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加大了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某市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该市银行业机构为150多家科技型企业授信130亿元,占全部授信的15%。然而,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影响到了科技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状况无法满足贷款条件大部分的科技企业为发展中的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不稳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发企业,获取一个项目从研发到投入生产需要大概2年时间,期间客户只预交少量订金,研发成功即可获的全部研发资金,如不成功则合同失效,企业自行承担研发费用,企业因生产周期长、研发费用高、经营风险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
(二)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少通常科技企业自有资产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担保,如某市科创园区为近年来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但大部分科技企业为租用园区工厂,自有资产不足以提供抵押担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因技术性强、专业性高,难以评估作押。
(三)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银行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特色化还不够,对科技型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目前,大部分银行基于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贷款资金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某市仅有商业银行在试行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未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有区别的信贷业务系统,也没有相应提高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需完善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担保机构能力偏弱,部分担保机构对企业发展评估专业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业是否有担保、抵押为评判标准,弱化了为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效果。
(五)政府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有限虽然有政府“两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但这些资金在高新技术发展资金中所占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对一些好项目大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资渠道单一调查显示,银行信贷仍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占企业融资的80%以上。社会性的投融资渠道不畅、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会资本积淀,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企业投资风险大,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资产少,相应负债能力也比较低,风险较大,难以吸引投资者。企业获取资金困难,致使一些好项目因缺少资金支持,难于做大做强,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实现产业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实践
(一)加强监管引导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引导银行加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业务流程;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基层机构的审批权限;三是在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信贷规模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四是对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进行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五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品、融资渠道、担保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各地紧紧抓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搭建科技专营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银行机构成立了科技专营支行,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才,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针对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大的特点,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试点信贷融资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实现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改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办法》通过对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数额的坏账风险补偿和奖励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四)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根据科技型企业市场状况,各地银行业机构及时开发出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新产品,如某市商业银行与市中小企业创新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合作,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并推出针对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仓储通”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推广互助式会员制担保贷款,为9家科技型企业授信5200万元,累计投放资金3700万元。
(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上市辅导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对有上市预期的科技型企业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规划与辅导,募集资金监管与使用,后期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智力支撑,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某市为例,在银行的帮助下,该市有2家科技企业将于2年内实现上市,企业发展即将步入新阶段。
(六)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某市为例,为帮助企业实现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2014年度由浦发银行该市支行主承销的1家科技企业的5亿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为企业拓展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开展好间接融资服务进一步推动科技专营支行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核算独立化、风险分散化,指导科技专营支行坚持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理念不变。探索科技支行“一行两制”模式,坚持并完善科技支行“五个单独”管理体制——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拨备政策和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推动贷款审批权限的下放;坚持信贷评估时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兼顾、重大项目的联合评审、风险管理前移、团队责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风险管理机制。
(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指导专营机构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处置方式;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绿色通道”;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探索“评估+担保+信评+辅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模式。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进联合互保贷款;探索“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小额贷款模式。推进质押贷款创新,不断创新保理融资模式。推进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贷款、应收租金保理、债权保险融资等方面的创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大力推进科技担保机构的创新。推进科技担保在担保模式和反担保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互助担保、补贴资金贴现,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无形资产质押;推进科技担保在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担保、担保换分红和担保换期权。