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以互联网思维对待科技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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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金融科技行业目前的监管态势如何
资金不足是一个杀手,它通常比毫无防备的创业公司想象的要快得多。
一旦创业公司意识到需要额外的资金,他们就不会考虑公司实际开始从投资者手中收到资金之前的时间。
时间滞后可能是三个月到一年,投资者注入不会一次性完成。与此同时,不管产品有多好,没有潜在客户会从一家财务支持的公司购买。在审核过程中,金融机构将要求保证该公司强大和可行。
『叁』 如何用科技监管“金融科技”
“网络借贷监管应充分应用科技监管的监管手段,利用数字技术开展金融业务,在监管上也必须利用数字监管,利用技术监管,或者是监管科技来实现对数字金融的监管。”这是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28日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论坛谈及的网络监管六大监管原则之一。
李均锋进一步表示,要应用监管科技去监管金融科技,目前正在构造多维度的监管科技体系,包括行业协会的授信系统、监管信息系统的构建、国家有关部门的互联网金融信息科技平台的构建,同时还要应用监管科技的手段,利用大数据对数字普惠金融实现监管。
对于网络借贷监管主体原则,李均锋认为在监管主体责任上应坚持协同监管的基本方略。协同监管的核心在于充分考虑网贷监管主体的特殊性,既是一个互联网行业,同时从事的又是金融业务,所以必须坚持协同监管,在中央层面,在中央和地方层面要实行协同发力,职责非常清楚的多功能、多条件的监管,包括政府部门,包括技术部门要协同发力,实行多方位、立体式的监管。
对于网络借贷监管方式原则,李均锋认为应该侧重行为监管的基本方式,更侧重于事中事后的行为监管。他解释,行为监管的核心是要求市场主体回归机构的本来属性,回归本源。要按照业务运行、业务行为,应该在监管规定规则的情况下进行运行。
『肆』 科技金融监管应在创新之后
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引发全球各个行业几乎是颠覆性变革,这其中被颠覆最大的是金融业特别是传统银行。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全球技术变革的方向趋势是去中心化。而金融从诞生起,无论是货币,还是信贷;无论是存款,还是贷款;无论是支付结算,还是投资理财;无论是中央银行,还是商业银行等等,一个特点就是中心化或称中介化的产物。特别是商业银行,我们一般称其为间接融资机构。间接的、中心化的、中介化的模式的特点是效率极低,环节极多,成本极高。
俗话说,物极必反。这种中心化、中介化的东西,依靠自身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简化环节的改革,无异于与虎谋皮。但是,外部技术进步引发的颠覆性变革,传统金融无论如何都难以抵挡住。
比特币的底层基础技术的区块链技术是去中心化的重磅武器。通过一个技术上的点对点模式,使得社会所有经济体交易可以直接一对一进行,把所有中间环节全部剥离了。从金融上来说,由于每个个体点对点交易记录在每一个个人区块里都有储存,所有交易记录都是公开透明的,所有人眼睛都盯着所有交易,并可以证明佐证,这是最有力的监督,也是保证信用的有力基础。
区块链技术或可以颠覆一切,重构经济金融信用体系。从金融上来看,区块链技术不仅仅颠覆的是传统金融,而且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这些中心化的新金融都可能成为“传统”,也在被颠覆之列。目前,大数据征信体系也将被冲击。这就是去中心化核心技术的区块链的威力。
从世界范围来看,区块链技术发展十分迅猛。在欧美日已经进入某些领域进行实际应用了。但总体来说,区块链技术还处在深度研发阶段。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观点认为,要提前对科技金融进行监管。
从中国的情况看,或是被前几年互联网金融主要是P2P网贷平台风险吓怕了。有一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的感觉。笔者认为,绝对不能对科技金融过早监管,否则将大大影响科技金融的创新步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长孟文能(Ravi Menon)2017年4月下旬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货币与金融机构官方论坛(OMFIF)上演讲时说,金融科技的监管不应该跑在创新的前头,过早进行监管会抑制创新,可能会阻碍科技被采纳。他指出,只有当新科技展现出来的风险达到一定的水平后,金管局才会实施监管,而监管的力度要和风险程度成比例。监管当局需要深度理解新兴科技以及它们所带来的风险和机会,不应惧怕和金融机构甚至金融科技公司合作。
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必须对区块链技术、金融智能等有一个深度了解后才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进行监管,否则驴头不对马嘴,就会扼杀创新,阻碍科技金融发展。
孟文能举例说,金管局原本不理解云科技(cloud technologies)的风险和好处,直到当局和云服务业者直接合作。这类的合作帮助金管局制定云计算的指导原则,并促进业界采纳指导原则。另外,金管局也和业者直接参与区块链(blockchain)的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试验,测试这项科技如何应用在银行间付款服务。
孟文能指出,监管当局在允许试验来推动金融科技的同时,也要限制对消费者和金融系统带来的风险,“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便可让业者在制定范围内测试新点子。
监管当局可更好地利用金融科技,来监管和监督金融机构。监管科技(RegTech)就是一种,其中包括认知运算(cognitive computing)与行为计算(behavioural algorithms),前者可用在大型金融机构的压力测试中,后者可用来察觉可疑的交易和金融机构的不当行为。
笔者还是那句话,一定要给金融创新留出足够的时间空间,给予足够的试错机会与风险充分全面完整的暴露期;也给监管者留出观察新金融、了解与认清科技金融问题与风险的时间与余地。
『伍』 如何实现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是建立在科技的基础之上,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离不开对金融科技的监管。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轻资产、跨区域、高隐蔽性特征,大量不法分子混杂其中,逃避监管,很多情况让人防不胜防。”周宏仁表示,针对上述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在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同时,必须要着手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面临的比较紧迫的监管技术问题。
