场的影响,一些农村信用社尚未及时转变观念,经营上往往沿袭传统习惯思维与做法,现代营销意识不强,整体策划不够,尤其是信用社负责人有“重业务,轻服务”的思想;一些员工对窗口服务、培育客户忠诚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客上门的“官商”作风严重,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没有完全得到贯彻。
——专业素质不强。服务窗口的员工素质与金融服务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部分员工办事不认真,缺乏责任心,平时不注重加强业务学习,专业技能不过硬,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改善网点服务质量方面缺少灵活性和创新能力;一些临柜人员不坚守岗位,接待顾客不主动热情;服务用语不规范、不文明,办理业务速度慢、效率低、差错多,给客户造成不便。
——服务环境不规范。一些信用社门头设计不统一,室内装潢不规范。必需的便民设施不全,如验钞机、饮水机等,柜台内外设施用品布局不合理,摆放零乱,电线乱搭乱接,环境卫生未坚持定期打扫,存在“脏、乱、差”现象。
——金融产品单一。信用社目前经营的品种较为单一,品牌产品不突出。长期以来,农信社市场定位不明确,没有按照客户的发展潜力、需求特点等变量划分客户群,全面推进中间业务进程缓慢,随着业务量的急剧放大,农村信用社原有的服务水平难以胜任新的业务发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竞争能力。
——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信用社现有的激励考核机制涉及服务质量内容和执行比较单一,主要是针对是否受到投诉。员工的工作质量、服务效果没有准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实现与个人收入真正挂钩,致使部分员工出现他行业务不办理、中间业务不代理、零烂钞兑换不愿意等现象。农信社对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质量没有反馈沟通机制,对违反文明服务规范的员工,也主要采取下不为例、说服教育为主的方式,缺少处罚机制。
提高农信社金融服务的对策及建议
——及时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农信社要想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有先机,必须尽快转变过去的传统经营观念。一是要教育引导全员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变其惯有的“官商”作风和“坐等客户”上门的服务方式,彻底转变以农信社“自我”为中心的服务观念,做到全面发动、全员参与。二是紧紧围绕客户需求,真正做到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时刻以客户的满意作为农村信用社服务工作的方向和标准,实现服务观念上的根本转变。干部员工要团结协作,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从而增强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开展对外优质服务。三是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差别化服务理念,在尽善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从本利分析入手,以效益定取舍,以产出定投入,给予对农信社贡献大的客户更为便捷和优惠的金融服务,从而达到吸引和维持高端客户、拓展利润空间的目的。
——加强教育管理,提高专业技能。信用社服务要取得质的飞跃,关键在人。一是要通过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和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对广大员工进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员工对优质文明服务工作的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增强感性认识,取之所长,补己之短;通过举办规范化服务礼仪培训班,组织员工对礼仪知识、文明用语和举止仪表等进行规范化培训,实行集中式、正规化、全方位的强化训练,实现信用社和信合员工自身的双赢。二是加强会计出纳基本制度的学习,牢固掌握新的规章制度,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效率。通过开展上岗培训和岗位练兵,定期进行考核及专业技术比赛,提高业务操作速度,使员工熟练准确地操作各种业务。三是以柜面服务为突破口,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等以优质文明服务为内容的活动,推广以员工星级管理为核心的规范化服务。实行“挂星上岗、以岗定酬、星薪挂钩”,要求所有干部员工都使用文明用语,严肃统一着装纪律,注重个人仪表干净、卫生、整洁,积极营造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
——完善服务设施,营造优美环境。优美舒适、宽松和谐的服务环境是优质文明服务的外在动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科技设施投入。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布设网点机具设备,解决超负荷运行问题;要加快配备自助农村信用社设备,包括自动存取款机、P0S机等,减轻柜面业务压力;充分发挥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作用。二是要规范营业网点建设。每年集中财力对一定数量的营业网点进行规范、统一的装修,塑造一流的网点形象;配备专门的大堂经理,主动引导客户和提供咨询服务,给予客户有序快捷的业务办理体验,使顾客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介绍信用社的服务宗旨、发展实力、新的举措等,扩大社会知名度。三是配齐营业窗口安全防范设施、自卫工具,建立健全联防系统,并保持安全防范设施工作正常、性能完好。尤其是对已布设的ATM机进行安全升级,完善安全防范功能,使已布设的ATM机能全天候使用。
