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包括哪三大风险
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包括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回险。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答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
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1)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特征扩展阅读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风险
『贰』 金融风险都包括哪些类型
一、结构失衡使风险集中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国有银行在资金配置上长期处于绝对支配地位。一方面,居民除了将钱存入银行外,缺乏其他有效投资渠道,加之教育、医疗和社保等改革带来的谨慎性预期,使得边际储蓄率不断提高,居民储蓄率居高不下。
二、金融与财政风险放大
在渐进改革过程中,财政与金融之间风险隔离机制一直没有建立。一方面,金融风险向财政转移。由于缺乏制度性规范,央行资金运用存在明显的财政化倾向,巨额再贷款难以收回。另一方面,财政风险转化为金融风险。
三、非正规金融庞大成隐患
多年来,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渠道筹集发展资金十分困难,被迫寻求非正规金融渠道。中国非正规金融的规模据估计已接近正规金融的1/3。
四、机制转化中的风险突出
银行业风险集中,资产质量总体堪忧。我国银行业竞争不足,公司治理薄弱,业务创新能力差,财务风险普遍存在。其次,证券业隐含巨大金融风险。证券公司收入结构不合理,资产质量不高,流动性明显不足,累积风险严重,一批证券公司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局面。
五、资本管制有效性弱化
资本项目管制有效性严重弱化导致大规模的不正常资本流动。第一,假外资的寻租性流入。自2001年以来,资本净流入迅猛增长。
六、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损失
人民币汇率机制的缺陷导致中国传统的开放模式和开放政策呈现出不可持续的发展困境,并进一步引发诸多突出问题。
(2)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特征扩展阅读: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风险
『叁』 互联网金融风险特性有哪些方面
由于互联网的技术特点决定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性,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金融风险扩散速度较快。无论是第三方支付还是移动支付,包括P2P、大数据金融、众筹平台、信息化金融等在内的互联网金融,都具备高科技的网络技术所具有的快速远程处理功能,为便捷快速的金融服务提供了强大的IT技术支持,反过来看互联网金融的高科技也可能会加快支付、清算及金融风险的扩散速度。在传统的纸质支付交易结算当中,对于出现的偶然性差错或失误还有一定的时间进行纠正, 而在互联网金融的网络环境中这种回旋余地就大为减小,因为互联网或者移动互联网内流动的并不仅仅是现实货币资金,而更多的是数字化信息,当金融风险在短时间内突然爆发时进行预防和化解就比较困难,这也加大了金融风险的扩散面积和补救的成本。
二是金融风险监管难度较高。对应的较高的互联网金融技术环境中存在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控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金融当中的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的交易和支付过程均在互联网或者移动互联网上完成, 交易的虚拟化使金融业务失去了时间和地理限制, 交易对象变得模糊,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金融风险形式更加多样化。由于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金融监管机构难以准确了解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实际情况, 难以针对可能的金融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金融监管手段。
三是金融风险交叉传染的可能性增加。传统金融监管可以通过分业经营、设置市场屏障或特许经营等各种方式,将金融风险隔离在相对独立的领域。而互联网金融中的这种物理隔离的有效性相对减弱,尤其是防火墙作用可能因网络黑客等破坏而衰减,因此“防火墙”的建设更需要加强。随着我国多家金融银行机构的综合金融业务的开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业主与客户之间的相互渗入和交叉,使得金融机构间、各金融业务种类间、国家间的风险相关性日益增强,由此互联网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的突发性较大。
在以第三方支付、P2P、大数据金融、众筹平台、信息化金融机构等为主要模式的互联网金融中,一些超级金融集团利用国际互联网金融交易网络平台进行大范围的国际投资与投机活动, 这些集团既了解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又能利用法规差异逃避金融监管,获取监管套利。这些机构本身既拥有先进的通讯设施,又掌握巨额资金,并有一定的操纵市场及转嫁危机的经验和能力,需要防控这些机构利用互联网来加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和突发性。
『肆』 金融风险的特征有哪些 金融风险的特征
金融风险具有的基本特征包括()。
A.不确定性
B.可测性
C.可传染性
D.可控性
E.相融性
正确答案:A、B、C、D
『伍』 存在哪些情形之一的金融机构可直接将其风险等级确定为最高
风险相当原则。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全面性原则。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5)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特征扩展阅读:
金融风险管理过程:
金融风险的管理过程大致需要确立管理目标、进行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及处置等三个步骤:
(一)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金融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在识别和衡量风险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进行控制和准备处置方案,以防止和减少损失,保证货币资金筹集和经营活动的稳健进行。
(二)金融风险的评价。金融风险评价是指包括对金融风险识别、金融风险衡量、选择各种处置风险的工具以及金融风险管理对策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估。
『陆』 金融风险的特点
目前,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特点是:融资结构扭曲,在金融体系内风险向银行集中;金融机构风险向央行转移;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不断暴露和扩张;分业监管体制下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薄弱。 一、融资结构扭曲,在金融体系内风险向银行集中 ,县域金融风险的特点及防范对策●赵振奇王立建一、县域金融风险的特征1、县域金融风险主要集中于信用风险和支付风险两大类型。贷款逾期率普遍较高,不良资产比例过高,资产负债结构严重不对称,合作金融组织支付的压力很大。
『柒』 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四个要求
1、对要求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予以更新;
2、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
3、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4、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并可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客户身份信息。
(7)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特征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建立和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内部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有效,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
金融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总部、集团总部应对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作出统一要求。
金融机构应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驻在国家(地区)有更严格要求的,遵守其规定。
如果本办法的要求比驻在国家(地区)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但驻在国家(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实施本办法,金融机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时,应当充分收集有关境外金融机构业务、声誉、内部控制、接受监管等方面的信息,评估境外金融机构接受反洗钱监管的情况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书面方式明确本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的职责。
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应当经董事会或者其他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捌』 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应遵循哪些原则
客户身复份识别制度的主要原则是制: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