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世界外汇市场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意味着什么
最大的好处是让人民币可以作为其他国家的外汇储备,为国内贸易服务,捍卫国家金融主权,同时又打击了美元霸主地位
2.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的影响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与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有经济方面的,也有非经济方面的。它的经济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总的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率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能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质优价廉的服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发展中国家能够进口经济发展急需,而本国又不能满足需求的生产性服务,从而有利于解决生产发展与服务业落后的矛盾。(3)外国企业的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企业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吸收国外先进服务技术与经验,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竞争能力,走向世界市场。(4)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自己具有优势的服务业,进口不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从而促进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发展中国家有优势的服务业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
2.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减少对服务进口的限制,短期内可能导致进口大量增加,造成国际收支恶化;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自由化的国际环境设法扩大自己的服务出口。由于能够采用优质价廉的进口服务,发展中国家有可能降低其物质产品的成本,提高质量,增强货物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增加收入。同时,适度开放金融服务市场还将有利于外资的流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3.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1)服务贸易本身可以成为技术转让的渠道。由于技术进步往往首先发生在服务领域,这样就可以使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引进、咨询、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形式获得先进技术和其他信息。同时,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技术投资也往往伴随着某些技术转让。(2)国际竞争的压力会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加快技术进步,以提高竞争力,并由此带动其他部门的技术进步。当然服务贸易自由化也可能对技术进步产生消极影响,例如,一国过分依赖于外国的高技术服务就可能抑制本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但一般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影响是积极的。
4.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劳动密集程度高,劳动力素质差,向其他部门转移较困难。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使本国服务业和与之相关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就业状况恶化,而且对发展中国家尚未成长起来的高新技术服务部门,如远程通信服务、法律专业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等可能造成损害,从而影响这些服务业的发展与国内就业。但是随着服务进口与出口的扩大也可能增加一部分就业,特别是通过扩大劳务出口,能够缓解国内就业的一些压力。
5.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国家的经济独立性与经济主权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独立性,其原因在于,首先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承诺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丧失部分经济决策的自主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某些至关重要的服务行业,如通信、金融和交通运输业等可能受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控制和支配而损害东道国的主权。其次,外国服务的竞争可能会抑制发展中国家弱小的新兴服务业,特别是高新技术生产性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使它们难以改善自身的产业结构,从而在高技术服务上依赖发达国家。(2)对经济发展稳定性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稳定性是与独立性相联系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高度的对外依赖都会影响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此外,服务贸易自由化还通过以下两方面增加经济的不稳定性:一方面,服务贸易自由化鼓励一国根据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自身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业,这就有可能增强某些发展中国家对某一单一服务部门的依赖,不利于这些国家形成对国际市场的应变能力;另一方面,银行业等金融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将使发展中国家的国内金融体系与世界金融市场联系在一起。一旦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强烈动荡,将难免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冲击。例如,1997年7月从泰国开始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很快就造成整个亚洲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
6.制约因素的影响。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益的影响是利大于弊,对经济安全的影响却是弊大于利。需要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权衡时不仅要做理论上的推理与分析,也要考虑到实际的制约因素,因为这些因素对发展中国家在自由化过程中的命运起着实质性的影响。
(1)国际经济环境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以提高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发展中国家出口竞争力最强的领域往往也是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最强的领域。因此,发展中国家由于出口竞争力的提高本应得到的利益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所抵消。发达国家的技术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可能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得到的技术转让的利益。
(2)发展中国家自身技术水平和技术能力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刺激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提高竞争力,减少贸易壁垒,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相对优势的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但是,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越来越从劳动力成本、地理环境优势的竞争转向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相对落后恰恰是发展中国家现实经济中最大的障碍,表现为技术层次和管理水平低,缺乏必要的物质生产基础等。在自由化中受惠最大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能力的制约,如无有效的措施,在自由贸易的环境下,发达国家的竞争力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的抑制作用可能大于促进作用。
(3)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内部产业结构的制约。发展中国家服务产业结构的最大弱点是生产性服务不发达,因此最需要从国际市场引进生产性服务,而信息技术生产性服务恰恰是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最大的领域。发展中国家如果完全任其自流,就难免在这方面依赖于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生产性服务上依赖于发达国家的危险,不仅在于压抑本国高技术服务的发展,使发展中国家难以改革落后的服务产业结构,而且还在于这可能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信息资源的再分配系统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当发展中国家在数据处理方面依赖于进口时,就可能形成由发展中国家提供未经加工的原始数据,而由发达国家进行处理的格局。在这种交换中,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支付数据处理费用,另一方面无偿输出了原始信息资料,而发达国家则在赚取信息加工附加值的同时还获得了无偿的信息。信息的无偿外流不仅使发展中国家损失宝贵的经济资源,而且还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
3. 简单说说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及发展服务贸易的一些对策!万分感谢。。特急!
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服务贸易趋势及中国的对策
国际服务贸易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国际文化交流的频繁以及国际投资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现已成为各国贸易竞争的新领域和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21世纪被人们公认为知识经济世纪,作为世界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服务贸易,在知识经济的发展和作用下,无疑将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正确地判断和把握知识经济影响下的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并结合中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加入WTO的要求,作出积极的政策调整,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就这一问题作一粗略的探讨。
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与发展,服务业及国际服务贸易将呈现出以下五大发展趋势:
1、产业结构服务经济化同工业经济相比,知识经济在产业内容上将发生根本变化。工业经济时代的产业支柱是第二产业,即制造业,而知识经济时代提供知识和信息服务将成为社会的主流,服务业将以惊人的速度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并呈现出极其丰富多样的形态。从上世纪的工业革命到本世纪六、七十年代,到处扩展的最富有的企业一直是工业企业。而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银行、综合商社、海陆空运输公司、电话电报公司、软件开发公司等纷纷进入世界500强的行列。目前发达国家服务业已占国内生产总值(GDP)以及就业的60%以上。尤其是美国,服务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超过了75%,提供的就业岗位占80%。发达国家服务业的现状预示着知识经济时代世界各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演变的历史方向。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制造业也开始呈现“业务服务化”趋势。
知识经济时代的服务业之所以成为主导产业,一是科技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分工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引发了经济组织形式的分化,从而增加了对服务的需求。原来由企业内部承担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非核心业务普遍外包给专业化、高效化的服务供应商。而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将越来越集中在对新知识、新信息和新技能的掌握上,谁吝啬购买各种专业服务产品谁就可能在新一轮竞争中落伍。这些因素的作用大大增加了社会对生产性服务的需求;二是科技的进步导致供给的增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物空余时间和可支配财富的增加等,极大地扩展了生活服务消费的新领域;三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制造和流通过程所使用的现代化劳动工具要求服务业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产品,反过来推动了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强化了服务行业对整个经济过程的影响和控制;四是知识和信息的广泛运用使得服务行业成为产品增值的主体,财富越来越向服务行业集中;五是服务经济本身的结构特点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如包括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信息产业在知识经济时代必然处于中心地位,教育产业也必然成为知识经济的先导产业。