探索贷款银行、产业园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政府专项支撑资金、科技担保机构共同担保的“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与机制统筹市县(园区)两级支持金融、科技等相关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政府、金融机构联动的风险共担机制,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创投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债务发展、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导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发展。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及采购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新模式;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依托当地区域优势,积极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组建产业重组基金,促进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提高和衰退期企业的整合重组。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等政策优惠,创造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为PE、VC等风投资本提供通道,拉动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跟进。完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统,通过上市奖励、土地优惠,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返还和提供中介桥梁、历史遗留解决、协调服务等,促进科技企业上市。搭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有组织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协调,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❷ 产业园区提供金融服务吗
广汉的产业园里面六脉产业园就提供金融服务
❸ 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1、生产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供水方面、供暖方面
2、市政公用配套设施有待提升:道路交通方面、污水处理方面、治安方面、通讯方面
3、生活配套设施严重滞后:
4、相关中介配套服务远离园区:一是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未能扩展到园区;二是劳务、法律、广告、设计、管理咨询等中介服务业机构的缺乏,给入园企业拓展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制约和影响。
❹ 如何为开发园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这个比较复杂,首先确定从哪方面入手。保险,资金提供,技术提供等等
❺ 小区区对于金融行业有哪些影响
小区区币改链改先行者
“币改”、“链改”作为业内近期热议的话题,受到了全面的关注。币改、链改究竟有怎样的实质意义,是噱头还是创新,本文将结合社会、法律背景进行探讨分析。
一、何为币改
广义上来说,币改指的是商业模式的通证化改造,即企业通过发行通证使用户获得某些具体商业应用场景中的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支付或收益,即将传统经济模式与通证经济进行结合。而通常来说,币改中涉及的通证属性大体上分为三类:
债务属性,即承诺返本付息。该类虚拟代币的发行模式通过吸收公众存款,以达到融资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因此在中国境内,未取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而发行债务属性的通证涉嫌违反我国现有法律。
债券属性,即虚拟代币代表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即代币发行方同投资人之间形成资金借贷关系,投资人成为债权人,发行方承诺一定期限内返还相应本金及利息。债券属性币改同债务属性币改的不同之处在于,债券属性的币改有明确的回报期,而债务属性币改的还本付息时间取决于项目情况。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且相应的企业债券发行应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债券的转让亦须在经批准可以进行债券交易的场所进行。因此在中国境内,债券属性的币改有悖于我国法律的监管要求。
股权属性,即虚拟代币代表投资人对企业的所有权凭证,代币持有人凭借持有的代币获得相应的权益,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须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在中国境内,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对于我国监管环境来说,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因此,如果“币改”模式仍以发行代币进行募资,则为我国政策所明令禁止;如以境外主体形式在境外从事相关活动,则仍要符合境外法律对于代币性质的限制规范。
二、何为链改
根据现有区块链技术发展程度,区块链技术进行链改即用区块链中的部分技术原理和机制来改造业务系统中的技术部分,以创造更高效,或者更有公信力的业务系统,甚至还包括利用区块链上发行的各类积分、Token来重新分配业务系统中关于股东、员工、客户之间的利益,间接的改进业务系统背后的生产关系。
我国政府部门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持正向的鼓励态度,全国各地相继出台区块链鼓励政策以支持区块链项目的落地,而在链改中,不管是资产上链、引入通证经济,都应当基于区块链与传统经济结合的必要性出发,符合政策的要求。
三、币改、链改的价值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目前关于币改、链改的探讨仍停留在传统经济和区块链经济的结合层面,而除了实现技术合规以外,要突破一些现有的发展瓶颈:
第一,从我国法律合规层面上来说,通证经济要突破早期的代币融资模式,真正赋予通证的使用价值,界定通证的属性和使用模式,避免与已有监管框架冲突。
第二,由国家层面出台行业标准,推动传统经济和区块链技术的各个方面的融合落地,比如资产上链、数据公信力等。
第三,现有区块链行业的推动力量多为“市场”自发形成,亟需由政府层面主导、主持的行业探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的力量更需要正向的引导,才能在大胆的尝试或者试错后产生成果。
无论是币改、链改,最终都是传统思维向区块链思维的转变,通过利用包括区块链技术、区块链经济学在内的整套机制,形成一套新的商业逻辑和场景,最终在政府、市场的推动下迅速产生价值。
四、币改链改先行者小区区
小区区是一家做企业转型区块链的咨询服务公司。服务内容包含:项目包装,区块链技术开发,媒体宣传,形象设计,对接融资等。团队成员均来自于微软,苹果,网络,阿里巴巴,腾讯,美团等知名互联网公司,团队有着丰富的区块链从业经验。公司的愿景是做区块链行业最大的企业服务商。
小区区目前已经在金融,干洗,美发,物流等行业有案例在尝试,行业的发展需要一部分企业敢于尝试,小区区就是币改链改代表者。
❻ 如何防范金融服务外包所潜在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要防范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各种风险,我国须重视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开发,走有中国特色的“内外结合”发展道路。
要想更好地发展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并完善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以及有效的外包监管制度。2.制定相关法律。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证外包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3.政府合理规划和建设金融服务外包园区和城市。充分发挥政府前瞻性的长远规划,应将各大城市分开管理,给予差别的政策,以最大程度充分发挥各城市的优势,避免各城市之间的盲目竞争。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风险防范
(一)合理确定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商 (1)实行业务外包以前,金融机构应制定外包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主要包括对哪些业务适合外包做出评估。同时,应该全面考虑业务外包的程度问题、风险集中问题,以及将多项业务外包给同一个服务商时的风险问题。 (2)外包服务商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外包活动的成败。在做出外包决策后,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应听取来自内部或外部的法律、财务专家、人力资源的意见,然后才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去寻找擅长该业务的所有高级公司,通过仔细的调查、分析和比较,选择最合适的外包服务商。此外,也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财务状况。 (二)外包风险内部评估 在开始实施金融服务外包之后,为了确保及时将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或者在风险来临之前获得信号,把风险带来的损失降低最小,必须在外包的过程中时刻对风险进行内部评估。 (1)派专人到外包服务商的公司任职,及时与外包服务商沟通在外包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特派员作为一个中间人协调和处理在业务中可能出现的矛盾。这种方法相对比较可靠,但容易受到地域等因素的影响。 (2)缩短金融机构和外包服务商沟通的周期。由于外包业务的关系,外包服务商肯定要定期向金融机构汇报业务报表或有关业务的进展情况。尽量控制一个合理而有效的沟通周期以便于及早发现问题。 (三)完善金融外包监管制度 (1)金融监管当局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金融监管当局针对不同的业务和不同的外包服务商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对于明确规定可以外包的业务,只需要经过备案程序即可,而对于规定之外的业务,则应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对于不同的外包服务商,也应采取有差别的监管程序。 (2)金融监管当局应进行外包业务的持续监管和系统性风险监管。为了实现持续监管,可借鉴国际监管组织制定的监管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外包合同中制定相关条款,确保监管当局随时可获得监管所需的资料。 (3)金融机构及外包服务商均应制订应急计划。金融机构应该尽力要求外包服务商制订应急计划,保证信息技术的安全性,以及发生意外情况时灾难恢 乌骨鸡苗鸡苗0.2元/只 送全程饲料 养殖死伤全赔 广告 一年养4批利润40万 每户10000元补贴 45天死伤全赔 培训养鸡技术 查看详情 > 绍兴 鸡苗批发 0.2元/只 订1000只送800只 包销成品 广告 大型禽苗孵化基地 常年出售鸡苗 品种齐全 免费防疫 订满1000只免费上门建温棚 送饲料 查看详情 > 复能力。对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形,外包商应设计必要的应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