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公司老板非法集资担任讲师的员工会判刑吗
也算是协同犯罪吧,情节应该不算严重!
2. 这家公司的集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所谓集资的批文应该是没有的。因为法定可以吸收居民资金的也就是存款类的金融机构。既然签订了集资分红合同,就得看投入的资金是什么性质的,集资入股还是借款投入,方可区分资金的性质。如果是入股,应该有验资,不然就是诈骗。如果是借款,就按照民间拆借处理,属于民间经济纠纷。如果向大量不定人群借款,特别是借入的资金成本比较高的情况下,肯定就是非法集资了。
3. 金融公司被判定违法集资,单位出纳会被坐牢吗
如果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涉嫌刑事犯罪。作为财务人员,1.要看你在你自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2。可以考虑辞职,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在其中不起重要作用。如果出纳牵涉其中,会被认定为该案的犯罪成员之一。
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和涉案金额确定量刑标准。其中多人参与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主犯判的重从犯判的轻。 《刑法》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 集资和融资的区别
1、融资,从狭义上讲,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2、集资,通过合法手段吸收社会和个人闲散富余资金的方法就叫做集资。国家通过金融机构,银行、债券、基金、保险、公益慈善捐助救助等,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管,吸收社会和个人闲散富余资金,保障金融体系动态循环,确保金融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经济发展,避免和防止金融体系内外的各种预期风险,把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集资是国家金融系统发展初期阶段的幼稚产物。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12-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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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公司定性非法吸收存款分公司集资了300万责任重吗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6. 金融公司集资诈骗员工有责任么
一、《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该罪的犯罪主体除了自然人之外,还包括了单位。《刑法》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处有期徒刑或者罚金,甚至无期徒刑。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概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指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三、综上分析,在实践中,对于受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具体犯罪情节,不排除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故员工是否承担责任,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而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7. 金融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门店业务经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目前法人被抓了
要看在这个犯罪中具体分工及是否知情综合判断
8. 请问什么性质的公司可以合法集资然后用于投资。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