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想问一下我们温州金融改革对我们开店有什么好处 还有贷款借钱有什么好处 利息会比国有银行低吗
方案: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以前内个人投资境外企业,合法的途径只有通过QDII,审批手续较为繁琐。所以现在投资比较自由化,温州商人又热衷于投资项目,所以可以对外投资加大,想必也有些税务上的优惠和总成本的降低。
方案: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 也就是说现在建立一些金融公司比较自由,也就是以前的担保公司,换个名称罢了。但是放贷利率肯定还有限制的。
方案: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农业是中国很重视的问题,通常我国的农业政策都是由 中国农大,南京农业大学的农经系,还有西南大学、西北大学、湖北袁隆平的农科院的专家差不多就决定了。这个农业的政府财政是很大数额的。所以现在向农业产品投资或金融方面会很便利优惠。
方案: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 小企业也可以通过政府发放些债券什么的,也就是借钱不一定是担保公司或是银行,直接向普通居民散户发债券集资就可以了。
方案: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服务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的保险产品。 企业之间的保险很有用。比如举例子,A公司和B公司要做100万的业务,A公司可以买保险,担保B公司的风险不会出事,如果B公司出事了,保险公司是要付一定的保费来补偿损失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贰』 批准温州为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意义
民营企业目前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成立,有望为解决民企融资困难带来突破。
去年整个中国银行业的存款只增长11.9%,比前10年的平均数还要低8.5个百分点,而且今年前两个月仍然延续了这样的趋势。银行存款增量的下降不仅仅是因为负利率,还因为在银行体系外有一个比较活跃的回报率比存款高的市场。过去的民间借贷一直在地下进行。温州的金融改革试验,就是要让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出来,在阳光下理性成长,解决小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起到银行所不能起到的作用。一个是多元化的金融体系,一个是利率市场化,这是温州试验的关键。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
(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
(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三)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
(四)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
(五)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
(六)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
(七)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
(八)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
(九)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服务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的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市场监管。
(十一)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
(十二)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清晰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
『叁』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信号
开展金融综合改革,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仅对温州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此举具有为全国范围金融改革探路的重大意义,有利于今后中国金融改革的全面推进。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金融改革总体设计方案,内容涉及金融组织和机构改革、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范、民间金融发展等多个领域,在全国范围具有典型意义。可以说意在通过温州地区金融改革的探索,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教授刘小玄指出,当前中国金融领域的改革存在裹足不前的问题。国家通过温州金融改革试验,以地方带动全局,有利于改革的突破,值得期待。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鼓励发展新兴金融组织等举措,其目的在于通过加大金融资源的供给,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而实现资金的供需平衡,最终有利于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刘小玄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然而当前中国很多地区存在着信贷资金供需严重失衡的现象。即银行贷款过多地流向国有部门而中小企业却常常无钱可贷,其背后暴露出的是我国金融体系单一、金融体制与经济发展不匹配等深层次问题。
对此会议专门提出,要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经济学家辜胜阻认为:“方案意在构建与我国当前经济结构相匹配的金融体系和组织,向外界释放出发展草根金融支持草根经济的信号。” 要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温州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等特点,明确表达了规范民间金融的意见,对全国范围民间金融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辜胜阻认为:“此次会议的一大重要取向,就是要引导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向‘地上’,从‘野蛮成长’走向‘理性发展’。”
2011年一段时间以来,在银行流动性趋紧的大背景下,社会大量充裕资金涌入到民间借贷市场,温州等地的民间借贷市场尤为火爆。民间金融一方面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另一方面,一些利率畸高的金融拆借也导致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现象。
郭田勇认为,温州民间资本量较大、资金较为活跃、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这是国家在温州试水民间融资管理的主要原因。对于下一步如何规范其发展,值得关注。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主要任务中,多项内容涉及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现出金融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明确思路。
例如会议提出,要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会议提出要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会议还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
对此郭田勇认为,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最基本单元,其发展壮大事关中国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此次会议的许多举措均是围绕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来着力,凸显出金融要为实体经济输血的内涵。
刘小玄也认为,一直以来中小企业在拉动中国经济增长、保证就业和增加税收过程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但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一直不够,这导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效果始终不明显。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角度而言,中小企业必须成为今后中国金融服务的重要着力点。
『肆』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改革任务
2012年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
(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
(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三)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 (四)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
(五)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