——强化创新意识,丰富服务内涵。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是优质服务的关键,是增强业务发展后劲和竞争力的需要。因此,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贴近市场,围绕客户做好创新文章。员工应当在服务的细节上下工夫。如: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实施量体裁衣式的服务;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客户,运用规范得体易于接受的礼貌语言;在便民实施上,为客户提供更周到、更适用的服务方式等;建立重点客户和VIP客户档案,做好VIP客户的走访与维护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根据客观环境和具体情形的变化,采取相应的服务措施为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利用掌握的各种金融信息,开展其他金融信息咨询服务,通过独具特色的细节服务,形成与众不同的招数,充分显示“以人为本”的精神。
——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标本兼治。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文明优质服务水平,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农村信用社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标本兼治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县联社理事长为组长的优质文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信用社也要层层签订优质服务责任书,将各项指标量化、细化,责任分解到人,将服务语言、服务态度、受理业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避免形式主义;在每年年初的工作安排中,都把优质文明服务工作作为贯穿全年各项工作的主线,常抓不懈。二是建立奖励机制。通过积极开展“星级窗口”、“服务明星”等争先创优活动,对社会形象好、服务质量高、存款增长快、经营效益优、深受客户赞誉的星级营业网点和星级服务员进行隆重表彰,并作为本年度评先、晋级的一个重要条件;对被顾客举报调查属实,或被领导员工发现违反优质文明服务规范的员工,要坚决给予罚款、通报批评、待岗学习、调离岗位等重罚;各个单位要结合每位员工的岗位职责,制定各岗位优质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坚持做到按月考核,按季兑现,以考核约束增强优质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㈡ 北京农商银行的特色产品
凤凰惠民卡是北京农商银行为享受各级政府资金补贴及社会保障人群专门定制的一张借记卡。
凤凰惠民卡既能够办理各级政府资金补贴及社会保障等专属业务,一折一卡轻松实现集中领取补贴和上缴保险,便于客户进行资金统一管理;又能够提供存取款、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同时,还具有京郊休闲旅游等方面的增值服务。
拥有凤凰惠民卡,即可享受全面、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银政惠民账户是北京农商银行为客户专属设计的用于办理各项财政补贴、社会保障业务的专用账户,同时也具备普通账户的全部功能
只要拥有一个“银政惠民账户”,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财政补贴等款项,同时也可购买国债、基金、理财产品以及普通存取款等业务。银政惠民账户是北京农商银行为客户提供便利金融服务的特色产品。 “凤凰乡村游,体验新农村”活动是在北京市农委的支持与引导下,由北京农商银行、北京观光休闲农业行业协会主办。活动整合了北京各郊区县的特色农产品专卖店、采摘园、农业观光园、农家乐、度假村、旅游景点等各类乡村旅游资源,由北京农商银行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使广大市民在京郊旅游也可享受到刷卡支付等金融服务。
持系列凤凰卡游京郊,刷卡消费即可参加抽奖活动(POS小票自动打印中奖信息),还可在凤凰乡村游特惠商户刷卡享受专属优惠。 “乡村便利店”主要建设在无金融覆盖的偏远农村地区千人以上的行政村,店址选择村民活动较为集中的村委会,通过自助服务加人工辅导的模式,为村民提供便捷的基本金融服务。是一种成本相对低廉、服务延伸面广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模式。
“乡村便利店”配备了多功能自助终端机、96198直通电话机和网银自助服务机,可提供小额助农取现、缴费充值、转账汇款、定活互转、医保转账、补登存折、查询等业务,并提供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样化的金融渠道服务。经测算,乡村便利店的全部功能可满足农村地区客户约82%的基本金融需求。 “乡村自助店”是指在农村地区特定场所布放金融自助设备,在银行传统自助服务基础上增加有人引导服务,将“自助服务+有人引导服务”有机结合的一种服务模式。主要提供现金存取、转账、查询、自助缴费等全部或部分自助金融业务,提供业务咨询、引导、宣传、销售及柜台延伸服务等项服务,有效解决农村地区客户的绝大部分金融需求。
“乡村自助店”主要布放对象选择3000人以上金融空白行政村,产品功能更加丰富,提供了农村客户需求强烈的现金存取服务,在选点标准、产品功能、服务对象等方面,与“乡村便利店”、有人网点互为补充,形成北京农商银行覆盖农村地区不同经济发展状况的金融服务网络。 “社区e服务”是北京农商银行为惠及社区小微商户和便利百姓生活,将金融服务深入社区而推出的一款创新型产品,包括用户端、商户端、管家端,其通过北京农商银行电子账户将线上支付与线下服务相结合,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社区生活及日常金融服务。
该产品特点:一是通过电子地图和手机定位功能为客户锁定社区周边2公里内的实体商店与服务产品;二是从线上到线下,为客户提供手机线上浏览、预定、支付、送货上门,线下实体店消费的功能;三是操作的便利性,为商户提供“三分钟开店”、商品展示、广告推送等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周边分类服务及产品服务选择、快速下单等功能;四是便民金融服务,基于电子账户可为客户提供余额理财、定期存款和缴费等便民金融服务。 中信建投基金携手北京农商银行在其全辖网点推出余额理财类产品“凤凰宝——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该产品申购和赎回实行“全自动”模式,即客户签约设定账户最低留存余额500元,超出部分每日自动转为“凤凰宝”货币基金份额,若取现、转账或消费时活期账户资金余额不足,将自动赎回,具备“闲散资金理财、实时消费支付、转账、取现”等功能,既满足稳定投资收益,又保证日常需求的流动性。
㈢ 最基本的便民服务有哪些
便民服务有:
1、通讯服务类:手机充值;固话小灵通充值;话费充值卡;手机号卡;流量充值;
2、出行服务类:机票预订;火车票预订;
3、游戏娱乐类:网游直充;网游点卡;19e一卡通;Q币;
4、医疗服务类:医疗挂号;
5、金融服务类:信用卡还款;
6、生活缴费类:水电煤气;供暖费;有线电视费;交通罚款;
7、彩票服务类:彩票服务;
8、旅游服务类:打折票务;本地服务;
9、 网购服务类:支付宝卡;电商代购;
10、软件服务类:手机应用预装。
