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投资公司可以有哪些盈利方式
1、 存贷款息差收入;
2、 投资回报:各种证券(债券)投资;
3、 中间业务收入:IPO、代收代付代销代管等。
经纪业务:大家买卖股票的时候除了交给国家印花税之外,还要交给券商手续费,这就是券商的佣金;各家券商的手续费都可以申请打折,资金量越大,那么可以申请的优惠越多;
通常都可以拿到千分之一的低手续费水平,给大家透个底,券商最低的可以打到千分之0.5,当然还有包月的就更便宜了。
自营业务:只有取得自营资格的券商才能进行自营业务,就是可以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买卖股票、基金等。这在牛市是券商的大利润。 当然还有承销业务(帮企业发行股票)等也是盈利渠道。 证券公司盈利模式(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1)直接金融机构的主要获利来源扩展阅读
金融投资作为一种可以扩大生产资本,增加获利收益的经济行为,如今已被更多的公司及个人所应用。作为金融投资,其自身可与实物投资相分离,随机性增强,这就加大了金融投资的风险性。金融投资的操作风险管理就是要保证金融投资这种经济行的稳定性与可获利性。
随着商品社会与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现时的金融市场也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金融投资的形式也愈发的多种多样,结合金融投资的不同方式种类,做到在盘间操作的风险可控,金融投资才可以做到稳定获利,金融投资才可以更好在生产和生活中发挥良性作用。
近些年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金融投资行为的不断增加,金融投资体系也处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作为一种经济行为,金融投资在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并且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一种投资行为而进入到国际市场中。
② 金融机构资金的来来源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三个来源:
1、股本。就是金融机构成立时,股东投入的资金,这个占比不大;
2、对客户的负债。就是个人和企业存入的资金,这是金融机构资金的主要来源;
3、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某一金融机构为了应付短时间资金不足而向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时间很短,占比很小。
③ 商业银行主要盈利来源是什么
存贷款利息差,中间业务收入(比如:手续费,汇款费,开户费,查询费,保管箱租赁费等)同行拆借,承兑汇票贴现利息收入,信用证,托管业务,还有其他投资(目前国内很少)黄金,期货,代理业务(例如保险)。
银行是金融业,金融业的任务,是帮助撮合资金盈余方、资金需求方的对接。资金需求方从资金盈余方“借入”资金,要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费(利息、股息等)。而金融机构(如银行)帮双方完成了这笔交易,因此要从“资金使用费”中抽取一定比例,形成了金融机构的收入。收入再扣掉金融机构的各种人工与运营成本,就形成了金融机构的利润。
④ 金融中介机构为何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
我觉得这个应该比较好理解吧,因为很多企业都没有金融融资方面的专业人士或者说人才吧,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获得融资,应该是他们比较靠谱,也比较方便的一个渠道。
⑤ 金融机构的作用和利润来源是什么
基金利润来源首先包括
利息收入,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包括赎回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手续费返还,
etf替代损益,基金管理人等机构为弥补基金财产损失而支付给基金的赔偿款项等。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⑥ 企业融资的问题,跪求答案,谢谢,会追加悬赏!
2和3不明白不过1我可以回答
用EXCEL中的POWER函数计算输入 :
=POWER(M,N)
求以M为底的N次方
如果开N次方,就输入1/N
年增长率如果是1.07第10年资产达到1.97倍第11年达到2.1倍
⑦ 商业银行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什么
商业银行经营资金的主要来源如下:
1、股本。就是商业银行成立时,股东投入的资金。
2、对客户的负债,就是个人和企业存入银行的资金,这是商业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
3、同业拆借是商业银行为了应付短时间资金不足,而向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时间很短,占比很小。
商业银行经营资金定义:商业银行经营资金是指银行投资者为正常经营活动和利润投资的货币资金以及银行留存的利润.
随着资本比例的增加,银行的安全性也会增加。 然而,这一定义在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各国金融当局也没有统一的定义。
本质上,属于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是资本,代表投资者对商业银行的所有权,也代表投资者偿还所欠债务的能力。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债务也被用作银行资本、商业银行长期债券等。
(7)直接金融机构的主要获利来源扩展阅读: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
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
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
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修正案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二是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中的“存贷比例”。特别是第二处,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⑧ 金融机构的盈利模式有哪些
银行的盈利渠道
银行的盈利渠道分别是贷款、银行类保险、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金内融容机具的销售、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对冲业务、票据业务等。中国的大部分银行目前的盈利比例为:贷款30%,银行类保险10%、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10%、金融机具的销售5%、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30%、对冲业务5%、票据业务
10%等;国外银行目前的盈利比例为:贷款15%,银行类保险15%、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15%、金融机具的销售10%、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
35%、对冲业务5%、票据业务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