2、服务贸易结构的技术知识密集化
在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内部结构发生变化,知识型服务贸易将占主导地位。所谓知识型服务业是指那些使用高技能人员,知识、技术占主要地位的,对社会经济增长趋势与轨迹有着重要影响的“高附加值”服务业。参照原关税总协定秘书处开列的“服务部门参考清单”,这类服务大致包括:专业性服务中法律服务、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与计算机相关联的服务;信息和数据服务;金融服务(包括银行存款服务、与金融市场管理有关的服务、金融贷款、其他贷款业务、与债券市场有关的服务);保险业务中的货运保险、非货运保险、再保险以及附属于保险的服务等。上述各类服务业虽在不同领域存在差异,但却有一共同特点,即提供的产品均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交易的核心是蕴含在各种服务中的知识。近年来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主要是建立在迅速增长的以高新技术为载体的知识型服务产业基础之上的。世贸组织千年回合谈判将知识型服务业的开放列为两个主要议题之一更是表明了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这种趋势的认同和把握。
知识型服务产品之所以能够成为主要的贸易对象,一是信息技术给国际贸易带来的“时空压缩效应”,大大增强了知识型服务产品的可流通性,使知识型服务产品变得相对地可储存、定价及易地易时交易。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存在形式的数字化、编码化、知识活动方式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刷新了知识与产业及经济的关系。现在,低成本、高宽带的通信设备,数字化网络与先进的集成软件系统等,正在使原来难以或不能进行的服务成为可交换的对象。例如走在知识经济前列的美国目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所谓“日不落”软件公司,把公司的主要实体搬到与其没有业务关系的国家,就地招聘员工,其决策者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开发人员则在美国国内通过网络指挥,24小时连续进行软件开发,再通过电子手段把软件产品直接送到另一个国家;二是知识型服务业报酬的递增性增强了各国在这一领域的投入和竞争。著名的国际咨询企业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到21世纪初,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知识型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必然要求其产品在世界范围内实行自由贸易,要求各国开放其市场。
此外服务贸易结构的“软化”趋势在传统服务贸易中也将明显体现出来。如餐饮业是一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传统服务行业,在知识经济时代,餐饮企业若想再现昔日的辉煌,就必须开发高附加值的餐饮产品,这种高附加值既体现在餐饮产品本身的知识含量上,也体现为顾客在享用餐饮产品的同时所获得的附加服务上。最近美国快餐业经营商汉堡王把位于纽约市中心金融区的一家分店以专线与因特网联接,为前来吃汉堡餐的顾客提供上网服务,利用网络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人。
3、服务贸易竞争的信息比较优势化
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产生和传递主要是通过信息业来完成的。信息通过全球网络在参加国际经贸活动的国家和地区间流动,必然导致国际贸易特别是国际服务贸易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方式以及竞争格局必然发生根本变化。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上的传统比较优势将逐渐弱化,新的信息比较优势将是形成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分工的一种新力量,成为贸易国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构成要素。所谓信息比较优势是指各国在信息的生产、传播、反馈和使用能力上的差异以及一国所获得信息的数量、质量、时效和稀缺程度。正因为信息基础设施的发达程度、信息产业的规模比重将极大地影响一国在国际贸易乃至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实力和地位,各国为了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中不落伍,都加大了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服务业的投入和竞争。自从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即“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便引起了全世界的强烈反响。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均在筹划实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欧盟也不甘落后。美国作为“信息高速公路”构想的创始者,更是不遗余力地加速实施。为了在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中利用自己的科技、经济优势谋求最大发展,美国政府1995年又宣布实施“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呼吁各国加入这一计划。与此同时,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世界信息服务贸易的争夺战,且愈演愈烈。
4、服务贸易政策的进一步自由化
80年代以来,由于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及其多元化、国际化趋势的加强,更由于服务贸易对世界各国经济重要性的日益提高,使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发达国家由于在国际服务贸易整体利益分配中占有明显优势,因此积极倡导服务贸易自由化,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益相对较少而持谨慎态度。但1994年4月15日《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服务贸易正式纳入国际多边贸易体制自由贸易的框架之内,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不能进行的服务成为可交换的对象。例如走在知识经济前列的美国目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所谓“日不落”软件公司,把公司的主要实体搬到与其没有业务关系的国家,就地招聘员工,其决策者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开发人员则在美国国内通过网络指挥,24小时连续进行软件开发,再通过电子手段把软件产品直接送到另一个国家;二是知识型服务业报酬的递增性增强了各国在这一领域的投入和竞争。著名的国际咨询企业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到21世纪初,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知识型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必然要求其产品在世界范围内实行自由贸易,要求各国开放其市场。此外服务贸易结构的“软化”趋势在传统服务贸易中也将明显体现出来。如餐饮业是一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传统服务行业,在知识经济时代,餐饮企业若想再现昔日的辉煌,就必须开发高附加值的餐饮产品,这种高附加值既体现在餐饮产品本身的知识含量上,也体现为顾客在享用餐饮产品的同时所获得的附加服务上。最近美国快餐业经营商汉堡王把位于纽约市中心金融区的一家分店以专线与因特网联接,为前来吃汉堡餐的顾客提供上网服务,利用网络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人。
3、服务贸易竞争的信息比较优势化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产生和传递主要是通过信息业来完成的。信息通过全球网络在参加国际经贸活动的国家和地区间流动,必然导致国际贸易特别是国际服务贸易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方式以及竞争格局必然发生根本变化。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上的传统比较优势将逐渐弱化,新的信息比较优势将是形成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分工的一种新力量,成为贸易国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构成要素。所谓信息比较优势是指各国在信息的生产、传播、反馈和使用能力上的差异以及一国所获得信息的数量、质量、时效和稀缺程度。正因为信息基础设施的发达程度、信息产业的规模比重将极大地影响一国在国际贸易乃至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实力和地位,各国为了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中不落伍,都加大了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服务业的投入和竞争。自从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即“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便引起了全世界的强烈反响。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均在筹划实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欧盟也不甘落后。美国作为“信息高速公路”构想的创始者,更是不遗余力地加速实施。为了在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中利用自己的科技、经济优势谋求最大发展,美国政府1995年又宣布实施“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呼吁各国加入这一计划。与此同时,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世界信息服务贸易的争夺战,且愈演愈烈。
4、服务贸易政策的进一步自由化80年代以来,由于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及其多元化、国际化趋势的加强,更由于服务贸易对世界各国经济重要性的日益提高,使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发达国家由于在国际服务贸易整体利益分配中占有明显优势,因此积极倡导服务贸易自由化,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益相对较少而持谨慎态度。但1994年4月15日《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服务贸易正式纳入国际多边贸易体制自由贸易的框架之内,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内容。特别是1997年2月后《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最终达成将全球90%以上的电信、信息及金融服务贸易纳入其管辖范围,被认为是多边贸易体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现在WTO的大多数成员已对某些服务贸易作出了不同程度的承诺,亚太经合组织(APEC)也要求在21世纪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世贸组织千年回合谈判将知识型服务业列为两个主要议题之一就表明了服务业市场的开放已成为今后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在服务贸易政策上,自由贸易政策与保护贸易政策的关系将得到新的整合。一方面,知识经济的产生将大大增进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无论从何种角度看,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自由贸易政策都将是服务业发展的方向。经济的日趋全球化,已不允许单纯的自我保护和封闭,只有以更加自由的贸易政策参与服务贸易分工才能达到更加安全的自我保护。当然另一方面,知识经济要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必须以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保证,再加上知识型服务贸易往往涉及贸易参与国的国民经济命脉,这就意味着在实行自由的贸易政策的同时,还要借助于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实行一定的贸易保护,这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显得十分重要。
5、服务贸易地区分布的不平衡化
