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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21-05-18 04:55:58

㈠ 在银行取到假钞怎么办

在银行取到假钞可以立即投诉,在银行的营业厅向银行的大堂经理、会计主管和主回任等管理人员投诉答。 如果在取款机上取到了假币,请将该假币正反面对看银行监控探头10秒以上,然后再持该假币到其管理行、当地银监会和央行支行去投诉。

你所描述的情况维权是很难的,因为无法证明你的钞票是从中国建设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取的。

拓展知识

辨别假钞

一看

用肉眼看钞票的水印是否清晰、有无层次和立体的效果;看安全线;看整张票面图案是否单一或者偏色。看纸币的整体印刷效果,人民币真币使用特制的机器和油墨印刷,整体效果精美细致,假币的整体效果粗糙,工艺水平低。

二摸

我国现行流通的人民币1元以上券分别用凹版印刷技术。触摸票面上凹印部位的线条是否又明显的凹凸感。假币无凹凸感或者凹凸感不强烈。

三听

人民币纸币所使用的纸张是经过特殊处理、添加有化学成分的纸张,挺括耐折,用手抖动或者用手弹指几会发出清脆的声音。如果是假币,抖动或者弹击的声音发闷。

四测

真人民币纸币的尺寸十分严格,精确到以毫米计,另外可以使用验钞机检测是否又色荧光图纹;用磁性仪检测磁性印记。

㈡ 中国银行冠字号码保存几个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办[2013]14号),中行冠字号码保存三个自然月。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㈢ 遇到假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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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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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请问谁有 人民银行2012[78]号文件 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能分享下吗

那个文件是绝密

㈤ 银行反假币自查报告怎样写

反假货币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反假货币工作管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假币收缴、鉴定和冠字号码查询等行为,维护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分社在7月25日至28日对我分社的反假货币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自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0号)、《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发布)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9】125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3】 14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金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3】 197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加强冠字号码查询检查工作的通知》(银货金【2013】 161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银货金【2013】165号)。
二、自查内容及自查结果
(一)假币收缴、鉴定工作情况
1、制度建设。我分社制定假币收缴、鉴定操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每季度一次,对现金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反假货币理论和技能培训(以书面记录或图片资料为依据)。
2、假币收缴。发现假币能够予以收缴,无将假币退还客户现象;收缴时,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收缴;对于假人民币纸币,当面加盖“假币”印章,印章加盖的颜色和位置正确;对于假外币纸币和假硬币,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印章,在专用袋上标明规定的细项;向持有人出具统一格式的《假币收缴凭证》,凭证填制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并告知持有人享有的权利;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异常情况和提供相关线索。
3、假币保管。收缴的假币实物单独管理,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账实相符;不存在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假币的现象;不存在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现象。
4、假币解缴。按月将收缴的假币实物解缴至联社现金中心,由现金中心统一解缴至人民银行;解缴时,按照要求将新类型假币实物单独解缴。
5、真伪鉴定。被授权鉴定机构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证书》;不存在拒绝持有人或收缴单位提出的鉴定申请现象;受理鉴定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收缴单位送达需要鉴定的货币;鉴定过程中,至少两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并作出鉴定结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鉴定书填制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因故不能按时完成鉴定的,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6、现钞设备性能。点验钞机具、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维护或升级(以书面维护升级记录为依据),防伪性能符合要求;存取款一体机在具备冠字号码查询功能之前,关闭循环功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上报现钞处理设备管理情况。
7、公示内容。按照要求,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在营业场所摆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点验钞机具。
(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情况。
1、制度建设。制定本单位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以及利用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制定检索系统维护与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防止冠字号码数据信息丢失预案及防止记录数据丢失的措施。
2、完成进度。在人民银行规定的目标框架下,制定本单位柜面渠道、取款机渠道、存取款一体机渠道冠字号码查询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冠字号码查询工作。
3、信息存储。冠字号码文件要素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内容:金融机构及网点名称、业务类型、机具编码、日期、时间、版别、币值、冠字号码文本、冠字号码图像等;冠字号码文件保存地点符合制度规定;冠字号码文件保存时长至少为3个月。
4、信息检索。按照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设立冠字号码检索业务登记簿,记录每笔检索业务办理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检索,检索人员熟练掌握检索方法;实现精确检索和模糊检索两项功能;做好检索系统的维护和升级工作;符合检索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
5、投诉处置。
(1)查询申请。不存在拒绝查询申请或羁申请的现象;不存在受理无效申请的现象(自取款业务之日起,超出20个工作日);查询人或代理查询人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或《人民币冠字号码再查询申请表》。
(2)查询程序。在规定时间办结查询或再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应提前告知查询人并说明原因;就查询结果或再查询结果填制《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通知书填制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在首次查询有异议时,应告知查询人再查询的权利。
在持有人持假币实物申请查询时,是否按照要求先予以封存,待查询完结后再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查询处理。在查询或再查询结果判定为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时,按照规定,没收假币实物或收回收缴凭证,并予以金额赔付;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调查工作。
6、设备贴标。已经人民银行批准贴标的自动柜员机在其显著且适宜位置张贴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查询冠字号码的标识;定期做好贴标维护工作。
反假货币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用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执行假币收缴规定,熟练掌握假币收缴业务的操作规程,同时让更多的群众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制假和贩假是一种违法行为,认识的假币的社会危害,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进而更高的促进人民币反假工作的有效开展,努力为农村金融、经济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十铺分社
2011年7月28日