(六)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
(七)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
(八)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
(九)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服务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的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市场监管。
(十一)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
(十二)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清晰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
『伍』 温州《关于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的实施意见》(暂行)
对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的性质和原则、试点内容、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和政策扶持方面提出了整体思路:初期在市区和瑞安、乐清两市先行试点;中心为民间借贷机构和相关配套服务机构提供场地、综合信息汇总和发布、借贷登记等综合服务;并通过相应的进驻机构为个人、机构、企业提供资金供需撮合以及融资信息、第三方鉴证、资信评价、信用管理、金融产品经纪代理、融资担保等专项服务。
《实施意见》规定该中心服务流程为:建立资金供求信息库,提供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提供民间资金的供给信息,通过信息服务系统实体和虚拟平台进行信息配对和对接,安排资金供需双方面谈,协助其办理手续并登记备案,最后整理借贷资料归档,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但这只是总体原则,并不是具体实施细则,参与该中心组建工作人士表示,该平台更像是一个实体市场或者交易所,由政府出面“招商引资”,将大批相关机构引驻到该大楼内。
上述参与组建工作人士表示,由于温州此举是中国民间的首次尝试,并无参照,各方建议始终难统一。他透露,组建工作在市政府催促下艰难推进,但目前各方可以明确的是,先由鹿城区政府主导并搭建平台,剩余细节和争议部分,随后再逐步协商解决。
改造民间借贷模式
作为温州地区已经运营的民间借贷融资的电子信息网站,温州民间借贷网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促成资金需求双方完成交易,为急需资金者寻找合法的资金来源。
该网站发起人温州攀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颜贻潘看来,温州民间借贷网是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雏形,初步具备该中心功能。温州民间借贷网自2010年5月运营
据了解,温州民间借贷网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完成撮合交易借贷额单笔最低为30万元。从资金供需双方信息发布到最终完成撮合交易,最快需七天,前提是借款利率能直接匹配,且有足额的抵押品,否则时间会更长。
颜贻潘认为,中心的成立,可以解决兄弟亲友间难以启齿的借款利息、还款拖拉、手续不到位等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效率和手续上将更加繁琐,原本快捷、灵活、广泛、具有人情味的民间借贷行为面临模式上的转变。
多年的实践表明,民间借贷最大的特点是快捷,数额较小的资金数小时内可以完成,借贷关系大多数只需口头承诺或者出具借条。快捷的特征适应了中小企业使用资金通常没有缜密计划所造成的资金临时缺口。
民间借贷通常在固定的范围和地域内、在亲缘网络和熟人圈子中进行,具有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综合功能。借贷双方所在的以亲缘、地缘为中心的人际关系网络,是民间经济活动最根本的信用基础,虽然没有任何成文规定,但是参与各方都遵守约定俗成的惯例。民间借贷具有很浓厚的人情味,借贷期限较短的或者关系较亲密的,甚至可免息。
倘若按照温州市政府的设想和规划,将参与各方逐步引入到公开的操作平台,交易完成后备案登记,这将改变传统的民间借贷非公开的服务模式。上述直接参与组建工作的人士表示,中心并无强制职能,为自愿参与,成立后有多少资金供需方会通过此渠道融资,连政府部门也没有十足把握。
更为关键的规定和争议是对利率水平的限制,《实施意见》要求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及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借贷利率的4倍,职能部门将监控资金交易利率和场内交易中违规行为,并及时处理。
但对于逐利热情高涨的民间资金,依靠中心撮合发放贷款,并非最优选择,最直接的损失就是利差。据人民银行温州支行官方统计,2011年9月,当时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在40%左右,此利率水平相当于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6倍多。
而熟悉温州情况的金融界人士则认为,上述统计可能仍然存在误差,他们所感受到的温州地区实际民间利率远高于40%的水平。对这些可以获较高利益的放贷人而言,是否主动纳入官方的协调管理体系,事实上有不少难度。
此外,一些可能涉及资金来源存疑的灰色民间借贷关系,更不会轻易浮出水面。
细则仍待完善
政府试图整顿金融秩序的良好愿望,还面临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尤其是在指导意见的执行过程中,许多操作细节可能导致政策设计的初衷走偏。
多位直接参与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规则和组建工作的人士均表示,在政策层面,政府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基本框架,但在操作层面,涉及到该中心组建内容的细节、运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方面的细则仍不明晰,还在商讨过程中。
最核心的问题是哪些机构入驻该平台,尚未确定,而相关的选择标准,有可能陷入争议之中。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试点初期,从事民间借贷撮合的投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先行入驻,其次引导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寄售行、旧物调剂行等中介机构进入,随后逐步引导从事民间借贷的一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场登记管理。
据了解,目前人人贷、宜信等网络借贷中介都在考虑进入该平台,浙江当地全球网、温州民间借贷网也计划与该中心接口。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在2011年底曾透露,2012年将引入三家到五家P2P(Peer to Peer 简称“人人贷”)企业入驻该中心。但据了解,在温州政府该中心的实施细则尚不明晰的情况下,此类机构还在观望。
《实施意见》规定,市场相关各方进场后自愿达成交易,如借贷发生违约,该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杭州全球网执行董事高红冰认为, 1对1的借贷交易,中介机构撮合即可完成,如果出现违约,中心可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是1对多的交易,中心的角色不再局限于1对1交易中的简单撮合,这种情况下,违约发生后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还需讨论。
其次,《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中心由国有公司主导或者当地优秀民营企业发起组建,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以向会员和进场机构收取一定的服务手续费为赢利模式。
既然中心的发起人股东往往带有利益诉求,如何平衡该中心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商业赢利要求。参与组建工作的人士表示,应该提前出台相关政策,确定收费标准。而目前温州相关部门尚未明确具体标准。
此外,接近温州市金融办人士透露,中心业务服务范围界定也未明晰,是服务温州地区,还是面向更大地域,各方还存在争议。
该中心能否像设计者期望的那样发挥强化监管的作用,业界部分人士对此仍存疑虑。
温州市提出成立该中心的最终目的是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给民间资本提供合法、阳光的平台,打击非法高利贷行为。为此,《实施意见》规定,资金供给方所出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并提供相关证明,严禁银行资金流入、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
但是2011年温州借贷危机的动因之一便是,大量银行资金流入高利贷市场,起到推波助澜作用。一位国有大行温州分行人士表示,银行往往只能监控信贷资金流出的第一账户。据该行统计,该行温州地区中小企业贷款95%的信贷资金流入非实体经济领域。
参与组建该中心的人士也坦言,在辨别放款人资金来源、防止银行信贷资金流出方面,中心的作用可能非常有限。对相关资金的深入核查,事实上涉及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能,绝非一个新成立的中心可以承担。
温州攀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颜贻潘则认为,伴随着民间借贷阳光化,个人财产信息也将公开化,而很大一部分民间资金持有者,并不愿意公开个人财产信息。这带来一个挑战就是,中心如何保障放款人个人隐私,消除放款人的疑虑。因此他们提醒,中心的设立也可能就是一个阶段性的尝试,意在恢复和重构当地金融秩序,而并非一定要替代民间借贷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