进入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尤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最快。据资料统计,1970年全球服务贸易额仅710亿美元,与货物贸易出口之比为0.117,到1997年猛增到12950亿美元,年均增长11.7%,与货物贸易出口之比上升为0.238,预计15—20年后,这一比值将达到0.5以上。但从地区分布来看则呈现出不平衡趋势: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具有巨额的服务贸易顺差。1996年美国、日本、欧共体各国的服务贸易总额已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2/3强,如果加上中国香港地区约占80%。尤其是美国,1997年服务贸易顺差达到793亿美元,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已相当于出口额的40%。而发展中国家虽然服务贸易发展较快,地位不断上升,但服务出口中主要领域仍然在海上运输、旅游和劳务出口方面。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服务经济化、服务贸易结构的技术知识密集化、竞争的信息比较优势化及贸易政策的进一步自由化等趋势的日益明朗,服务贸易地区分布结构的不平衡化不但不会消弱,反而可能进一步强化,这对发展中国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二、中国的现状及政策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有了较大发展,服务贸易的增长既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也高于国内服务业的增长速度,服务贸易的领域也在逐步扩大。但总体看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着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1)我国服务业整体发展落后,综合竞争实力差,服务贸易缺乏国内的产业支柱。目前我国服务业仅占GDP的32.5%,就业的25%,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占GDP的38%)。而且中国的服务业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上,如旅游、劳务出口、远洋运输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势部门,而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电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在我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2)服务贸易总体水平偏低,出口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我国服务贸易额仅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1%,居于世界排名20位以后。1997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之比仅为0.128,即使在经济比较发达,都市化程度比较高的上海,1997年的这个比例也只有0.146,均低于全球的平均水平(0.232)。同时,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结构也不合理,货运和旅游两项就接近50%,而知识型服务贸易竞争力弱,存在较大数额的贸易逆差。(3)服务贸易法制不健全,管理落后。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大部分贸易无法通过海关加以监控,需要以法律手段来限制或鼓励人员、资本的流动以及贸易的范围和规模。在服务贸易立法方面,到目前为止虽已颁布了相当数量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总体来看,立法未成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即使已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或者条文模糊、抽象,甚至相互之间存在冲突,或者缺乏统一性和透明度,或者未能与WTO、GATS原则相符。同时,服务贸易管理滞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把发展生产性行业,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放在首位,服务行业缺乏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规划,没有系统的权威的关于服务行业发展的规章制度,且管理多头,部门职责不清,产业布局分散且经营规模小。(4)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短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的外向型高层次人才奇缺。(5)信息化建设与信息产业发展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信息技术在某些关键领域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信息产业普遍企业规模较小,同时缺乏分工与协作的全面统筹安排。
知识经济所掀起的服务业全球化浪潮,不仅为我国今后的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我国现有的服务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结合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充分挖掘我国服务贸易潜力,努力培育我国服务贸易的新增长点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
1、深刻认识中国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紧迫性,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知识经济时代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服务经济时代。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和保障。而在中国,传统上存在着浓厚的“重农抑商”观念和歧视性的“三教九流”式的社会阶层划分,再加上计划经济时期“服务无价值”的观念深入人心,为此,一要加大宣传,打破业已形成的落后观念,实现在社会产品观和劳动价值观上的突破,使人们特别是服务贸易领域里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国家竞争力和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服务经济的大发展是国家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中国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奠定思想基础。二要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国家财政特别要重视对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三要增强服务业内资企业的竞争力。服务业企业和工业一样,规模是决定其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我国大部分新兴服务业特别是知识型服务业企业的规模都很小,面对全球服务业跨国并购的浪潮,政府在增强内资企业竞争力方面首先要做的是推动企业的联合。其次可以考虑选择一批有潜在优势的新兴服务业、知识型服务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进行定向扶持。如采取鼓励性税收政策,对这些企业实行减免税;在政府采购方面实行倾斜;帮助他们获得更多更准确的国际服务贸易信息等。
2、坚持积极稳妥协调有序的方针,逐步开放我国的知识型服务贸易和国内服务市场加快知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是我国向—25—知识经济过渡的要求,而对其的对外开放又既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又是我国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知识型服务业尚属发展中的幼稚产业,国际竞争力较弱,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和服务贸易,必须将尊重GATS基本原则与坚持国家主权自主、安全和保护幼稚产业相结合原则逐步开放。(1)要稳步开放部分急需引进竞争的知识型服务业领域。对国内缺乏竞争力,但又急需发展的知识型服务领域,要积极引导服务业跨国公司进入。一方面,这样可以引进崭新的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促进我国新服务品种的培育与发展,提高我国的总体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供一种激励性压力,促使本国服务业积极地从事技术与管理创新,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差距;(2)对于已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知识型服务业,要坚持适度保护与鼓励公平竞争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企业和行业的作用,合理保护服务贸易市场。如学习日本经验,加强服务销售网络一体化建设,增强市场进入难度。日本虽然公开的保护政策已明显减少,但仍是最能进入的市场,其经验在于十分完善的一体化网络;提高国内市场的竞争强度,提高进入成本;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等。(3)要真正做到以市场换技术。要站在是否有助于提升我国生产力水平的高度看待知识型服务市场的开放,切忌走制造业利用外资“重量不重质”的老路。知识型服务业跨国公司最关注的是我国巨大的服务市场,因此完全没有必要给予外资较国内服务业企业更优惠的待遇。(4)开放要以部门倾斜为主,地区倾斜为主。在知识型服务业对外开放中,应按照特定服务业的重要程度、关联程度及战略差异实行部门重点倾斜,而不宜采取定式地区梯度开放模式。(5)积极参与服务贸易多边谈判,在千年回合知识型服务业市场开放规则的制定中把握主动权。
3、正确处理传统比较优势与信息比较优势的关系,努力培育信息比较优势由于信息国际化趋势的强化,国际服务贸易中传统比较优势的重要性在逐步降低,发达国家正在有目的有意识地联合以试图控制和垄断世界信息资源,达到在21世纪主导国际服务贸易主流的目的。在这种形势下,中国若仅仅以本国拥有的传统比较优势来确定自己的国际服务贸易结构,虽能获得一些贸易利益,但极易跌入“比较优势陷阱”,无法获得国际服务贸易中的竞争优势。因此要加快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局部产业、局部地区信息化的发展,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加大这方面的比重,通过局部信息比较优势的动态发展来形成未来的信息竞争优势。在当前,可以将传统比较优势与信息比较优势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相互促进。一方面,用信息比较优势带动传统比较优势,引导传统服务业向高增值高信息含量方向发展,促进或保持传统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用传统比较优势支持信息比较优势,促进信息竞争优势的形成。
4、加强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的管理体制在进行服务贸易立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渐进原则。由于服务贸易协调的复杂性,立法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从实际出发,如从暂行办法、管理条例过渡到正式法律。简单的法律在先或实践在先是不能解决问题的。(2)配套原则。在制定地方法规时要考虑到与全国法律的衔接,地方法管什么,国家法律管理什么,立法中要明确。(3)系统原则。既要有各部门通用法规,如对服务贸易统计、服务贸易从业人员资格规定、外国移民、服务贸易反不正当竞争、服务贸易企业组织等行为的规范,又要有对具体行业的立法,这对我国已开放和承诺开放的行业特别重要。(4)接轨原则。WTO、GATS已确立了世界范围服务贸易的法律框架,我们应加强对WTO、GATS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尽快建立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准则的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以增加服务贸易的透明度。此外要特别注意增加反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和不公正贸易等专项条款,使其具有与国际法衔接的效力。
解决我国当前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起全社会的服务贸易组织机构和协调管理机制。建议成立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协调小组或委员会,负责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业务统计、立法、对外谈判和政策协调等事宜。
5、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不同产业的企业,关键性的生产要素是不同的。对服务贸易企业来讲,人才是关键要素。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说到底是人才数量和质量的差距。解决人才问题要从多方面着手,一是多渠道多层次培养。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积极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培训。二是开展“海外引智”工程,积极引进人才。三是防止人才流失。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大批外资服务企业的进入,如何防止服务贸易高层次人才的流失显然十分紧迫。否则一边培养一边向外输送,自己的人才问题还是始终难以解决。