构建金融科技监管体系,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促进金融科技监管规则和工具的发展,建立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金融科技监管基础设施、基本原则、微观指标和监管工具等;加强监管机构与市场间的知识共享和沟通,特别是强化金融科技的典型技术及其与金融体系的融合以及对金融监管体系的影响;在现有分业监管格局下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特别是金融监管机构与非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
应该改革金融科技监管组织架构。他说,互联网金融以及金融科技的发展凸显了我国金融领域跨界经营和综合经营的重大发展优势,这也呼唤相对更加统一的金融监管架构,最为理想的方式是国务院发起成立金融监管机构,其下可以设立金融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完善金融科技的创新与监管,并协调“一行三会”等相关部委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此次会议就提出了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陆』 中国版“监管沙盒”落地后,对像嘉银金科这样的金融科技企业是监管的严了还是松了
我觉得说严和松太笼统了,准确讲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应该是更有弹性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柒』 金融科技发展中的挑战与监管,金融科技公司将会面临哪些挑战
关于在现在的一个伟大时代当中,我们的很多产物都孕育而生,这些产物都是在我们人类的伟大智慧下所创造出来的产品,所以对于我们的人类而言,就是在不断发展我的社会。那么进去到现在2020面之后,21世纪已经过去了5分之一的时间了,在这个时间节点内,有很多的两两相互结合的产物,比如说金融与科技。那么关于金融与科技发展状况的来说,其中有挑战与监管,金融科技公司会面临到那些挑战了?有以下几点。
最后一点就是金融科技公司对于人员配置也存在的一个艰苦的挑战,这样的挑战就是在风险管理,以及金融科技管理投资上面有很大的优秀的个人案例,这些案例以及经验都是金融科技公司需要的人才。人才配比上面,现在好的金融科技公司对于人才需求十分苛刻,但是市场上的大鱼,优秀的人才数量满足不了。
『捌』 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是什么
用我自己的话简单说,监管沙箱就是在某个创新业务初期,尚不明确业务风险和监管方法时,让这个业务受限、受控运行起来。比如:业务总规模限制、业务地域限制等,让这个业务风险受控。同时业务运行数据要向监管部门透明报送,让监管部门能够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
官方定义就有点泛泛而谈了。监管沙箱即是一个安全的空间(SafeSpace),企业可以在其中测试其创新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支付机制,而不会导致其立即遭受违反现有法规下的监管后果。即在另一个维度的监管空间中,对金融新创企业面临的监管障碍予以豁免。在监管沙盒机制下,通过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金融新创企业与广泛的学界的合作,产生高度自动化和有效的“数据驱动”型(Data-Driven)监管体系。以此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把控风险。
『玖』 金融科技时代的强监管时代就要来临,金融科技公司如何积极应对
互联网快速地迭代,也促使各行各业不断加速升级。从1.0版本到4.0时代,互联网引领全行业走过是一个“进化”过程。
而招银云创是招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其服务范围是将招商银行IT系统30年稳定运行成功经验和金融IT成熟解决方案开放给金融同业。凭借团队在互联网应用架构和企业级IT丰富经验,扎根银行企业,再做深做透客户业务特性,这无疑是招银云创优势。
更准确说,招商银行是银行业创新的标杆,招商银行金融科技输出也是银行业在科技层面孜孜不倦创新楷模。
『拾』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有什么区别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主要区别如下:
一、核心部分组成不同
金融科技涉及的技术具有更新迭代快、跨界、混业等特点,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前沿颠覆性科技与传统金融业务与场景的叠加融合。主要包括大数据金融、人工智能金融、区块链金融和量化金融四个核心部分。
科技金融由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融资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运营方式不同
金融科技主要借用人工智能技术处理金融领域的问题,包括股票价格预测、评估消费者行为和支付意愿、信用评分、智能投顾与聊天机器人、保险业的承保与理赔、风险管理与压力测试、金融监管与识别监测等。
科技金融传统的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资金建立基金或者母基金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企业,二是多样化的科技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具体包括政府扶持、科技贷款、科技担保、股权投资、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保险以及科技租赁等。
(10)科技公司金融监管扩展阅读:
金融科技的基本组成:
金融科技涉及的技术具有更新迭代快、跨界、混业等特点,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前沿颠覆性科技与传统金融业务与场景的叠加融合。主要包括大数据金融、人工智能金融、区块链金融和量化金融四个核心部分。
大数据金融重点关注金融大数据的获取、储存、处理分析与可视化。一般而言,金融大数据和核心技术包括基础底层、数据存储与管理层、计算处理层、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层。
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层主要负责简单数据分析、高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有若干重合)以及对相应的分析结果的可视化展示。大数据金融往往还致力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探索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的研发。
人工智能金融主要借用人工智能技术处理金融领域的问题,包括股票价格预测、评估消费者行为和支付意愿、信用评分、智能投顾与聊天机器人、保险业的承保与理赔、风险管理与压力测试、金融监管与识别监测等。