㈥ 误收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将假币当做真币付出的行为。()

错的啊。误收是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的时候没有细心分辨真假币,假币当成真币入库了。

㈦ 金融机构开展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业务,误付了20张假,100元可以以什么处罚

使用假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7)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㈧ 金融机构应承担的反假货币工作职责

反假货币工作是国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防范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主持下,以及人行的支持促进下,各基层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开展取得了不错成效,反假货币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反假货币活动不断深入,帮助社会公众不断提高反假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币蔓延态势。但随着科学技术的革新,犯罪分子伪造货币的手段也不断提高,犯罪活动日趋专业化和高智能化,伪造的货币欺骗性更大,由于反假货币宣传存在局限性,反假货币治理存在滞后性,一些不法分子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漏洞,向社会输送假币,对金融安全及人民币流通管理造成影响,对人们形成危害。
基层金融机构是反假货币工作的第一阵营,是反假货币工作的执行者,是抓好基层反假货币工作的践行者。如何更好地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如何更好地维护当地金融安全及人民币信誉,都是需要我们不断深入的。为此,我们必须经常发现反假货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思考促进本地区人民币反假工作深化的新方法。构建更为广泛、有效的反假货币宣传网络和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反假技能,增强全社会反假意识,已成为我们基层反假货币工作者的使命。
一、基层行反假货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反假意识不强
一是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反假意识淡薄。据有关调查显示,有近七成的公众收到假币以后的第一想法是将假币如何使用出去,而三成以上接受调查的公众都有过误收假币的经历。对收缴假币配合不积极,想方设法挽回自己的损失,个人利益至上的利益思维还没有真正转变。除了集市、农贸市场,大大小小的民间赌场也成了假币泛滥的重灾区,以假乱真,浑水摸鱼的情况不在少数。
二是部分基层金融机构反假积极性不高。部分金融机构由于各方面原因很少深入开展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致使一线反假人员反假综合技能整体水平不高,对群众迫切需要的反假货币知识和反假货币技能相对缺乏,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三是反假设施不齐全,小面额假币警惕性不高。个别基层金融机构网点配备的验钞仪器相对落后,有些已使用多年,未及时配备新型人民币反假验钞仪器,导致工作人员缺乏仪器防假技能。不少商家店面使用的验钞仪器都是多年使用,很少及时更新,对变造假币缺乏灵敏度,尤其对小面额假币警觉性不高,容易误收误付。
四是对季节性假币泛滥情况重视还不够。据了解,每当6、7月份梅雨季节来临之际,是假币容易鱼目混珠之时。农行某县域支行前10个月共计收缴各类假币8410元,光6、7月份就收缴了近2700元。原因是梅雨季节里,纸币容易受潮变涩,在进行验钞时就会频繁发出报警声,使得群众容易将假币报警也当成是真币的误报,一旦缺乏警惕,就会误收假币。
(二)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宣传效力不持久。不少基层金融机构仅在每年度的反假货币宣传周、宣传月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反假宣传存在阶段性、季节性、“一阵风”现象,未能长久开展下去,并没有把反假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在平时的业务工作中,则很少采取一些经常性有效的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宣传。