4. 举例说明服务业对外开放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服务业对外开放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成真比。 据有关资料显示,国际服务贸易正以超过货物贸易发展的速度高速增长。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1994年签订《服务贸易总协定》以来,服务贸易的发展势头更为强劲。1997年服务贸易总额比上年增长7.1%,达1.35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0.2%。服务贸易已打破多年来货物贸易在国际贸易领域内一统天下的局面,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知识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和社会分工的深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使服务贸易不仅日益重要而且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并将很快成为主流。据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预计,2010年世界服务贸易占全球货物贸易的比重将可达50%,接近5万亿美元。我国加入WTO以后,在外来压力和内在动力的推动下,业已开放的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势必扩大开放。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能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它代表了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首先是经济服务化潮流。所谓经济服务化,从宏观上讲,是指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部门;从微观上讲,是指工农业生产过程中服务的投入或者说软件的投入比重加大。从70年代起,世界高收入国家服务业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已达到60%,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发达国家社会完成工业化进程而步入后工业时代也即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取代工业成为产业结构的重心,一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成为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其次是经济知识化潮流,即指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知识经济具有综合性的特征,是制造业与服务业混合的经济。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知识产品从以物质产品为主转向以精神产品为主,而在人们的消费中,非物质的精神消费的比重也将日益增加。这意味着在知识经济时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高,也将获得更大的发展。其三是经济全球化潮流。当今世界,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强,促进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的迅速发展,进而促进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形成。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又反过来进一步带动国际贸易的发展,在经济服务化的发展趋势下,服务业的比重上升,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的比重上升也就成为了必然。
此外,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签订加强了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立运行,WTO确立的包括服务贸易在内的多边贸易体制,为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正常运行提供了组织上和机制上的保障,极大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在WTO体制下,《服务贸易和协定》的任何参加方都应向提供服务的另一签约方开放本国市场,WTO成员的服务市场必须是开放竞争的。1997年,世贸组织各成员国经过艰苦谈判终于相继达成了《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和《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这些属于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协议的达成将进一步加快服务贸易在全球的自由化进程。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及开放现状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不容乐观,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总体发展水平落后。首先,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极不相称。据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显示,1994年,我国贸易出口额为1210亿美元,世界排名第11位,而同期的服务出口额仅为92亿美元,位居第22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差距甚远,远未同步发展。其次,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不相适应。按1987年美元不变价格计算,我国GDP占世界比重从1990年的2.3%升至1994年的3.2%。而1994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只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1%,两者差距甚大。再从对外贸易结构来看,1985年,世界主要工业国服务贸易占整个贸易的比重,英国为49.7%,美国为40.1%,法国为37.9%,前西德为20.65,日本为20.6%,而我国到1988年,这个比重才为12.3%,1994年还下降为9.5%。
第二,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当前世界发展的潮流。我国服务出口以旅游、劳务出口、远洋运输等劳动密集型服务项目为主,较具国际竞争力的也是此类贸易方式,而当今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主流是金融、保险、咨询、邮电、专业服务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服务项目。在此类服务项目上,我国处于落后状态,缺乏国际竞争力。
第三,在服务贸易市场广度上,国际上通行的服务项目约有150种,而我国仅有40余种,还有很多服务项目在我国是一块空白,有待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市场逐步开放,并初具规模。从《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四种交易方式来分析,主要方式有下述几种。
1.越境交付方式。我国只承诺了这种交付方式在增值电信业中开放。我国邮电企业从1982年开始利用外资,迄今为止,法国阿尔卡特公司和日本电气公司满足了中国53%的通讯设备要求。
2.境外消费。随着近年来国内公民和法人出国商业考察、洽谈、留学和旅游活动的增加,我国消费者到境外获取国外服务的数量呈上升势头。而除了特殊情况外,我国政府对此也没有大的限制。
3.商业存在。这是我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主要形式。20世纪80年代起,外商就对我国服务业(主要是旅游饭店、餐饮、融资租赁、银行等)开始投资。进入90年代,许多长期封闭的“禁区”开始解冻,允许外商的商业以存在的方式进入我国服务市场的部门领域不断扩大,包括商业零售、旅游、金融、保险、航运、房地产、进出口商检、国际货运代理、水运和公路运输、船务、医疗保健、会计、信息咨询等。在商业零售领域,国家允许商业零售业进行引进外资的试点,允许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建立独资、合资、合作的生产加工类企业按照合同批准的销售比例,在中国市场自行销售或委托中国国内销售机构代销其企业产品。允许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11个省市各开办两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允许在北京、上海各开办两家中外合资、合作连锁企业。允许外国公司通过特许经营形式吸收中国国内的零售企业作为加盟店,进行销售活动。在旅游业方面,国家允许外商投资兴建旅游区,在旅游度假区开办旅行社、外汇商店、出租公司。在金融、保险方面,外资银行于1991年3月起进驻上海。在专业服务市场方面,1993年有3家海外律师事务所获准在上海设立机构。在房地产市场方面,外商投资成片土地开发,由沿海向内地进军,并开始进入房地产业。在利用外资开发石油方面,1993年我国继黄海、渤海、南海开放后,又开放了东海地区的石油开发,从而使整个海岸线全面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对外开放领域已放宽,形成了涵盖金融、保险、交通运输、仓储、建筑、房地产、卫生、信息咨询等十几个部门对外开放的格局。
4.自然人移动。我国对外来劳务没有通过法律形式予以限制,但事实上,建国以来我国只允许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力度的增大,外来劳务急剧增加,外国服务者以自然人形式进入我国市场的数量正在快速增加。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其他服务部门的开放也在所难免,这就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对外开放的问题分析
作为一个服务业水平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过去十几年里,我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和开放进程是比较快、也是比较有成效的。但是,我国服务贸易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落后,与发达国家乃至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差距甚远,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远远高于我国。市场的开放,外国强势服务企业进入我国服务市场,在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会对我国服务市场造成不小的冲击,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1.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可能带来一系列冲击
首先,由于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服务业发展水平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必将对国内服务业产生巨大的冲击,导致一系列不利于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后果,具体表现在:第一,幼稚产业发展举步维艰。我国服务业的许多部门,尤其是新兴服务部门,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而这些新兴服务部门又往往是发达国家的强项。市场开放后,外国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必须进入并占领这些领域的市场,从而使我国的这些幼稚产业的生存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发展更加困难。第二,传统服务部门企业的竞争环境可能恶化,导致过高的淘汰率。开放后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将使本已处于改制困境中的国企雪上加霜。第三,外资服务企业的进入,还可能导致国内本已稀缺的服务业人才的流失。外国先进服务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后,势必吸引大批国内人才的加盟,在一定程度上抢走了国内企业人才资源,不利于国内企业的长远发展。
其次,可能对我国的国际收支结构产生不利影响。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后,服务出口与进口都将有所增长,但由于我国服务业的落后,进口的增长可能将高于出口的增长,从而造成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额的增加,进而影响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严重的话,可能导致外汇收支的失衡,恶化我国的金融状况。
最后,服务贸易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可能使我国的经济主权受到损害。
2.我国缺乏健全、有效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来规范管理进一步开放后的服务贸易市场,使之有序化。
目前,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管理和综合协调主要是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其职能主要是:参加国际多边谈判,归口管理我国引进外资、国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以及审批我国部分服务业企业在境外投资等等。这种管理模式曾一度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但已不适应当前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更无力承担进一步开放后,对我国服务贸易市场进行规划、管理,使之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良性发展的重任。现有管理体制的局限主要表现在:管理职能分散,导致了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全国没有设立统一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宏观管理部门和协调部门,导致管理体制不顺,管理上责任不明,多头、交叉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使管理混乱,既有职能重叠、难以实行职权的地带,又有无人管辖的中间地带,另一方面又易于形成部门保护主义,造成行业垄断,不利于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更不利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服务贸易的发展极为不利。
3.相关立法工作有待加强
近年来年国先后颁布了一些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广告法》、《民用航空法》等等,但立法现状与服务贸易的广泛内涵和逐步开放的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存在着诸多不足,表现在:第一,服务业相关立法数量少,未形成体系,有不少领域甚至还没有基本法律,处于立法的空白状态。第二,已有的立法中,存在着指导原则、立法精神、内容及技巧与国际规范有差距甚至相悖,法规内容陈旧,条文缺乏可操作性等缺陷和问题,有待改进。第三,立法层次低,法规冲突严重。现有的法规大部分是职能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存在空隙和矛盾,严重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服务业立法的落后,使国内服务市场的发展缺乏法律的保护,也造成服务出口摩擦的难以解决。
四、对策分析