(3)金融服务便民到村扩展阅读:
便民服务中心是近年来全国农村新兴的一种服务农民,服务农业,服务农村地方组织机构。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有:家电下乡补贴、支农惠农资金补贴、残疾证申领、社会救助、技能培训、办理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服务、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就业援助、求职介绍。
招聘推荐、失业保险金申领、小额贷款担保、创业培训、党员服务、农业科技推广、申请定期抚恤金、定期补助金、办理老人优待证、退休老人社会化管理等。
公司里的便民服务项目有通讯、出行、旅游、网购、软件。下面具体介绍:
1、通讯服务类
话费充值:全网充值、全国充值号码、 各种面值、专职客服服务;仅需输入手机号,系统即可自动完成充值,还可以使用19e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充话费;
话费充值卡:提供移动、联通、电信充值卡 ,支持10-300元多种面值;
手机号卡:号卡业务是与运营商合作运营的业务,可在系统中直接购买、开通;流量充值:为手机用户充入流量 。
2、出行服务类
机票预订:实现全国网上销售、在线实时查询,在线预定,在线支付,在线实时出票一体化流程。订机票简洁、快速,高效。真正做到了为民、便民、惠民、利民。
为了使更多的人享受到网络订票的便捷性,结合平台覆盖面广和便利性等特点,特别推出火车票订购业务。真正实现了出票速度快、信息准(包括车次、时间、座位号、票价等)的便民目标。
3、旅游服务类
打折票务:旅游景区门票、演出票、娱乐活动套票、电影票,折扣空前;本地服务:美食、按摩、温泉、电影、游戏。
4、网购服务类
网游充值:无需开通网银即可直充支付宝,乐享淘宝、天猫三亿商品 50、100、200元、500元,多种面值可选。
电商代购: 跟各大电商购物网站合作,陆续会开放代购服务。 电器、服装、家居、百货……品种齐全,便于选择。
5、软件服务类
手机应用预装业务:海量应用,便捷安装,让您的手机成为智能百宝箱。
网络-便民服务
㈣ 农民排队到农村“便民金融自助服务点”如何进行业务办理
现在很多地方都抄通过铺设袭那个德生宝“金融便民服务自助终端“”来满足偏远农村地区的居民办理日常支农惠农补贴支取、小额现金存取及转帐、用户余额和交易明细查询、自助缴费、口头挂失、存折补登等各类基础金融业务需求,特别方便参保群众按时取出养老保险金,以备生活所需。
㈤ 农村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如何开展呢流程是什么样的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一、活动宗旨
宣传金融知识,积极引导农村牧区青年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科学理财,掌握信贷和投资技能,增加财产性收入,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团组织在提高国民金融素质、促进金融生态建设、服务青年生活、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宣传金融知识,服务青年生活,建设新农村新牧区。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至XX月
四、活动内容
xx团委协调有关金融部门,组织金融专家和金融机构青年志愿者,充分利用共青团组织和农村牧区青年中心的宣传平台,采取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农村牧区广泛宣传有关金融知识,把股票、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的理财知识,小额信用贷款办理流程,以及反假币、预防非法集资、识别金融诈骗等常识,传送给农村牧区青年。
(一)举办金融知识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板、播放宣传片、开展金融知识讲座、有奖竞答、广场文艺表演等宣传形式,为农村牧区青年提供金融知识咨询服务。xx团委将协调xx法学会金融证券法研究会、金融办、xx公司等有关金融部门在全区巡回宣讲各种金融知识。
(二)建立金融知识服务站。
xx公司与各旗县(市、区)团委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金融知识服务站。通过xx公司网点向公众发放《送金融知识下乡系列丛书》,进行金融知识宣传,提供便民金融服务。
(三)组织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xx公司组织本系统团员青年在农村牧区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并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牧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支持。
五、活动推进
(一)筹备启动阶段
xx团委会同有关金融机构成立“青春建功新农村新牧区——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行动方案。各级团组织相应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青年金融服务需求,制定行动方案并逐级上报。
(二)全面实施阶段
各级团组织和有关金融机构按照行动方案,全面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总结阶段
各级团组织和有关金融机构对本地区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查找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评选“青春建功新农村新牧区——送金融知识下乡”精品行动、优秀单位和个人,树立先进典型,总结经验。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吸收有关金融机构分管领导担任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沟通合作,构建宣传平台,努力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注重实效的工作格局。
(二)构建长效机制。要组织引导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青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准确把握农村牧区青年的金融服务需求,确定服务项目。要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努力打造品牌活动,构建长效机制。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通过团刊、网络等形式,及时发布、上报有关活动的动态信息,交流活动经验,深化活动效果。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参与与合作,营造声势,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㈥ 蚌埠人民银行百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管理办法
