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国金融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吗
中国金融改革的主攻方向是:四个重点已经圈定。包括互联网金融。
一是制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
二是包括利率市场化改革、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内的金融对内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
三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是保险市场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金融改革方面:制定健全银行业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探索构建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框架。
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适时推出面向机构及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等。
未来金融改革主攻方向不在于是否允许民间资金进入正规的金融行业,而在于两个方面:第一,实体经济领域必须放松管制;
第二,资本市场应放松管制,同时加强部委协调。
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许多人认为经验教训之一是,金融不能“自娱自乐”,必须为实体经济服务。换言之,金融是第二位的,实体经济是第一位的。既然如此,实体经济不改革,金融改革又怎么能够成功。就资本市场放松管制而言,其与实体经济中交通、通讯、教育、石油等行业打破垄断所要求的条件并无二致。
㈡ 未来中国金融业发展有几个方向
在市场经济中,赊销是企业间的贸易往来中一种重要的信用销售方式,不但加快了商业流通业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了商品的加大丰富和市场繁荣。同时对于工业企业来说,也扩大了产品销路,加快了企业发展。但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融资难”问题,代销的扩大及买方的拖欠,使得企业又面临较大的资金周转压力。
在此背景下,我国保理业务应运而生,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保理行业发展趋势与细分市场开拓策略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09-2013年,国内保理市场规模持续扩张,特别是2012年以后,保理市场地位大幅提升。根据中国保理企业营收情况数据统计,2013年保理市场营收规模达到3781.35亿欧元;同时,保理市场规模对GDP的渗透率2012年以来大幅提升,到2013年达到5.73%,中国保理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明显提升。
㈢ 金融监管应该朝哪个方向进行改革
金融监管改革应坚持“符合客观实际、实现协同一致、促进高效有序、降低监管成本”等四个方向。
一、符合客观实际,就是即将推行的金融监管改革既不能脱离我国金融业创新与发展现实、现有金融监管现状与监管能力,更不能超越现有金融监管法律框架,盲目照搬国外金融监管模式。我国目前金融业创新正处于发展初期,混业经营也才刚刚起步;而且,现有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模式,主要存在信息分隔、功能分散、力量不足及监管手段乏力、方式落后等诸多现实问题。为此,下一步金融监管改革应始终围绕金融业发展现状和金融监管现状做文章,不能脱离客观金融现实,在选择金融监管模式上,既不能因循守旧,更不能急躁冒进和好高骛远;否则,不仅难以推动我国金融监管方式进步和监管水平提高,反而会引起金融监管新的“不适症”,会诱发新的金融监管紊乱。这是尤应引起中央高层和监管部门重视的问题。
二、实现协同一致,就是即将推行的金融监管改革,把实现协作互补、消除内部壁垒作为金融监管最大追求目标。我国目前分业监管最令人头痛的问题就在于各监管主体各自为政,监管职能定位不准,存在重叠与交叉监管现象;且监管主体相互缺乏监管协调性,金融监管部级联系机制亟待形成金融系统性监管优势。尤其,各监管主体为充分显示各自监管能量,容易导致信息“封锁”等倾向,在监管上出现很多重复监管行为,加大了监管无效劳动,使被监管者叫苦不迭,敢怒而不敢言。因此,即将铺开的金融监管改革应始终不能忘记推进协同监管这一核心改革理念,有效融合现有全部监管资源,实现监管资源科学、有效、合理配置,消除监管内在阻力,充分发挥整体监管优势;消除监管盲区和禁区,提高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
三、促进高效有序,就是即将推行的金融监管改革,把实现监管高效运转和有序进行作为金融监管改革宗旨和方向。我国当前金融分业监管模式,重要问题就在于各监管主体内部职能机构重叠过多,监管效率低下;加之各监管主体之间由于没有很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在金融机构发生问题时,存在“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现象,甚至为了逃避监管责任存在相互扯皮或推诿现象发生,使本应得到及时处理的金融乱象久拖不治,最终酿成金融大患。比如今年场外配资活动,本属典型的混业经营产物,但由于各监管当局“被动监管”,没有实现协同监管,使其中问题得不到及时制止。因此,即将推行的金融监管改革应抓住监管高效和监管有序运行两个主题,把一切监管内容设计和方式都集中到这两点关键环节,简化监管程序,精干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运行效率,推进金融创新活动有序运行,开辟金融业发展新气象。