首先,要大力发展我国服务业,争取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缩短与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差距,在服务贸易中掌握主动权。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和贸易,加强第三产业的政策研究和制订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发展服务业各部门。2.针对我国服务业立法薄弱的问题,大力开展服务业立法工作。增强服务业管理的透明度,最好能尽快制定一部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以统一协调服务业各部门法规。3.加快服务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鼓励服务企业联合。推进服务业企业股份化改造、改组及集团化。增强其自身的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4.加快服务人员的培养,优化服务质量,培养人才也留住人才。5.改革对服务业的宏观管理制度,变行政干预为采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建议按国际惯例逐步建立起民间性质的行业协会组织,以统一协调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改变目前我国服务业各自为政的局面。
其次,建立健全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统一政策、协调一致对外,保证我国服务贸易的顺利发展。1.确定服务业进出口政策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由国务院授权,外经贸部成立国际贸易服务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其管理范畴应确定为对行业众多、门类繁多的服务业领域规划发展战略,制定或参与制定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对外协调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并落实《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2.建立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和协调机制,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各级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分工明确。服务业各有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主要侧重于:统计和掌握国内服务贸易量的基本数据和服务贸易的市场状况;外经贸部的职责则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达成的国际协议,对开放的服务贸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关税减让和关税保护的行业方案,促进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优势产业走向国际市场等。
第三,根据GATS的有关规定,调整我国服务贸易相关政策
1.调整我国原有的一些保护性政策,比如,根据GATS的要求,金融市场要在货币借贷、各种票据及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方面对外国资本实行开放。2.国民待遇原则下,我国服务市场对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待遇。因此,我国必须制订的扶持鼓励本国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以增强本国服务企业的竞争力。3.利用“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条款,制订鼓励拓宽海外服务的政策。
第四,加强服务贸易领域的立法工作
根据GATS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服务业的实际制定出服务业各部门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服务贸易法律,特别注意充分利用GATS中的例外条款,从立法上对我国服务业给予应有的保护。
第五,我国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决定了我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不能一步到位,而只能分层次逐步开放。
首先,要清理整顿现有开放领域,掌握全国的对外开放全局。在此基础上,坚持以我为主,分层次,逐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形成梯度开放局面,减小服务贸易开放带来的冲击。
其次,在各部门开放程度的层次安排上,根据各部门发展状况及其发展特性,把开放层次分为禁止开放部门、有限制开放部门和鼓励开放部门。具体而言,对于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如出版、视听服务)和国内禁止经营的有损国人健康的服务行业,不承担对外开放的义务,禁止开放。对于金融、保险、电信、信息咨询等,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确有需要,国内市场化程度较低,我国自给能力又严重不足的部门,要严格限制开放程度和步骤并强化开放后的监控和管理。再次,在地区开放层次安排上,可以从沿海到内地梯度进行开放。沿海地区开放力度可稍大一些,一些服务部门的开放可先在沿海地区试点,若成功,再向内地扩展。
综上所述,在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一浪高过一流的潮流中,我国基础薄弱的服务贸易如何迎头赶上,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的盛宴中分一杯羹,是当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也是我国外贸发展必然面对的问题。笔者通过对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成因、问题及对策的思考、探讨,旨在说明开放是必然的,开放也是要讲究策略的,唯有开放,也唯有有策略地开放我国的服务贸易市场,我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才能真正迅速而健康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TD></TR>
5. 国际服务贸易有什么特点阿
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国际商务与服务贸易》 尽管从历史上来看,国际服务贸易是伴随着国际货物贸易的不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可是它们两者之间事实上的确存在着很大的不差异。现在人们在不断地分析和研究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且给予国际服务贸易高度的重视,一方面是因为历史上服务贸易处于一个相对从属的地位,人们对它的关注和研究没有货物贸易那么多,它的许多自己独有的特点没有被人们认识到;另一方面是由于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服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可以说发生了质变,它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特点
由于服务本身存在的一些独特特点,导致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与国际货物贸易不同的特点。与国际货物贸易比较,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首先,服务是无形的,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方式多样化。
一般来看,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的:第一,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向服务进口国直接提供服务,这种方式中没有人员、物资和资金的流动,只是通过电讯、邮电或计算机的联网实现的,也就是说服务的供需双方不离开居住地而进行的服务交易。例如国际电话、卫星广播和计算机软件设计等。直接出口有时也被称为分离型国际服务贸易或过境交付型国际服务贸易。第二,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不是直接将服务输出到服务迸口国而是由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直接到服务出口国消费服务。比如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到服务出口国去旅游、留学等。间接出口又称为供给地依存型国际服务贸易或境外消费型国际服务贸易。第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是指服务出口国的企业、经济实体或个人直接到服务进口国去提供服务。提供的方式既可以是通过创办服务企业,也可以是通过个人受雇或从事个体服务等,譬如在进口国受雇当司机、海员或自己开设个体医疗诊所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这种服务出口的方式又被称为需求地依存型或法人与自然人存在型国际服务贸易,是目前服务出口中一种最主要的方式。
其次,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发生的,通常无法进行将服务转让从而达到赢利目的的活动,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迸口和消费过程。
第三,国际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国际间的服务交换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它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紧密相关。
第四,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和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一样,在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得到体现。但是,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却无法像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那样,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上显示。
第五,对服务贸易的监控往往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规形式和强度都远远超过货物贸易。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新特点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重心开始转向服务业。在1999年世界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服务业的产值占61%,制造业占34%,而农业仅占5%左右。服务业在各国就业和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大,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由1970年的58.2%提高到1999年的65.3%,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国内就业总数的比重在55%-75%之间,同期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也从42.5%上升到48.1%,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国内就业总数的30%-55%,服务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国民收入和就业增长的重要来源。
服务业的发展相应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服务贸易总额在1970年为700多亿美元,1980年为3800亿美元,1990年是8660亿美元。如果将其中的政府服务剔除,仅考虑商业服务,根据有关的世界经济组织的统计,1986年国际商业服务出口额为4496亿美元,1990年为7827亿美元,1994年为10550亿美元,1998年是13320亿美元,2000年是14150亿美元,而2002年达到了15400亿美元,其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7%左右,超过了同期的货物贸易6%左右的增长速度。
各国服务贸易也相应扩大,如无形贸易出口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在美国达60%以上,在英国、法国、瑞士则高达70始以上,在德国、日本、意大利、荷兰等国也在30%以上。服务贸易日益成为世界各国获取外汇收入、改善本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地位的重要途径,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进而决定了一国在国际竞争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收益情况。
国际服务贸易在其快速发展中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的特征:
(一)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
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2002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达到了15400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转移到服务生产。与此相适应,国际服务贸易也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在今后的20-30年间,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约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预计到21世纪30年代左右,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赶上甚至超过货物贸易的比重,服务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