二是宣传内容较单一。基层行在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中,存在两方面的不足。在宣传方式方面,大多采用悬挂横标,分发传单,设置宣传咨询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并没有结合群众与假币接触的实际进行富有特色的宣传。在宣传内容方面,其对人民币防伪特征及识别假币宣传得多,能敲响警钟,教育意义深刻的案例宣传得少。此外,对有关反假货币重要性、迫切性、艰巨性和反假货币工作进展程度及成果宣传少。
三是宣传辐射范围较窄。以某县域支行为例,自2009年“反假货币示范园地”创建活动以来,几个较发达镇乡以及示范园区辐射圈范围内的地区还能有序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广大乡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宣传,仍得不到有效改进,造成了反假工作的宣传盲区,使大部分农民防伪知识仍相当贫乏,客观上给假币的泛滥提供了生长土壤。
(三)反假队伍不充实
一是假币识别人才匮乏。当前,在农村能识别假币的人员少,就是在各大金融机构中,能徒手分辨假币的人员也不多,大多是借助验钞机等验钞手段进行鉴别,真正能经受市场交易考验的不多。
二是反假货币人员素质尚待提高。基层金融机构具有识别假币技能的专业人才也是凤毛麟角,大多数工作人员没有受过正规系统培训,反假货币宣传只是兼职的角色,假币收缴只当做是银行临柜工作的一部分,真正能经常性参与到反假货币工作中的专业人士不多。
(四)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部分一线柜员存在畏难情绪。个别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对反假货币工作存在担忧,一方面担心客户不配合假币收缴,反而闹事投诉,导致工作难开展,恨不得不进行收缴;另一方面碍于人情,对亲朋好友进行假币收缴的有点下不了手的意思。于是导致违规操作仍有发生,对“假币零容忍”政策口是心非,严重影响了反假货币工作的开展。
二是宣传口径不统一。有的金融机构营业窗口没有设置醒目的“假币一律没收”警示牌,有些银行业务人员在没收假币过程中,出于亲情、友情、存款任务考核等因素考虑而放弃对假币的收缴,致使假币继续在社会中流通。
三是假币收缴表层化。对于发现的假币,一般只停留在就事论事,不深挖源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才上报公安机关,结果是即使遇到一人多张假币的情况(指一段时间内同一人多次出现假币),也不会主动对客户进行预警,提示其危害性,更不用说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备情况了。
(五)奖罚机制不全
一是奖励机制缺失。现行管理办法对基层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收缴战线实施的假币收缴并没有奖励措施,而是将反假货币作为一种义务施加给基层行。基层金融机构在履行这一义务时,做的好了并没有奖励,因为全年仅有个别机构有资格获得评选资格;但偶尔却还因为没有履行到位反而要遭到群众的举报,甚至人民银行的罚款,积极性难以真正激发。
二是惩罚机制不严。不少群众在被实行假币收缴时,还抱怨是自己倒霉,没有到自己已经混熟的金融机构存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基层金融机构在执行假币收缴规定时打了折扣,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但这些情况少有被通报惩罚的。各金融机构内控部门在对假币收缴行为采取事后监督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也仅仅是罚款100元至200元了事。有的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默许了这种违规现象。
二、应采取的对策
(一)创新宣传方式,延伸反假触角
一是要重塑理念。基层金融机构要彻底改变过去人民币反假“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期间紧一阵,活动过后就放松的短期思想意识,树立长远思想,制定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真正把人民币反假宣传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要创新宣传形式。要在已取得不错成绩的“反假货币示范园地”的基础上,扩大辐射范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材料进行宣传,如采用定期深入各基层村播放制贩假币典型案例录像、深入集市及农贸市场设点进行真假币实物对比、真假币特征图片展示、讲解咨询等人们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相关金融知识、法律法规宣传,使人们知法、守法,并鼓励其敢于用法律武器同制贩假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是探索社会反假货币宣传培训机制。