紫金县乡村金融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职责和要求,加强乡村金融服务站管理,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高,繁荣农村经济,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是依托村支部和村委会,在行政村一级建立的为农户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机构,旨在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金融服务缺位、农民金融知识贫乏、融资难、资金使用效率低、农民理财不发达等现实问题。
第二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与村委会合署办公,服务站工作纳入村委会日常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由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站长,从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经济能人中选拔招聘工作人员,并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有条件的村委可聘请金融机构离退休人员对日常金融业务进行指导。
第四条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的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部署开展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研究并决策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
第五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府办、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负责乡村金融服务站的设立、运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县府办和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负责对乡村金融服务站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指定相关部门及人员挂点乡村金融服务站,专门负责加强与乡村金融服务站的联系与协作,共同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八条 设立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由行政村村委会向当地镇政府提出设立申请,经镇政府审批同意后,上报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行政村,也可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镇政府直接向县乡村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设立。
第九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村委会(镇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交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核准,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对于批准成立的,通知其挂牌开展工作,并协调安排涉农金融机构进行挂点;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府办、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应当组织相关金融机构、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对新设立的乡村金融服务站进行指导和培训。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到乡村金融服务站上门指导开展相关业务。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负责行使下列工作职责:
(一)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二)受理金融业务咨询;
(三)协助收集、反馈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信息、投诉、意见建议等;
(四)在金融机构授权范围内,代理部分金融业务;
(五)协助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工作;
(六)协调处理农民日常生活中的金融纠纷;
(七)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
(八)协助开展反假货币、打击非法集资和六合彩等违法活动;
(九)贯彻落实国家惠农补贴的有关政策,协助农民办理各种涉农补贴、社保、医保、农保等资金的缴纳与领取;
(十)办理各级政府及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主要宣传反假货币、反洗钱、个人信用、利率、汇率等政策法规;贷款、国债、股票、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业务知识;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识别金融诈骗、抵制六合彩等金融风险知识;其他百姓需要的金融知识。
第十三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一)悬挂、张贴金融知识图片、宣传口号;
(二)在乡村金融服务站办公场所开辟“金融知识角”、设立信息宣传、公示窗口;张贴公布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挂点涉农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三)协助举办金融知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四)利用乡村广播滚动播报金融知识;