(二)国际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服务逐渐成为多数产品增值的主要来源,世界市场的竞争也相应地由价格竞争转向了非价格竞争。诸如金融、技术、运输、通讯、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上升为服务贸易的主体,它们的发展状况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由于通讯和信息技术与服务贸易的日趋融合,服务贸易正成为当代国际信息流动的主渠道。一方面,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和主权安全的关键领域被日益加深的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引人了国际市场,服务贸易发展与国家战略利益紧密相连,致使各国都给予本国的服务贸易以高度的关注;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和金融资源获得了更有效的发挥它们功效的传播途径,服务贸易对物质生产和国民 经济增长起着越来越重大的调节作用,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际服务贸易日益显示出发达国家占主导、高附加值服务贸易比重加大的格局
从地理分布上讲,西欧和北美的国际服务贸易较为活跃,比如2002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 (地区,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荷兰、比利时一卢森堡和中国香港;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地区,依次是: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中国、加拿大。
从行业分布来讲,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很不均衡,其中金额较大的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在产品结构方面,广大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如劳务输出等;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如专业咨询、计算机软件设计等。
(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基础
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世界经济发展中以服务生产为核心的新的国际分工格局,同时扩大了服务的领域,改变了传统的服务提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服务的可贸易性。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方式、内容和构成。现代的电信和传递技术,使时司和空司这样的距离概念在经济生活中逐渐失去了它们本来带有的制约性的色彩,导致服务的不可储存性和运输的传统特性都发生了改变。从而,许多生产和消费原来需要同步进行的服务,现在可以实现生产与消费的分离。银行、保险、医疗、咨询和教育等原来需要供需双方直接接触的服务,现在可以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
通讯革命大大提高了服务的可贸易性,加速了生产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从而,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从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领域转向知识、技术和数据处理等不断涌现的新兴领域。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物质生产和服务生产中的知识、信息投入比重不断提高,从而推动了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化。以劳动密集为特征的传统服务贸易地位逐渐下降,以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为特征的新兴服务贸易逐渐发展壮大。
(五)跨国公司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的经济扩张过程和跨国生产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服务投入;其次,跨国公司在进行全球性的投资活动、技术转让和国际性的生产专业化进程中,一方面促进了专家、技术人员和劳动力这些服务贸易中的劳动要素的跨国流动,另一方面也带动了金融、保险、法律、技术、运输、计算机和咨询等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最后,跨国公司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越来越多地加大对服务业领域的投资,一大批服务业跨国公司纷纷兴起,直接而有力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六)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趋势已是大势所趋
随着服务贸易的强劲发展和服务贸易在世界各国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世界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客观上促使各国对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给予高度的关注。
所谓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就是各成员方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和约束关税,取消其他的服务贸易中的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提高各国的市场准入水平。当然,由于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性和非数量性等特征,使得削减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进程十分缓慢。
6. 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主要因素
摘自“以商会友”网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答: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的影响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与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有经济方面的,也有非经济方面的。它的经济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总的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率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能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质优价廉的服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发展中国家能够进口经济发展急需,而本国又不能满足需求的生产性服务,从而有利于解决生产发展与服务业落后的矛盾。(3)外国企业的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企业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吸收国外先进服务技术与经验,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竞争能力,走向世界市场。(4)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自己具有优势的服务业,进口不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从而促进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发展中国家有优势的服务业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
2.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减少对服务进口的限制,短期内可能导致进口大量增加,造成国际收支恶化;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自由化的国际环境设法扩大自己的服务出口。由于能够采用优质价廉的进口服务,发展中国家有可能降低其物质产品的成本,提高质量,增强货物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增加收入。同时,适度开放金融服务市场还将有利于外资的流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3.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1)服务贸易本身可以成为技术转让的渠道。由于技术进步往往首先发生在服务领域,这样就可以使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引进、咨询、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形式获得先进技术和其他信息。同时,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技术投资也往往伴随着某些技术转让。(2)国际竞争的压力会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加快技术进步,以提高竞争力,并由此带动其他部门的技术进步。当然服务贸易自由化也可能对技术进步产生消极影响,例如,一国过分依赖于外国的高技术服务就可能抑制本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但一般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影响是积极的。
4.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劳动密集程度高,劳动力素质差,向其他部门转移较困难。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使本国服务业和与之相关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就业状况恶化,而且对发展中国家尚未成长起来的高新技术服务部门,如远程通信服务、法律专业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等可能造成损害,从而影响这些服务业的发展与国内就业。但是随着服务进口与出口的扩大也可能增加一部分就业,特别是通过扩大劳务出口,能够缓解国内就业的一些压力。
5.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国家的经济独立性与经济主权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独立性,其原因在于,首先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承诺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丧失部分经济决策的自主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某些至关重要的服务行业,如通信、金融和交通运输业等可能受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控制和支配而损害东道国的主权。其次,外国服务的竞争可能会抑制发展中国家弱小的新兴服务业,特别是高新技术生产性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使它们难以改善自身的产业结构,从而在高技术服务上依赖发达国家。(2)对经济发展稳定性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稳定性是与独立性相联系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高度的对外依赖都会影响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此外,服务贸易自由化还通过以下两方面增加经济的不稳定性:一方面,服务贸易自由化鼓励一国根据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自身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业,这就有可能增强某些发展中国家对某一单一服务部门的依赖,不利于这些国家形成对国际市场的应变能力;另一方面,银行业等金融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将使发展中国家的国内金融体系与世界金融市场联系在一起。一旦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强烈动荡,将难免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冲击。例如,1997年7月从泰国开始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很快就造成整个亚洲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
6.制约因素的影响。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益的影响是利大于弊,对经济安全的影响却是弊大于利。需要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权衡时不仅要做理论上的推理与分析,也要考虑到实际的制约因素,因为这些因素对发展中国家在自由化过程中的命运起着实质性的影响。
(1)国际经济环境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以提高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发展中国家出口竞争力最强的领域往往也是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最强的领域。因此,发展中国家由于出口竞争力的提高本应得到的利益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所抵消。发达国家的技术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可能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得到的技术转让的利益。