四、降低监管成本,就是即将推进的金融监管改革,既要确保整体金融监管效能发挥,又应把降低监管成本作为始终不变的改革信条。应该说,当前我国分业监管虽然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监管力量不足、整体监管效能差等问题,但监管成本依然较大。其中原因既有监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监管激励机制不活、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也有受制监管主体行政分割人为加大监管成本等问题。由此,即将推进的金融监管改革应把降低监管改革成本放在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整体监管效能发挥和降低监管成本关系;依靠现有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避免再盲目增设新的监管机构,实现相互间有效融合,把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发挥到最佳状态;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金融监管人员工作责任、积极性及创造性。
总之,无论采取哪一种金融监管模式,都要在不增加监管成本基础上进行;如果不顾监管改革成本,任意增加监管机构,盲目追求“高大上”金融监管模式,到头来都会得不偿失。
㈣ 论述我国金融市场改革的方向。
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四个原则: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其中,强化监管是主题,这个主要是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的责任,由他们来研究相关的导向和举措。
在今年的这种情况下,监管效果怎么样?下一步发展怎么实现?这是中央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大家都希望今年的金融工作会议或者经济工作会议能够拿出一些办法。按照去年的会议要求,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已经成立并召集了几次会议,在股市扩容等方面起到了一定成效,但是债市上仍然有大量的问题。
在这样的基础上,资源被进一步整合,监管也有所加强,而且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也进一步加深,但同时也遇到了全面的挑战。
03 中等收入陷阱与供给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就是必须要找到发展的一些新亮点、新关键,而不能再走原先的老路。如果不发展,就要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我们要明确股市、汇市、楼市的功能定位,从内在的脆弱性上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不能简单地找外部因素,而是必须从自身内部脆弱性找出原因。这个问题看得非常准确,也统一了一些思想认识,为下一步改革发展铺平了道路。
此后,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一些具体做法,如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等,在需求和供给之间不再强调需求拉动,而是强调供给侧的改革。
中等收入陷阱是什么问题呢?中国具有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些特征,如人口老龄化、贫富分化严重、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资源配置不够优化、创新能力不足等等。中国要想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必须采取一些要素配置的方法,包括土地流转开放、完善社保体系、改革个税体制、提升创新能力等。只有把要素配置的问题解决好,才能解决发展问题,供给侧改革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
金融改革必须要解决实体经济股权资金来源的问题,要解决去杠杆、调结构的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产业资本金的补充机制,解决疏困资金、债转股资金的来源。
㈤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一、银行产生和发展的主要过程及现代银行体系建立的途径
银行是在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易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与发展起来的,因而是经济发展的产物。
在金属货币出现以后,就出现了早期的金银兑换、保管和汇兑业务,形成了早期的货币兑换商和钱在银号等机构。如在欧洲的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就有了大量的金银保管兑换与放贷的记载。但一直至漫长的中世纪结束前,这种钱庄业务一直停留在传统的形式上。
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工业革命,是传统的货币经营业向现代金融业转变的主要动力。到16世纪中叶,地中海沿岸各国的工商业与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与存款。贷款的要求,出现了最早的商人银行,这些商人银行既办理存款与贷款,也从事转帐结算业务。但他们的贷款往往带有高利贷性质,使一般工场手工业主和商人很难获得贷款,即使获得也会因高额利息而无利可图。这显然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建立资本主义的银行。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推动下,真正现代意义上的银行在17世纪末至明世纪中逐步发展起来了。现代银行体系的建立并取代传统的货币经营业、高利贷商,是通过两条途径实现的:一是旧式的高利贷银行在新的经济条件下,调整放款原则而逐渐转变为现代的银行,主要特征是较大规模地吸收社会资金,同时以较低的利率发放贷款;二是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的股份制银;行,其一开始就具有现代商业银行的性质,并从事大规模的融资与贷款活动,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因其资本雄厚、融资能力强,贷款利率低,所以逐步成为现代信用领域的主导形式,银行成为整个社会信用的中心。1694年,英格兰成立了第一个现代银行——英格兰银行,其建立标志着高利贷在信用领域的垄断地位被打破。从此以后,现代银行在欧洲就广泛地发展起来了。
二、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如何理解?