(五)定期联系挂点涉农金融机构举办金融知识宣传会;
(六)其他宣传方式。
第十四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受金融机构委托,代办金融业务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和流程进行办理。具体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收集农户贷款需求,协助开展贷前调查,指导借款人准备贷款材料,向挂点涉农金融机构推荐和报送申请资料;
(二)收集农户其他金融需求情况,并及时反馈挂点涉农金融机构;
(三)协助监督贷款使用、催收到期贷款;
(四)定期开展农户与挂点金融机构的对接互动,协助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处理乡村金融服务站收集的金融服务需求;
(五)代理办理评估、登记、保险等事项;
(六)接受农户有关金融业务咨询;
(七)金融机构委托办理的其他业务。
第十五条 农户向乡村金融服务站提出的有关金融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进行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金融主管部门或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反馈。
第十六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定期采集农户信用信息,按时将采集的农户信用信息原始数据报送县征信中心(设在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引导农民树立信用意识和金融意识,自觉维护自身信用记录。
第十七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指导农村企业运用网上银行建立资金流转中心,推动电话银行在农村的广泛运用,推动金融机构在农家店、便民超市安装POS机具、ATM机具等。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建立与农户、金融机构的信息联系和反馈机制。通过开通联系电话、手机短信、电子信箱等途径,帮助农民及时反映金融服务需求、投诉和意见建议等。
第十九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与挂点涉农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促进村银(社、司)合作常态化。
第二十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对服务站开展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受理的金融业务咨询、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到村开展培训、对接办理业务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加强与涉农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根据农户金融需求情况,协助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建立移动农村金融超市。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设备直接到村集中办理金融业务。包括:贷款申请、信用评级、组织信用担保、理财、结算、咨询和人民币兑换等无需在金融机构网点办理的金融业务。
第二十二条 各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服务、培训方案,定期对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考试,对成绩达标者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咨询会等方式加强金融机构与镇、村群众交流。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府办、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等部门应当建立乡村金融服务站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并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
第二十五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促进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十六条 各镇政府、各行政村村委会的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村银(社、司)合作、农村金融服务改进等工作情况纳入镇政府和村委会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县乡村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镇政府、各行政村村委会的该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由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另行规定。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
第六章 经费来源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县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奖励资金。县政府对工作突出的乡村金融服务站给予适当奖励;相关金融机构根据乡村金融服务站协助办理业务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比例由金融机构和乡村金融服务站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指派专人建立账户,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二十九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服务站建设、业务开展以及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奖励等。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守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乡村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