(2)发展中国家自身技术水平和技术能力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刺激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提高竞争力,减少贸易壁垒,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相对优势的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但是,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越来越从劳动力成本、地理环境优势的竞争转向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相对落后恰恰是发展中国家现实经济中最大的障碍,表现为技术层次和管理水平低,缺乏必要的物质生产基础等。在自由化中受惠最大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能力的制约,如无有效的措施,在自由贸易的环境下,发达国家的竞争力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的抑制作用可能大于促进作用。
(3)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内部产业结构的制约。发展中国家服务产业结构的最大弱点是生产性服务不发达,因此最需要从国际市场引进生产性服务,而信息技术生产性服务恰恰是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最大的领域。发展中国家如果完全任其自流,就难免在这方面依赖于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生产性服务上依赖于发达国家的危险,不仅在于压抑本国高技术服务的发展,使发展中国家难以改革落后的服务产业结构,而且还在于这可能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信息资源的再分配系统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当发展中国家在数据处理方面依赖于进口时,就可能形成由发展中国家提供未经加工的原始数据,而由发达国家进行处理的格局。在这种交换中,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支付数据处理费用,另一方面无偿输出了原始信息资料,而发达国家则在赚取信息加工附加值的同时还获得了无偿的信息。信息的无偿外流不仅使发展中国家损失宝贵的经济资源,而且还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看,自由化形成的外部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只能发展具有相对优势的旅游、工程建筑、劳务输出等传统服务,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结构的局限又形成其对生产性服务进口的依赖。这样,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依赖从发达国家进口信息技术生产性服务,另一方面又依赖传统服务业的出口来换取外汇,平衡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自由化很可能促使这种格局固定化,这种服务贸易格局的实质是发展中国家用附加值低的服务来换取发达国家附加值较高的服务,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相交换。这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已无法在国际市场上转化为更高的价值,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格局局限在低增值的水平上。这种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服务贸易格局一旦长期延续下去,就会使发展中国家永远无法改变自身的落后地位。这是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过程中面临的最严峻的现实问题。
7. 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商品贸易自由化所产生的效应有何不同
所谓贸易自由化就是各成员方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和约束关税,取消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扩大本国市场准入度。实现上述目标的途径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进行贸易自由化。自由贸易政策允许货物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在国际价值规律作用下,可以刺激竞争,鼓励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世界性的分工和贸易发展,扩大市场;同时使消费者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服务贸易自由化。
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贸易自由化在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世界上的其它国家。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趋势势不可挡。无论是北方还是南方都被全球经济纽带捆绑在一起。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都必须要在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中迎接竞争和挑战。
[编辑]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特点
服务贸易自由化具有和货物贸易自由化不同的特点。
服务贸易自由化涉及范围更广,包括运输、旅游、教育、金融、通讯等行业;服务贸易自由化涉及到一个国家敏感性行业和意识形态领域,开发难度更大;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不确定因素更多等。在自由化过程中,这些特点导致达成统一规则难度大,所花费时间长。因此在考虑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长期发展战略时候,需要把贸易自由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综合考虑进去。同时,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影响是有一定差异的。
现有国际贸易体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利益分配上存在不平等和歧视。发达国家相对于发展中国家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得到了更多的利益。发展中国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贸易自由化不仅产生正面作用——使该国服务业发展和竞争力提高,还可能导致负面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受到威胁。任何国家都要在贸易自由化和国家安全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如波特在钻石体系中强调机遇角色的重要性一样,贸易自由化给各国服务贸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贸易自由化不仅给服务贸易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而且是推动服务贸易内部比较优势与动态比较优势结合的外在动力。比较优势的产生和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李嘉图、赫克歇尔-俄林等比较优势学者的论述中都强调两个国家之间开展的是完全自由贸易。而现实中很难直接达到这一点。国家之间都是由封闭到开发的逐渐发展变化的过程。
再者比较优势是从宏观到微观角度研究国家之间竞争,强调双方都能从贸易中获利。而竞争优势则是从微观到宏观的角度研究国家之间的竞争,强调一国如何形成并保持其竞争优势。而贸易自由化及涉及到国家利益又关系到企业发展,从而可以对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结合起到推动作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发展也需要本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持续提高作为支撑。
[编辑]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8. GATS中的服务贸易壁垒有哪几类
1.人员移动的壁垒。这主要涉及到各国移民限制的法律。由于各国移民法及工作许可,专业许可的规定不同,限制的内容和方式也不同。例如,规定有一定的投资额和股权额,才可移民或暂时入境提供服务;要求雇佣东道国工作人员,暂时入境只能是高层管理人员;外国服务者须熟悉东道国语言和法律,专业人员接受东道国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其考试机构的资格证书。
2.资本移动的壁垒。这主要涉及的是商业存在问题,即东道国是否允许外国企业在本国设立机构开展业务。
3.服务产品移动的壁垒。这涉及到市场准入的限制,即东道国允许外国服务者进入本国市场的程序。这类限制常规定服务供给的最高限度,当外国服务者提供的服务超过限度时,完全阻止外国服务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只使用本国服务,如有的国家坚持刊登的广告须在其境内制作和拍摄;要求外国货运者对所运货物须向东道国保险公司投保。
4.信息移动的壁垒。由于信息传递模式涉及到国家主权、垄断经营和国家公用电信网、私人秘密等敏感性问题,因此各国普遍存在各种限制,如技术标准、网络进入、价格与设备的供应、数据处理及复制、储存、使用和传送、补贴、税收与外汇控制和政府产业控制政策等限制或歧视性措施。而这些措施还不只阻碍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因信息流动又是金融、旅游、运输、仓储、建筑、会计、审计、法律等服务者提供服务的先决条件,故其同时制约着其他服务贸易的进行。
9. 服务贸易发展对中国的影响
一、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的影响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与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有经济方面的,也有非经济方面的。它的经济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总的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率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能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质优价廉的服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发展中国家能够进口经济发展急需,而本国又不能满足需求的生产性服务,从而有利于解决生产发展与服务业落后的矛盾。(3)外国企业的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企业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吸收国外先进服务技术与经验,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竞争能力,走向世界市场。(4)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自己具有优势的服务业,进口不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从而促进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发展中国家有优势的服务业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
2.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减少对服务进口的限制,短期内可能导致进口大量增加,造成国际收支恶化;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自由化的国际环境设法扩大自己的服务出口。由于能够采用优质价廉的进口服务,发展中国家有可能降低其物质产品的成本,提高质量,增强货物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增加收入。同时,适度开放金融服务市场还将有利于外资的流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3.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1)服务贸易本身可以成为技术转让的渠道。由于技术进步往往首先发生在服务领域,这样就可以使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引进、咨询、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形式获得先进技术和其他信息。同时,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技术投资也往往伴随着某些技术转让。(2)国际竞争的压力会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加快技术进步,以提高竞争力,并由此带动其他部门的技术进步。当然服务贸易自由化也可能对技术进步产生消极影响,例如,一国过分依赖于外国的高技术服务就可能抑制本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但一般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影响是积极的。
4.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劳动密集程度高,劳动力素质差,向其他部门转移较困难。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使本国服务业和与之相关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就业状况恶化,而且对发展中国家尚未成长起来的高新技术服务部门,如远程通信服务、法律专业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等可能造成损害,从而影响这些服务业的发展与国内就业。但是随着服务进口与出口的扩大也可能增加一部分就业,特别是通过扩大劳务出口,能够缓解国内就业的一些压力。