银行是一种金融机构,也是一种企业。说它是企业,是因为它与一般的工商企业有共同之处。企业的共同特征是:从事直接的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资金,独立核算,并通过经营活动获取利润。银行具有企业部门的一切特征,它是实现资本循环周转的一个必要环节。
与其他企业相比,银行又具有一般企业所不具备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的特殊利益。银行的特殊利益大致可概括为两个:①从行业特点得到的好处,即不需投入很多的自有资本即可进行经营活动,并可赚取可观的收益。②从国家的干预以及与国家政权的密切关系中得到的好处。
2.银行的特殊风险。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它与客户之间并非是一般的商品买卖关系,而是一种以借贷为核心的信用关系。这种关系在经营活动中表现为以信用为基础,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即银行以存款方式向公众负债、以贷款方式为企业融资。银行经营活动的这种特殊性,在激烈的竞争中产生特殊的风险:①信用风险,即借款人不能或不愿意按期偿还贷款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②来自资产与负债失衡的风险。③来自公众信任的风险。④竞争的风险。
3.银行的特殊作用。银行的特殊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经济发展在资金上的支配性作用。银行经营的对象不是一般商品,而是一种特殊商品——货币资金。银行的业务活动对货币资金在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具有重要影响,进而影响国民经济中各部门的发展。哪个部门能从银行得到大量资金支持,哪个部门就有了发展优势,反之,在竞争中就会处于不利境地。二是在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通过银行影响货币供给量、利率。贷款额度等经济指标,进而实施对经济的干预。
可见,现代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并具有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特殊作用。
三、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金融体系的基本构成
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拥有一个规模庞大、分工精细、种类繁多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两大类。其中,银行性金融机构居支配地位。
银行性金融机构按照其各自在经济中的功能可划分为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三种类型的银行。它们所构成的银行体系通常被称为现代银行制度。商业银行是办理各种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的银行,且是唯一能接受活期存款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是一国的金融管理机构,被称为“发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专业银行是集中经营指定范围业务并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包括:投资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开发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等。现代银行制度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商业银行居主导地位,其他专业银行仍然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整个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是衡量一国金融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木以吸收存款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却以某种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以某种特殊方式运用其资金,且从中获取利润。这类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消费信用机构、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等。
金融体系的分工与组成是在不断变化的。长期以来大多数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有较明确的业务分工,如美国、英国等国30年代后采用的分业经营模式,就是以长短期信用业务分离,一般银行业与信托业务分离,与证券业务分离为特点。8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不断交叉,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差异日趋缩小,综合性经营与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
四、金融机构体系中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异同及相互关系
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由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构成,其中银行性金融机构占支配地位。
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共同点表现在两者都是以某种方式吸收资金,又以某种方式运用资金的金融企业,都具备金融企业的基本特点,表现在:都以盈利为经营目的;主要从事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的各项业务活动;在经济运行中都发挥着融通资金的作用。
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吸收资金的方式不同。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的方式吸收资金,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以其他方式吸收资金;③业务方式不同。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方式是存款和贷款,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方式则呈现出多样化,如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保险业务,信托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租赁公司主要从事租赁业务,证券公司则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等;③在业务中所处的地位不同。银行在其业务中,一方面是作为债务人的集中,另一方面是作为债权人的集中,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比较复杂,如保险公司主要是作为保险人,信托公司则主要充当受托人,证券公司则多作为代理人和经纪人;④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的具体职能不同。银行性金融机构主要发挥信用中介职能,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根据其业务不同而发挥不同职能,如保险公司主要发挥社会保障职能,信托公司则主要发挥财产事务管理职能等等。
银行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都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为社会提供全面完善的金融服务。银行性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机构体系中居主导地位,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存在则丰富了金融业务,充分满足现代经济对金融的多样化需要,因此,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程度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五、本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呈现的趋势
本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机构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首先,银行在业务上不断创新,并向综合化方向发展。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工具等领域的创新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同时,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结合促进银行发展为;全能性商业银行。其次,跨国银行的建立使银行的发展更趋国际化。各国银行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成立跨国银行,并从事国际银行业务及开拓境外金融业务。第三,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重组资本结构和经营结构。国际清算银行提出的这套国际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为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所遵守。第四,兼并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调整的一个有效手段。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西方银行业内部更是不断重组,以期适应形势的变化与要求。第五,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正不断融合,形成更为庞大的大型复合型金融机构。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不断交叉,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差异日趋缩小,形成多元化、综合性经营的趋势。
正确认识和把握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还应分析这一趋势的历史背景与内在原因。
首先,70年代以来,经济领域中,经济自由主义在与国家干预主义的交战中占了上风。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各国政府为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更好地发挥市场对经济的作用,开始放松金融管制。这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激烈的竞争促使了许多新事物的产生:银行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并提供全方位服务吸引客户;银行业通过兼并带来优势互补,拓展业务领域,争取广泛客户;分业经营向多元化、综合性经营过渡。第二,新技术的出现,特别是电子通讯、信息处理、计算机广泛应用于金融业,为金融创新以及跨国银行的跨地区经营提供了支持。第三,随着各国金融市场联系日趋密切,各国银行业运作规则的接轨、银行业经营的监管、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问题也逐步提到议事日程。因此,产生了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进行国际间协调与管理。
