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服务三农是啥意思
以农商银行为例,服务三农意思是助力农村宜居、农业兴旺、农民富裕。
作为联系“三农”的金融桥梁和纽带,全南农商银行主动承担政治责任,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专注“三农”服务主业,优化“三农”金融服务,精耕细作,助力乡村振兴和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2018年末,全南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余额21.9亿元,同比增幅达16.26%,高于各项贷款增幅0.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75亿元,比年初新增1.58亿元。
同时,该行制定了《全南农商银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整村推进五年规划》,在辖区实施整村推进;通过深度四扫,对园区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户大户、私营业主等按照“网格化”分行业走访,规划实现上户调查、授信评级、贷款用信“三个全覆盖”。
截至2018年末,新增授信客户达到3486户,新增授信金额5.5588亿元。小额农贷评级授信整村推进完成121个村小组,新增授信农户2264户,授信金额达2.242亿元。
举例:
在全南县南迳镇中切村的香韵兰花产业扶贫基地,古家营村的贫困户刘观苟通过“扶贫信贷通”贷款5万元入股扶贫基地,预计年平均收益可达到8600元。
该基地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得田租、基地务工得报酬、资金入股得分红、托管经营得实惠、种植兰花得收益”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200余户。
其中合作社通过组织全镇贫困户使用“扶贫信贷通”贷款、自有资金或单位帮助贫困户出资等方式入股入社的贫困户达190余户,入股资金约150万元。
❷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由哪个部门负责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部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权分置后又一项管长远、管根本、深层次的农村变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4年12月,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关于引导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在征求相关意见,等待会签。 2016年12月26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在会上表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
按照中央有关“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继续扩大改革试点覆盖面,已发文确定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开展整省试点,河北石家庄市等50个地市开展整市试点,天津市武清区等150个县开展整县试点,约占全国总数的1/3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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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市场点评:重要时间节点到来,指数有望延续上涨
一、财经新闻精选
沪深交易所发布重要通知
6月30日,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了基金交易经手费下调的好消息。据上交所公告,自2021年7月19日起,上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的标准费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维持不变,即按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的50%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同日,深交所公告称,自2021年7月19日起,深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边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标准费率的50%双边收取。
来源:21财闻汇
中证金融将推出市场化转融资业务
为更好服务证券公司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优化完善转融通制度,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推进优化转融资业务,将原“固定期限、固定费率”改为实行市场化的竞价交易机制。
来源: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表示,近日,中央财政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0亿元,用于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弥补今年以来农资成本上涨带来的增支影响。资金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即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年初预算1204.85亿元的基础上,追加200亿元,一次性提高16.6%。
来源:界面新闻
六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
来源:央行网站
中央网信办:组织开展IPv6部署和应用试点
日前,中央网信办组织召开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贯彻落实会议。会议要求,要强化标准引领与绩效考核,加强IPv6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开展IPv6升级改造与技术创新。强化试点示范与宣传推广,组织开展IPv6部署和应用试点,征集发布IPv6部署应用优秀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的良好氛围。
来源:证券时报网
(投资顾问 蔡 劲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 S0260611090020)
二、市场热点聚焦
市场点评:重要时间节点到来,指数有望延续上涨
周三两市大盘指数振荡反弹,市场总成交金额较前一交易日有所减小。具体来看,沪指收盘上涨0.50%,收报3591.20点;深成指上涨1.08%,收报15161.70点;创业板上涨2.08%,收报3477.18点。
盘面上看,华为升腾概念股、芯片半导体概念股和光伏股表现活跃,涨幅居前,部分前期涨幅较大的题材股则表现相对较弱。市场在金融股的推动下走出修复反弹行情,上证指数的技术面上又再度面临macd金叉,消息面上又处于党建百年最重要的时间节点,预判今日上证指数有望走出macd金叉的上涨行情。
操作上,题材股轮动稍快且缺乏持续性,回避涨幅较多且处于高位的个股。短线关注券商股、新能源汽车股和科技股反复活跃机会,中线建议关注有业绩支撑的疫苗概念股和资源类周期股以及光伏概念股。
(投资顾问 余德超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S0260613080021)
宏观视点:6月份我国制造业延续稳定扩张态势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今天(6月30日)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6月份我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9%,继续位于景气区间,制造业延续稳定扩张态势。
来源:央视新闻联播
点评:6月份PMI指数继续小幅下降,但仍保持在临界点之上,表明经济继续保持平稳恢复态势。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保供稳价政策效果显现,制造业价格快速上涨得到初步遏制。受市场需求回暖及年中促销活动等因素带动,消费品制造业景气度上升。消费品相关行业的个股,后市值得关注。
(投资顾问 蔡 劲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 S0260611090020)
钢铁行业:山西钢厂预计停产三天,钢价有望触底回升
据Mysteel报道,山西钢厂烧结于6月29日-7月1日全部停产,高炉亦将焖炉三天,据Mysteel样本钢厂高炉铁水产量测算,日影响量在13.6万吨,停产三天影响总量在40.8万吨,因铁水和煤气不足,轧线也将受到影响,日均影响钢材产量14.3万吨,三天影响总量在42.9万吨,其中建筑钢材产量预估影响在39.8万吨。最近两周受铁矿石和焦煤焦炭价格的持续上涨,钢厂盈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山西钢厂停产以及华东以及华南地区电炉开工率下降带来供给收缩下,钢价有望触底回升。
来源:天风证券研报
点评:自国家实施碳中和起,钢铁行业过去粗放式的产能扩张周期已经结束。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钢铁行业需求或将快速恢复甚至超过疫情前水平,21年钢铁行业或出现供需缺口。关注具备品种优势、控本能力强、分红水平较高的优质行业龙头。
(投资顾问 余德超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S0260613080021)
三、新股申购提示
中科通达申购代码787038,申购价格8.60元
华纳药厂申购代码787799,申购价格30.82元
四、重点个股推荐
参见《早盘视点》完整版(按月定制路径:发现-资讯-资讯产品-资讯-早盘视点;单篇定制路径:发现-金牌鉴股-早盘视点)
❺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重点内容是什么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重点内容具体如下:
1、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十四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2、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3、力争2021年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4、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牛羊产业,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进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