5.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国家的经济独立性与经济主权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独立性,其原因在于,首先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承诺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丧失部分经济决策的自主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某些至关重要的服务行业,如通信、金融和交通运输业等可能受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控制和支配而损害东道国的主权。其次,外国服务的竞争可能会抑制发展中国家弱小的新兴服务业,特别是高新技术生产性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使它们难以改善自身的产业结构,从而在高技术服务上依赖发达国家。(2)对经济发展稳定性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稳定性是与独立性相联系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高度的对外依赖都会影响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此外,服务贸易自由化还通过以下两方面增加经济的不稳定性:一方面,服务贸易自由化鼓励一国根据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自身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业,这就有可能增强某些发展中国家对某一单一服务部门的依赖,不利于这些国家形成对国际市场的应变能力;另一方面,银行业等金融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将使发展中国家的国内金融体系与世界金融市场联系在一起。一旦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强烈动荡,将难免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冲击。例如,1997年7月从泰国开始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很快就造成整个亚洲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
6.制约因素的影响。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益的影响是利大于弊,对经济安全的影响却是弊大于利。需要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权衡时不仅要做理论上的推理与分析,也要考虑到实际的制约因素,因为这些因素对发展中国家在自由化过程中的命运起着实质性的影响。
(1)国际经济环境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以提高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发展中国家出口竞争力最强的领域往往也是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最强的领域。因此,发展中国家由于出口竞争力的提高本应得到的利益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所抵消。发达国家的技术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可能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得到的技术转让的利益。
(2)发展中国家自身技术水平和技术能力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刺激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提高竞争力,减少贸易壁垒,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相对优势的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但是,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越来越从劳动力成本、地理环境优势的竞争转向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相对落后恰恰是发展中国家现实经济中最大的障碍,表现为技术层次和管理水平低,缺乏必要的物质生产基础等。在自由化中受惠最大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能力的制约,如无有效的措施,在自由贸易的环境下,发达国家的竞争力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的抑制作用可能大于促进作用。
(3)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内部产业结构的制约。发展中国家服务产业结构的最大弱点是生产性服务不发达,因此最需要从国际市场引进生产性服务,而信息技术生产性服务恰恰是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最大的领域。发展中国家如果完全任其自流,就难免在这方面依赖于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生产性服务上依赖于发达国家的危险,不仅在于压抑本国高技术服务的发展,使发展中国家难以改革落后的服务产业结构,而且还在于这可能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信息资源的再分配系统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当发展中国家在数据处理方面依赖于进口时,就可能形成由发展中国家提供未经加工的原始数据,而由发达国家进行处理的格局。在这种交换中,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支付数据处理费用,另一方面无偿输出了原始信息资料,而发达国家则在赚取信息加工附加值的同时还获得了无偿的信息。信息的无偿外流不仅使发展中国家损失宝贵的经济资源,而且还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看,自由化形成的外部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只能发展具有相对优势的旅游、工程建筑、劳务输出等传统服务,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结构的局限又形成其对生产性服务进口的依赖。这样,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依赖从发达国家进口信息技术生产性服务,另一方面又依赖传统服务业的出口来换取外汇,平衡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自由化很可能促使这种格局固定化,这种服务贸易格局的实质是发展中国家用附加值低的服务来换取发达国家附加值较高的服务,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相交换。这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已无法在国际市场上转化为更高的价值,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格局局限在低增值的水平上。这种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服务贸易格局一旦长期延续下去,就会使发展中国家永远无法改变自身的落后地位。这是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过程中面临的最严峻的现实问题
二、发展中国家制订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对策原则
服务业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服务业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不管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如何,发展中国家必须正视自由化发展这一现实。因为自由化是国际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制订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策的基本指导思想在于打破原有比较优势的局限,缩短技术差距,改善自身服务贸易结构,从而尽可能利用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弱自由化的消极影响。从国际竞争的角度考虑,以下几点是值得发展中国家普遍注意的。
1.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立足点应当放在促进整个经济发展上,而不只单纯为了出口创汇,增加收入。依照比较优势原则利用自然条件、廉价劳动力优势发展旅游、工程建筑、劳务输出等少数几项传统服务,作为国际收支来源可以较快地获得经济效益。但是,从长远看,这种出口战略很难在国际市场上长期站住脚。众所周知,当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是与物质生产部门的国际竞争联系在一起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强国也都是物质生产的强国。现代服务贸易的核心是以信息技术服务为主体的生产性服务。如果说传统非信息服务可以更多地依靠劳动力或者地理环境等因素来获得相对优势,那么信息化服务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则是与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即使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较强的新加坡、香港等也恰恰是有形贸易中地位较强的国家和地区。因此,发展中国家不能把服务业和物质生产割裂开来。应当特别重视生产性服务的发展,把服务业的发展与物质生产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支持,让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这样一方面生产性服务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商品出口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生产性服务自身竞争力的提高又可以改善服务出口结构,减少对外国服务的依赖。实施这种战略时,切忌急功近利,对于某些对生产发展起重要推动作用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即使不符合比较优势原则,一时难以打入国际市场也应该加以扶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服务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后劲。
2.发展中国家对于自身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了一个以信息、文化和知识为主要生产手段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在这样的时代,比较劳动力的优势不仅要看其价格,更要看其素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虽然成本低,但文化技术素质低,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即低附加值服务,发达国家劳动力虽然成本较高,但从事的是高附加值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创造的价值高。所以发展中国家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劳动力素质,否则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竞争中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服务,当然,这并不是说发展中国家不能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事实上,首先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是一般发展中国家进入国际服务市场的必经之路。但必须明确,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将来提高服务的技术层次积累资金创造条件。
3.发展中国家应该在开放的基础上提高服务的技术层次,充分发挥服务贸易作为技术转让渠道的作用。在服务竞争自由化过程中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主权冲击最大的是通讯、金融、计算机服务等高技术信息化领域。而发展中国家又最需要引进这类服务,也最有可能从这类服务中得到技术转让的好处。如果因冲击而闭关自守,只能导致永远落后。唯一的选择是在开放的条件下引进技术,培育自己的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中国家在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的初期,采用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方式引进高技术服务较为有利。因为直接投资形式更有利于技术转让。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80%是通过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行的。而采用贸易形式引进高技术服务只能得到结果,不能引进生产过程,反而容易造成对进口的依赖,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高技术服务业从无到有地发展。当然,引进高技术服务业的直接投资又会涉及一系列有关国家主权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发展中国家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趋利避害。
4.争取国际谈判的主动权。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国际谈判中,目前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地位。否定发达国家的建议较多,拿出自己的具体措施较少。发展中国家应当在坚持差别待遇的原则基础上对现存服务贸易壁垒作出自己的分析,提出积极的建议。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国际谈判中的主要目标应该有两个:一个是维护对本国服务业进行适度保护的权利,另一个是为提高本国服务业走向世界争取有利的条件。
保护的立足点应当是提高本国服务业的技术层次,培植自己的高技术服务业;开放的立足点应当是引进技术,必须看到,技术转让是发展中国家可能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得到的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1] 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
[2] 彼得·林德特:《国际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3] 田文军:《国际服务贸易》,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 黄卫平、程大为:《发达国家贸易壁垒分析:发展中国家的思考》,《国际经济问题》200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