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男朋友因进了一家金融诈骗公司,只上班几个月,拿的最高的工资就两万,只是业务员,
我现在也遇到了同样的状况,你男朋友后来怎么样了
㈡ 前几天找了个兼职 去了才发现是一家金融诈骗公司 直接吓跑了 请问可以举报吗
当然要举报了,你这是在做好事啊,如果是我的话,就举报
㈢ 涉及金融诈骗被抓了怎么办,整个公司的人全被抓了
涉嫌金融诈骗会根据诈骗数额及其犯罪情节定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将处与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在公安机关对金融诈骗犯罪进行查处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否具有特定的数额是决定是否作为诈骗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金融诈骗犯罪和经济犯罪中涉及到“数额”的犯罪基本都作了规定,达到这一数额的,才能构成刑事犯罪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规定数额的,不构成刑事犯罪,只能作为一般违法行为追究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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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㈣ 金融诈骗公司,员工的刑事责任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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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特征:
第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于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曾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虚构集资用途”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计划,而且是对投资者具有诱惑力的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所谓项目。
“以虚假的证明文件”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往往以所谓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资信证明等欺骗投资者,“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表现为行为人许诺的利益往往远远高于国家限定的利息标准。
第二,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根据《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
㈤ 金融诈骗骗子
建议你报警处理
㈥ 金融公司涉嫌诈骗,员工会受到牵连吗
去学校开证明无关事情走向,没有重庆客户,不能说没有事实犯罪行为,要看你朋友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是主犯还是从犯,诈骗数额是多大,处在刑事拘留,只有律师才能去了解情况。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等5个罪名。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金融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关键在于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诈骗犯罪行为之一。金融诈骗犯罪都是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除了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外,刑法列举的实施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外)、有价证券和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据。
(2)其次,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①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②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③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④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⑤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⑥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⑦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这7种情形都以"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为前提条件,既不能仅根据这7种情形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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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特征
1、客体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为复杂客体,并且前者为主要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但下列三种犯罪不能由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
4、主观上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这也是本类罪区别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的重要依据。
种类: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㈦ 金融公司诈骗我去哪里报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专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属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上诉法院 讨回投资金额
㈧ 千亿亿借贷,近百亿未还,杭州第一大P2P公司为何被查
此前,一条爆炸性的消息出现在网络上,杭州警方依法对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微贷网”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与此同时,警方又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希望通过微贷网借款的且尚未还款的借款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归还借款。
事实上,早在今年的5月31日,微贷网就已经宣布不再经营网贷中介业务,因为确实这块业务不太赚钱,我们不妨来看看微贷网2019年的收入情况,根据微贷网发布的财报显示:公司2019年净营收人民币33.58亿元,同比下降14.2%。按业务划分,贷款服务营收29.55亿元,去年同期为34.98亿元。其他业务营收2.73亿元,同比增长44.1%。净财务营收1.45亿元,同比下降41.3%。微贷网全年净利润2.63亿元,同比下降56%。摊薄后每股收益3.60元,同比下降67%。
事实上,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微贷网相关风险高达2918条,其中司法案件338件,只2020年法院下发的裁决文书就达到194个,基本是借款合同纠纷。还有另一组数据,截至今年2月,微贷网借款余额为85.83亿元,累计借贷金额2986.63亿元,涉及出借人11.55万人。可见,微贷网的规模其实也是不小的,也正因为如此,如果没有庞大的资金支撑,想要做到良性的发展,可谓是难上加难,稍微出现一些差错,就有可能满盘皆输。微贷网早就5月31日就宣布要退出网贷行业,但是接下来就被警方立案侦查,显然是内部出了一些事情,至于什么事情,恐怕只有内部人才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