5、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6、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7、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8、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9、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
10、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
完善涉农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
11、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12、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❻ 六部门: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央行网站30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在总结金融精准扶贫典型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产品和服务创新、信贷资源配置、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
《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强化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融资保障、建立健全种业发展融资支持体系、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研究支持乡村建设行动的有效模式、做好城乡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等八个重点领域,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意见》对原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和金融支农产品、民生领域贷款产品等进行整合优化,以小额信用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民生领域贷款、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贷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保险产品等十类金融产品为重点,充分发挥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合力,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同时,《意见》明确,将通过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动储蓄国债下乡、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并通过资金支持、财税奖补和风险分担、考核评价和监管约束等措施,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与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总结借鉴金融精准帮扶工作成效经验,强化统计监测,推进数据共享,推动《意见》落实落地,切实巩固好金融扶贫工作成果,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❼ 2018年农村盖房银行能贷款吗
可以贷款。
以信阳市为例,平桥区金融服务办主任表示,区里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等“五权”确权办证。同时与有关金融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出台了农村物权抵押担保暂行办法,将“五权”纳入抵押担保范畴。
为搭建农银“连心桥”,平桥区设立担保基金,通过财政控股和参股的形式开办担保公司,同时组建乡镇金融中心,开展综合性融资担保、物权交易等相关业务,对农民在金融部门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资产提供担保。
路庙镇金融中心副主任陈长德表示,现在凭借“五权”,农民花两个星期就能办下小额贷款。从2009年至今,通过担保公司投放的涉农贷款累计6.8亿。
平桥区选了45个村试点农民信用等级评定,组建包括党员、驻村干部、群众以及银行工作人员在内的评审小组,对农民建信用档案,发放信用证。
银行根据信用等级给予1万—5万元不等的授信额度,信用户无需任何抵押,信用级别高的还可以享受10%—30%的利率优惠。目前全区累计发放信用贷款超亿元。
(7)五部门发布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旨在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提出了二十九意见要求。
其中,明确提出要结合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推动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法可依。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根据意见要求,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❽ 乡村振兴最新政策是什么
NO.1 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的通知
提出,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信贷、保险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配合财政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加大投贷联动、投贷保贴一体化等投融资模式探索力度。积极探索农业农村领域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路径和机制,让社会资本投资可预期、有回报、能持续,依法合规、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文件要求,对本地区农业投资项目进行系统性梳理,筛选并培育适于采取PPP模式的乡村振兴项目,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鼓励社会资本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项目存量资产,丰富资本进入退出渠道。
强化政策激励。推进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和乡村建设行动的规模与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乡村振兴票据。加快健全商业性、合作性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以及信贷担保等为重要内容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供应链金融,不断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
NO.2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根据办法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需求管理适用本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NO.3 关于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5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财办〔2021〕24号),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农业农村司司长吴奇修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专门承担办公室工作。指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提出部内职责分工建议,报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协调督促推进;承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组织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综合性重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相关司局,及时向部党组和领导小组汇总报告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协调部内司局和地方财政部门,及时总结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对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NO.4 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月13日,财政部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从四个方面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提高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一是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二是设立绩效评价“主评人”制度。三是对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进行规范。四是推进多种监管方
NO.5 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
5月13日,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642号),指出,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依法依规做好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工作,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支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