可见,上述发展趋势有其客观必然性。它促进了世界金融业的融合与发展,促进了国际间资金的流动,利于银行提高经营效率,但同时也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国际银行业的有效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我国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应借鉴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提高银行业竞争实力,推动我国金融国际化的进程。
六、我国的金融体系经历了哪些调整与改革?从其演变过程中,如何理解社会经济条件对金融机构体系形成的影响?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这一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1.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模式下的金融体系。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办法为主的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其特点是:①在银行设置上,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办理全部银行业务,下设众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统揽一切银行信用。②人民银行集货币发行和信贷业务于一身,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又兼办普通银行的信贷业务。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机构体系。打破长期存在的人民银行~家金融机构的格局,恢复和建立了独立经营的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与人民银行一起构成了多元化银行体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机构体系。1983年起在金融机构方面进行了如下改革: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专设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人民银行负责的信贷及城镇储蓄业务;增设交通银行等综合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区域性银行;设立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国际金融机构在加强国际合作,发展世界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表现在:①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这在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支付危机。③提供长期建设资金,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③调节国际清偿能力,应付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④稳定汇率,促进世界贸易增长。
当然,目前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贷款条件比较严格,贷款利率不断提高,加重发展中国家的支付困难。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附加条件,干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
随着国际性金融机构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它们在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领域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㈥ 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总的来说,我个人将其概括为:1、重组部门即实行大部制;2、精简人员使浮肿的部门得以瘦身;3、优化部门职能;4、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国家每年都找大批量的公务员,而总的来说,公务员只要是没有什么大的过失,一般是不会被开除的。这样来说,公务员只会越来越多,政府的机构也会越来越拥挤,因此,政府机构改革要想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是需要费点脑子的。
㈦ 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
为了使我国的监管体制更好地适应金融业发展的需要,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新金融监管理念。在世界金融全球化、集团化趋势日益明显的背景下,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应该有所更新,也就是要由严格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经营行为向促进金融业竞争、促进金融混业经营的方向转变,由限制金融机构的合并转向鼓励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合。特别是,在从金融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转变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的金融创新,所以,金融监管当局应该早做准备,未雨绸缪。
二是改进金融监管方式。这方面的重点是要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的转变,时刻关注、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首先,要将金融监管的重心由“合规”监管转向“合规与风险”并重监管。其次,监管机构应改变过去那种只注重“事后化解”或者只注重特定时点上的资产状况的做法,逐步做到注重“事前防范”、随时化解风险。第三,鼓励金融机构改善其内部控制体系,消除经营中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提高其防范风险的意识;同时,提高员工的素质,尽快掌握现代化的监管技术和方法,提高整体风险防范能力。最后,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当局应该按照市场原则监督金融机构,在审批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力。
三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独立性,加大对违规机构及时发现、查处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进一步强化监管机构之间已建立的高层定期会晤制度,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再一方面,对业务交叉领域和从事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实施联合监管,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四是加强跨境金融监管的合作。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于跨境银行,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因此,我国应积极参加金融监管的国际性组织,广泛开展与相关国家的监管机构的双边及多边合作。我国可从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学习国际上有效的监管经验与具体方法。
㈧ 中国今后金融业改革方向
我国金融业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将从股份制改革转为公司内部治理,增强核心竞争力,使我国金融业能够顺利渡过难关,稳定快速地发展。
目前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的冲击有限,中国的金融业目前的资本充足率处在历史的高点,为应对这场危机,做了最好的准备。
中国金融业的改革要经受经济周期、人民币逐步可兑换,和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三大考验。现在经济周期的考验已经开始了,如果金融业成功地经受住了经济周期的考验、人民币逐步可兑换的考验和利率市场化的考验,金融业的改革就成功了!虽然美国的金融危机造成了政府注资、政府控股和国有化,使一些人对市场经济产生了怀疑,但是中国的改革,还要坚定不移地走市场经济的道路。
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下四点: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我国具体国情出发,思考、研究和解决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改革开放发展道路;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统筹兼顾好各项宏观调控目标之间的关系,在努力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的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三是必须始终注重提高金融工作特别是金融调控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正确处理金融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凝聚各方对金融宏观调控和推进改革开放的高度共识;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手段,以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制约我国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推动金融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㈨ 金融改革主要是指哪些方面的改革
推动具体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定期农村县域法人地位;
发挥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作用;
推出存款保险制度;
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
创新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保持人民币汇率处于合理均衡水平,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
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