一方面,可寻找社会影响好的学校作为试点,通过配合学校的诚信教育,积极将反假货币宣传的触角伸向学校,大力培训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普及反假知识,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反假意识和识假能力,进而逐步提高其所在家庭的反假货币自觉性。使“爱护人民币,杜绝假币”,“抵制假币,维护人民币信誉”的观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可结合各大乡镇正在大力开展的各类如火如荼的文化宣传和基建项目,利用农村文化工作站,妇联等群众身边的组织,加强反假货币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宣传窗,宣传站,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筹建反假货币宣传队,将反假货币工作与文化宣传联系起来,将反假货币观念同人们的生活联系起来,做到“认识人民币,爱护人民币”。
四是要努力将反假货币的触角延伸到市场交易环节。基层金融机构收缴进来的假币,多数是商贩、商家、个体老板在存钱缴款时被发现的,而这些人往往是误收假币最多的人群,也是受假币坑害最严重的群体。基层金融机构仅仅是假币收缴的第一线,而非假币流通的第一线。因此,应积极开展对这些群体的反假货币宣传,对上规模,有条件,日常现金交易量大的客户,基层金融机构可以大胆为其提供验钞设备,并且负责机具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将反假货币工作推进到市场交易第一线。
五是积极构建电子结算网络。减少现金交易才能减少假币流通的几率,使用电子支付渠道进行转账、汇划、结算,从而替代现金支付,可以达到完成交易的目的,还能省时省力。因此,基层行应该大力推广转账机具的应用,积极构建电子支付网络。如为商户安装电话转账宝、POS机,推荐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提倡客户进行无现金化交易。与此同时,基层行还应妥善做好相应的推广、辅导、维护工作,帮助客户正确使用相关产品。如此,商户们慢慢得便养成了习惯,自觉减少了现金交易频率,进一步压缩假币流通的空间。
(二)不折不扣执行,打造放心网点
一是依法收缴假币。各金融机构窗口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现假人民币应及时予以收缴,严格遵守制度,坚决按照不怕伤感情不怕得罪人的原则进行收缴,并严格执行“人民币使用标准”,从根本上杜绝假币从金融机构流出的空子。
二是要打造人民币收付客户放心网点。在严格执行假币收缴规定的同时,基层金融机构还应努力构建人民币收付安全工程,打造人民币收付客户放心网点。要强化临柜窗口的服务工作,规范假币收缴、鉴定业务的操作流程。要提高全体一线员工的反假意识和反假积极性,切实履行银行人的职责,对自己负责,对群众负责。要不断提高服务透明度,承诺服务内容,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假币从窗口再次流入社会的现象,不断提升人民币管理工作水平。
(三)构建培训机制,完善考核机制
一是积极构建反假货币培训机制。基层金融机构应加大反假货币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反假货币资格证书),打造一支过硬的基层金融机构反假货币队伍。既要定期不定期开展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传递各类新兴的假币信息,做到与时俱进;也要把反假货币作为日常工作任务,利用动员存款、放贷收贷收息的时间,及时向各开户单位会计出纳、个体户、集市商户等人员传授识假辨假技能,并通过他们向广大群众传授反假知识,提高人们的反假水平。
二是要不断完善考核机制。一方面人民银行应建立一套严密的、科学的反假货币考核制度。每年对全市范围内各金融机构的反假货币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反假货币工作突出的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适当奖励;对违反收缴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在整个金融系统内作出通报,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做到奖罚分明。健全和完善反假工作的考核制度,促进反假工作规范化、正常化管理,为基层金融机构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基层金融机构也应从各自实际出发,对系统内反假货币工作开展情况敲定一个奖罚标准。对每年系统内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到位,假币收缴数量排名前几位的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从严处置,努力在基层行反假一线构筑一道防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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